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广州跳桥事件推人者是否该追究刑事责任引争议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6月01日21:36   CCTV《法治在线》

  主持人1:欢迎收看法治在线。流经广州的珠江被广州人称为母亲河,在珠江上依次横跨了许多座造型各异的大桥,其中建设时间最早的就是海珠大桥。今年5月21日上午,一名叫做陈富超的男子,爬上了大桥中间十几米高的钢梁,然后做出了跳桥状,他说有人欠了自己巨额的工程款,为了逼欠债人现身才出此下策的。公安、消防等部门到场多次劝说均告无效,在事件持续了近五个小时后,一名过路的老伯突然自行爬上大桥,并出人意料的把跳桥者陈富超推了下去。那么跳桥者和推人的老伯目前是什么情况呢?我们的记者在事发后也赶到了广州。

  小标题1:院方:跳桥者不会瘫痪

  字幕:2009年5月26日  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

  解说: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是离海珠大桥很近的一家综合性医院,事发后,坠桥者陈富超被救护车直接送到了这里。我们见到他时,是他入院的第6天。

  同期:跳桥者 陈富超  跟原来差不多 还是很痛  (记者)你是什么位置痛呢    陈富超

  就是那个腰 这个手跟这个痛 这个肚脐 就痛

  解说:因为腰痛,陈富超这几天一直保持着这种仰卧的姿势,他说自己现在最关心的就是自己的伤情。

  同期:跳桥者 陈富超   我这个伤 我一进来 那个医生说 我全身都散掉了 但是昨天 这个我也不晓得怎么回事 这个医生说 他说我的伤情不大

  同期:梁伟国 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骨科主任  诊断呢 就是右肘关节粉碎性骨折 然后呢 就是第一腰椎压缩性骨折 那么肘关节的损伤呢 他没有合并有那个神经呀 血管的那些并发的损伤 腰椎骨折的那个损伤呢 他也没有合并有那个脊髓神经的损伤 所以他现在呢 就是也没有大家很担心的那种  就是瘫痪呀

  解说:梁医生说 自陈富超入院以来,院方从未说过陈富超全身散了架,也从未做出过会瘫痪的诊断,据了解在陈富超入院时,与他发生经济纠纷的那家公司垫付了两千元的医药费, 随后陈富超的家属又拿来了三千元。陈富超认为院方迟迟没有对自己进行手术,是因为自己交不起钱所致。对此,院方表示,陈富超所说的需要二三十万医药费的说法并不存在,目前没有进行手术完全是医学需要。

  同期:梁伟国 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骨科主任  他(右肘)的软组织肿胀很严重 现在呢 就是有很大的淤斑呀 水泡呀 这样子 所以现在呢 我们要等他消肿了以后 给他做骨折的开放复位钢板内固定手术 这个时间大概要1到2个星期的时间 就安排做手术 他(腰椎)是一个轻度的压缩性骨折 没有压到神经 所以腰椎的地方呢 我们不用做手术 只是卧床休息6到8个星期 就可以

  解说:院方表示,虽然目前陈富超的医疗费已经超出了预支,但院方还在为他积极治疗,等待着做手术的时机。

  主持人2 陈富超的伤情没有之前传说中的那么严重,这让陈富超的家人和包括我们在内的很多关注此事的人都感到了些许安慰。不过即使在身体康复后,陈富超也许并不能真正轻松,因为在事发当晚11点,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分局,就对他发出了刑事拘留证,罪名是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而同时被刑事拘留的是推他坠桥的赖健生,涉嫌的罪名是故意伤害罪,目前二人都处于取保候审中。那么当天在海珠桥上到底发生了什么,让我们通过画面回到现场。

  小标题2:过路老伯推下跳桥者

  记者赵学荣:现在是早上7点20分,5月21号当天陈富超就是在这个时候坐着公交车到达海珠桥的,不过当时他并没有立即开始爬桥,而是先认真的观察了一会儿,然后趁着桥上的执勤人员一转头的空档,沿着南侧的这条拱梁开始攀爬的。

