丁东:国家给农民发养老金的时机已成熟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4日03:23 新京报

  农民是劳动者,自然也有退休的权利。中国经济发展迅速,现在是让农民分享中国经济发展的成果的时候了。

  丁东

  取消农业税,免除农村中小学学杂费之后,国家应当再为农民做什么事?我认为,应当尽快给农民发放养老金。

  目前,我国由财政出钱,解决城市的养老问题。最近,离退休的国家公职人员普遍提高了待遇,月收入增加数百到上千元不等,社保低保水平也有所提高。但在农村,养老责任仍然属于农民家庭。农民年老,总有丧失劳动能力的时候,所谓土地养老,实际上是让子女对长辈尽养老的义务。这就带来许多现实问题。常见媒体报道一些个案,由于子女互相推诿,使得老人衣食无着。就是有子女抚养,老人因为没有收入,在子女面前也没有尊严。人们往往把这些现象当作司法问题或者是道德问题,其实,背后还有一个制度安排是否合理的问题。

  而且,农村老人靠子女赡养,就无法改变重男轻女的生育观念。现在,我国新生儿的性别比已经上升到120,有的省份甚至高达130.男女比例失衡,必将造成新的社会问题。不改变现行的养老机制,光靠宣传教育,禁止为孕妇做非医学需要的B超,实为舍本逐末。

  最近几年,中国城市化进程加快,失去土地的农民越来越多。许多地方政府开始建立失地农民按月领取

养老金的制度,这很有必要。农民失去了土地,当然应由财政解决养老。但我想讨论的,不只是失地农民的养老金,而是普遍的农民养老金,也就是说,有地的农民,也应当享受财政提供的养老金。

  最近几年,我国财政收入连年大幅度增长。有人曾提出一个建议,让农民65岁退休,一岁给一块钱,70岁的老人每月给70块钱,80岁的给80块钱。全国农村65岁以上的农民大约6000万人,国家财政拿出500亿元,就可以建立初步的农民养老金制度。这对财政压力不大。他的建议,只是一种思路,是按很低的标准解决老年农民的衣食之忧。据说别的机构也在研究其他思路和方案。我想,政府可以由易到难,先解决有和无的问题,再解决多和少的问题,逐步将养老金的发放面扩大到60岁以上的农民,最终让农民享受与市民同等的社会保障。

  有专家指出,我国人均GDP,1987年已达到13个欧盟国家建立农民养老金制度时的最低水平,1994年达到其平均水平,2000年达到最高水平。也就是说,我国建立农民养老金已经滞后。国家的财政收入,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农民当然不应排除在外。以往的制度安排,亏欠农民太多。农民是劳动者,自然也有退休的权利。

中国经济发展迅速,现在是让农民分享中国经济发展的成果的时候了。

  作者系北京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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