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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手记:金融危机让集资“玩不转”

  记者手记:金融危机让集资“玩不转”?

  本刊记者/沈雁冰

  高额的利息叠加导致资金链的断裂——几乎所有的集资案件,最后都逃脱不了“拆东墙补西墙”的命运。

  梁珠凤案也不例外。当她“高息”放出去的钱一时无法收回的时候,原先左手倒右手的生意瞬时崩塌。

  梁珠凤案不同于其他集资案的是,梁本人并没有大肆挥霍,资金流向很清晰。

  梁案还有一个不同之处是,梁案中众多受害者均有炒卖“承兑汇票”的背景。

  发达的东南沿海一带,为数众多的民营企业,对资金的渴求,再加上小企业融资的艰难,客观上让承兑汇票也成为一种变相的民间融资方式。

  近两年来,从丽水集资窝案、金华市浦江张世强集资16亿元、到梁珠凤集资近3亿元,浙江民间集资大案频发。

  集资大案密集爆发的一个重要背景是金融危机。

  当经济不景气时,一些企业因资金短缺,往往选择民间高利贷,“今天借,明天还”的短期拆借模式让众多中小企业“痴迷”。

  也有企业主将短期高息借款用于归还银行贷款,然后再从银行贷出来归还,当银行收紧不再贷给这家企业后,就造成资金链断链。

  而民营企业众多的浙江,企业和个人间的关联借款甚多,往往一家企业出现问题就会出现连锁反应“连累一大片”。

  还有一部分人“低息吸收资金后再以高息转借给别人,充当融资掮客,从中赚取利差,这样形成非法集资的金字塔模式”。

  记者从路桥警方处得知,去年以来,当地8个人的经侦大队承办的经济案件多达几十起,且数额均较大。

  仅台州,去年以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就有6起非法集资类案,涉案总金额高达5亿多元。

  2009年2月,浙江省公安厅通报,2008年浙江全省共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近200起,集资诈骗案件40多起,同比大幅上升。其中共立1亿元以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17起,非法集资类犯罪案件集中爆发,涉案金额近百亿。

  “去年,受国际金融局势影响,浙江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突显,特别是资金密集型行业,如房地产等成为非法集资活动的重灾区”。警方分析,这些案件暴露出在金融危机下,浙江一些企业因融资困难引发的经济犯罪问题,“一些以前发生的集资诈骗活动,很可能因为今年经济形态进一步发展,而暴露出来”。

  链接:名词解释

  承兑汇票

  承兑汇票是由银行担任承兑人的一种可流通票据。承兑是指承兑人在汇票到期日无条件地向收款人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付款人在汇票上注明承兑字样并签字后,就确认了对汇票的付款责任,并成为承兑人。

  承兑人对承兑申请人给与承兑,即是给了申请人一个远期信贷承诺,并向任一正当持票人保证,如果在汇票到期时申请人的存款账户余额达不到汇票的金额,承兑人负有无条件支付的责任,银行承兑汇票从开出之日起至到期承付日止,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贴现

  贴现是指远期汇票经承兑后,汇票持有人在汇票尚未到期前在贴现市场上转让,受让人扣除贴现息后将票款付给出让人的行为。或银行购买未到期票据的业务。银行承兑汇票的持票人在汇票到期日前,为了取得资金,贴付一定利息将票据权利转让给银行的票据行为,是银行向持票人融通资金的一种方式。

  贴现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1) 在贴现行开立存款账户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2) 与出票人或直接前手之间有真实的商品交易关系;(3) 能够提供与其直接前手之间的增值税发票(按规定不能出具增值税发票的除外)和商品发运单据复印件。

  集资的钱哪里去了

  本刊记者/沈雁冰

  梁珠凤归案后,对于受害者来说最关心的是钱能不能追回来?

  本刊记者从路桥公安分局了解到,目前为止,梁珠凤集资金额为2.3亿元,再加上后来报案的1500万元,承兑汇票未解付的有79张计4000多万元。由此看来,梁珠凤集资案涉案金额高达近3亿元。

  在大多数受害者眼里,梁珠凤人很不错,信誉也很好,平时也不挥霍,没有名车豪宅,也不赌博,“甚至连什么是世界名牌都不知道,唯一的一个LV包也是和她有生意往来的人送的”。那么她集资来的那么多钱哪里去了呢?