  解说:陈富超当天背了一个很大的双肩包,一爬到横梁中间,他就从包里取出了一条红色横幅。    

  7点25分,广州市公安消防支队越秀消防中队接到119指挥中心的警情通报,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与此同时,当地公安机关也到达了现场。

  (画面:云梯上与陈对话)

  解说:此时正处于上班高峰期,但由于陈富超选择跳桥的位置正处于桥中间,公安机关无奈之下,只能双向封堵了海珠桥。车辆一律绕道而行,海珠桥附近交通陷入瘫痪。因为最近一段时间,类似的事件发生了多次,过路的市民饱受其害,他们纷纷在现场表示了自己的不满。

  同期:市民  这样爬桥都成习惯了 很多次了(你恨不恨他)我怎么不恨他啊 恨死他了

  解说:在与云梯上的民警谈判时,陈富超提出,只有把欠自己工程款的人找来,他才会下来。对此,警方表示很难满足他的要求。就这样,谈判人员换了三拨,陈富超依然没有任何下来的意愿。    

  12点20分左右,僵局持续了近5个小时,一名上了年纪的老伯,也就是赖健生,突然出现在了陈富超北侧的拱梁上。

  同期:跳桥者 陈富超 他爬上去的时候 很多人拍掌 我都不知道他是干什么的 我以为他也有冤情

  现场:老伯爬桥

  同期:跳桥者 陈富超  爬到我的身边 他说朋友 你为什么爬上这里 你贵姓呀 咱们交个朋友吧 我还没醒悟过来 我那个右手一松 他就用那个 把那个右手往我那个方向一推

  现场:坠下

  同期:市民:阿伯好样的     

  市民:(有没有事啊)陈:手断了(那个是什么人)我不认识啊(那是你爸爸吗?)不是

  解说:在看到陈富超受伤后,刚才还在为推人者欢呼的群众,情绪一下子发生了逆转。

  现场:扔鞋子 瓶子

  同期:市民1 :不应该这样子 应该抓紧他的嘛

  市民2: 手都断了 这样子不行的 太过残忍了 有政府解决问题的嘛 用得着他嘛 有政府嘛 太残忍了    

  同期:跳桥者 陈富超  如果知道有这个结果的话 我肯定不会上去

  解说:据陈富超自己说,早在今年的3月11号,他就试图以类似的方式讨要工程款,那天下午他爬上了一座28层高的居民楼的楼顶,他就是因为修建这座楼陷入经济纠纷的。后来警方和开发商都来到了现场,在开发商做出一个月内支付10万元的承诺后,他放弃了跳楼的举动。因为是初犯,当时公安机关并没有对他实施拘留。

  同期:跳桥者 陈富超  (记者):你真准备往下跳吗  陈富超:不会(记者):那你真正的目的是什么    陈富超:是叫他们 叫他们把这个事办了 帮我办了

  解说:然而在此之后,事情并没有如他所愿得到解决,绝望之中的陈富超偶然听说了经常有人去海珠桥跳桥的事情,于是才萌生了效仿的念头。

  隔断:跳桥行为,陈富超是否涉嫌刑事犯罪?昔日见义勇为英雄,如今推人下桥,是过失还是故意?稍后请继续收看法治在线《无奈的海珠桥》

  主持人3:值得注意的一点是,在陈富超爬上海珠桥之前,这座大桥今年已经发生过十五次跳桥事件,而且因为跳桥者的行为常常严重影响到社会秩序,其中有8人被处以治安拘留。而这一次,跳桥者陈富超则收到一张“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的刑事拘留证。有媒体报道称:如果罪名成立,陈富超将成为因跳桥事件而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第一人。究竟从法律上该如何界定这次跳桥事件?

