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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重组不能演变成国进民退的博弈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18日23:07   CCTV经济半小时

  兼并重组进展得是否顺利?

  煤炭大省山西正在推行一项据说是全国最大规模的企业重组,一大批煤老板也许将就此告别这个行业,有媒体甚至报道说,山西再无煤老板。

  根据山西的安排,这次山西的2598座矿井,也就是全部矿井,将通过兼并重组,到明年压缩到1000座,组建三个亿吨级、四个五千万吨级的大型煤炭企业集团。但在记者的调查中,我们有了一个发现,很多兼并重组进展得并不如设计得那么顺利。让我们继续山西的调查。

  在左云县采访翔宇公司董事长贾凤翔时,记者注意到,贾凤翔专门摘录了一段温家宝总理关于发展民营经济的讲话,总是随时带在身上。

  山西左云县翔宇公司董事长贾凤翔:“有关这个问题,我们必须为民营资本的进入和民营企业的发展创造有利条件,打破垄断和限制,这也是我们进一步改革,保持可持续发展的主要因素,温家宝在什么场合,好象就是有关民营企业的座谈会上说的,而且他讲过好多次。”

  贾凤翔告诉记者,对于资源整合他能够理解。但对一点始终无法接受,那就是整合只能与指定国有企业进行,并且自己只能是出售或参股。在左云县煤监局,记者了解到,当地全部煤矿都由同煤集团、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兼并重组,管理部门分别为这三家集团划定了整合区域。

  山西省左云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何文善:“我们做的全部是依靠23号文件,定的三大集团。”

  这就是何文善所说的23号文件,也是这次整合的主要政策依据。临汾市相关负责人也向记者出示了同一份文件,煤炭工业局局长牛立东说,根据山西省规定,这次整合只能由山西焦煤、阳泉煤业、潞安矿业、晋城无烟煤矿业、同煤集团、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七家国有企业做为主体,并且基本划定了整合区域,基层管理部门只能负责执行。

  山西临汾市煤炭工业局局长牛立东:“七大主体是省里定的,我觉得这个定得对,从山西省的宏观角度来讲,要建几个亿吨级的,五千万吨级的企业,这个对全省都是领航旗舰的作用,煤炭是山西省整个经济产业链的上游,最上段,你如果牢牢的把这七大企业控制在省委省政府的手里,那么山西省委省政府是游刃有余的,这个站在省里的角度,我觉得是无可厚非的,也不容置疑的。”

  那么这种指定整合主体、指定整合区域的做法是否合适呢?

  牛立东:“这本身这次兼并重组就是一个政府主导加市场运作,如果要是纯粹这种市场运作,很难想象结局是个啥,很难想象如果结局是个啥。”

  那么做为联姻的另一方,负责整合的国有煤炭企业又是什么态度呢?在练祖前的煤矿采访时,记者遇到了代表山西焦煤集团来谈判的工作人员。他们透露,这次山西焦煤负责整合80多家煤矿。

  山西焦煤集团工作组人员:“不好也得去整,为什么呢,这是个政策,政治任务,就是你买也得买不卖也得卖。”

  记者在调查中还了解到,此次整合,补偿评估分三部分:固定资产,如地面建筑、矿井设备投入等;已缴纳矿山资源费的补偿返还;其他损失补偿。除了固定资产评估上的分歧外,煤老板们普遍对矿山资源价款补偿反映强烈。2006年2月28日,山西省发布了《煤炭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办法》,统一征收采矿权价款。而在这次整合中,被兼并重组的煤矿凡是在2006年2月28日之后交纳资源价款的,直接转让采矿权,兼并重组企业要退还剩余资源量的价款,并按照原价款标准的50%给予经济补偿;2006年2月28日之前交纳资源价款的,在退还剩余资源量价款的同时,按照原价款标准的100%给予经济补偿。左云县翔宇公司董事长贾凤翔认为,这种一刀切的补偿方式并不合理。

