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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发帖遭遇跨省追捕拷问诽谤罪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14日17:21  法制与新闻

  2009年2月12日,他在网上贴出“河南灵宝老农的抗旱绝招”一帖,用来影射当地政府违法征地。该帖在论坛火爆一时,部分知名网站均将该帖放置首页,此帖也惊动了当地相关部门。他随后遭遇跨省追捕,终被“捉拿归案” 。

  当地警方以“涉嫌诽谤”政府为名,将其拘留8天,后被取保候审。他想不通,一篇没指名道姓的帖子怎么能算诽谤?

  小非/文

  多次举报违法征地无果

  王帅今年24岁,是河南省灵宝市大王镇南阳村人。大学毕业后王帅在上海有了一份体面的工作,成为一位令人羡慕的年轻白领。然而,他却刚刚经历了一场牢狱之灾,起因是在网上发了一篇帖子,这件事情要从去年说起。

  与老家相距千里,王帅每隔一段时间,都要给家里打电话报平安。2008年下半年的一天,王帅和父亲在电话里闲聊时得知,家乡政府要征地了,相邻的希望村有五六百亩地,征地工作已经启动。王帅问怎么给农民赔偿,父亲说果树按棵赔,还赔青苗,接下来是每年赔一千块钱。

  原来,2008年5月28日,当地政府以建设五帝工业聚集区为名,“租”用了大王镇农地28平方公里,这样将会有3万多农民失去土地。市政府公告了地上附着物数量及补偿金额,以每年1000元/亩的价格租地,30年为限。为使农民尽快清理,政府承诺在规定时间前清理完毕者,可得3%地上附着物补偿金额的奖励。大部分农民为得到奖金,争先恐后把果树、小麦等做了处理,但也有部分村民先后到郑州等地上访,政府为安抚农民,将租价提高至每年1200元/亩。

  王帅认为此种征地方式明显违法,大多农民认为土地是国家的,不知道是集体的,有关人员在宣传时也故意误导。王帅登录网站,那时正在进行国土百日行动,网站上说得很清楚,严厉打击“以租代征”行为。而且,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而家乡的村民仅得到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其他费用根本没有涉及。

  王帅认为赔偿不合理,于是,他打电话向河南省国土厅、三门峡市国土局、灵宝市国土局等部门反映问题,一直没有结果,他感到自己像皮球一样被踢来踢去。

  在向灵宝市国土局电话举报时,一位工作人员追问王帅的身份,王帅说我是农民。之所以没有报出真实的身份,是因为怕遭打击报复。对方说少管这闲事,态度很不好便把电话挂了。王帅之后写举报信,通过网络发给河南省国土厅,署名王二宝,并留下自己的真实电话,但仍然没有任何消息。

  2009年1月,王帅回家过年,看到了政府的征地公告,他相继查阅了很多资料,然后打印出来分发给乡亲们。王帅的想法很简单,他认为乡亲们应该拿着法律武器团结起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回到上海后,王帅接到父亲的电话,说政府开始清理南阳村的土地,出了一个通告,不懂法的农民开始砍果树了。王帅打电话给自己的堂哥,让堂哥把征地公告偷偷拍出来,他会把照片传给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国土资源部、国家土地督察部门。但王帅的努力仍无结果。

  王帅对此有些沮丧。在看新闻时,他发现当时全国都在抗旱,而老家的状况是:羊吃小麦,把果树砍掉,地里一片荒凉……这不是讽刺吗?王帅随后打电话给堂哥,请他把清理状况偷偷拍过来。王帅考虑得很周密:三个村子的图片都上传网上,就算有人查,也查不出是哪个村的人干的。他觉得网络相对安全,不会泄露自己的信息。

  “涉嫌诽谤政府”被拘八日

  2009年2月12日,王帅迫于无奈和义愤,在天涯论坛发出“河南灵宝老农的抗旱绝招”的帖子。该帖图文并茂,用全国抗旱拯救农田的情景,和老家灵宝的庄稼地里羊吃小麦的场景进行对比,用来影射当地政府试图用1200元一亩一年的价格,用租赁方式征用土地的情况。

  让王帅意外的是,该帖上传后,新浪、搜狐、网易等立刻转帖并置首页,一时间红遍网络。

  王帅估算了一下,以新浪网为例,浏览量接近五十万。这时,王帅有些担心,他左右为难,如果把帖子删掉,问题得不到解决;如果不删,是不是会陷进去?王帅曾提请天涯版主删除帖子,可版主以种种理由拒绝了他。

