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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出租车罢运风波:政府经营权政策成导火索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18日10:58  新华社-瞭望东方周刊

  短暂的冲突使出租车司机对政府的信任降至冰点。没有人愿意站出来,表达自己的诉求

  《瞭望东方周刊》记者王立三|黑龙江牡丹江、绥芬河报道

  7月23日,牡丹江市迎来了不安的一天。反对出租车“新政”的司机开始罢运,全市陷入交通混乱。

  此前的7月20日,《牡丹江城市出租汽车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简称《办法》)向社会发布,明确出租汽车经营期限为8年,经营权转让由市出租汽车管理机构组织或指定实体公司按市场价格收购。牡丹江出租车“新政”闪出。

  这项旨在“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保护出租汽车司机合法权益”的“新政”,在出租车经营者眼中却有另外的解读。一位出租车司机说:“政府一句话就把出租车司机的饭碗给踢了,这个问题不单是牡丹江的问题,也是全国出租车行业的问题。”

  政府调来外地出租车

  在一些出租车车主眼里,政府“收回经营权”就是赤裸裸的“掠夺”,若干年后,他们将被逐步排挤出这个行业。

  “新政”遭遇出租车司机的激烈反对。数千人聚集政府前广场,政府派出信访办主任接待处理,但部分出租车司机认为“这事不是他能做主的”,拒绝与其沟通。

  24日,罢运队伍走上马路,个别情绪激动的出租车司机开始打砸还在营运的出租车,防暴警察随即制止并对其实施抓捕。目击者告诉本刊记者:“一位妇女在阻拦警察抓捕砸车的丈夫时被打中头部。”

  一位出租车司机说,当天一名旁观的司机因为喊了一声“警察打人了”当即被抓,在看守所呆了3天,“据称当天有13人被抓”。

  短暂的冲突,使出租车司机对政府的信任降至冰点。没有人愿意站出来,表达自己的诉求。周末,出租车司机们来到市行政中心广场静坐,他们谨慎地等待。此后连续多日,出租车司机和家属在市行政中心前聚集。甚至有人开始高呼政府领导下台的口号。

  8月1日,整个城区几乎看不到本地牌照的出租车上路行驶。私自载客的私家车和外地牌照的出租车遍布街区。一位拉客的私家车车主告诉《瞭望东方周刊》:“只要打印一张写有‘出租’的白纸,贴到风挡玻璃上,就可以载客,无论宝马奔驰,QQ夏利,一律10元起价,路远就需要和司机商量。”本刊记者在街上看到有辽宁牌照和吉林牌照的“出租车”,上述车主笑笑说:“这算什么啊,北京牌照的都有。”

  本刊记者获得的牡丹江市交通局《工作信息》显示,为应对罢运事件,牡丹江市从邻近的绥芬河、海林、宁安、林口和穆棱等地紧急征调出租车。7月30日,市交通局要求各县(市)加强运力调集,使在牡市内运营的县(市)出租车总量达到500辆。

  这些外地过来增援的出租车司机,集中住宿在市一中宿舍,“军事化管理,一人一条被子一个盆。”绥芬河澳普尔出租车公司司机告诉本刊记者,“我们每天补助150元,回到宿舍发钱。”绥芬河市一位司机则表示:“给钱也不愿意去,政府说如果不去就吊销营运证,去的时候前面有警车开路,后面有警车押着。”这位司机担心,这样的“新政”明天就落到自己头上,“今天是牡丹江,明天就会是绥芬河。”

  本刊记者调查获知,停放在交警指挥中心院内的从绥芬河市征调的出租车有205辆。这些远道而来的出租车被严密保护,一位负责警戒的警官告诉本刊记者,在这里防止坏人砸车捣乱,看着也提心吊胆,担心出事。

  “经营权是公共资源”

  对李向群(化名)来说,砸在手中的出租车无异于烫手的山芋。“2003年买车的时候一共花了22.5万元,车和手续是贷款和借钱买的,爱人没有工作,儿子上高二,现在还欠着10多万。”

  赵凌(化名)向本刊记者表示,“新政”让他看不到希望。前段时间出租车加手续已经炒到了30万元左右,现在政府规定一个经营期限是8年,政府给他的过渡期是4年,就是说12年后能不能继续经营还是一个未知数。