  贾凤翔:“有的煤矿就是一、二百万吨储量,像咱们的矿都在七、八千,一个亿的储量,为什么有的矿容易接受,它本身资源少,原来卖一千万卖不了,这次一评估,七、八千万,五、六千万的,评估就评一些房子、井筒、设备,这些东西一评就评上来了,都有嘛,咱们没有,咱两个矿15亿不想转让,人家一千万卖不了的,现在到六千万,所以就积极赶紧签合同,赶紧弄。”

  左云县煤监局的何文善也向记者透露,资源价款补偿确实争议较大,记者采访时,有将近20家煤矿明确表态,对补偿评估不认可。

  何文善:“慢慢地看看,现在也跟你说不清楚,走到哪一步,再操作哪一步现在,说资源上投资问题解决了以后,可以说这个就能解决了。”

  与此同时,山西却对整合排出了倒计时时间表。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发布的消息显示,整合双方要在9月底前全部完成正式协议签订,10月底基本完成主体企业到位和证照过户换发工作,11月全部通过验收。

  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厅长王守祯:“目前山西省的煤炭企业重组已经正式得到批准,11个市的超过70%的煤炭企业,都已经签定重组协议,目前重组行动已经进入到正式的实施阶段。”

  然而直到记者发稿时,练祖前和贾凤翔仍然没有签订正式协议。贾凤翔和练祖前告诉记者,他们都曾签过框架协议,但都不是自愿签的。

  贾凤翔:“政府县里面跟乡里面施加压力,乡里面给你煤矿,签吧,不是要签框架协议,上面要进度,签就签了,签了反正咱们,还有一个最可笑的协议,签的就是,先签协议,最后一切都签完协议另行协商,我就签这个,签完这个再签,签五个。”

  练祖前:“必须得签,说是政府要求,这个省里要求,省里规定。”

  资源重组不能演变成一场国进民退的博弈

  我刚才注意到一个细节,贾凤翔总把温总理关于民营经济的讲话带在身上。他的意思很明显,就是希望山西这次政府主导的煤矿资源重组,应该顾及民营经济的发展,而不能演变成了一场国进民退的博弈。

  但是,从山西这次重组的速度和力度可以感受到当地政府对整合资源的紧迫性。拥有全国三分之一煤炭储量的山西,被人称作中国的锅炉房。不过,长期依赖煤炭的单一产业结构,也让山西在这次金融危机中吃了大亏,以至于今年上半年它成了全国唯一一个经济负增长的省份。这次山西的举动更像是一场休克疗法,长痛不如短痛。

  这个愿望当然不错,可是具体操作手段上却引发了不少争议。尤其一些外来民间资本,对这种行政命令式的退出方式,不少人表示难以接受,这甚至引起了相关省份的关注,他们也派人远赴山西展开了调研。

  在山西采访期间,记者遇到了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资源与环境部首席律师吴族春,吴族春受浙江省国土厅、浙江省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委托,正在进行专项调研。吴族春说,浙商在山西投资煤矿企业已超过450家,投资总额在500亿元以上,这些矿井证照齐全,理应受到保护,而通过行政命令的方式介入重组,势必形成人为冲突。

  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资源与环境部首席律师吴族春:“我经过你政府许可,你也给我发了采矿证,各方面的证照都齐全的时候,那列入到你关的范围,因为什么,你不关,你指标下下来了,下面的首脑们一定要完成这个任务,你关了,那么就跟他们(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就发生了矛盾,而且他们(政府部门)是层层有指标,有任务推进,这个是很大的一个冲突,所以我们认为对这种做法,真的是值得商榷的。”

  吴族春说,根据矿产资源法,国家对集体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实行积极扶持、合理规划、正确引导、加强管理的方针,允许个人采挖零星分散资源。

  吴族春:“即使他们收购过去了,也要关闭,其实我觉得这(整合)里面对资源浪费也是影响,这是很明确的,而且他们在交流的过程当中,有的经营主体就很明确,说实在的,这个矿产收回去他们也没办法开,因为他不具备综合开采以及机械化开采的条件,他收回去干嘛,对不对。”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师导师李显冬也认为,从资源综合利用角度而言,单纯强调单体矿井规模并不科学。

  中国政法大学国土资源中法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生导师李显冬:“你现在宣布多少万吨以上,他们现在办法都是这样,10万吨,20万吨,现在又来90万吨,那你想,如果那个矿全部的储存量只有50万吨,你开还是不开?”

