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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蔚县瞒报矿难续:被指曾成功瞒报特大矿难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2月14日18:08  新华社-瞭望东方周刊

  蔚县矿难的利益图谱

  “矿主想瞒,地方官员更想瞒。”张家口一位退休老干部认为,“这关系到他们的官位,而且有些官员可能在其中还有股份。”

  《瞭望东方周刊》记者王晓 | 河北张家口报道

  时至今日,在河北蔚县乃至整个张家口市,发生在2008年的“7.14”事故仍是官方讳莫如深的话题。

  2009年11月,国务院对这一事故的调查报告做出批复。批复认定,这是一起非法盗采国家资源、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恶意瞒报的责任事故。66名事故责任人受到责任追究。其中,蔚县县委书记李宏兴、县长祁建华、蔚县煤炭工业安全管理局局长平川等48名事故责任人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张家口市委常委、副市长唐树森,张家口市政府原副秘书长石满山等18名事故责任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此外,没收李家洼煤矿新井非法所得并处罚款共计人民币12209万元,吊销有关证照,实施关闭。

  随着处理结果的公开,围绕着蔚县矿难的利益纠葛日益明晰。

  举报者曾是合伙人

  认识矿主李成奎的人认为他这次“点儿很背”,究其原因,是因为之前的人品没“攒”好。

  “按说李家洼矿难是能瞒下来的。”蔚县一位曾经的矿长向《瞭望东方周刊》透露,“之所以没瞒住,是因为李成奎得罪过人。”

  据介绍,李成奎曾和一个夏姓四川人联手开矿,对方入了1000万元的股。煤矿挣钱后,李成奎不肯分红给对方,甚至连当初投入的1000万元都赖账。不久,姓夏的离开蔚县,到了山西。但李成奎的矿上还留下了不少“他的人”。

  知情者透露,“7.14”矿难发生后,夏很快得到消息,并拿到了遇难者姓名、获赔金额等详细信息,辗转举报到国家安监总局。

  “最早接到举报的是总局的调度司,但他们下去调查时遇到了很大阻力。”国家安监总局办公厅信访处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本刊记者,信访处第一次接到举报是在8月9日,随后又接连接到多个举报,“其中一个好像是记者,不知道从哪调查来的名单,这一举报对之后的查处起了大作用,国务院很快成立了调查组。”

  即便这样,前后调查也用了近一年的时间,“阻力太大,据说矿主为了摆平这件事花了将近一个亿。”

  “李成奎的钱不少都是借的。”据认识李成奎的矿长透露,由于事发突然,加上李的生意铺得太大,手头现金有限,因此只能借了3000多万元用来打点各方关系。事发后,被借钱的老板知道钱收不回来了,但也是有苦说不出。

  “出了事,作为矿主,肯定想把事情瞒下来。”这位老矿长算了笔账,“大概花上三四千万打点一下官员、记者和遇难者家属就可以了。但如果被曝光,谁知道会面临什么。”

  如今李成奎的判决还没有下来。“到底会怎么判还不好说,但我们认为是可以判无期徒刑的。”张家口市检察院公诉处处长赵建峰说。

  官员比矿主更想瞒报

  “如果没有瞒报,上面的领导顶多背个处分或免职,不至于受刑事处罚,对蔚县的冲击也不会这么大。”蔚县煤炭工业安全管理局局长李志全对本刊记者慨叹。在前任局长平川因“7.14”事故被移送司法机关后,李志全于2008年9月27日临危受命。

  有知情人向本刊记者透露,事故发生后,县里为是否上报消息专门开过会。最终,事故被隐瞒下来,而且一瞒就是80多天。

  2008年9月26日,国务院调查组成立会议上,国家煤矿安监局副局长彭建勋在发言中指出,县、镇少数领导干部有的组织、有的直接参与事故瞒报,企图掩盖事故真相。甚至还组织所谓的调查组,搞假调查,弄假材料,写假报告,以欺骗上级;在上级有关部门组织核查时,县、镇有关人员故意回避事故井,转移视线,提供虚假材料,企图贿赂核查人员,封锁消息。

  “矿主想瞒,地方官员更想瞒。”张家口一位退休老干部认为,“这关系到他们的官位,而且有些官员可能在其中还有股份。”

  本刊记者在蔚县了解到,即便不出事,矿主李成奎也会在逢年过节拜访各路官员,红包至少要5000元到1万元。

  “作为矿主,平时打点官员是正常的,人之常情嘛。”蔚县一位矿主表示,“至于书记、县长这些年来一共收了多少钱,法院最终会认定一个数字,但实际数字只可能更多。”

  张家口市安监局此次也成了“被调查对象”。

  “事故发生没多久我们就接到举报了。”张家口市安监局办公室主任杜永祥告诉本刊记者,“之后我们和工会、煤监等部门成立了联合调查组,具体什么结论我们也不清楚,但肯定是受贿了。”据了解,参与调查的4个人,两人已被移送司法机关,另有两人取保候审。