  他算了笔账,现在他的车是4年的“千里马”,买的时候手续和车花了24万元,这辆车的过渡年限加上政府给予的 8年经营期限一共是12年,12年间需要换一辆车,如果换高档次的车需要12万元,加在一起就是36万元,而一年去掉维修和耗油,能赚3万元就不错了,12年赚36万元,刚好白干。

  在经营权的问题上,政府的态度坚决。

  牡丹江市运管处处长赵洪君在接受《瞭望东方周刊》采访时表示:“经营权是公共资源,建设部有文件,出租车经营权是城市公共资源,有公共服务性、经营性。”他解释说,出租车业主对政策的理解有偏差,政府是依法限定了经营期限,而不是到期限就收回“经营权”,如果到期个人也可以继续按照相关法规,重新获得。

  据悉,牡丹江市区面积约2386平方公里,人口约92万。牡丹江出租车行业1985年起步,90年代中末期发展较快,1998年出租车有2705辆,至今车辆一直没有增加。目前,98.4%的出租车为个体经营。

  牡丹江市政府秘书长赵士元告诉本刊记者:“我们的车20年没变,是破破烂烂、土里土气的千里马、夏利,作为全国优秀旅游城市,实施大牡丹江、新牡丹江的战略,出租车要与这个城市相匹配、相一致。”

  政府印发给出租车司机的材料中宣传“新政”的目的:为了更好地规范出租车行业管理,提高行业服务质量,实行“ 新车新办法,老车老办法”来确定经营期。保护出租车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保护出租车司机的合法权益,提高其社会保障水平,促进出租车行业的健康发展。

  这项旨在保护出租车司机权益的《办法》,出租车司机并不买账。在高考期间,《办法》起草酝酿时,出租车司机就曾一度罢运。

  有出租车司机指责:“出租车手续炒起来也不是一天两天了,政府以前为什么不管,10多年积累的问题,突然一纸法令就能解决吗?”

  “这是一个非常敏感的问题。只要有一个举动,就会出现今天这个情况。我们反思了很多,谁在垄断呢?今天这个局面,让我们看到了很多。”提及此次牡丹江的罢运风潮,赵士元略显无奈。他向本刊记者表示,这一届政府如果按照旧有模式管理出租车,“击鼓传花”是不负责任的做法。

  信任危机

  焦急的出租车司机们似乎只能等待。处在另一端的政府,也没能找到问题解决的出口。一位负责处理此事的领导抱怨说:“聚众上访人员不对话、不协商、不沟通,也不选代表,听不到他们的声音。”

  一位出租车司机则称,他们不选代表的做法是害怕被“秋后算账”,“类似的事情太多了,对政府的信任度越来越低,这次罢运有人喊政府官员下台,又说明什么?”

  “经营者转不过弯,经营权是有期限的,经营权卖到24万元是市场形成的,24万元是政府资源。投资之前就应该考虑,政府没说什么时候收回,也没说什么时候不收回。美国总统都是有期限的。”赵洪君在接受本刊采访时,对经营权期限这样解释。

  出租车司机赵凌觉得,在与政府的这次博弈中,他肯定是输家。他已经陷入了两难境地,现在的出租车卖不出去。一个现实的问题摆在面前,一辆出租车如在《办法》实施后报废,再换新车会赔得更多,他说自己“可能会选择退出”。

  如何获得“经营权”成为出租车的致命伤。尤其让出租车司机不能接受的是,《办法》(征求意见稿)中规定,“严禁私下转让和倒买倒卖出租汽车经营权,出租汽车经营者需要转让出租汽车经营权的,由市出租汽车管理机构组织或指定实体公司按当时市场价格予以收购。”

  出租车经营者面对模糊的未来,坚定着自己的想法。“规范出租车市场管理,车辆提档升级,科学增加运力,我都能理解。就是交钱买营运权,我都能接受。但为什么一定要交给实体公司经营?我们会不会沦为‘祥子’?”赵凌质疑。