  标题3:跳桥者是否该追究刑事责任

  解说:如今还躺在医院里的陈富超,对于自己可能涉嫌刑事犯罪、并被追究刑事责任表示难以理解。究竟陈富超在跳桥事件中的行为是否触犯刑法?一些专家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同期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王大伟教授:本案中我认为这个自杀者来说,他的这些个主观目的 并不明显,他也没有组织那么多人去观看这件事情。比方说他是组织聚众破坏公共秩序吗 这个显然 还要深思熟虑 值得商榷

  中国人民大学 韩玉胜教授:这些聚集来的人并不是他把他聚来,不是他主动把他们聚集来的,所以我觉得用一个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罪这个罪名啊,对跳桥者来讲不太恰当。那如果按照其他的呢,那在现在的刑法当中,又没有一个相应的罪名,能够追究他的刑事责任,所以在我看,还是以违反治安处罚法,他扰乱了社会秩序,按照治安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对他给予治安处罚

  解说:陈富超到底是否需要为自己跳桥行为承担刑事责任还是仅仅需要接受治安处罚,还有待于司法机关的进一步调查。而跳桥事件中的另一大焦点是,广州市民66岁的赖健生把跳桥者推了下去。而在推人行为发生后,许多人注意到这样一个细节,赖健生还曾坐在桥梁上向围观市民致敬。究竟赖健生为什么要把陈富超推下桥呢?

  同期:跳桥者 陈富超  他(赖健生)是致命的一推,他也不是救我,如果是救我。你可以抱着我一起跳下来呀,你为什么你推我下来,你还在上面呢。

  解说:值得注意的是,这并非是赖健生第一次出现在跳桥事件的现场。早在2006年3月5日,63岁的赖健生曾在洛溪大桥救下一名跳桥轻生者。那一年,周围的人称赞63岁的赖健生侠胆热肠,见义勇为。而三年后,面对跳桥者,这位老人在爬上了海珠桥后却做出了这个让所有人震惊的举动。

  现场:记者拨打赖健生妻子的电话

  解说:在采访中,记者多次试图联系到赖健生和他的家人,但都没有成功。那么事发时,赖健生到底在想些什么,他的真正目的又是什么呢?

  记者赵学荣:赖健生的妻子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经这样描述,赖健生当天上午的活动情况,她说当天上午8点多钟,赖健生从位于海珠区的家中出发,也就是这个方向,步行上桥,走到,去桥北面的广州市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看病,当他走到桥中间时,正好看到陈富超坐在钢梁之上,他觉得按照惯例,陈富超很快就会自己下来,闹剧会很快收场,于是他没有停下脚步,继续往前走。等到中午12点多,他看完病,再次经过海珠桥时,陈富超依然坐在钢梁上,这时赖健生觉得陈富超这个秀做得过火了,于是头脑一热,萌生了自行上桥,解决争端的冲动。

  标题4:推人者是故意?还是过失?

  解说:赖健生把跳桥者推下桥后,被警方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刑事拘留,目前处于取保候审中。有关专家对于赖老伯的行为也有着不同的理解,究竟从法律上该如何界定这位推人者的行为呢?

  同期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王大伟:赖伯他呢 走上前去,我认为,唯一驱使他的动力是见义勇为。但是呢 他上去之后,由于经验不足,或者说当时一时冲动,在这种情况下,他往底下看的时候,实际他是预见到,把这个人推下去后会造成伤害甚至生命危险。但是他轻信有气垫,他轻信有救助措施,他认为这些都可以避免。

  解说:王教授认为,赖老伯把跳桥者陈富超推下去的行为应该是过失犯罪。但也有学者提出不同的看法。

  同期 中国人民大学 韩玉胜教授:“过失”的一个非常重要的一个成立的犯罪条件,是对后果来讲,他是否定的,就是这种后果如果发生了,是在他意料之外,是他不愿意看见他发生的,但是作为我们现在这个案件当中,那赖伯在推人的时候,他对这种后果没有采用任何防止他发生的方式,尽管下面铺了一个气垫,但是这个气垫究竟能不能起到防护作用,我相信作为没有专业知道的赖伯他是不知道的。那么这时候他就不是对后果采用一种否定态度,而是对这种后果采取了一种放任的心态 那么这种心态是刑法当中所有规定的一种间接故意。

