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废标案”详解
广州市财政局采购处处长刘志广说,广州财局只是维持了番禺财局的裁决却被当成被告,他们觉得不是太妥当
《瞭望东方周刊》记者王启广 | 广州报道
在持续近一年的马拉松式质疑、投诉、复议以及不同专家组成核实小组的“再审”过堂后,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格力空调还是收到了作为政府采购监督机关广州市财政局维持番禺区财政局“格力公司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条款的要求”裁决的行政复议决定书。这意味着,格力面临被彻底“废标”的结局。
这原本是一宗简单的政府采购,通过专家评审以1707.2997万元报价成为番禺中心医院“门诊楼变频多联空调设备及其安装”采购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格力空调在评标结果确定后却意外地遭到了采购人番禺中心医院的拒绝。在随后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原班专家人马的“复审”中,专家们却选择了报价最高、高出格力报价达400多万元的供应商广东石化,并且得到了采购人番禺中心医院的确认。
2009年10月12日,广州格力空调销售公司一纸诉状将广州市财政局告上法庭,要求其撤销行政复议决定,并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广州财局缘何成为被告
“以往总是同情弱势群体的中小企业,呼吁我们的各级政府采购部门应尽最大努力接纳它们。可真没想到,格力这样极具竞争实力、驰誉中外的世界知名品牌,也会在政府采购‘竞争’中遭遇莫名其妙的惨败。”谈及此案,格力代理律师北京市辽海律师事务所主任谷辽海颇有感慨。
谷辽海,这位担纲“中国政府采购第一案”( 北京现代沃尔经贸有限公司状告国家财政部不作为)的原告代理律师,曾击败了作为政府采购最高主管部门的财政部。而这次,他的对手是广州市财政局。
谷辽海说,之所以把广州财局作为被告,是因为从行政规章的前述内容可知,格力公司对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的质疑答复不满意而提出投诉的,“同级”财政部门是广州市财政局;而根据我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对于集中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故广州市番禺区财政局应当将投诉案件移送给广州市财政局处理,而不能在没有法定依据的情况下越权进行监管;广州财局明知法律和行政规章的规定却没有依法行政,广州市财政局是案件的适格被告。
广州市财政局采购处处长刘志广说,广州财局只是维持了番禺财局的裁决却被当成被告,他们觉得不是太妥当,但既然法院立了案,广州财局也会积极应诉。
三次上“会”造就的“废标门”
在谷辽海看来,格力“废标案”的最大特点是采购部门可以在不同时间对同一采购标的、适用同一招标采购程序、多次组建评标委员会、多次推荐中标供应商,“没有选出令自己‘满意’的供应商就誓不罢休”。
“这种做法招标文件没有事先确定,也没有法定依据,是典型的任意提高采购标准、采取不正当手段排挤其他供应商的暗箱操作行为。”谷辽海质疑,“《政府采购法》出台的主要目的就是限制采购人的自由裁量权,到底谁给采购人提供了这样的自由裁量权?”
2008年11月4日,在番禺中心医院“门诊楼变频多联空调设备及其安装”采购项目的投标中,广州格力空调销售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707.2997万元被评标委员会推荐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2008年11月5日,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将评标报告及《采购结果确认书》送交采购人广州格力确认。
2008年11月7日,采购人番禺中心医院提出书面的情况说明,认为格力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号标记的内容;
2008年11月14日,番禺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决定由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对该项目进行复审;
2008年11月18日,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邀请原评标委员会进行了复审,并于2008年11月21日发布了中标结果:报价最高的广东省石油化工建设集团公司中标,其中标金额为2151.1887万元;
随后,广州格力空调销售有限公司提出了质疑、投诉,认为其投标文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采购中心组织复审并无任何法律依据,要求恢复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取消广东石化的中标资格。
广州市番禺财政局于2009年1月22日作出“番财采(2009)1号”《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驳回投诉。
随后,广州格力申请上级主管部门广州市财政局进行行政复议。
2009年4月22日,广州财局做出行政复议,认为“在该项目中,原评审专家参与了评审,已经与该项目形成了利害关系,但番禺财局仅以原评审专家第二次评审结果作为认定事实的最终依据,推翻了原评审结论,认定事实依据不足且有失公正”,“该行为属于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广州财局要求番禺财局重新作出行政决定。
2009年6月9日,番禺财局从专家库中再抽取不相关的7名专家组成核实小组进行核实“再审”,仍然认为格力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招标文件★条款的要求。
为此,广州格力空调销售有限公司第二次向广州市财政局申请行政复议。
2009年9月18日,广州财局做出决定,维持番禺财局的决定。
“到底谁在采购?”谷辽海说,综观整个事件中,无论“复审”,还是“再审”,其决定者都是番禺财局,他对番禺财局这种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角色提出了严重质疑。
在谷辽海看来,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一般应于开标前确定,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后,评标委员会即告解散。而格力“废标案”是在评标委员会解散后,而且在没有可以确定第二名中标候选人法定情形之下,采购监督部门反复无常、多次组织评标。
格力“废标案”三次上“会”(评审委员会),那么,究竟哪一次的评标专家意见更具有法律效力呢?
