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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中国足坛反赌风暴 公安部首次披露真相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1月27日09:24   BTV《天下天天谈》

  BTV《天下天天谈》11月27日播出:反赌风暴 横扫中国足坛,以下为节目实录节目名称:

  邀请嘉宾:体育评论员董路

  中国国际广播电台的时事评论员张宇清

  主持人:罗旭

  编导:王任飞

  主持人:天下天天谈,天天谈天下,大家好,欢迎收看我们今天的节目。本周一也就是23号,我们天下天天谈曾经播出了一期,关于中国足球领域打假反赌的节目,节目播出之后,引起了社会广泛的反向。而在25号中国公安部首次披露了关于这次打击假球的一些新的情况和新的动向,那么出现了哪些新情况,哪些新动向呢,今天我们请到两位嘉宾,为您详细的分析解读,首先我们欢迎的是中国国际广播电台的时事评论员张宇清先生,欢迎张先生。

  张宇清:罗旭你好。

  主持人:张先生看到上次也是咱们一块做节目,看到这次公安部公布的一些新的调查的结果,您当时第一感觉是什么?

  张宇清:我看到这个结果之后,我的第一反应就是说希望这个案子能够彻彻底底的查清楚,让这个广大球迷出一口气,更重要的是,今后这不仅仅是抓几个人,而是能够建立起完善的监管管理的体制,彻底的杜绝这个打假球,然后赌球的这些丑恶现象。

  主持人:相信您的希望也是我们所有人共同的愿望,另外一位嘉宾是著名的体育评论员董路先生。欢迎董先生。

  董路:罗旭好。

  主持人:董路先生,随着咱们这个公安部专项打击的深入,您觉得这个案件,或者说我们打假假球的行动,将会如何发展?

  董路:的确在我们的中国的足坛,存在着这样的这样的假球和赌球的丑恶现象,接下来我想也是对未来整个的形式一种发展,也是有一定的提示作用,就是说既然已经着手,并且强力的介入到了整个的打假扫黑的这样一个行动,那么未来人们还是可以期待,有更多的这样的个案能够付出水面。

  主持人:今天也是请到两位,再次请到两位,希望为我们大众抽丝剥茧分析新的情况和新的动向,开始讨论之前我们看一下新的情况。来。

  公安部首次披露打假真相 

  公安部在本月25日透露了“王鑫等人涉嫌利用商业贿赂操纵国内个别足球比赛结果”案件的初步情况。

  据办案人员透露,王鑫2006年曾任山西陆虎俱乐部副总经理,而当时王珀正是山西陆虎的总经理。在2006赛季中甲第17轮,有“冲超”希望的广州医药队主场对阵山西陆虎队。赛前王鑫、王珀等人放出风声,希望广州医药队来买这场球。随后二人在联系丁哲、杨旭等人后,通过贿赂的方式,操纵了比赛结果。最终,广州医药队5:1大胜山西陆虎队。

  已被刑拘的王鑫透露了当时打假球的一些细节

  同期:

  当时王珀给我电话去广州

  通过教练丁哲(山西陆虎助理教练)

  他们跟广州足协的联系

  广州方面给王珀20万

  要让山西陆虎输掉这场球

  目前,专案组已查明,王鑫、王珀等人,自2006年以来就先后利用商业贿赂的方式,对国内“中甲”联赛个别场次比赛结果进行操纵,已触犯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第一百六十四条等有关规定,涉嫌犯罪。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主持人:好,现在我们要进行连线,连线的嘉宾是体坛周报的副社长颜强先生,颜先生你好。

  颜强:主持人好。

  主持人:关于这次警方披露的一些案件的细节,您觉得当中有哪些是值得我们关注的细节点。

  颜强:我觉得第一点,首先对于这场比赛,06年这场升级之战,进行了一个执法上的一个认定,认为这有商业贿赂的嫌疑,我觉得这是一个起点,因为我们看过去以往的这种打击足球,包括整个体育项目内的假赌黑的现象,能够认定,而且有重组的证据和证人,来证实这个事件的,这应该还是一个先例,那么此外呢,还包括了一些涉及到境外一些赌博势力,包括境外的一些赌博集团,一些影响,我觉得这一点是值得关注的,我希望昨天这条新闻应该是一个起点,而不是整个打击赌球事件的一个终点。

  主持人:好,谢谢颜社长,我们也希望和您继续保持联系,谢谢。刚才我们跟体坛周报的严社长坚决连线,看来他也是相当的关注。那董路先生,对这次刚才严社长说到假赌黑,反假赌黑这次行动,您觉得其中有哪些细节点值得关注。

  董路:我觉得这一个个案实际上是假球和赌球的一种结合,一方面就是王珀、王鑫,他们作为这个山西陆虎队的俱乐部的管理人员,那么为了这个所谓的这种利用,那么首先是将球队的胜负于不顾,以一种买卖的方式,把这场比赛的胜利,以20万元的价格卖给了广州方面,那与此同时呢,他相当于吃完了原告还吃被告,紧接着到这个所谓的这个东莞,然后去参与境外的赌博网站的这种投入,另外再获取一部分这种非法的这种所得,那么从这个角度来讲,实际上他揭示的就是当初的那一个阶段,在中国足坛无论是顶级联赛,还是次级联赛当中,假球和赌球相结合的一个非常标志性的这样的一种操作的模式。

  主持人:那根据你的了解,现在我们针对的06年的这一起,第一次被警方认定的,这个叫打假球的这个行动,现在进行的程度是到一个什么程度,还能继续往下申办吗?