  李显冬同时认为,对于这种政府主导的资源整合,除了在法律层面需要商榷外,更要在操作中按照经济规律,建交起双方认可的准入和退出机制,特别是在补偿方面做到充分合理及时。

  李显冬:“所谓充分的,必须按照市场的原则,它确实的利益有多大,那么讲一个简单的例子,我当年投入一千万,已经投入了十年,那么这十年就是我的投资,我如果是借别人的钱,我十年得付多少利息,你现在不能说我当年投入了一千万,交你一千万,你就给我一千万,你等于借了我十年的钱,就跟我们银行贷款,大家都知道,贷三十年下来,等于两个房子的钱,你给我一个房子的钱,这就叫不充分,第二,及时,你不能说我的煤矿好,我拿了你的钱,那好,我现在收归国有我就去开,等到三十年后,我把它开完了我给你钱,我给你两千万三千万,那不及时,三十年后我说不定都破产了,所以这叫不及时,合理,比如我们讲,你拿我一千万,如果我存到银行里,甚至我会进行别的经营,我就不说炒股,就正常经营,我有个百分比例,我们有百分之五百分之十,这就叫合理,不能太高不能太低,这是平均利润率的问题,你现在你给我定一个数,就跟当年,陕北为什么发生矛盾,授予是某领导批示要你授予的,你补偿的时候你给一个很低的一个数,那当然矛盾就很大了,这就充分解释了合理补偿,这个是你必须解决的问题,不解决这个问题,表面上解决了,那么它将会酝酿很大的矛盾,要有不安定的情绪。”

  吴族春律师告诉记者,2005年,山西对煤炭资源实行改革,“资源有偿,明晰产权”,吸引了一大批投资者进入,而不到四年时间又开始重新洗牌。据他的调查,这种指定主体、指定区域、指定方式、规定时间的兼并重组严重影响了外地投资者的信心。记者也了解到,2009年8月10日,山西省政府印发《关于促进民间资本进入我省鼓励类投资领域的意见》,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从煤焦领域转型,并将在土地供应、税费优惠方面给予政策鼓励。然而练祖前告诉记者,自从资源重组开始后,他就已经很少再来山西。这是练祖前的办公室,处处积满了灰尘。

  吴族春:“不敢在山西进行投资或者其他创业。”

  记者:“那如果当地说我给你一些优惠政策,希望你进入其他行业呢?”

  吴族春:“不敢,永远不敢。”

  而对于贾凤翔来说,谈判仍在继续。贾凤翔告诉记者,在合理评估后,他将考虑以入股的形式继续参与煤炭生产。

  “如果经营得很好,煤炭市场也很好,他们经营,人家经营确实,如果经营的效益也很好,那就多走几天吧,如果说是经营得不好,市场也不好,企业也亏损,到那时候不行,再把原来的股份做点价,卖掉算了。”

  半小时观察:置之死地而后生?

  对于山西的这次煤矿整合,尽管结果会造成资源领域的“国进民退”,我们还是持坚决的赞成态度,毕竟这件事情从大的方面看有利于减少矿难,有利于减少环境污染,节约资源,还有利于减少腐败。山西煤炭产业的整合,事实上已经进行了几年,当前的经济困难则对这种整合形成了一种倒逼机制,“置之死地而后生”,山西虽然还没到这地步,然而,由资源整合而导致的煤老板的消逝,也许对山西是个好事。我们想表达的另一层意思还有:山西应该提高原有产业集中度,对原有产业做强做大;再依托能源优势发展后续产业;同时大力培育非煤新兴产业。如果在这一过程中,在小煤矿它们退出原有产业后,政府通过一系列优惠政策让它们进入新产业,形成新的增长点,就可以给民营资本创造更多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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