  邻近的下属城市绥芬河出租车实体公司的运营模式,让牡丹江出租车经营者忧心忡忡。

  口岸城市绥芬河2008年初有出租车1053辆。政府在“打造北方深圳”的口号下,将出租车型定为价格为13 .1万(运抵价)的上海大众斯柯达明锐,并成立实体公司绥芬河澳普尔出租汽车有限公司,目前该公司有116辆车上路运营。民间的说法是,该公司车辆仅有50辆有营运证,是经政府“特批”的。绥芬河运管站领导向本刊记者证实“这些车都有营运证”。运管站领导表示,现在先这么运营,下一步澳普尔会收购116个营运证来保持绥市出租车总量的平衡。

  记者走访澳普尔出租汽车公司时,一位工作人员说:“这里的车分大包和小包,大包的车已经没有了。”招聘广告称该公司拥有出租车千余辆。

  组建实体出租车公司是否就是出租车管理的出路?按照政策设计者的设想,牡丹江希望建立的是“个体出租汽车和实体出租汽车公司竞相发展的市场格局”。

  牡丹江市政府秘书长赵士元告诉本刊记者:“我们研究对比了北京的公司化模式,上海的公司拥有产权和运营权模式,温州的个人产权模式,也注意到,出租车手续炒到65万元、100万元、140万元的温州模式进行不下去了。”

  本刊记者获悉,7月30日《办法》修改工作启动,这次修改“吸纳了两名有一定政策理论水平、能够客观反映问题的经营者参加”。负责和出租车经营者座谈沟通的运管处处长赵洪君坦承:“对他们意见最大、最关心的两个问题,都做了改动。一是转让,二是经营时间也延长了。现在正在征求意见、征求修改办法。”他觉得座谈会起到了沟通作用,最后甚至还讨论起与此事无关的《资本论》。

  数易其稿后,8月8日,《牡丹江市市区出租汽车管理暂行办法》(修改稿)形成。新修改的《办法》规定,现有出租汽车经营权自本办法施行前最后一次转让之日起给予8年过渡期,过渡期满后开始确定经营期限为8年;对近年转让出租汽车经营权、经营期满后仍不能收回成本的,可申请延长经营期限。从未转让或转让期超过8年的,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确定经营期限为8年。经营期限届满后想继续经营的,可以继续经营。

  出租车恢复运营

  据悉,从2005年起,牡丹江市交通局就先后到厦门、常州、上海、哈尔滨、大庆和齐齐哈尔等地考察调研。

  本刊记者获得了一份牡丹江市交通局2005年到哈尔滨、大庆考察出租车市场管理经验的情况报告。其中提出两种意见:一是为了保持稳定,维持现状,不实行经营权有偿使用;二是确定经营权,具体做法是,对现有的2705辆出租车,规定经营期,经营期至车辆8年报废期结束。

  这份报告中透露,在当时牡丹江的出租车手续(经营权)已经达到10万元。

  “法律滞后,难度非常大。”赵士元表示“很苦恼”,因为缺少“上位法”,全国停运又此起彼伏,牡丹江不会轻率行事,一定会依法依规出台文件。

  赵洪君告诉本刊记者,他们找到省政府2005年的16号文件,里面有“没有确定经营期限的要确定经营期限,试用期和经营期合计不超过8年”的规定。

  8月4日,牡丹江市向媒体通报“部分出租车恢复运营”的消息。

  当天,牡丹江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宝良讲话要求:“认真传达学习7月31日市委书记徐广国在市委常委会上的讲话精神,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市委保持高度一致。与会人员要统一思想、统一认识、统一步调,认真贯彻落实好市委的决策部署,确保《办法》顺利出台。”

  8月7日,罢运的出租车有一半以上上路运营,超过1400辆。8月11日下午,市民李树良告诉本刊记者:“普通老百姓最关心的是生计,出租车上路就好,政府整顿治理出租车我们支持,但一定要想好再动,那些出租车司机也很不容易,毕竟要养活一家人。”

  一些还在坚持罢运的车主告诉本刊记者:“政府工作人员威胁说,如果在五六号还不上路,就吊销经营证。很多人被迫上路,但车牌都是遮挡着的。”

  本刊记者调查获知:政府已经逐辆车做工作,签字上路的出租车,可以到区政府每天领取100元油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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