  主持人4:除了对于陈富超、赖健生二人在这起事件中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的关注外,公众对于在事件处置过程中,消防、公安等部门是否存在瑕疵,也存在着一些争论。而在我们的采访中,坠桥的陈富超对此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小标题5 现场处置是否存在纰漏

  同期:跳桥者 陈富超  你下面那个垫,为什么没有气呢。没有气 我难道一掉就掉下底 我掉下来的时候,不知道有没有发觉,我已经很伤了,他还是用,那两个消防员,也没有什么好的保护的,就是用那个东西一拉住就把我拉到警车。

  解说:有媒体报道称,在这次跳桥事件中,赖老伯曾经两次向警方自荐上桥营救跳桥者,均被婉言谢绝,之后赖老伯趁警方不备时自行爬上了海珠桥,关于人们对赖泊为何能避开警方自行爬上海珠桥的疑问,目前广州警方还没有正面回应。 

  解说:对于陈富超对于气垫的疑问,我们采访了当时参与救援的,广州市公安消防支队越秀消防中队中队长彭长宝。彭队长说,他们是当天上午7点半左右赶到现场的,在不到十分钟左右的时间就铺设好了消防气垫。

  同期:彭长宝 广州市公安消防支队越秀消防中队中队长  我们的救援气垫已经铺设在这个横梁底下,偏北一点点

  解说:他说消防气垫到底充没充满气,并不是由消防战士说了算,因为气垫里的气压是有严格标准的,当它被充满气后,它会自动泄压

  同期:彭长宝 广州市公安消防支队越秀消防中队中队长   打开这个空气气瓶的气阀 就可以补充气 来试一下 打开    (记者):现在是在充气吗?战士:对,现在就在正在充气(已经满了),里面这个声音就是它在正在超过它的工作压力,正在进行泄压,保证这个气垫不会因为充压超过它的工作压力而造成对这气垫的破坏

  解说:彭队长说,使用消防气垫进行高空救援只是下策,因为它并不能保证被救者不受伤,只是起到缓冲的作用。如果被救者的位置高于地面20米以上,甚至都没有铺设气垫的必要了,因为在那样的高度气垫已经没有什么作用了。

  同期:彭长宝 广州市公安消防支队越秀消防中队中队长  当时应该是刚好掉在这个角落  记者:就在这个位置是吗?战士:对,在这个边角这个地方,边角因为受力不均匀,所以说这个缓冲保护作用呢,就比较差一点。他也是被迫(掉下来)的,都是被迫的,所以说姿势都不是我们那个按照要求正确跳的那种姿势。第三个原因他当时挂在上面,手臂应该已经在上面就已经受伤了

  解说:这三个小伙子就是陈富超坠落时,在气垫周围负责防护工作的消防战士。他们在现场一直密切注意着跳桥者的一举一动,尽管他被推下的那一刹那让很多人都始料未及,但三名消防战士还是在第一时间,做出了反应。

  同期:广州市公安消防支队越秀消防中队战士  本来我们是已经,他跌下来的时候,已经跟他,气垫已经慢慢移过去嘛,谁知道,他那上面 手,看他手挂在那个上面那个铁架上面,这样一挂,然后他身体一歪,整个人就斜过去,砸到那个角上嘛,砸到气垫的边缘上面嘛

  解说:王杰是陈富超落地后,第一个接触他身体的人。对于当时的这个动作,战士们认为完全符合规定

  同期:广州市公安消防支队越秀消防中队战士   我们抱着他的腋下,像这种动作就是有专门培训过的    (记者):就说你这个抱他这个动作也是没有问题的?    战士3:我觉得没有问题

  隔断:DV记者亲历数次跳桥事件 揭密海珠桥上为何频现跳桥者。稍后请继续收看《无奈的海珠桥》

  主持人5   其实在这起跳桥事件发生前不久,广州市公安局刚刚对海珠大桥频繁发生的爬桥现象进行了通告,并指出从今年以来,有8名爬桥者被依法治安拘留。然而就在公安机关苦口婆心的劝告后的没几天,就发生了这样一场更为严重的爬桥事件。那么该如何来避免这样的事情再次发生呢?

