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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将大明宫遗址规划为遗址公园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15日02:55  世界新闻报

  文/李文昌

  所谓“大遗址”,一般是指文化遗产中规模大、价值高的大型古代文化遗址,如我们熟悉的圆明园遗址、高句丽遗址、殷墟遗址、金沙遗址等,都属于大遗址的范畴。

  由于大遗址占地面积大,而且很多大遗址位于城市中心或周边,因此多数大遗址遭到了不同程度的侵占和破坏。而大遗址的保护,长期以来也因为与城乡开发建设、区域经济发展的旧有矛盾难以解决而困难重重。

  突出问题之一,便是大遗址保护对遗址保护区内的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譬如,由于保护的需要,导致遗址内土地不能开发、工程不能建设,这就直接造成了当地的经济发展受到限制。因此,大遗址保护也就很难得到当地群众特别是地方政府的支持。文化遗产保护陷入了尴尬与难堪。

  对于大遗址保护,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曾表示,其一直是我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那么,大遗址保护是否一定会与民生发生矛盾呢?

  新世纪之初,国家有关部门出台了《“十一五”期间大遗址保护总体规划》,确定了100处重点保护的大遗址,同时加大了财政的支持力度,仅中央财政就拿出20亿元专项资金。这些措施有效地推动了我国大遗址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别是在实践中,大遗址保护成功地摸索出了一条文物保护与民生发展互利共赢的新途径,大遗址保护正成为新时期改善民生的重要文化工程。

  西安大明宫遗址、无锡鸿山遗址的保护给我们提供了很好的例证。

  西安将大明宫遗址规划为遗址公园,把遗址保护与遗址周边城市建设结合起来,将大明宫遗址所在的3.2平方公里土地全部用于遗址保护展示,而在遗址区外重新建设居民生活区。

  几十年来一直居住在遗址区内的十多万低收入群众,从此告别了上下水等基础设施严重不足、生活环境脏乱差的恶劣状况,搬进了设施完善、宽敞明亮的新居,生活条件得到了彻底改善。搬迁群众说,过去总是说文物保护让我们受苦,没想到现在是文物保护让我们住上了好房子!

  正是由于把大遗址保护与提高当地群众生活水平结合起来,才使得大明宫遗址保护展示工程得到了群众的大力支持和拥护。

  江苏无锡的鸿山遗址保护也是如此。在保护规划中,充分考虑到群众的生活需要,对涉及的群众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了不同的搬迁措施。

  在保护核心区,把搬迁的农民变成城市居民,安排就业,提供高于城区的住房条件,享有同城市相同的基本保障。这一政策为大遗址保护赢得了民心,调动了农户的积极性。

  在文物控制区,实行疏散人口的政策,以减轻对文物本体保护的压力,对留下来的农户实行再就业,发展文化休闲、水上旅游及农家乐。对风貌协调区的居民,原则上不搬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村容村貌进行整治,并进行农业结构调整,向高效农业发展,让留居的农户收入逐步增长,生活不断改善。当地百姓普遍认为,大遗址保护为他们提供了一条致富之路。

  因此,尽管大遗址保护与城乡建设、民生改善之间的矛盾仍然存在,但并不是不可调和的。群众利益无小事,只要时刻想着群众,将大遗址保护与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协调考虑,经过精心筹划、科学论证,大遗址保护与城乡建设是可以实现共赢的。大遗址保护理应成为新时期改善民生的重要文化工程。《世界新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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