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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涉黑案律师称为黑势力辩护体现法制进步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2月08日17:20   SMG《深度105》

  近期,发生在重庆的“打黑风暴”受到社会的高度关注,而一直以“农民工维权律师”著称的周立太,最近因为担任了重庆涉黑案被告的辩护人,遭到众多网民的“扔砖”,甚至有人骂他是“黑老大的狗头军师”。那么周立太究竟为什么要为黑势力当辩护律师,他又如何看待网民们的批评呢?

  周立太:我赞同“打黑行动”

  我在重庆特别是2001年了解到,肉有肉霸,面有面霸,海鲜有海鲜霸,行业垄断这是第一,第二就是开赌场,三就是开娱乐场所,第四就是开一些所谓的咨询公司、讨债公司,放高利贷,而且他高利贷的利息高出国家很多很多倍。但是按照我们现行的法律规定,民间借贷不能超过国家银行的同期利率的四倍,他超过了很多倍。但是他不是法律手段来追债,就是采取绑架、威胁这种方式。它直接影响着重庆市民正常的生产生活、经济的公平交易和生活经济秩序的安全。作为政府,采取措施予以打击是非常必要的,它受到了重庆市人民和全国人民的广泛关注,我作为重庆市民而深感它的重要性。

  周立太:我为什么会给李志刚辩护?

  我坦率地说,多年来我很少办刑事案子,这次接受李志刚的委托有一个因素,就是我老家是重庆开县人,我是开县岳溪的,李志刚的岳父他跟我是一个乡的,他认识我30多年了,他的女婿被抓以后,他希望我给他担任辩护人。有罪犯存在他就需要第三方的声音:律师。当一个罪犯、一个被告人被抓以后,他人身自由受到限制,他无法调查取证,他需要律师为他提供帮助,为他辩护。我想这是社会进步和法制的体现。

  周立太:“打黑”必须办成“铁案”

  我们要正确理解薄熙来强调的依法严厉打击黑社会。薄熙来强调了要办成铁案,就是要铁的事实、铁的证据、铁的法律,要经得起历史的检验,要对得起社会,特别是对得起我们今天中国特有的社会主义法制社会。程序公正是保障实体公正的基本要素,程序不公正谈何实体公正?

  周立太:我不是“黑老大的狗头军师”

  委屈是一个事实,气愤也是一个事实。每一个人对每一个事物有不同的声音,有不同的看法很正常。网上有数百万网友骂周立太,我认为这是不正常的。第一,作为一个律师首先是我的职业。不管委托人他是坏人、好人、恶人、善人、穷人、富人,还是罪大恶极的罪犯,他都有权委托律师为他提供法律服务,这是中国发展到今天,一个法制社会的真实体现。第二,周立太仅仅是一个律师,周立太不是雷锋、也不是“高大全”,我仅仅是一个律师,任何人委托我给他提供法律服务,我都必须依照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的基本原则,维护被告人的权利。

  周立太:需要反思的是什么?

  从另外一个角度,这么多网友的骂声,我们认为第一反映出中国多年来的普法,确实让我们的司法部门应当反省和反思。从司法部开始,到各地县区司法局,都应该对现行的网民的声音反思。第二,为什么很多地方都说,我们欢迎王立军来我们这个乡打黑,这个声音告诉我们,这个乡可能有一些黑恶势力的现象出现。因此我要强调的是,要具有长效机制、制度化的可持续的打黑,我们要避免运动化。而如果采取一项运动,它的结果是会死灰复燃,搞运动时就打击,不搞运动就不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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