  据杜永祥透露,“7.14”事故后,原张家口市安监局局长高继存在9月被控制,10月被移送司法机关,最终被判19年,“高局长才来了9个月,工作能力很强,也挺有魄力,具体案情我不大清楚,这件事,应该讲是局长个人的问题。”

  此次涉案的原蔚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徐某,近日被张家口市怀来县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没收其非法所得58650元。

  “我拿到这份判决书后,转给了《河北法制报》记者,觉得这是个挺好的新闻。”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宣传的工作人员米录透露,文章刊发后不久,他受到了政府部门的批评,并被要求不能再将“7.14”系列案件的有关消息向媒体公开,“在政府看来,这个事可能还是挺敏感的。”

  记者和他们的“娘家”

  国务院的批复中称,为瞒报事故,矿主共支付260多万元用于收买记者。初步查明,10名记者涉嫌犯罪。

  “被封口”,使得“7.14”矿难的消息未能通过正常渠道发出。中新社河北分社的一位记者称,他得知这起矿难已是一个多月之后,只看到来自网络的只言片语,“我们赶过去时,县委书记和县长已经被双规了,县里和市里的有关部门都不接受采访。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常毅峰告诉我们,国家有关部门已经介入,正在调查。回来后,我们给省安监部门写了个内参。”

  之后不久,常毅峰也卷入了“7.14”系列案件,而今仍被羁押在崇礼县看守所。49岁的常毅峰毕业于河北大学哲学系,此后一直在张家口市委宣传部工作。

  《瞭望东方周刊》获得的起诉书中,对常毅峰的指控为“滥用职权罪和受贿罪”。据了解,2008年7月下旬,北京某报记者给常毅峰送去了李家洼矿难的采访样稿,要求其核稿。之后,张家口市煤监局局长杜建学、蔚县副县长王凤忠均看了这份样稿。7月29日,王凤忠等人找到常毅峰,请求其出面,阻止记者报道蔚县矿难,常答应帮忙。此后几天,常与该报总编联系,最终以做25万元专版广告为条件,换取对方不对蔚县矿难进行报道。

  “常毅峰既然是宣传部门的,那他做的事就不具备滥用职权罪。”常毅峰的代理律师、张家口震河律师事务所律师方义认为,“他弄了25万元广告费,又花8万元订了报纸,但个人没有拿钱。”

  采访期间,本刊记者曾多次拨打常毅峰妻子的电话,但对方拒绝接受采访。“他工作上的事一般不和我说,但我相信他是被冤枉的。”常妻称,直到常毅峰被带走,她才知道出了这档事。如今,常毅峰进去快一年了,她并没有去看过。

  12月3日晚,本刊记者找到常毅峰位于华新园小区的家,常的妻子并不在家。

  “这件事是常部长的个人行为,不是组织行为。”张家口市委宣传部新闻科科长刘永刚对《瞭望东方周刊》一再强调。在他的描述中,常毅峰是个很好的人,对于他的此次行为,刘永刚称自己并不知情,“有些记者来了直接去找县委宣传部了,没通过我们。蔚县矿难的事,直到调查组介入了我们才知道,之前没有听到一点风声。至于那260万元封口费,我们就更不知道了。”

  蔚县县委宣传部新闻科科长沈建明则表示,他们也不了解有关“封口费”的情况,“媒体和宣传部互为娘家。记者找到宣传部,宣传部帮助联系有关部门,到最后涉及所谓的封口费,就把宣传部扯进去了。”

  被指曾“成功”瞒报特大矿难

  “如果不是因为之前有过瞒报成功的经历,这一次恐怕也不敢这样从上到下地瞒。”蔚县一名矿主告诉本刊记者。

  他口中的“成功经历”,指的是2007年12月4日发生在张家口市国资委所属蔚县黑石沟煤炭开采有限责任公司东翼井东三大巷的矿难。在国家安监总局的网站上,可以查到有关这起事故的报道,死亡人数为8人。

  “黑石沟矿难,我在第一时间就接到消息了。”这位矿主透露,当时他还打电话到现场打听,问死了多少人,什么原因。对方给出的答复是,8个人,顶板塌冒,“我一听,得,上面已经给定调了。”

  此后,这位矿主得到的实际数据是死亡40多人。而在一些论坛上,甚至有人称,这起矿难中有108人遇难。知情人告诉本刊记者,由于黑石沟矿难涉及更多官员,了解情况的人也并没有打算把这件事死往上捅,因此被侥幸瞒了下来。

  据知情人士称,黑石沟矿难曾引起国务院“7.14”煤矿特大瞒报事故调查组的注意。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任何新的结论。

  “之所以报了8个人,是因为当时遇难者中有8个是本地人,其他都是外地人。这些外地遇难者大部分被运到临近的山西火化。”上述知情人士称,“那次矿难,封口费也花了不少。”

