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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黑老大黎强发家史:敛财同时打造亲民形象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28日14:11  新民周刊

  一个在重庆的司法界广泛流行的看法是,黎强是促使重庆痛下打黑决心的第一人,之前的小人物只是铺垫。

  撰稿·季天琴(特派记者)

  在黎强被刑拘3个月后的10月25日,媒体铺天盖地地讨论着黎强即将受审的消息。黎强的公司、位于重庆巴南区鱼轻路的渝强实业的总部却仿佛置身事外,公司里偶尔有司机进出,一切看起来似乎正常。

  只有门口停着的那两辆警车,提醒我们处在舆论中心的“巴南第二富”黎强曾在这栋楼里进出。

  据称,黎强系群众举报到国家信访局,该举报获“中央领导及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巴南区公安分局在6月份就成立了专案组。

  对“打黑风暴”中的重庆来说,黎强不是被打掉的最牛的角色,却是充满了标签和争议的人物——身为市人大代表,他是第一个被抓的头顶“红帽”的“黑老大”,也是公安部挂牌督办的重庆涉黑第一案。

  这场风暴掀开了一场平常猜得到、看不见的世界——“黑金帝国”,企业的行为伴随着黑社会的暴力,渗透到经济命脉,威胁执政利益。

  关于黎强的故事,还有另外一种解读方式。熟悉公交运营市场的当地媒体人士说,纠葛于重庆公交行业的复杂利益格局,黎强采取了法律规范之外的解决方式。

  不过,即便公司处在风口浪尖上,渝强的值班小姐却表现得十分平静,她公式化地宣布:公司里拒绝拍照,不接受采访。然后,任由我们在大厅里参观闲逛。

  即便如此,这个姑娘还是忍不住抱怨老板和公司被媒体脸谱化甚至娱乐化了。某个当地媒体报道说——“渝强公司的作息时间相当地怪异,这家公司每天晚上整个公司的人都在上班,白天却没有人上班”,原因归根于“这其实是和黎强的作息时间相同的”。

  值班小姐眼神睥睨:这怎么可能,哪个公司不是白天上班?

  这是一个充满矛盾的人。在下属面前,他是体恤的老板;在媒体面前,他是为人谦和、敢于仗义执言的民营企业家——另一个版本是涉黑的黎强,强势又匪气十足,是暴力开道的“路霸”、黑白难分的经济巨头。

  财富背后的故事总是令人浮想联翩,在中国特色的财富路径上,富豪们似乎总与“罪与罚”相伴。

  不管故事以何种方式叙述,结局都是那句话——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

  和谐和破坏

  即使黎强过亿的的身家对普通人而言是一笔不能想象的财富,即使贫富差距会导致心理落差,但对邻居们来说,他们对黎强夫妇的回忆在某种程度上显得温情。

  在重庆一脉相承的袍哥文化中,“雄得起”的男人都有这样的共性——能喝酒,能打架,能嫖女人也会爱护女人,但是黎强不是这样的人,他不嫖不赌,夫妻感情看上去也不错,光这点就获得了很多女街坊的正面表扬。

  黎强的户口所在地、他的早年住所重庆市巴南区工农坡61号是一栋低矮、阴暗的6层老式楼,一看就是个廉价小区,几乎每家都没什么装修。邻居们说,黎强夫妇在此居住时正在创业,那时他们30岁不到,“很卖力,赚多赚少他都拉”。

  现在的住所在渝强公司附近,街坊们对他印象都不错,说的都是好话:见了人总是笑眯眯的,一家人都很节约,卫生自己打扫,老婆伍树芹不烫发不化妆,发达了之后还经常见到这家子在路边吃小面。

  这差不多是一个底层出身的富豪的经典形象:不懒惰,不花哨,饮食起居讲究习惯和舒服。

  但是这些表面的细节并不能走近黎强的财富路径。在黎强案开庭这天,挤在重庆市五中院门口看热闹的有个从温州到重庆出差的商人,他想参加旁听,因为他想知道黎强是如何从西南政法大学的食堂职工成为一个亿万富豪的——谁都知道,仅靠勤劳刻苦并不能发财致富。

  至少,在检察机关的公诉材料中,有4个人曾对黎强的“成长”提供过阳光雨露。

  肖庆隆,原重庆市沙坪坝区交通运输管理所所长。起诉书中称,2004年,在肖的帮助下,黎强成功竞得重庆特钢厂70辆生活服务车。为了感谢肖的帮助,黎强先后转款48万元到肖的账户上。

