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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商务厅原副厅长堕落轨迹:贪污受贿170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2月25日12:22  法制与新闻

  “知名新徽商”蔡文龙的堕落轨迹

  海一笑/文 述海

  曾经名噪一时的“新徽商代表人物”——安徽省徽商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安徽省商务厅原副厅长蔡文龙(正厅级)因贪污1400万元,受贿合计300万元,挪用公款1700万元,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财产损失3.35多亿元,2008年12月24日被安徽省巢湖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在2000年把“徽商”这一历史上著名商帮的名称当作徽商集团这家国有企业的商标后,蔡文龙一度演绎了“徽商善商”的传奇。他把整体严重亏损的物资集团公司改造成位居中国企业500强第146位的大型企业集团,成为国家重点培育的20家大型流通企业之一。然而,出人意料的是,在商界叱咤了不过七八年的蔡文龙,2007年1月调任安徽省商务厅副厅长两个多月后,就被纪委“双规”,有10多个他的“嫡系”——徽商集团及其旗下子公司的高管同时受到查处。2007年11月,由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指定,巢湖市人民检察院对蔡文龙涉嫌职务犯罪案件进行立案侦查。2008年9月24日在巢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

  这位过去风光无限的“知名新徽商”,头发已经花白,穿着棉大衣出庭听判时神情黯然。随着庭审的逐步深入,蔡文龙昔日的种种腐败行为大白于天下。

  炒股炒期货亏了3.35亿

  蔡文龙所涉四宗罪大都发生于他担任徽商集团董事长期间,涉及证券、期货以及委托理财等领域。其中证券投资商王巍的出现,让蔡文龙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2000年底,证券投资商王巍通过自由职业人王文的介绍向蔡文龙提出要与徽商集团合作炒作“江苏索普”股票。蔡文龙不顾国务院于1997年5月批转的《严禁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炒作股票的规定》,未经主管部门和董事会的批准,擅自决定徽商集团大规模投资证券市场,参与股票炒作。

  2001年2月21日,经蔡文龙决定,徽商集团以其下属的徽商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的名义与王巍在合肥设立的安徽省同邦投资管理公司签订了一份《委托资产管理合同》。合同约定由徽商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投资1.5亿元委托安徽同邦投资公司炒作“江苏索普”股票,并约定了双方的收益分配。合同签订后,徽商集团组织了1.5亿元资金,打入徽商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在证券公司开设的账户,由王巍操作买卖“江苏索普”股票。同邦公司提供了上海爱建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的价值人民币1.93亿元的“江苏索普”股票作为风险抵押。

  为感谢蔡文龙对此次委托理财业务的支持与帮助,2001年三四月份的一天,王巍通过王文将蔡文龙约至一家酒店,由王文将一个装有80万元人民币的蓝色旅行包交给了蔡文龙,蔡文龙予以笑纳。

  蔡文龙觉得有自己人“做庄”炒股没有风险,也想搭顺风车炒一把。2001年4月19日,徽商集团基金管理处副处长周某根据蔡文龙的要求,为他在原安徽省信托投资公司宿州路证券营业部以“段庆义”的名义开设了一个股票交易账户,由蔡文龙自己下指令,周某帮助操作。开户后,蔡文龙先后向该账户投入资金209197元,并由周某向该营业部透支50万元,陆续购买“江苏索普”股票33900股。后来该股票股价大跌,亏损严重,蔡文龙要求徽商集团基金管理处处长唐某与周某把“段庆义”户并入集团公司账户。2001年9月4日,周某根据唐某的安排,从银河证券长江路营业部徽商集团的一个账户提取了709197元现金,将其中50万元用以归还“段庆义”账户的透支款,余下的209197元由唐某交还给了蔡文龙,之后周某将“段庆义”户的交易单据等凭证交给了徽商集团财务部门入了账。2001年9月4日,“江苏索普”股票的收盘价为13.24元,“段庆义”户的股票市值即为448836元,加上该户现金余额196.63元,该户资产总值为449032.63元,而徽商集团为该户投入的资金为709197元,至此亏损的260164.37元,蔡文龙轻而易举就转嫁给了徽商集团有限公司。

  而徽商集团在股票炒作中更是遭遇了“滑铁卢”。因由王巍操作买卖的“江苏索普”股票不断下跌,心急如焚的蔡文龙未经董事会批准,又擅自决定增加资金投入和解除同邦公司提供质押的“江苏索普”股票,导致徽商集团此次委托理财最终亏损1.553亿元。

