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亚蒙其人:头衔一大堆
所办网站曾因欺诈被关
在百度输入“罗亚蒙”三个字,他的简历就“蹦”出来了:
罗亚蒙,湖北襄阳人,1967年生,中国城市网总编辑,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中小城市分会常委、副秘书长,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宜居城市”课题组组长,研究员,负责我国“宜居城市”科学研究工作。长期从事历史文化名城研究工作,1996年任西北大学历史文化名城研究中心主任,1997年当选首届“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市长论坛”秘书长,1998年到北京大学做访问学者,担任“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历史地理研究”课题组主持人。再努力搜索,又会发现罗亚蒙其实还有很多职务,如中国城市国际协会会长、宜居城市(中国)研究中心主任、全国城管(执法)局长“联席会议”执行会长兼秘书长等。
这么多职务是哪来的?赵阳告诉记者,很多都是他“自封”的。据介绍,罗亚蒙担任“中国城市网”总编辑时,曾打出这样的广告:中国城市网隶属于国家建设部系统,由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主办,是国家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核准、并经工商注册登记的国家级网;宣称中国城市网是背靠政府,市场运作,以政府为依托以市场为导向的中国城市网站;由全国1000多位市长担任顾问、编委;并在网页使用国徽图案,与建设部网站建立链接,在其会员注册栏目中以五星红旗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作为其置顶的通栏标识。2008年5月,东窗事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认定中国城市网违法使用国徽,对外宣传不实,构成欺诈!
一个网站关停了,但他还有一个“人民城市网”。在网站介绍中,有这样一段文字:“人民城市网是北京中城国建咨询有限公司主办的工作网站,2006年通过国家信息产业部备案登记。”经过调查,北京中城国建咨询有限公司为民营企业。查询该网站的备案信息(京ICP备06071268号),资料显示人民城市网审核通过时间为2006年12月25日,注册单位为北京中城国建咨询有限公司,单位性质为“个人”,负责人仍然是罗亚蒙本人。
待“全国城管(执法)局长联席会议”建成后,北京中城国建咨询有限公司也就摇身变成为“联席会议”服务的专业公司。“滑稽的是,在2009年全国城管局长“联席会议”期间,全体参会人员被要求全部着08式城管执法统一形象服装,连参加会议的某市副市长也穿上了城管制服,而这种新式制服尚未被各地城管部门确定为日常工作着装,也公然与国务院的有关规定相违背。”赵阳指出,罗亚蒙新注册的中国城市国际协会也设立了相应的网站开展业务,“中国城市国际协会网站公布了会员注册费用如下:以个人名义注册的,每人一次性缴纳3年会员费1500元(500元/年×3年);以单位名义注册的,一次性缴纳3年会员费9000元(3000元/年×3年)。收到会员登记表和会费后,个人会员发给会员证,单位会员发给牌匾。这和“联席会议”的做法如出一辙,只要愿意多出钱,罗亚蒙就可以授予对方各种职务。”
据赵阳透露,早在2007年,罗亚蒙负责的中国城市网就开始向国内各城市市委、市政府发送《关于开展“宜居城市”测评研究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自称《宜居城市科学评价标准》是我国目前最权威、官方唯一认可的、科学的《宜居城市评价标准》,“中国城市网”主持全面正式启动宜居城市测评研究工作,可以给予“宜居城市”荣誉,并要求缴纳高额咨询研究服务费用。建设部在接到全国各地大量举报后,认为该行为“严重违反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建设部有关规定,破坏了建设部的形象,造成了恶劣影响”,并严正声明:建设部从未批准任何单位开展“宜居城市”测评研究工作,更不允许以公司名义开展营利活动,任何以此名义要求各地参加有偿测评研究的活动,都是错误的,必须予以严令禁止。建设部科技司组织专家对《宜居城市科学评价指标体系研究》项目验收只表明该项课题研究工作达到预定的研究目的,不代表任何其他官方意见。希望各地城市人民政府提高警惕,防止各类形式的诈骗和欺诈行为,更不要盲目参加“宜居城市”测评等评比活动。
可是,据了解,在中国城市国际协会及其会长罗亚蒙的“努力”下,2007年11月,广东清远市成为协会首个授予牌匾的“宜居城市”;2008年9月,宁夏自治区银川被协会授予“宜居城市”称号;2009年3月,协会授予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镇“宜居城市”荣誉。
涉嫌“非法”
专家呼吁坚决取缔
不管是“人民城市网”,还是“全国城管(执法)局长联席会议”,都戴上了“人民”“全国”迷惑性很强的“类官方帽”,记者分不清了,城管部门分不清了……一个个沦为它的“枪手”,不时为之摇旗呐喊。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何兵疾呼:全国城管(执法)局长“联席会议”迷惑性很强,像这种非法组织必须尽快取缔。
说其“非法”,何兵称主要有四点:一、他们有自己的章程《全国城管(执法)局长联席会议章程》。二、他们有定期的活动。三、他们有固定的组织机构。他的章程中明确规定,设置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四、他们以组织的名义活动。比如,这次他们就是以全国城管局长“联席会议”的名义,对社会公开发表意见。
因此,何兵认为无论从组织形式到活动内容,全国城管“联席会议”都是一个客观上存在的组织。作为一个全国性组织,如果他们是官方组织,应当经国务院批准。如果是非企业单位,应当经民政部批准。而这个组织,一方面公然称自己不是组织,一方面公然以组织名义活动。他们以为以“会议交流机制”的定性,可以解决他们的合法性问题。他们全然不知,长期并固定的“会议交流机制”也是需要批准和注册的,比如中国法学会。“不管这个《全国城管局长联席会议》成立的目的是什么,他们都必须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登记,否则应按照《条例》第二十七条予以取缔、查处。”
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未经登记,擅自以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的,或者被撤销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继续以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的,由登记管理机关予以取缔,没收非法财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目前,赵阳已经在网上实名举报至民政部门,昨天何兵表示,他也会尽快将此事举报至相关部门。
至于“全国城管(执法)局长联席会议”未来命运如何,罗亚蒙似乎也没了“底气”,委婉地表示:我是《中国城市管理体制及其运行机制研究》课题的共同主持人。这件事做完了,与城管相关的所有问题都会有一个清晰的、科学的说法,城管队伍规范化、正规化也就指日可待了,我的历史使命也就完成了。到那时候,我会主动提出不再给城管“打工”了。
□快报记者 毛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