谷辽海分析,评标委员会的第一次专家评审推荐意见更具有法律约束力。因为,经过评审,评标委员会提出《评标报告》和推荐意见后,预中标供应商的信息从原先的保密状态已发生了变更;倘若依据后两次的评标结果而对第一次的结论不予以采纳,则只能重新进行招标采购。
晒晒“政府账本”背后的“绩效清单”
“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集中采购机构进行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采购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格的要求。而采购部门最终却选择高出格力报价443.889万元的供应商,这无论如何,都很难有一个合理合法的解释。”谷辽海说,综观格力“废标案”三次评标活动,仅仅只有一次的中标公告,所发布的信息内容没有任何一位评标专家的名单,也没有采购数量和简要技术特征的描述,更没有合同的履行日期。根据《政府采购法》规定,政府采购信息应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由于集中采购机构没有依法将评标专家的相关信息在法定媒体上进行公开披露,致使今日也无法了解评标专家是否存在违法的真实信息。
在过去的几年里,广东省政府采购规模总量一直雄踞全国首位。从2000年到2008年广东省共完成政府采购规模2389.47亿元,官方称政府采购节约预算资金达291.56亿元。但不久前广东省财政厅厅长刘昆又直言,“社会普遍反映政府采购工作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价格高、质量差;二是效率低;三是监管难,容易产生贪污腐败。”
业内人士解释,节约率是政府采购部门将预算报价与执行价对比算出来的一个结果,并不是采购价格与实际市场价格的比算结果。比如,政府预算10万元购置一台办公设备,最后以8万元完成采购,而市场价格可能只需要7万元,但算出来的节约率却高达20%。“换言之,政府计算出来的节约率只是相对于预算价格的节约。”
显然,高节约率和高价低效并行的症结就在于过粗的预算编制,只有在预算编制中实行严格的总量控制和细化的分项列支才是政府实现集约节约使用资金的关键。
10月22日,广州市首次在网上公开年度“账本”——广州市财政局在其网站上发布了《2009年广州市本级部门预算》,114个部门预算均供免费下载,引发社会热议,得到公众高度赞许。
然而在公众对此给予高度评价的同时,不少人也开始质疑预算报告的公开细化程度不够、预算编制不够公平。
“我觉得公众的这种要求是理智的,也是合理的。也就是说,我不但知道你花了多少钱,还要知道你干了多少事。”中山大学政务学院副教授牛美丽称,相比专业性很强的“政府账本”,“绩效清单”可能更为直观,老百姓更看得懂。比如,你花多少钱买了多少东西、干了多少事,看看你的“采购清单”、“工程清单”。
在牛美丽看来,全方位地公布“绩效清单”目前肯定不可行,但可以选择一些重点工程“晒晒”,“现在为迎接亚运会,广州那么多工程同时上马,这些钱到底怎么花的?不妨对一些老百姓关心的重点工程尝试一下公开。”
据了解,番禺中心医院是番禺区历史上最大的公建卫生项目,也是广州市的重点建设工程项目,一期总投资达9.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