  黎强同样对此表示了异议。他声称,自己和肖相识于1980年代, 这48万元只是帮助有困难的老朋友“买房子”,解决家累。

  曾安东(另案处理),原重庆市地税局稽查科长。据称,为打探稽查原因,黎强曾送给曹安东装有2万元的信封一个。之后,曹安东又应邀多次到黎强家中查看渝强公司的部分会计资料,告知稽查的初步结果,事后黎强又在车库里向曹安东行贿人民币10万元。

  蒋洪,原重庆市巴南区公路运输管理所所长。公诉人称,2005年在蒋洪的帮助下,渝强公司最终获得32辆车营运指标,为讨好蒋洪,黎强将一辆公司出租车承包给蒋,比给别人的承包价低了6.5万元。

  黎强辩称,出租车的承包价格并没有市场指导价,渝强公司出租车的承包价为23万,之所以给蒋洪19万的价格,是因为出于熟人之间的人情,同样的低价也给过另外两个相熟的非公职人员。

  重庆市信访办来访二处处长姜春艳女士普遍被认为“比较冤”,因为和动辄上万的受贿数目相比,姜从黎强手上获得的数目实在算不上什么——为获得相应公交线路,黎强经常组织车主及司机上访,姜春艳参与了处置和协调,在协调的饭桌上姜春艳3次共拿了黎强2500块钱。

  下面的故事有点琐碎——黎强从2001年到2008年,以过春节“拜年”及平时聚会给“红包”等名义,先后给姜春艳现金1万余元。姜春艳的儿子考上大学,黎强送礼3000元,姜的儿子大学毕业后与其女友来驾校学驾驶,黎强没收钱。

  到了黎强的口中,这个故事自然换了另外一种说法——他和姜也是相识于上世纪80年代,他们是结拜亲家,姜的儿子是他的“干儿子”, 出于人情世故,两家平时有不少的金钱往来。至于在协调饭桌上姜春艳拿的钱,那算“活动经费”。

  不过,即便黎强不承认他腐蚀官员,在周一的庭审当天,他还是露出了一个破绽。

  辩护人问:黎强,你行贿是为了公司还是个人?

  黎强:当然是是为了公司。

  “红帽子”和“黑社会”

  渝强公司的一位下属评价说,黎强就是凭借自己的聪明和钻营混到了亿万富翁的程度。

  从农民,工人,亿万富豪,人大代表,再到因涉黑被刑拘成为犯罪人员,黎强51年的人生在社会的巨大变动中呈现出戏剧性的跌宕起伏。

  1991年,嗅觉敏锐的黎强抓住了机会,从重庆毛条厂调到新成立的公司负责车辆安全工作。1996年,他凭借与当地交通管理部门人员打交道积累下的人脉关系,在下岗后与妻子伍树芹创办了重庆渝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并在10余年时间内成立了重庆黎强房地产开发公司、重庆渝强实业(集团)强劲运输有限公司等10余家子公司、分公司和控股公司。

  一个广泛的疑问是——一个“涉黑”分子到底是怎么当上人大代表的?其实这不是什么难题,对经济人而言,“无利不起早”是个永恒的定律,新富阶层总是会通过各种方式走向政治前台。

  在这次重庆打黑警方公布的67名黑恶团伙首犯及骨干分子中,黎强是社会头衔最多的一个——市人大代表、区政协常委、重庆市工商联(总商会)会长、中国道路运输协会出租与租赁协会常务理事、重庆市道路运输商会(协会)常务副会长等。

  在担任公职期间,他给当地媒体记者留下的印象非常不赖,“低调又谦和,怎么看都不像个黑社会”。任人大代表期间,他非常乐意以代表的身份与媒体交流,关注点多是市政建设,2008年他曾建议将“11·27”烈士纪念馆及主城各公园等对本市市民一律免收门票。

  作为一个民营企业家,他也努力打造出一个“亲民”的形象——2006年,渝强集团率先在769线路上将儿童免费乘车线从1.2米提升至1.3米,这在重庆市尚属首次。这个举措在当时被黎强解读成“民营公交对国有公交发起挑战”。

  无论私下还是公开场合,他从来都不掩饰和国有公交的积怨。

  周一开庭时,公诉人称,黎强在2005年召集其他几家民营客运公司负责人共同设立“共创公司”,公司章程规定如公司董事因公务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则其他董事每人补助被追究者200万元作补偿——黎强立马回应:“我不是召集人,公司章程都是学习国企的。”

  堂下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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