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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追忆我国首个警察介入重婚案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03日14:21   CCTV12《大家看法》

  警察也管“家务事”

  我国首例介入调查的重婚案

  在中国人传统的思维定势里,两口子关起门来过自己的小日子,外人一般是不会去插手的——不管这日子过的是舒心还是不如意。究其原因,一方面是过日子的两口子不愿意把家丑往外张扬,另一方面家务事发生于私人空间,当事人有时候都拜扯不清楚,更何况外人了,不是有句老话吗?——清官难断家务事。

  可是,2001年8月,一起发生在北京的,由妻子状告丈夫重婚并且要求离婚的案件轰动了全国,因为它打破了人们的这种惯性思维,这起案件被称作“我国首例公安机关介入调查的重婚案”。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了传统局面的改变?10月3日晚7点55分,CCTV-12《大家看法》“十一”特别节目——穿越时空的对话将带你回顾这起案件的来龙去脉,

  现代版的“秦香莲”

  案件因余长凤而起,余长凤是河南新县的一个女村妇女。1987年,她与丈夫王某结婚,婚后生有一个儿子叫小龙。 幸福的日子维持了没几年,1998年,王某认识了一个叫陈某的发廊小姐,自此,一家人的生活发生了巨大的改变。

  王某开始找茬儿,有事没事就要毒打妻子一顿。

  就在家庭矛盾日益升级的同时,偏偏祸不单行,余长凤又患上了视网膜色素变性,视力最后只剩下了一丝光感,劳动能力也越来越不行了,而就在这时,王某却抛下家里的妻儿,带着第三者某到了北京,那年是1999年。

  王某离开家的时候,儿子小龙只有10岁,还在上小学四年级,可由于没有了学费和生活费,小龙很快就辍学了。2001年,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靠从亲戚那儿借来的2000块钱,余长凤带着13岁的儿子小龙踏上了千里寻夫的征途。

  一波三折的离婚官司

  为了找到丈夫的下落,余长凤在儿子的搀扶下走遍了北京的大街小巷,这几双磨破的旧鞋,见证了母子俩的艰辛。最终,在北京市真武庙的一个胡同里,母子俩找到了王某和陈某的住处,并且得知他们已在北京生下了一个女儿,余长凤决定要将丈夫送上法庭——状告丈夫重婚和遗弃,然而,单凭口说没有证据,这让法院很难立案。 

  其实早在来北京之前,余长凤就在老家打过一次官司,状告王某和陈某重婚,那次是1999年。一旦重婚罪名成立,当事人是要受到刑事制裁的,所以当时知情的邻居朋友没有人愿意出来替余长凤作证,指证王某和陈某,而余长凤单凭自己的力量,根本无法拿到有利的证据,就这样,法院对余长凤的诉讼请求不予立案,当年的那场风波草草收场。

  事隔两年,余长凤再次起诉王某和陈某,依然遇到了和之前一样的难题——证据不足。提到当年的取证的困难,余长凤在《大家看法》演播室里回忆说:王某和陈某当年在北京开了个小饭馆,饭店里的工作人员都清楚二人是以夫妻名义生活,并且私下里也都同情余长凤,为她鸣不平,但是一说到作证,大家都沉默了,因为王某是他们的老板呀。

  “山穷水尽”能否“柳暗花明”

  一心想要讨说法的余长凤没有想到,就在她打官司的3个月前,一部涉及到所有人的婚姻幸福和家庭美满的法律——新《婚姻法》刚刚获得通过。新修订的婚姻法中最大一个亮点就是提出,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公安局应当依法介入重婚案的调查取证。为什么新修订的《婚姻法》中会增加这样的内容?这样的条款在落实执行的过程中是否会遇到现实的阻力?我国著名的婚姻家庭法专家,也是《婚姻法》修订专家组的组长,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巫昌桢将走进CCTV-12《大家看法》“十一”特别节目的演播室,为您讲述我国婚姻制度的60年变迁。

  有了新的法律,余长凤的官司这一次才有了获胜的希望。但如何把新出炉的法律条款应用于司法实践中,单凭余长凤一个人的力量,困难可想而知。这其中,有一个人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这个人究竟是谁?她是如何帮助余长凤立案打官司的?余长凤最后是否拿到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

  更多精彩内容,敬请关于CCTV-12《大家看法》“十一”特别节目——穿越时空的对话,10月3日晚7点55分播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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