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昌 魏文彪
正因为建设经济适用房情况关涉到地方政府的巨大利益,所以推动经济适用房建设不能仅寄望于地方政府的自觉。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此前披露的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全国各地新开工经济适用房3388万平方米、48万套,仅仅约占全年指标的37%。为何经济适用房建设进展缓慢?多位房地产业内专家在接受记者专访时均表示,地方政府积极性不高是主要原因。(8月21日中新网)
地方政府建设经济适用房积极性不高,是当前经济适用房建设进展缓慢的主要原因。那么地方政府为何会缺乏建设经济适用房的积极性?不少专家将原因归于部分地方政府财力有限。其实,建设经济适用房只需要地方政府出让土地,建设资金由房地产开发商承担,开发商从购买户那里收回成本、获得适度利润,整个过程不需要地方政府投入资金,所以,地方政府财力不足,显然不是经济适用房建设进展缓慢的主要原因。另外,不管是在什么情形下,都会有部分甚至是大量低收入人群唯有通过购买保障性住房才能解决住房问题,而且只要经济适用房开发利润真正受到限制,其价格与市场房价之间就会存在差距,民众对经济适用房就会不乏刚性需求,所以,有专家所说的金融危机、楼市低迷加剧低收入人群的购房观望心理,同样不是制约经济适用房建设的主要因素。
显而易见的是,地方政府建设经济适用房,首先要零价格出让土地,而这就会减少地方政府的土地收益,这显然是部分地方政府不心甘情愿的。在部分地方政府看来,如果用于建设经济适用房的土地能被用来建设商品房,其就可以多获得不菲的土地出让金,就可以增加自身收益。经济适用房建设得越多即意味着土地收益减少得越多,反之,则意味着土地收益增加得越多,这样一来地方政府自然也就会缺乏建设经济适用房的积极性。从这个意义上说,建设经济适用房进展缓慢,很大程度上是缘于部分地方政府不愿意在土地出让与住房建设上让利于民。
而更为重要的原因是,如果地方政府按要求建设经济适用房,必定会大幅增加市场房屋供应量,这样一来就会对市场房价起到抑制作用,从而降低市场整体房价,而市场房屋价格下降,就会影响到土地出让价格提高,导致地方政府的土地收益减少。前段时期,房地产市场进入调整期后,随着各地房屋价格普遍下调,各地土地出让价格也相应降低,有些地方甚至出现了多年罕见的土地拍卖流拍的现象。而近期随着房屋价格出现反弹,土地价格也随之水涨船高,一些城市甚至不断冒出令人咋舌的“地王”。正因为土地出让价格与房屋价格呈现如此紧密的相辅相成关系,部分地方政府总是不遗余力地助推房价,而要其反其道而行之地通过增加经济适用房数量平抑市场房价,显然是其不愿意为之的。
正因为建设经济适用房情况关涉到地方政府的巨大利益,所以推动经济适用房建设不能仅寄望于地方政府的自觉,而应通过规定相应处罚等方式,强迫地方政府完成经济适用房建设任务。另外,还应将民众居住情况纳入政绩考核体系当中,对不能完成包括经济适用房在内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地方与官员实行一票否决。而更为重要的是,应当通过开征物业税等方式将土地出让金全部纳入财政当中,通过进行土地出让金分配改革等方式消弭地方政府奉行的“土地财政”。唯其如此,才能从根本上消弭地方政府与民争利的欲求与冲动,提升其促进包括经济适用房在内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积极性,促进民众住房保障与居住条件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