  与此同时,蔡文龙违反国务院1996年2月批转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期货市场监管工作的请示》规定,未经主管部门和董事会批准,擅自决定徽商集团大规模投资期货,在徽商集团内部调用大量资金先后在安徽、上海以及云南等多家期货经纪公司进行铜、大豆与豆粕等期货交易。自2001年起截至2006年底,累计导致徽商集团亏损1.799亿元。

  徽商集团参与股票和期货的炒作经营情况,均由蔡文龙一人掌控,炒作经营的具体损益也未在集团公司每年的财务报表中体现,蔡文龙也从未向集团公司董事会汇报过,从而导致投资失去理性,使国家遭受3.35多亿元的重大损失。

  移花接木

  转嫁“老鼠仓”损失

  在法院查明蔡文龙的5起贪污犯罪中,有两起与期货交易有关,其中一起涉及开立期货“老鼠仓”。

  2003年初,蔡文龙决定,徽商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安兴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开设“柏堂平”账户炒作期铜,截留下了206万余元盈利款,成为账外资金。同年10月下旬,安兴期货公司董事长张秀英应蔡文龙的要求在该公司先后启用了4个账户供蔡文龙个人炒作豆粕期货。由于开仓数量加大和对行情判断失误,急需追加资金护仓,当年12月2日,经过蔡文龙同意后,张秀英将那笔截留下来的206余万元供蔡文龙护仓,结果该款被全部亏损掉。因该款是账外资金,蔡文龙在使用该款时就没有想归还,直至案发,他也没有还款。

  2004年2月,因出现严重亏损,房地产公司又转款200万元至安兴期货公司,这笔巨款又全部亏损掉。后来其手下伪造了处理投资损失的工作请示签,并在张秀英协助下伪造了期货交易结算单等,直到2007年元月,在徽商集团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财务账上将此款冲销。

  蔡文龙在期货上的损失远不止这400多万。2004年初,蔡文龙决定由徽商集团下属的华物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物期货公司)提供交易账户供徽商集团有限公司炒作期铜,由华物期货公司负责人谌正平和房地产公司总经理助理徐祖林等协调资金运作。

  当年4月,蔡文龙想跟着集团公司大盘炒作期铜,遂要求谌正平与徐祖林提供一个交易账户供他使用,谌、徐二人即提供了华物期货公司闲置的“冯朝春”账户供蔡文龙使用,由蔡文龙下指令,徐祖林帮助操作。从2004年4月至2004年8月,蔡文龙先后向“冯朝春”账户投入217万元资金,至2004年9月,该户出现亏损,需要资金护仓,蔡文龙即同意徐祖林用集团公司的公款为其护仓,继续炒作。因行情与蔡文龙预测的相反,至2005年3月,亏损严重,蔡文龙决定全部平仓,至此,“冯朝春”账户共计亏损8369248元。之后不久,蔡文龙要求时任华物期货公司副总经理的徐祖林将此亏损并入徽商集团公司账上,将其个人投入的217万元设法抽回还给他,并指示刘某协助徐祖林处理此事。根据蔡文龙的指令,徐祖林与谌正平商量后,由徐祖林出面以华物期货公司的名义与刘某签订了一份虚假的借用“乔龙飞”与“高夕凯”等6个期货交易账户的协议,然后根据蔡文龙在“冯朝春”户的入金时间和金额伪造了十份华物期货公司向“乔龙飞”与“高夕凯”等六户共计收取217万元保证金的收据。之后,徐祖林安排华物期货公司财务人员将“冯朝春”账户原始的入金单等凭证抽出,又从“颐泰商贸”及“徽商基金部”等徽商集团公司使用的账户转入数笔资金到“冯朝春”账户作为该户的原始入金,并重新开具了保证金收据归档,从而把“冯朝春”账户的入金从财务账上全部体现为徽商集团及下属单位的投资,然后将蔡文龙投入的217万元,根据伪造的保证金收据金额,从“冯朝春”账户分别调整到“乔龙飞”与“高夕凯”等六个账户上,再用刘某所签署的七份调动资金申请单从“乔龙飞”与“高夕凯”等六个账户将2246247.02元转到刘某个人在工商银行的账户上,其中217万元是为蔡文龙套回的本金,余款76247.02元是徐祖林为掩盖真相利用“高夕凯”等账户炒作的利润。之后,刘某分次取出大部分现金交给了蔡文龙,余款又为蔡文龙投入了期货炒作。

  通过如此运作,蔡文龙将其个人利用“冯朝春”账户炒作期货亏损的8369248元全部转嫁给了徽商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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