  帖子很快惊动了当地相关部门,随后王帅接到父亲的一个电话,说公安局把堂哥带走了。

  老家的电话陆续打来,说堂哥又被抓去谈话,警车开到村里三次了。这时候王帅告诉堂哥说:如果警察再问你,你就说照片除了传给律师外,还传给王帅了。

  让王帅万万没想到的是,警察竟然到上海来抓捕他。

  2009年3月6日下午两点多,两名便衣男子突然来到王帅所在公司,其中一位对王帅掏出证件说自己是上海市公安局刑侦五队的警察,要求王帅到公安局去。

  于是两名便衣将王帅带进一辆桑塔纳轿车。在车里,王帅见到了两名灵宝的老乡,没有亲切的招呼,只有一副冰冷的手铐。后来王帅得知,他们是灵宝市公安局刑警大队的贺彦伟和网警大队的李平。此时王帅明白了,肯定是网上发帖引来的祸端。

  警察问王帅:知道为什么抓你吗?王帅说:“不就是我举报市政府违法征地的事么。”警察说:“看你本事大的,那些照片怎么跑到网上去的。”

  3月6日,王帅被羁押在上海市第二看守所。

  3月10日,王帅被带回河南灵宝,关押在灵宝市看守所。在公安局,王帅第一次做笔录,警察让他写悔过书,承认因为征地补偿不满意,诽谤灵宝市政府不抗旱。王帅反驳说:“地都征了,还抗什么旱。”王帅认为自己并没有诽谤。警察又让他承认照片是移花接木做了手脚的,王帅坚决否认。做完笔录后,警察给王帅发了拘留证,罪名是“涉嫌诽谤”。

  3月13日,因“证据不足”,王帅被取保候审。王帅后来得知,原来是家人和政府达成协议,把果树砍了,警方才答应放人。警方要求王帅保持沉默,并每两个月写一封对发帖行为的思想汇报。这时,王帅离开公司8天了,他害怕自己被公司辞退,只好答应下来。

  之后,《中国青年报》等媒体纷纷关注此事,网络间更是一片哗然。

  这次打抱不平,让王帅付出了惨痛的代价,在两个看守所,他度过了人生最难熬的8天。王帅说:再关押几日,工作都该丢了,回家务农也没地了。此时,他的价值观被彻底颠覆,他说假如以后再有这样的事情,他会选择沉默。

  官方回应“教训一下”

  对于王帅的发帖行为,灵宝市委宣传部王部长接受媒体采访时说:王帅这个发帖人完全是“造谣”、“诬蔑”,实在是太让人生气了,在网上说的简直是胡说八道,什么抗旱绝招,明明是混淆视听。地被征了,农民让羊把麦苗吃掉,这是很正常的,没什么好炒作的,这样说给灵宝带来多坏的影响,让市里之前为抗旱做的很多工作都白费了。水利部门认为这个帖子给他们造成了很坏的影响,反映到公安,然后按照法律程序,对发帖者进行处理。

  对于征地,王部长认为,只是部分村民对补偿有意见。关于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目前政府正在研究一个成熟的办法,不是不给,只是要想一个较好的补偿方式。以前有过这方面的教训,补偿费给了村干部,被挥霍了,或发到农民手里,花完了又来找政府。所以这次就想找个妥善的办法,考虑给农民买社保,让年老者有所养,给年轻人开辟一些就业岗位,比如园区优先用本地农民等。总之,是想让失地农民有所保障,但这些良苦用心农民并不理解。

  至于农民反映的“以租代征”,王部长说,征地手续完全合法,手续得一批批地办,由于赶工期,有些规划内但手续还没办全的,就以租的方式先占下来。但总有些村民不理解,做出一些过激行为。有意见可以通过正常渠道反映,但不应该采取这种在网上发帖的方式,败坏政府名声。做事就要承担责任,受到一定惩罚,至少有点教训,下次不会再犯错。

  2009年4月10日下午,灵宝党政公众网上出现一篇“灵宝市信息中心”的帖子,这是灵宝官方就王帅事件首次对网络及媒体作出回应。文章称,王帅在网上发帖严重损害了灵宝的形象,特别是伤害了市抗旱工作指挥部和市水利局负责同志。公安机关经查,在天涯社区、搜狐社区、大河论坛等40多个网站均有《网友揭开灵宝抗旱黑幕》、《河南灵宝老农的抗旱绝招》等帖子。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款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项第一款的规定和《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立案侦查,确定王帅有重大作案嫌疑。经审讯,王帅对自己在网上发帖捏造事实、侵犯他人人格的行为供认不讳。据其供述,因家人对征地地上附着物赔偿款项不满,他多次咨询相关部门后认为政策不公,拍摄了部分照片炒作此事,意欲达到个人目的。文章称,媒体的报道给灵宝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造成了不良影响,并强调王帅诽谤案正在办理中。