  董路:我个人以为这个案件披露,那么我觉得它也有一定的特殊性,所谓特殊性,就是其中的犯罪嫌疑人王鑫,他首先是被新加坡警方国际通辑的,也就是说他实际上是在新加坡就以这样一种操控比赛的方式,然后通过赌球网站的这种投入来谋取利益。那么我们的这个中国的警方实际上是根据国际警方的通辑,先把王鑫这个拘留,之后从他作为一个突破口,来把这个案件能够展开,并且查个水落石出,那么换句话说,如果说同期其他的比赛,也有类似的现象,接下来可能面临的就是一个取证的一个难题,因为毕竟你很难说,有足够的这样的证据,通过三年以后,再把相关的类似的这样的一个假球,或者说是这种赌球的这种个案,像这个案件一样,这么轻易的能够让它揭开真相。

  主持人:刚才董路先生提到,是用20万去出卖了一场比赛,宇清你觉得他们用20万出卖的是什么?

  张宇清:我觉得这个,像这个山西陆虎队,现在有些报道,包括公安部公布的一些情况,他把这个打假球,已经变成了一种就是常态行为,这支球队屡次犯这样的错误,而且这个被王鑫、王珀所操作,所以这20万,为了几十万块钱的话,把一个球队,就由足球队现在变成了赌球队,他不再去谋求这个成绩上的提高,和在足坛上的发展了,而是把它作为一件生意在经营,这个整个球队,都变成了王鑫、王珀手里的一个赚钱的工具了。

  张宇清:我们还注意到,这次对王鑫、王珀的量刑,使用的是商业贿赂罪,为什么要用这个罪?

  张宇清:因为职业足球它是一个商业行为,而且他们索贿受贿这个行为,就是跟贪污受贿罪这个相近,我想这个特别是行贿受贿的行为比较明确,所以在罪行认定上,是经过了仔细的考虑的。

  主持人:这个问题董先生怎么看?

  董路:原本是这样,就是更多的以赌博罪,或者说是非法组织赌博,这样的一种罪名来量刑的话,那么我想参与赌博的话,实际上好像我印象当中是一个三年一个刑期,那么如果说是聚众赌博,如果是情节特别恶劣的,也就是十年,那么现在如果按商业贿赂罪来量刑的话,那么你非国家工作人员,就有可能会判到20年的有期徒刑,如果你是国家工作人员,那么如果说情节特别的严重,数额特别巨大。

  张宇清:量刑更重。

  董路:量刑是可以直接量到死刑的,所以从这样的一个案件的披露,并且有这样一个明确的一个罪名的定论的话,那我想无论是过去,现在还是未来,那么凡是参与这种假球赌球的人,那么他的违法成本将急剧增高。

  主持人:所以我们看到这个中国足协联赛部官员范广鸣,被警方带走,所以如果他是涉案的人的话,他的量刑可能会更高对不对?

  董路:当然这个范广鸣,据中国足协现在相关认识透露,就是他本身已经不属于中国足协。

  主持人:他不在职。

  董路:就是曾经是。

  张宇清:不在是工职人员。

  董路:对,曾经是中国足协的这种工作人员,但是我觉得这个比如说山西陆虎这样的队伍,或者是王珀也好,王鑫也好,其实他在整个中国职业足坛来讲,是一个很小的俱乐部,以及很小所谓的职业足球的从业者,那么他们被,如果被绳之以法,并且以相应的罪名来处罚的话,我想对于整个中国足坛,那些可能级别更高的队伍,或者说是影响力更大的从业人员来讲,也是一个非常大的震慑。

  张宇清:刚才我们一直在讲到的二王,王珀、王鑫,他们是2006年是山西陆虎俱乐部的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下面我们先来了解一下,这两个人相关的背景。来。

  王珀 王鑫的足球经历 

  王珀:2003年,王珀进入陕西国力俱乐部担任总经理。2005年,陕西国力队由于欠薪问题被中国足协注销比赛资格。2005年,王珀入主乙级队西藏惠通队,在球队冲甲失败后,购买了大连长波的壳之后,进入中甲联赛。2006年,王珀将球队迁移到太原,以山西陆虎队名义征战中甲联赛。2007年,王珀又将球队的主场放到了呼和浩特,该队中途退出了中甲联赛。2009年被公安机关抓获。

