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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量悬殊的双方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30日09:18  三联生活周刊

  力量悬殊的双方

  如果不是酿成命案,张剑家的遭遇也只是城市拆迁图景中司空见惯的一幕。

  根据通知,张剑家面临两种选择——按照每平方米960元标准补偿,拿钱走人;或者把原来的72平方米的房子换成安置楼里的一套72平方米的房子。如果想住得更大一点,每平方米要补上1200元的差价。居民配合拆迁,就还可以得到200元搬迁补助费和误工补助费。而因为东兴街道早先被划入了城区,包括张剑一家在内,居民们所有的自留地,未经征收的法定程序却从性质上径直变成了国有土地,拆迁不予补偿。

  张剑的辩护律师王才亮对本刊说,这一拆迁方案与《物权法》第42条“保障生活水平和居住条件”的要求相差甚远,即使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市场价补偿也是相差很多。

  张剑家原址如今已立起一栋四层别墅。附近的这些别墅包括21栋红色屋顶的单体别墅和约30栋两户拼装、4户拼装的联体别墅,每平方米售价在5000元以上。

  “天价”别墅的置换让长青社区居民不平衡,而对于张剑一家,更重要的矛盾是,原来的土地遗留问题爆发了,土地不知何时被自动收归国有,“自留地和果树没有任何补偿”。于是,几乎是别无选择,张剑家和其他14户一起做了“钉子户”。

  急于加快施工进度的华厦公司最初派人以偷堵烟囱、砸玻璃、掐电和电话线来逼迫搬迁⋯⋯也在2006年,张剑与海城姑娘信艳结婚,第二年生下女儿沙沙。幸福还没散去,拆迁冲突又升级了。白艳娇形容,正在最激烈的时候,“重庆‘最牛钉子户’出现了,给了我们很大精神激励”。

  相邻的两颗“钉子”冯家、高家已相继被强制手段拔走,接下来就是张家,结果酿成始料未及的命案。

  开发商一系列违法拆迁行为得到本溪市拆迁办副主任郭伟的确认。他对本刊说,2006年12月,本溪市拆迁办向华厦公司下发了《关于立即停止违规拆迁的通知》,指出“华厦公司在未达成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之前,擅自采取停电等野蛮手段,强制拆除民众的合法房屋。拆迁办责令华厦公司立即停止违规拆迁行为,恢复生活用电,否则将吊销《拆迁许可证》,并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郭伟说,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双方无法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应申请交由拆迁管理部门的裁决,如不服裁决,可在收到裁决3个月内向法院提出起诉。但华厦公司也没有按照法律规定,向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裁决,而是径直采取了暴力拆迁。

  张剑案发后,本溪市准备出台一份针对暴力拆迁的新文件,拟规定对一系列行为的处罚措施,这些行为包括:采取停水、停电、停气、停止供暖等违法行为的;采取恐吓、胁迫、打砸、设置障碍阻碍被拆迁人通行、生活等野蛮拆迁行为的;没有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或未依法履行裁决程序,非法将被拆迁人房屋拆除的;以及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默认或支持违法、违规拆迁行为的。郭伟说:“我们遇到的瓶颈是《物权法》出台后,新的拆迁条例迟迟没有出台,上位法没颁布,下位法难以制订。”

  王才亮还记得白艳娇去年来到才良律师事务所的那一幕:“一开始其神情与众多的来访者一样,有些紧张。”但是白艳娇对王才亮已有信任,她之前托人在新华书店订购了一本拆迁案例指导的书,正是拆迁专业律师王才亮写的。张剑案发后,有主意的她想到来北京找王才亮帮忙,后张剑在律师指引下到北京自首,命运得以逆转。

  张剑的另一辩护律师王令对本刊记者说,接手时他们分析认为,这个案子的拆迁主体相对单纯,只涉及开发商,而且开发商一系列违法行为明显;另外,这一案子可以从拆迁案子转化为刑事案子,若被判定为“防卫”性质,其结果可以影响其他拆迁案例。

  “钉子户”的可能拐点

  王令的设想在庭审中被印证了。本溪中院刑事一庭庭长贾雪峰对本刊说,这个案子他们是按刑事案件来判定的,焦点在于“故意伤害”和“防卫情节”的认定:“张剑持械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予惩处。”“被告人张剑在遭受不法侵害的情况下,为保护自身权利不受侵害,持刀刺中被害人赵君右臂、右乳、右腋、右腹等部位数刀,致其死亡的后果,被告人张剑的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系防卫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依法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贾雪峰解释,考虑到自首情节,再视张剑的犯罪性质、情节及悔罪表现,判处缓刑可不致再危害社会。

  王才亮说,这一判定中的“故意伤害罪”依照了《刑法》第234条,“防卫过当”则依据《刑法》第20条。而在以往的暴力拆迁案件中,被拆迁人的抵抗行为从来都只依据234条被判为“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从来没有适用第20条。也就是说,“钉子户”的防卫性质从来没有得到过法律认可,张剑案是首例。

  这一判定在暴力拆迁大背景下并不那么单纯。王才亮认为,90年代以来城市化拆迁改造背景下,开发商各种手段的暴力拆迁愈加猖獗,他所接触到的拆迁案例也进一步升级。在此背景下,北京大学刑法学教授储槐植认为,张剑案的判决最大的进步在于把拆迁公司的不法侵害视为一个连续性过程。贾雪峰说,他们在判决书中也认定“开发商在没有办理强制拆迁手续的情况下,就强行拆除了一半”,“既然认定这是事实,就是对此予以考虑”。而经法庭调节,华厦集团赔付张剑家50万元,“大约是房屋和土地的补偿折算”。王令认为,张剑案在对被拆迁者防卫权认定的同时,也认定了拆迁者财产和人身的双重侵害,为暴力拆迁敲响警钟。

  才良律师事务所栗红说,张剑一家的遭遇具有普遍性,而他们在美国社会学者保罗•福塞尔的社会分层理论中属于“看不见的底层”。在目前暴力拆迁中,公力救济缺失,私力救济是第一道防线。在这一意义上,王才亮希望张剑案成为拐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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