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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智障劳工可能再次遭受侵害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2日09:28  人民网

  一些智障劳工可能再次遭受侵害

  有的受害人有家不愿回、有家不能回。刘唱戏是这样的智障者之一。界首市民政局局长张秀斌说,刘唱戏是受害者中大脑比较清醒的,被认为是最早可以送返的人,但直到现在已经送走了29人,他成为最后滞留的3个人之一。另两人中,一人是哑巴,另一人患有失忆症,均无法说出具体家庭地址。据刘唱戏讲述,他家中只有哥嫂,哥嫂经常殴打虐待他,因此不愿说出家庭地址,不想被送回家。

  还有的受害人是无家可归。张秀斌说,一名来自山东烟台市的受害人安某,原是烟台市一家木材公司的职工,和妻子离婚后流落街头。他还有一个女儿,但无法取得联系。虽然界首警方联系到了他的堂兄,对方却不愿接收“我们满腔热情地联系到了失踪人员亲属,以为对方会满心欢喜,但实际上对方却不愿见面,态度冷冰冰的,接电话爱理不理,搞得我们很尴尬。”界首市政府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最后,界首市工作人员只能将其安置在烟台救助站。

  为了能让受害人早日返回家乡,界首市警方想方法设法与受害人家属取得联系。公安人员为受害人拍摄照片,并把照片发布在受害人所在的县级公安机关信息网站上,供当地有亲人走失的群众查询。与此同时,界首市警方还把办案民警联系方式公布在网络、电视等媒体上,以便受害人家属能及时与警方取得联系。尽管如此,由于受害人的特殊性,送返工作进展仍然十分艰难。警方只要能查出受害人籍贯所在的县,他们便把智障者送往所在县的救助站。但是,剩余的3人连所在县都无法知晓“我们打算这3人作为院民纳入统一管理,为其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界首市福利院值班人员房超领说。

  此外,还有的受害人遣返途中再次走失。根据救助站遣返属地划分政策,界首市民政局派专人把一名家住安徽六安市的智障者护送到合肥,并移交给合肥市救助站。但是,合肥市救助站给智障者买了一张车票后便置之不理,导致该智障者再次走失。合肥市救助站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用一种不耐烦地口气说“我们看到这个人表现很正常,而且我们也没听说他脑子有问题,所以我们按规定给他买了车票,让他回家。我们过去一直都是这么做的。”据了解,在送往合肥市救助站的智障劳工中,共有8人走失。

  政府权威和公信力受到伤害

  虽然黑砖窑的始作俑者是个别不法分子,但公众可能会把由此而生的的愤怒指向劳动、公安等部门,政府权威和公信力必将因此受到伤害。这种愤怒转移的趋势和迹象已经在山西黑砖窑智障劳工问题中明显体现了出来。

  基层官员建议,应当对症下药,“三管齐下”预防和避免“黑砖窑劳工”事件的屡屡发生。第一,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的劳动监察工作力度,尤其是农村地区、偏远山区的石料场、码头、沙石厂等劳动强度大、以简单体力劳动为主的工作场所。重点查办使用或介绍童工、智障人员务工和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等违法犯罪行为,劳动、工商、公安等有关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交流,建立劳动力市场监管的长效机制,完善信息网络,落实举报制度,把专项行动和经常性检查结合起来。

  第二,加大“黑砖窑智障劳工”案惩处力度。河南方城县窑主付峰等人暴力奴役20多人,仅获刑9个月至7个月不等;新疆玛纳斯县窑主牛海东等人暴力奴役40多人,获刑3年。办案人员呼吁,刑法应当增设暴力强迫劳动罪,提高刑期,严厉打击犯罪分子。

  第三,建立健全智障者托养收容机构和制度。安徽省残联副理事长钱玉贵说,福利院主要以儿童为服务对象,养老院主要以老人为服务对象,救助站是一个短期收容的过渡性机构,社会上极为缺乏以残疾人(智障或肢残)为服务对象的托养机构。2007年,国家开始在上海、江西等省市部署残疾人托养机构试点,但覆盖面一直较低,政策支持和财政不足。

  他建议,政府应当加大对残疾人托养机构扶持力度,采用民办公助的形式,即政府通过财政资助,出台税收、土地等优惠政策,吸引和鼓励社会资本兴办残疾人托养机构。对于经济条件许可的家庭,可收取一定托养费用,对于那些流落街头、无家可归的,则免费收容。

  钱玉贵说,对一个普通家庭来说,家里有一个重度残疾人,要多个家庭成员来照顾,影响家庭生产效率。长期下来,这些家庭成员会身心疲惫,还有些则因经济困难无力承担。如果能有专业托养机构,或者在福利院和养老院内开辟残疾人专区。与福利院等机构不同,托养机构专业技能性更强,不仅要保证其基本生活,还可以为智障者和残疾人提供肢体或心理功能恢复训练,比如让哑巴学习哑语、让肢残者学用筷子等,让他们通过学习能生活自理。对于一些有劳动能力的智障者,要在确保其劳动权益的前提下,为其提供就业岗位。适量的劳动量、适宜的工作岗位,不仅能保障其基本生活,还能促进与正常人的交流,帮助其融入社会,是一件好事。

  安徽界首市警方近日从黑砖窑解救出30余名智障劳工。自2007年山西“黑砖窑劳工”事件曝光,虽经过国家专项整顿,河南、安徽等地“黑砖窑劳工”事件仍时有发生。专家呼吁加大非法用工劳动督查力度和对犯罪分子惩罚力度,建立健全智障人员托养机构及制度,从根源上杜绝“黑砖窑劳工”问题。

  “黑砖窑劳工”现象屡打不绝,其主要原因有三个。首先,使用智障劳工可降低生产成本,获取更大经济利润,这使得一些不法分子敢于以身试法。而且,智障人员难以与常人交流,其合法权益受侵害后不易被督查部门发觉。

  其次,使用“黑砖窑劳工”违法成本较低。在受害人未出现死亡或重伤时,法院一般以强迫职工劳动罪对嫌犯判刑。刑法规定,犯强迫职工劳动罪一般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这就意味着,直接责任人最高量刑也不超过3年,甚至一些监工、看守等人仅仅罚款了事。如此之轻的惩处,难以在社会上对类似的违法犯罪行为起到有效的震慑作用。

  其三,黑砖窑智障劳工是没有自我分辨能力的特殊群体,这些受害人经常是因为家庭失和离家出走或失忆找不到家。一些受害人有家不愿归或无家可归,即使强行把他们送回家,他们仍可能再次离家出走。沦落街头的他们有可能再次成为受害人。

  “黑砖窑劳工”事件的危害性和破坏性不能低估。此类事件频频出现,一次又一次撕裂了社会公众的情感,突破公众的道德底线,对人们公平公正感的社会认知造成无法弥补的伤害。而且,公众还可能会把由此而生的愤怒指向政府劳动监察、公安等部门监管失职,政府权威和公信力必然会频频因此受到伤害。

  要解决智障劳工问题,必须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的劳动监察工作力度,重点查办使用或介绍童工、智障人员务工和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等违法犯罪行为,劳动、工商、公安等有关部门应把专项行动和经常性检查结合起来;必须对类似“黑砖窑劳工”案嫌犯加大惩处力度,刑法应当增设暴力强迫劳动罪,提高刑期,对犯罪分子依法从重查处;必须建立健全智障者托养收容机构和制度,对有家不能回、不愿回的智障者,应当将其收容到智障者托养机构,防止其流落街头,再次成为不法分子的侵害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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