  王鑫:上世纪八十年代末到九十年代初,王鑫效力于沈阳足球队,职业联赛初期即退役。2006年,王鑫进入山西陆虎足球俱乐部任副总经理。2007年,王鑫带领辽宁广原足球队参加了新加坡联赛,出任球队领队。2008年,新加坡司法机关指控王鑫和他球队部分队员涉嫌操纵比赛结果,被新加坡国家中心局发出红色通缉令。2009年4月,王鑫被辽宁警方抓获。

  主持人:片子当中也提到,这个王鑫当年在新加坡的时候,就被新加坡国家中心局发出了红色通缉令。

  张宇清:对。

  主持人:很多人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儿,能不能简要给我们介绍一下。

  张宇清:是这样的,当时王鑫是带着辽宁广元队,参加这个新加坡的联赛,因为在前些年也有别的球队,就是中国另外一支俱乐部,参加过这个新加坡的联赛,他是第二支。然后在这个参加新加坡联赛的过程中,新加坡的有关部门就盯上这个辽宁广元了,就觉得他在大概有6场比筛,这个可能中间都有问题。最明显的是在2007年,2007年11月份的一场比赛中,他是对广元队是对另外一支新加坡的这个俱乐部队,然后这个比赛是5:0,5:0之后这个比赛完了第二天,这个新加坡的这个反贪局,就根据现报就把这个辽宁广元的一个球员叫赵志鹏给抓了,然后把王鑫也要抓了,但是王鑫后来跑了就潜逃了,把赵志鹏抓了之后,后来把这个案子查清楚原来是怎么回事,就发现实际上是在王鑫的操控之下,辽宁广元队在新加坡联赛中就没干别的,一直再打假球,就是以假球来牟利,在这个打假球的时候是王鑫直接指示这个,包括赵志鹏在内的其他几个球员一起做球,赵志鹏最后呢他是被新加坡司法机关是从轻发落了,只判了7个月的徒刑,然后罚了一笔钱。为什么从轻发落呢,这里边就又揭出更黑的内幕来了,因为在这个过程中,这个赵志鹏这个律师,通过也搜集一些证据,就发现说这个王鑫非常黑,因为赵志鹏是他从东北带过来的一个年轻球员,就是牢牢的把这个年轻人给控制了,他们俩之间甚至于签了某种这个契约,就说你到了新加坡之后,你一切都得听从我指挥,就变成了好像赵志鹏是他的一个奴隶,就是王鑫让他干什么,他就得干,不干的话就要怎么怎么样,有一些条款,所以赵志鹏呢,他自己也在法庭上替自己辩解,是王鑫胁迫他打假球,理由是什么呢,因为他打假球的过程中,打完了假球,王鑫给了他二千新元,给了他二千新元作为酬劳,就是他把假球做成功之后,但是实际上如果他们辽宁广元队打赢了球,这个赵志鹏能拿多少钱呢,能拿2400新元,也就是说。

  主持人:还赔了。

  张宇清:对,也就是说他去打假球,其实他没赚到什么钱,如果他认认真真去拼这场比赛的话,他得到自己的这个收益会更多。

  主持人:所以赵志鹏的意思是在胁迫之下,迫不得已,进行了假球。

  张宇清:对,赵之鹏还提供出来另外一个线索,就是说这也是他律师讲的,就是说王鑫曾经威胁他说,说如果你不听我的话,跟着我一块打假球,我认识黑社会的人,我也知道你们家人都在哪儿哪儿。

  主持人:有所暗示

  张宇清:对,你看到结果会怎么样。所以赵志鹏是迫于无奈,当然这也是他的一个说法。

  主持人:刚才我们分析的是王鑫和赵志鹏之间的关系,董先生您觉得,有没有可能王鑫和王珀他们也是冰山一角,他们也是被人所操控,有没有这种可能?

  董路:我觉得这种可能性不大,因为从某种角度来讲,虽然说打假球,或者说是赌球看上去很复杂,或者说是得铤而走险的事情,但是事实上呢,以他们这样一个个人的这种能力,就足够来实现这种打假球,或者就是赌球,并不会说是有什么,一定要有更大的这种幕后的操纵者,因为对于他们来讲,只要能够把对方,先把自己的这种队伍控制住,接下来再跟对方形成某一种交易,剩下的事情就很简单了,就是双方按照约定,去把这个比赛按照我们既定的这样的一个胜负的关系,或者是比分的这种约定,能够打出来,接下来可能就是各自找庄家去投注,然后获取自己的利益就可以。

  主持人:另外我们知道在10月22号,这个在杭州的黄龙体育中心,国务院调研组的同志们,出现在了比赛的看台上,他们为什么会出现在那里,他们要做什么,我们来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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