  对于灵宝官方的回应,王帅说,自己的确严重损害了灵宝的形象。可是,3万农民失去土地,灵宝的形象就很好吗?文章说他炒作抗旱,事实上,他有多次举报的电话清单为证。灵宝方面还说,不存在村民生活水平严重降低的情况。王帅以自己家为例:家有4亩果园,一年收入在3万元左右,“租”地之后,一年收入就不到5000元了。

  更让王帅害怕的是,灵宝市信息中心说“王帅诽谤案正在办理中”。灵宝市一名官员非常肯定地跟媒体记者说:还要抓王帅。

  法学专家:公民有权批评政府

  王帅涉嫌诽谤案一经披露,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等国内权威媒体相继进行了跟踪报道,多位法律专家给予高度关注。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兵教授接受采访时说,灵宝方面感觉到很委屈,实际上自己心里怕,28平方公里土地征用是要经过国务院的,他们哪有那个权力,这是典型的以租代征。灵宝方面可能沿用了一种传统的思维,认为自己的权力可以控制一种社会舆论,或者可以压制,没想到这已经是互联网时代,已是拇指信息的时代,是政府自己的行为败坏了自己的声誉。

  对于抓捕王帅的法律依据,何兵教授说,诽谤罪在《刑法》里是比较清楚的,诽谤是指诽谤个人,捏造事实,诋毁他人名誉的行为,但到现在为止,没有听说王帅诽谤哪个个人。所以说除非他们修改《宪法》,因为《宪法》讲得非常清楚,人民群众有权批评政府,公民有批评政府的权利。

  何兵教授说,假如说灵宝市政府有名誉权,一旦政府的名誉受到侵害,民事上有可能起诉王帅,也能用行政法来处罚,还能动用《刑法》来制裁,这样会导致恶果。所以为了保障公民对国家机关的批评和监督权,法律上根本不给政府以名誉权,否则,人民批评和监督政府的权利就没有任何保障。何兵教授认为,灵宝警方的行为违法,违法应该给予国家赔偿,这个案子另外还反映出警力滥用等多个问题。

  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顾永忠教授接受采访时说,警方在程序上存在明显违法问题。王帅在上海被抓获,关押三天后带回河南,之后才宣布刑事拘留,并在拘留证上签字,这就意味着前三天的抓人、关人没有法律依据。

  顾永忠教授说,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的规定,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足以贬损他人人格,毁坏他人名誉的事实,情节严重的行为。要针对特定的对象,针对机关、单位的行为不能构成诽谤罪,王帅的网文并没有针对哪个具体的人、具体的对象,他写材料的目的是为了反映当地一些农民(包括自己家里)对当地政府征地行为的问题和不满,并没有诽谤他人的故意。所以,把王帅的行为认定为诽谤罪,从《刑法》上来看是不成立的。

  顾永忠教授认为,政府方面应该首先检讨自己,而不应该动用国家机器。有一个问题必须强调指出,政府机关面对公民依法行使民主监督权利的行为,应当有胸怀、有气量、有宽容,而不能求全责备,更不能抓住枝节,因为公民作为个人没有足够的资源和能力把所要反映的问题搞得那么准确、那么清楚,所以不排除可能会在反映的问题或事实上有一定偏差,只要不是处心积虑地故意、人为地要损害国家机关、政府机关威信的话,都应该是允许的、宽容的。

  副省长道歉、灵宝警方责任人被处理

  2009年4月16日,河南省副省长、公安厅厅长秦玉海做客人民网。谈及灵宝事件时,秦玉海指出,公安机关在王帅这个事情上,执法是有过错的,当地公安机关执法中没有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去办理。如果定诽谤罪,按王帅这个情况又不符合诽谤罪的构成要件。这个事情暴露出公安机关随意执法的问题,具有一定的普遍性。目前,河南省公安厅已经派出了督察和法制调查组在灵宝进行调查,查找在这个事情上公安机关应该吸取什么教训,如何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秦玉海对网民监督表示感谢,并就此事向大家致歉。

  4月16日晚,灵宝市委、市政府向人民网等网站发去《关于对“王帅发帖事件”处理情况的答复》,承认了公安机关执法中存在过错,市委、市政府负有领导责任,并对大王镇五帝工业聚集区相关征地的补偿每亩按2.89万元的新标准执行。

  4月17日,灵宝市公安局局长宋中奎等赴上海向王帅道歉,称这是一起错案,王帅的发帖行为不构成诽谤罪,公安机关在执法上有过错,目前已对这起案件作出了撤案处理。宋中奎表示,作为灵宝市公安局局长,在这件事上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已向上级党委做出深刻书面检查,特向王帅道歉,并给予王帅国家赔偿。宋中奎同时告诉王帅,灵宝市公安局按照相关规定,对相关办案人员和责任领导予以责任追究,主管副局长焦占林、法制科科长黄立忠及两名办案人李平、贺彦伟已停职接受处理。随后,宋中奎将783.93元的国家赔偿金交给王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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