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近来多次表示“想回家”,但其案件仍陷于多方角力的漩涡中
《世界新闻报》驻加拿大特约记者/黄运荣
日前,加拿大联邦移民及公民部长肯尼向加拿大媒体证实,厦门远华走私案涉嫌主犯赖昌星的前妻曾明娜及其女儿已自愿返回中国,并受到良好对待。8月14日是赖昌星逃亡加拿大10周年的日子。在这个节骨眼上,曾明娜突然自愿回国,再度引发人们对赖昌星还能在加拿大“赖”多久的猜想。
铁了心要打完官司
加拿大联邦移民及公民部长肯尼近日在接受温哥华一家电视台专访时透露,赖昌星的前妻曾明娜已经与她跟赖昌星所生的23岁的女儿赖真真自愿返回中国福建老家,目前生活稳定。肯尼还表示,赖昌星日后如果愿意按照这个模式自愿返回中国面对司法指控,他和加拿大移民部乐意提供一切所需要的帮助。
事实上,在《世界新闻报》特约记者近年来的多次采访中,赖昌星也曾几次透露出想家的心情。在记者日前对赖昌星的一次独家专访中,他说,自己逃亡海外已经有10年了,在经济上和精神上承受着很大压力。“虽然我在加拿大过得‘还行 ’,但我还是一直想回去,毕竟那里才是我的家乡。”
据《世界新闻报》记者了解,虽然赖昌星多次放话说“想回家”,也表示“即使最后被遣返也能接受”,但在他看来,曾明娜回国没事,并不代表他回去也没事。其实,这么多年来,赖昌星一直说的是“如果在加拿大把所有法律程序走完,仍然判我遣返,我会愿意接受”。换句话说,他是铁了心要把官司打到底。
还可能实施“拖延战术”
曾明娜比赖昌星小6岁,结婚那年还未满18岁。因为女方未到政府法定年龄,也就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曾明娜算是赖昌星事实上的“结发妻子”,婚后,他们生育两男一女。1999年8月,她随赖昌星举家逃到加拿大,2005年6 月与赖昌星离婚。
对于曾明娜此次自愿回国的背景,外界众说纷纭。有的说是曾明娜父母身患重病,为探望老人,曾明娜才选择回国;也有的说是中国方面与曾明娜谈判多时的结果。
至于曾明娜回国一事会不会对赖昌星有所触动,温哥华的移民律师王仁铎认为,曾明娜回国对赖昌星的风险评估会有不利影响。因为,既然有涉案者自愿回到中国,表明中国政府是可信的,如果曾明娜回国后一段时间都没有受到不良对待,那么赖昌星强调自己遭遣返会受到虐待的说法,就难以支持。
但也有法律界人士认为,赖昌星可以继续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法律程序拖延时间,使遣返一事再度进入往复循环的怪圈。
久拖不决源于多方角力
据记者观察,赖昌星之所以在加拿大一“赖”就是10年,背后是各方角力的结果,而这些角力到目前为止仍未有告一段落的迹象。
首先是政府部门与司法系统之间的角力。许多人认为,赖昌星10年来未能遣返回国,是加拿大政府在故意拖延。其实,这一结论并不完全正确。要知道,2000年逮捕及关押赖昌星4个月的是加拿大政府部门;2006年5月决定启动遣返程序,将赖昌星押往机场的也是加拿大政府部门。而加拿大司法系统从一开始便与政府“较劲”。另外,加拿大“令纵勿枉 ”的法律体系,也给赖昌星的律师提供了一次又一次的上诉机会。
其次是中国政府与加拿大政府之间的角力。保守党上台以后,出于其右倾理念及其支持者对中国的不了解,在对华政策上有所倒退。赖昌星,自然也就成为他们与中国叫板的一个筹码。
最后是行业利益与公众利益之间的角力。赖昌星案牵涉的利益团体至少有两个:一是难民行业,二是律师行业。难民产业目前是加拿大一个十分重要的工业。不少既得利益者不愿放弃,甚至每天都在努力扩大他们的产业规模。赖昌星案则是难民行业一个具有象征意义的案子。这个案子打赢了,他们的生意便会滔滔不绝。律师行业的利益就更不用说了。只要赖昌星出得起律师费,他的官司就会一直打下去。
最后,也是最深层的原因,就是加拿大国内对华友好和对中国敌视两种民意的角力。中加两国人民有着传统友谊,这是事实,但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很多加拿大人对中国多少还存有意识形态上的敌对。这也是为什么僵硬的对华政策在加拿大国内屡屡拥有市场的深层原因。
新闻延伸/DEPTH
中加引渡条约呼之欲出
据加拿大媒体报道,中国司法部长吴爱英上月访问了加拿大,与加司法部长兼总检察长倪可森举行了双边会谈。双方一致同意要进一步加强中加间的司法合作。对此,有中加刑法权威人士透露,一直没能达成的中加引渡条约有可能在加拿大总理哈珀今年下半年访华前达成。
加拿大刑法改革与刑事政策国际中心高级研究员杨诚教授认为,加中两国在哈珀访华前完成引渡条约谈判“完全有可能”。他指出,如果哈珀在访华时与中国领导人一起宣布这一消息,将有力证明“加拿大不是逃犯的天堂”,并表明两国政府高层的合作诚意。
不过,也有法律界人士认为,即使中加两国签署引渡条约,对赖昌星遣返的影响也不大,原因是,赖昌星案已经进入法律程序。引渡条约的签署,反而会对其他目前在加拿大或计划到加拿大避难的中国贪官有阻吓作用。(黄运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