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若麟
在世界杯预选赛法国与爱尔兰的附加赛中,著名球星蒂耶利·亨利以手球助阵使法国队出线,引发了一场规模空前的“道德与规则”之争:在巨大的利益面前,费厄泼赖是否应该缓行?赛制规则的目的究竟是不是为了保障比赛的公正?这场争论深刻地反映了“规则”的“非道德”性质,它与公众的社会道德准则形成尖锐对立……
事发之际,法国恰好在全社会展开一场“国民身份”之争:究竟何为法兰西公民?而亨利的这个手球如火上浇油,顿使全国深陷一场远超出足球范畴的激烈争论之中;政界、学术界、艺术界、媒体、网络……方方面面都在发表自己的看法。对立双方势不两立的劲头,让人一窥法兰西社会的巨大裂痕。
反映两种道德观的前国脚利扎拉祖和法国队现教练多梅内克的言论最为典型。前者认为,这个进球是不道德的,法国应该向更应该出线的爱尔兰队道歉;后者则表示,“我没看见手球”、“我不明白为什么你们不让我沉浸在法国队出线的幸福之中”。前者认为,在利益(出线)之上,还有一个更为重要的做人准则;而后者则认为,只要规则允许,道德争论毫无意义!在我看来,这正是法国乃至西方社会赖以生存、稳定的基石:即“规则比正义、公正和道德更为重要”;“规则”排除道义,同时又虚伪地使社会相信,“规则”恰恰是为了保证道义。这种悖论与怪圈,是非长年生活在西方的人所轻易能够察觉和理解的。
应该说,很多法国民众——包括很多媒体人和运动员、甚至包括亨利本人——在此事件中的表现是符合正常道德理念的。特别是很多网友,明确表明他们对法国队作弊出线深感耻辱。正是在这种道义的压力下,甚至连亨利本人也表示,重赛对爱尔兰队更为公正。但“规则”却不允许。国际足联规章里明确规定,场上裁判的判罚就是最终决定,不能因为误判、漏判甚至错判而重赛。双方争议由此展开。“规则派”认为,足球场上不公正的现象很多,如果都要重赛,赛制本身就无法维持。所以,在“规则”的不可侵犯原则下,出线奖金高达80万欧元的法国国家足球队教练完全可以厚颜无耻地说,“我没看见手球”!
当我们深究下去时,就可以发现,过度强调“规则”的不可更改性,实际上恰恰是为了通过“规则”来控制足球。
国际足联如真想通过规则来保证足球赛的公正性的话,只要对规则稍加改革即可,如启用录像回放、增加裁判等。但这样,国际足联控制比赛乃至出线权的能力就将大大削弱。很多足球专家指出,在亨利手球之前,法国队其实就已经有两名球员处于越位状态,但居然没有被判罚。爱尔兰队认为,这证明国际足联根本就不愿意爱尔兰这个小国取代法国出线,因为这涉及巨大的经济利益。因此,给予裁判以绝对权力,才方便对裁判进行直接控制(这位裁判已经是第二次在关键赛事上做出有利于法国队的判决),从而间接控制世界杯赛,这就是“规则”所起的作用。“规则”保证的不是球赛公正,而是国际足联(统治者)的控制权!这不仅仅是足球界的现象,而且几乎是发达国家所有体制的缩影。
我曾报道过法国《国际政治》杂志公然伪造“奥巴马专访”一事,国内一位传媒专家来信问,该杂志和记者是否被处罚?当然没有!因为规则规定新闻“自由”,因而允许假新闻的存在。这种规则上的缺陷,过去我以为是制度的不完善。但经过长年观察,今天我怀疑——如很多法国社会学专家的质问一样——大众传媒在权力上的不受约束,是大财团控制和主导法国主流舆论的规则保证。如果深入观察的话,可以发现,类似的现象几乎都存在法国社会各个领域,包括司法、普选等法国社会的构成基础……
幸亏出现了网络。今天网络对道义与道德的呼吁,正在形成对“规则”的巨大压力。网络普遍观点是,如果作弊因为规则允许就成为合法的话,至少我们要在道德上使之“非法化”,这样才能保证法国社会的道德理念能够生存下去。这已经属于质疑体制的“政治不正确”范畴,因此,这几天法国主流媒体已经在开始全面“反击”:规则万岁!让道义见鬼去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