  小标题6: 跳桥事件为何频繁发生 

  记者赵学荣:海珠大桥是广州市的第一座跨岸大桥,横跨两个区,在我左手边是海珠区,右手边是越秀区,在治安上则是由这两个区的三个派出所共同管理的。针对频繁发生地跳桥事件,公安机关在桥上设置了24小时的治安执勤点,当时设置了4个,我们现在看到的是6个,据说其中的两个是5月21号这起事件发生后增设的。

  同期:执勤人员 (记者)你的职责是什么呢? A:职责就是保护这个 别爬桥嘛,阻止别人 (记者):爬桥的人特多,是吧? A:挺多

  解说:记者很想从执勤人员的口中多了解一些相关的情况,但不知为何,几名看桥人都异常谨慎,对于爬桥的事情不愿多说。不过在采访中我们遇到了广东电视台的一名DV记者,从06年底他总共拍摄到了跳楼、跳桥等事件50多起,其中光发生在海珠桥上的就有20多起。

  同期:广东电视台DV记者 陆信强(记者):在海珠桥上跳的话,有几次他们是跳下来的?  陆信强:一个都没有,他们全部都没有跳下来的,都是作秀的。 最长的有5、6个钟头,最少的起码一个钟头。耗费人力物力,还要堵了人家上班的人们,所以他们(群众)对这个跳桥的人,都比较有意见 

  解说:自从今年4月1日以后频繁有跳桥者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爬上了海珠桥。如今在网络上,有人把海珠桥上出现的这些跳桥事件称作是“跳桥秀”;还有市民为频频出现跳桥事件算了一笔经济账:按照海珠桥一个小时通行1.6万车次,每辆车平均3个人计算,就有4.8万人受到影响,每个人平均浪费1个小时,就耗费了4.8万个小时。按平均工资每小时15元计算,共浪费了72万元。如果加上其他成本,经济损失更是惊人。如何才能降低跳桥事件的发生呢?  

  同期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 李成言教授:这样的事件它是一个偶然的爆发,但是内涵深层的一些必然现象,这个必然现象从桥的本身管理上有必然,因为可能会提供他有一个空间可以去作出选择,第二个呢,从社会治理上来看,我们在很多利益冲突面前的解决办法还存在一些问题,还存在一些疏漏,甚至还有一些根本就不作为的行为,这个可能就造成了你公共安全里边的政府部门,不能给予解决的问题,那我只有采取个人的行为去达到解决的目的。

  同期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王大伟:抑制自杀秀或跳桥秀的主力军不是警察一家,也不是政府一家,实际上是整个社会齐抓共管的最后的行为。所以,现在有大量的围观群众,实际上围观本身也会带来社会治安的混乱。 

  主持人6:围绕这起跳桥事件,跳桥者是不是该接受刑罚严惩?推人者又该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这些疑问仍有待于司法机关的进一步调查。其实在这起跳桥事件发生前,广州市公安局发布通告,表示已经对今年以来海珠桥频发的“跳桥”事件中的8人依法做出行政拘留处理,警方对任何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损害公众利益的行为,将坚决依法处置,同时也希望凡有各种诉求需要政府帮助的人,不要采取过激行为,而应当遵循正当、合法的途径和渠道进行解决。 

已有_COUNT_条评论我要评论

Powered By Google

更多关于 跳桥  的新闻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