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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黑老大黎强庭审中否认涉嫌罢运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28日14:11  新民周刊

  公交客运是黎强事业的重心,他在这里掘到第一桶金,不过在重庆公交复杂的利益格局下,他更多地采取了非常规的手段。

  2000年之前,重庆主城区民营和国有公交均有2000辆车左右,差距仅600多辆。从2000年2月起至现在,经过一系列调整,民营公交剩下400辆左右,被编为“7”系列,国有公交则发展至5000辆左右。

  自从“7”字系列公车正式上路后,与重庆公交集团的矛盾空前激化,双方因路线和停车屡发冲突。作为“反击”,与“7”字头同线的国营公交车数量激增,双方冲突不断,械斗、砸车时有发生。

  一位采访过黎强的当地媒体记者称,黎强曾对他抱怨国有公交享受各种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而民营公交却在政策和资本夹缝中求生存。

  该记者回忆说,有次黎强主动给他打电话,请求他去实行“舆论监督”,起因源于路线争夺,黎强认为国有公交太“强势”。

  门派林立的民营公交们也没能组成统一战线,在运营路线和经营权的争夺上,还处在靠拳头说话的野蛮生长状态,因此,“每家公司都会找一些人,沟通一些关系,处理一些事情”。

  理顺了这一点,就能更好地理解黎强的商业逻辑——检方指称,“以黎强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强占重庆市客车市场份额的惯用手法是:先投入车辆进行非法营运,然后采取拦车、砸车、堵路、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手段,排挤、打压其他客运公司,并通过操作上访及集体上访、制造群体性事件向政府施压,伺机获取营运指标。”

  根据公诉人指控,自2000年以来,黎强以渝强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为依托,成立了有黑社会性质的组织。

  “渝强公司又不是从2000年以来才开始招人的。”黎强辩称,起诉书里所说的黑社会“骨干”何永红等人,都是他在上世纪90年代作为员工招进公司。他拒绝承认自己豢养了一批打手,采用暴力手段打击竞争对手、残害群众,“哪一个是群众?打架都是有因果关系的。”

  不过,黎强并不如他自己所描述的那么无辜,因为很多时候,机会注定只属于那些狠角色。从事道路运输的一个业内人士称,在民营公交车的运营路线争夺上,黎强常常是比较强硬的那一方,被举报多次。

  也有熟悉内情的人称,黎强更像一个规则的破坏者和市场的搅局者,“承包渝强公司出租车的司机,5年下来能多赚4万-6万”。

  关于这点,起诉书中有段材料能与之对照和匹配:

  “黎强对于在其线路运营的车主和司机多施以‘恩惠’,如相比其他出租车公司,渝强公司每天要少交30-50元。对于愿意捧场参加上访、闹事的车主及司机,黎强往往给油费、出场费等补贴,甚至出事了还有误工费,打伤了人赔偿还有单位报销。”

  罢运,被改写的故事?

  胆大、精明,渝强公司的一位赵姓司机这样评价自己的老板。

  可以肯定的是,黎强不是个信守规矩的管理者。在巴南区鱼轻路有一处32层高的住宅楼,本来没那么高——2008年4月,黎强为办理预售许可证,采取二次复印的方法将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中批准的16层改为31层,并成功地令区建委在许可证的复印件上加盖了公章。

  根据黎强接受调查时的笔录显示,2009年3月份,重庆市税务稽查局通知渝强公司,要到公司查账。黎强当天决定将公司前几年的账目转移。

  第二天下午,黎强和公司财务人员将财务资料、档案资料、私人笔记本、各种档案等各种资料打包了二十几个纸箱,拉到公司一成员家中存放。据称,渝强实业的偷税比例高达70%-80%。

  除了隐匿账目,渝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和黎强房地产开发公司都有两套账,一个对外应付检查,一个对内便于自己掌握公司的情况。据知情人介绍,2008年底以前,交现金到黎强公司开的是收据,但没有盖章。通过银行汇款直接汇到黎强老婆的账上。

  在另外一方面,黎强又被其下属认定为“为人实在,说话富有感染力,不务虚”,2004年12月,一向低调的黎强在巴南区人民广场摆下几百桌酒席,开企业年终团拜会,现场来了不少桌的领导。“领导讲话时下面各忙各的,到了黎强讲话底下就能停下来。”

  黎强的这点特质和才能在10月26日的庭审现场也得以充分展现,当天,他几乎掌控着旁听席上各位听众的兴奋神经。

  黎强对指控他“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罪名最为紧张,他回答公诉人和法官的提问时双腿甚至有些抖动,“我是第一被告人,看到这么多指控后,吓得汗水直流,怎么说这些被告人都是我的成员?”

  谈完一个问题,黎强不忘停下来问审判长,“因为我没来过这里,审判长,请问按我这个思路讲行不行”。一本正经,却引得一阵哄笑。

  其后,审判长提醒他对“其他违法事实”这项是否有异议,他夸奖审判长四中全会的精神学习得好,“正义在心中”。

  在当天的庭审上,“罢运”两字是敏感的字眼。当他的辩护律师提起这个问题时,黎强的回答显得十分小心。

  2008年11月3日,重庆市发生8000辆出租车集体罢市事件。当时出租车司机诉求称,出租车公司收取高昂的规费,导致司机受到严重盘剥。重庆市政府要求主城区出租车公司每辆车降低50元“板板钱”。

  据起诉书称,2008年11月2日,黎强安排其妹夫何永红召集公司旗下四个出租车分公司开会,传达11月3日重庆出租车将会发生集体停运的信息,并要求对当日仍营运的出租车公司进行打砸。

  意料之中,黎强否认自己涉嫌“罢运”。他辩称,那时他刚从北京回到重庆,当天在江北的家中休息,市里通知何永红去开会,何开会回来以后向各分公司传达了相关消息。

  其后,何永红进一步补充,开会只是传达市交委、市出租车协会要求各司机保持运营的命令,而不是鼓动司机们罢运。

  当时的主流看法是,沉疴难愈的重庆市出租车行业已形成了层层盘剥的链条,不堪重负的司机们充满怨气。

  不少司机现在仍坚持这种看法。出租车司机李永昌(化名)是土生土长的重庆北涪区人,在他看来,2008年的罢工事件是不得不有的反抗。在重庆跑车已经整整5年时间,出租车行业经历的种种压榨与变动他都深有体会。

  不管怎么说,黎强是成也公交,败也公交。据称,出租车罢运、公交改革遇阻正是重庆“打黑”导火索。

  包括渝强在内的每家民营公交都力图风险最低化,他们将车辆发包给私人,为了收回承包费,在一条竞争激烈的线路上,民营司机一般都选择超车超载。

  交通事故经常由此产生。2006年10月,一辆载有50名乘客的711路公车,因车速过快坠下引桥,致30人死亡。

  这起车祸促使政府提速公交改革。

  不过,在各种利益的分化整合中,那次改革落得了换汤不换药的结果。于是,2009年4月,重庆市政府又进行改革,要求在今年5月31日前,将民营公交全部收回,代价是一辆公交换一个出租车指标。

  政府的思路是,公交事业具有公共服务性质,并不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由国有资本控制,才便于掌控和管理。

  这次黎强对外表示,“拥护政府的决定”。但是另外一种说法是,“民营公交公司提出的收购要价达到1亿多元,与政府谈判时的态度非常强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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