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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陆委会主委赖幸媛: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3月30日16:40  南风窗

  这10个月以来,最让我感到高兴的,就是两岸重启中断10年的制度化协商并获得扎实的成果,以及大陆籍配偶待遇改善。有些社会价值普世皆准,不应因为族群而有差异。这些价值包括法治、民主与弱势者的人权。照顾大陆籍配偶在台湾的待遇,让她们受到疼惜而不是排挤,受到重视而不是歧视,是两岸和解过程中非常关键的环节。

                                            ——赖幸媛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专访台湾陆委会主委赖幸媛

  本刊记者 钟岷源

  马英九执政团队上台之后,台湾陆委会等部门已修订或计划修订与大陆配偶的生存状况密切相关的一些不合理的政策。应该说,她们的基本权益正在一点一滴的改进当中,她们关切的“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修正案,行政院也将之列为优先法案。

  力推这些政策修订、尽力改善她们处境的人,正是陆委会主委赖幸媛女士。同样身为女性,她呼吁社会要对她们“将心比心”, 同时还一个一个地拜会蓝绿立委寻求他们对“修正案”的支持。其作为,甚得台湾大陆配偶及其两岸亲属的共同赞誉。为此,本刊记者对赖幸媛女士进行了专访。

   她们理应是新时代台湾人

  《南风窗》:3月6日中午,100多名大陆配偶结束在立法院的陈情之后,陆委会将她们接待到“中央联合办公大楼”,当你出来和她们会面时,还拿起扩音器说,自己和她们同样都是姐妹、女儿,大陆配偶嫁来台湾,就是新时代的台湾人。你和她们握手致意时,有些人当场眼眶泛红,几乎哭了起来,面对如此场景,当时你有何感受?

  赖幸媛:我很感动。这种人与人的直接互动、感受非常真实,没有隔阂、没有事先的安排,直接感受到人民的心情与期待。这也是为什么我常要求陆委会的同仁要多走向群众,了解基层需求。

  我与陆配权益团体会面,已有多次。我逐渐理解到,她们激动的心情,其实不全来自对法律或制度的感受,部分的原因来自她们生活的委屈。这些委屈有些与社会环境有关,有些来自生活上与亲友相处的摩擦。她们的娘家不在这里,有时有苦无处诉,有些姐妹们经过了几次互动后,就把我当成她们的亲人了。我曾看到有陆配的网络日志写道,二次江陈会时,她们热情地去机场欢迎陈云林会长来台,期望陈会长能看看她们,听听她们的心声,毕竟对她们而言,陈会长是来自家乡的政府代表。她们见不到陈会长,没关系,她们可以与陆委会主委赖幸媛面对面谈谈。

  那天的情况有点特别,她们本来是到立法院抗议、示威、陈情的。那天雨下得很大,中午时我就请她们跨过街到我们行政院的联合办公大楼里来休息,并为她们准备午餐。这大楼是官员上班的地方,从来没有政府首长会打开大门邀请所有陈情民众进到里面来。这是第一次,但不会是最后一次。

  《南风窗》:你认为大陆配偶融入台湾社会的最大障碍是什么?

  赖幸媛:大陆配偶在台湾生活的挑战之一,是社会既定的成见与歧视。当然,外籍配偶也有这个问题,但是对于大陆配偶而言,她们的问题更为严重。我认为大陆配偶是“新时代台湾人”、“台湾媳妇”、“台湾女儿”,因此从我接任陆委会主委以来,就将心比心,秉持反歧视的原则,希望透过修法来保障大陆配偶的权益,透过政策的调整,促进社会大众对大陆配偶正确健康的态度,逐步消除人们对大陆配偶的歧视,落实保障大陆配偶的权益。

   政策修订应该循序渐进

  《南风窗》:你主政陆委会之后,不断思考如何拓展两岸关系,其中,最令你关注的就是如何透过人道关怀以及民主法治的眼光来看待大陆配偶,深层的内因是什么?

  赖幸媛:我也曾问过自己这个问题。我不是外籍配偶,也没有夫家,为何如此感同身受?我仔细想了想,发现这其实和我年轻时留学英国多年的生活经验有很密切的关系。

  1980年代我只身前往英国求学,那是全球最早实行民主制度的国家,也是个非常国际化、媒体非常发达的国家。因为这样,让我有机会亲眼目睹英国社会许多中下阶层和弱势团体的困境,也耳闻他们的心声。这些人有些是英国本地人,更多的是外国移民。

  “种族多元”是英国社会的特色,在70、80年代,反歧视思潮与运动蓬勃发展,推动了很多项人权法案、反歧视法案的立法与修正。目睹这些改革,我感受深刻,反歧视也成了我坚定不移的信念。

  异国生活的经验与体会到今天还是点滴在心头,曾有寄人篱下的感触,让我在思索陆配权益问题时,较容易理解陆配们的诉求。

  在思考、响应大陆籍配偶的诉求时,我的原则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我们自己不想被不公平地对待,那也就不要以不公平的方式来处置他人。作为一个曾在外国生活与工作的台湾女儿,我期待外国政府如何对待我,我就希望以相同的原则对待来自世界各地的台湾媳妇、台湾女婿们。

  所以,在我返台多年后担任台联党不分区立委时,看到包括大陆籍配偶在内的外籍配偶遭受的不平等待遇,自然而然让我也开始注意到台湾社会中这个阴暗的角落,除了“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的人道关怀外,当然更要发挥我作为民意代表的力量,从民主法治的角度协助他们改善和解决问题。现在身为陆委会主委,更应该要付出加倍努力,这点自然不在话下。

  《南风窗》:修正“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之后,大陆配偶取得身份证的门坎将从8年减至6年,但也有国民党立委提议应降到与外籍配偶同等的4年时间,这也是所有大陆配偶长期期盼的,“改革”为何“小步”进行?

  赖幸媛:这次修法,完全是以人权的角度来修法,也是落实马政府的政见。这次修法,外界很多人认为为什么不和外籍配偶一样,把大陆配偶取得身份证的时间一次就调整成4年,这其实是一种误解。目前外籍配偶并不是4年就可以取得身份证,而是依个别的状况,要经过4到8年才可以取得身份证。同时,这次修法是改革的第一步,在身份证的部分,须要结合理想与现实,以稳健的态度逐步取消或放宽限制,同时也需要时间检讨成效与冲击,等实施一段日子后,检视实际状况再做调整,是比较符合台湾社会现况的作法。很多政策无法一次到位,但这只是第一波的修订,未来一定还有进步改善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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