  蔚县煤炭工业安全管理局局长李志全则认为,问责制度也存在一定问题,“蔚县有91个煤矿,任何一个煤矿出了事,追责都会追到我这儿。出了事我是有责任,但不应该一刀切啊。应该调查问题出现在哪个环节,然后逐级追责。”

  蔚县一名矿主也表示,这种“一刀切”的问责方式,也导致不少地方官员因为害怕官位不保而设法瞒报。

  涉案煤炭局副局长“被自杀”

  裹挟其中的,还有蔚县煤炭工业安全管理局原副局长任智斌在赤城县看守所的“自杀”。

  该局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本刊记者,“7.14”矿难发生几个月后,调查组到煤炭局带走了局长平川和副局长任智斌,“调查组的人拿走了他们的身份证,可能是去查银行存款,最后定了受贿罪,具体情况我们也不清楚。” 

  在任智斌妻子的博客上,有这样的文字,“⋯⋯他还说纪检机关在没有掌握任何线索和证据的情况下轮流讯问他,几天几夜不让睡觉,还跟他说既然来了,不说是不能让你回去的,这社会过时过节还不有点礼尚往来,说了就让你回家。他绞尽脑汁地想了几年来的两节交往,共收了礼金15.6万元⋯⋯”

  被羁押半年多后,任智斌的家人接到赤城县看守所的电话,说任智斌出事了。家属赶到后,被告知任于2009年7月12日凌晨4点35分上吊自杀。

  任智斌的妻子在博客上称,死者任智斌体征如下:眼内出血,眼珠无外突,舌头无外露,颈部损伤严重,双肩至手臂、背部、阴囊、腿部及双脚伤痕累累,皮肤颜色上臂至手指发黑。

  从7月23日到9月2日,任智斌的妻子频频在博客上提出质疑,认为任智斌是“被自杀”,并多次找到有关部门想讨个说法。

  12月2日晚,本刊记者找到任智斌位于蔚县水西煤矿家属院的家里。家属院门口停着一辆警车,传达室内坐着一名穿警服的人。得知要找任智斌家,对方很警惕地问和任是什么关系,之后又让在一张单子上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

  任智斌的家中只有他7岁的女儿和一位远房亲戚。这位亲戚告诉本刊记者,任智斌的妻子最近一直在天津。

  “之前还找着要说法,后来对方给赔了49万元,就不找了。找也没意义,人都死了。”这位亲戚认为,“这事和他(任智斌)一点儿关系都没有,上面来查,拿他当了个替罪羊。”

  随后,本刊记者多次拨打任智斌妻子的电话,均无人接听。对于49万元的说法,多位政府工作人员和矿主均给予证实。

  后“7.14”时代的艰难重组

  李志全记得,他刚上任的那段时间几乎没什么人上班,“从楼上走到楼下,再转上去,没人。当时心里特别难受,怎么就成这样了?”

  矿难发生后,蔚县煤矿基本全部停产,搞资源整合。一个占县财政收入60%以上产业的停滞,对当地无疑是巨大的打击。李志全称,这一举动直接影响到30万人的生活,有67个塌陷村无法治理。

  “刚开始老百姓还拍手称快,认为这次矿难终于被曝光了,相关责任人也被处理了。”当地一名退休干部说,“到后来,不欢呼了,因为发现伤及他们的利益。买煤没地方买了,挖煤的失业了,酒店的生意也不好了。”

  “甚至现在连我们单位用煤都要掏钱去买。”李志全有些无奈地说,以前,煤炭局用煤可以从国有煤矿弄些过来。

  “7.14”事故后,当地政府提出,要改变过去“一煤独大”的经济结构,搞多业并举。此外,酝酿于2005年的煤炭资源整合也被迫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李志全承认,“7.14”事故对蔚县规范煤炭秩序起到了根本作用,“如果没有这个事,要发生良性转变可能还得若干年。”

  李志全透露,资源整合最早可在明年6月完成。“如果再拖下去,偷挖私采、群体事件都可能出现。整合完成后,无论从资源的合理利用还是安全监管,都会得到改善。至于官煤勾结,不能说完全杜绝,但应该可以减少。”

  “坐在这个位置上,压力太大了。”李志全称,有时甚至不想干了,“刚来时,新任的书记和县长找我谈话,说一定要抵住金钱和美女的诱惑。这一年多,有恐吓电话,我顶住了;领导的亲戚走后门,我也顶住了。但即便我抵御住了任何诱惑,也难免以后不出矿难啊。我认为,政府应该制订一系列制度,明确一下哪个煤矿归谁管。”

  不久前,河北省专门就蔚县产业转型、规范煤炭秩序开了个专题会。李志全告诉本刊记者,会上,省长提出,蔚县必须吸取“7.14”的教训,不能再走老路了。

  而今,李志全小心翼翼地提醒着自己,生怕“走了老路”,他指着院里停放着的几辆汽车,“看这些破车,我到煤炭局后,一辆都没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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