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属西属巴街道办事处的宋家湾村,也是一个偏僻的村子。一个村民和王侯娥家素无来往。当王侯娥的一个朋友告知此人签名一事、并请其帮忙时,他二话没说,放下走街串巷卖菜的活计,骑着摩托车就上路了。3天后,他为张旭平征集了300多人的签名。
“李世明是什么样的人,你到离石城里打听打听就知道了。那么多老百姓听我一说就签名了,一定是有原因的。”他说。
不过,顾虑也出现在这些签过名的人身上。他们很多人,一再叮嘱记者,不要在报道中出现他们的姓名。“李世明家弟兄5个,人多势大,关系又广,我不想多事。”一名受访者说。
高岭上村一名年近7旬的村民,矢口否认自己曾签过名。即使在拿出他签名的复印件后,他仍然否认字是他本人写的、手印是他按的。后经记者再三说明意图,并在当地人的劝说下,老人才承认记者手中复印件上的笔迹和手印都是他本人的。
名声
李世明在世时颇有名声。有好的,也有不好的。
1989年~2003年,他历任下水西村的会计和村主任。2006年起,担任村党支部书记。1999年起,他兼任凤山街道办事处党委委员,并是离石区第四届、第五届人大代表。
下水西村村委会整理的一份材料表明,在李世明任职的17年内,他获得过无数荣誉。比如,从1995年~2001年,他连续6年被评为“红旗”村干部;1998年,他还被当时的离石市委评为“最佳扶贫新闻人物”;2001年,他被离石市委、市政府授予“模范个人”称号;最近的一次荣誉是2008年,他被离石区委授予“五一劳动模范”称号。
李世明治下的下水西村,获得的集体荣誉更是数不胜数。1999年和2001年,下水西村分别获得“省级文明村”和省一级“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最近的一次集体荣誉则是2008年7月离石区委授予的“四星级党支部”称号。
然而在当地许多村民的印象里,他们更熟悉那个没被光环笼罩的李世明。
方山县一对夫妇,曾于1994年租住在下水西村。因一块钱,丈夫与李世明卖豆腐的一个亲戚发生冲突。李世明及其家人,将其痛打一顿。这人逃到厕所后被堵,李世明的家人一棍子将其打晕。王侯娥至今还保留着那根木棍。
接下来,又有人去骚扰那刚刚生育不久的妻子。3天后,这对当时“吕梁地委有近亲”的方山县夫妇被迫离开此地。其时,她丈夫还不能下床。
4年后,距下水西村不远的后瓦村村民李文斌等人,因承包工程与李世明发生冲突。
“李世明的人一来就围住我打,把我的腰椎打骨折了。我的一个朋友为了保护我,扑在我身上,腿骨被打断了。大家把我送到医院,在医院门口,又被李世明的人追上来打了一顿。”李文斌说。
在那场殴斗中,李文斌这一方,至少4人受伤。他的嫂子当时头部被打,落下了后遗症,“看东西头就疼”。直到现在,她基本都是“听”电视,而不能看电视。
事发后,后瓦村村委会以书面形式向派出所报案,指明李世明带人打人。“不了了之了,连赔偿都没有。”时任后瓦村党支部书记的马有栓说。
城北街道办事处大中局村一个煤矿被人承包。前几年,煤矿老板因未支付村民移民款,他们自发堵煤矿的路。后在此承包工程的李世明出面了,“亲自指挥打了几个人”,还把一名妇女“推到山沟里”。此事被就此搁置。
2007年,大中局村前任村主任又带人堵煤矿的路,再次要求赔付移民款。
事发第二天晚上,李世明带了4人到村主任家。村主任不在,孩子没敢开门。李世明的人遂撬窗进入。李还拿起村主任家的固定电话与其通话,要求他“回家谈谈”。
村主任不敢回家。后来儿子告诉他,李带的人,在客厅坐了一晚上。儿子躲在另一间屋子,不敢发出任何声响,一晚上连厕所都不敢上。
次日,煤矿老板与村主任找李世明谈过一次,但仍未谈妥赔偿款。当天晚上,又有几个人到村主任家找他。
没多久,村主任写了辞职申请。理由是“因为村里改路协商不通”。辞职后,他一直待在城里,不敢回家。
“现在想想我还占了便宜,要不然还不定被整成啥?”他说。
大中局村三届村支两委班子5名成员证实,辞职主任那一届村支两委班子的6人中,因李世明的介入,主任和村支书还分别被停过职,两个成员被抓,一个被吓跑了。
关于李世明打人的故事还有不少。仅记者核实过的就有20余人。
这些被核实的人中,前赵家庄的一名智障村民,被李世明的人打过;吕梁市医院的一名大夫的办公室被砸过;下水西村老支书李来柱和老主任张外姓及其部分家人,都曾被李世明和他带的人打过。
“这样的人被人杀了,我们还能不支持杀他的人?”一名曾被李世明打成重伤的村民说。他也在王侯娥准备的表格中签字按手印了。
恐惧
李世明年过不惑,中等个头,稍胖,见人总是笑呵呵的。有些村里人甚至认为,仅从面相上看,这是一个知书达礼的和善之人。
老支书李来柱回忆说,年轻时的李世明给人的印象就是精明能干,不事张扬,待人诚恳。这种形象维持了几年。虽偶尔出现过打人事件,但那几乎是每个地方的通病,大家也没太在意。
2000年,村里人对李世明的评价改变了。
那年4月,时任村主任的李世明在下水西村启动了“炸山填沟造地”运动。王侯娥等数人反映,下水西村及邻村共约170亩、24000株树木,在不到20天的时间内,被村委会砍伐一空。因补偿标准偏低,很多村民不同意。即使是这偏低的补偿,也迟迟未到村民手中。
为此,村里几十个家庭,各家出人开始集体上访,举报李世明毁林。
2002年3月,当时的吕梁行署林业局批复:该案被定性为“特别重大案件”,核定被滥伐树木5768株,并建议“尽快将此案移送公安部门立案查处,追究刑事责任”。
但此批复并未让王侯娥等人拿到补偿款,也未见李世明担负任何刑事责任。多家媒体曝光后仍不见效。
同年9月23日,王侯娥等24名村民集体到太原,就李世明毁林以及村里一块土地被卖两次上访。他们随即被警方带回。25日,王侯娥等5人被刑事拘留。其中王侯娥涉嫌敲诈勒索,理由是1993年~2001年期间,她敲诈现金3560元,已投资4500元的三分宅基地一处。李来柱则涉嫌毁林。
3天后,村里约百人到现在“金碧辉煌”的地盘上阻拦工程。工程约占8亩地,原本要盖村委会办公楼和商业楼,但“被李世明卖给了私人开发”。他们此次阻拦的目的,是想制造压力,“要警察放人”。
于是,争执顿起。开发商一方的一名妇女揪下了村民李全全妻子的一缕头发,另一名腿脚不好的村民刘福荣被开发商的人用镐把所打,镐把断为两截。大家愤怒了,开始乱砸。
警察到场后,4人被刑事拘留。
闹得最凶的张贵平,被刑拘后判刑一年,罪名是损害公私财物罪。
村民李海旺和弟弟李海清也曾参与了“堵工程”事件。事后,李海清被刑拘,李海旺则无事。次年元月,下水西村换届选举,李海旺没拿到选票,就“找李世明要”。对方没有给他。他刚走出村委会,有警察便将他带走,后被判刑一年,罪名也是“损坏公私财物罪”。“至今我也搞不清楚损害什么财物了。”李海旺说。
这场风波过后,共有近10名村民被判刑或刑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