  路桥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大队长罗永刚对本刊记者称,除用于支付利息外,钱很大一部分流向了陈仁福、张星华、俞书彬及他们所有的翔泰置业,以及温岭新街的颜某和周某两人那里也有一部分。

  罗永刚介绍,“根据银行账单,到2008年6月,陈仁福与梁的债务本金还有765万余元,如果按30元一天利息算,到案发时本息已经超过1亿多元,如果按20元一天算,也已达到7800多万元。而打给张星华个人账户是1000万元,约定是每万元每天30元利息”。

  由陈仁福、张星华、俞书彬三人成立的翔泰置业开发的楼盘锦华苑,成为各方瞩目的焦点。但一份流传的股权转让协议让受害者们感到不可理解。

  2008年8月,俞书彬带着温岭公证处的工作人员到关押梁珠凤的路桥看守所内,签订了一份股权转让协议,协议转让俞所持有的60%股份中的29%股份。本刊记者从温岭公证处档案材料上看到的这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显示,29%股份转让费为290万元。

  实际上转让费不止290万元,而是1900万元。这个数据记者从路桥公安分局及诸多受害者中得到证实。“原来1000万元注册资金的29%股权是290万元,由于时间过去,股权也升值了,目前市场总估价达到8000万元,29%的股权值1900万元”。而这1900万元即是俞书彬欠梁珠凤的款项。

  “这意味着俞书彬从梁珠凤这个烂泥潭里全身而退”,受害者称。

  路桥警方介绍,他们曾经向俞书彬追偿过,也去乐清雁荡山山庄调查过,山庄并不是俞本人拥有,而是温州市财政系统投资的宾馆,他只是个职业经理人。俞书彬之前也做资金生意,早在梁珠凤之前,就借给陈仁福1000万元,后来本息达到4200万元,在成立房产公司的时候,以债权抵了60%股份。“如果不同意股权转让,俞身上追不回债款,这样做的目的是让受害人减少损失”。

  众多的受害者并不认同警方的逻辑,认为路桥警方追赃不力。受害者认为,“在看守所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是无效的,保释陈、张二人,实际上是给二人创造了转移资产的机会,翔泰置业的资产是赃款就要立即查封”。

  梁珠凤剩下的财产主要在翔泰置业。路桥警方对本刊记者称,他们曾经也想查封温岭楼盘,但碰到了阻力,调查发现陈仁福和张星华背后负债累累,土地也已抵押给银行,陈在湖北一处市场也被抵押,翔泰置业官司缠身,案件涉及台州中院、温岭法院、黄岩法院、路桥法院。

  路桥警方称,该楼盘是和土地所在村联合开发的,在警方查处期间,引发众多村民到市政府上访,而且该楼盘已经违规预售出40套房子,预收了900余万房款,这些买了楼的人也到市政府上访。“阻力确实很大,再加上众多民事案件在身,又是不动产,警方跟相关部门协商后,暂不查封”。

  路桥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教导员郑峰坦诚,“不查封有可能导致资产的流失,但稳定也很重要,警方目前也没有更好的办法”。

  “即使梁珠凤利息付掉1.6个亿,那还剩至少1亿啊?为什么说现在没多少钱了呢?”有受害者认为,梁珠凤的钱款流向清晰,现在因为种种原因一直没有追回,“如果梁珠凤的赃款流失掉,受害者高达2亿元的损失,该由谁来承担?”

  路桥公安分局局长邱福康向本刊记者介绍案情时坦言,梁珠凤集资案案情复杂,追赃的难度很大,但是到目前为止,警方还在继续努力地开展追赃工作,以将受害人的损失减少到最小限度。

  2009年3月31日,记者在翔泰置业位于温岭市城东南屏锦华苑项目现场看到,硕大的工地上,只有一个角落在施工,数台水泥搅拌机,数十工人并不紧张地工作着,路口售楼中心门可罗雀。

  本刊记者在台州路桥采访期间曾致电陈仁福欲联系采访,陈称人在外地,婉拒了记者的采访,但他表示他欠梁珠凤本金才几百万元,这些钱待楼盘销售后会归还。

  但这几百万元对于损失惨重的受害者来说,只是杯水车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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