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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熟悉的陌生人

  最熟悉的陌生人

  文/肖菲

  记得一句经典的话语:爱人因陌生而结合,因了解而分手。有时候你遭遇的婚姻就是一个由浓情变淡漠的过程,平淡、琐碎的生活往往让我们没有了往日的激情,纷繁多姿的外面世界又在无时无刻地改变着我们,猛然回首,枕边人不知何时已变得如此陌生。

  两小无猜的一对

  吕洋和李然坐在我面前时,我惊讶这对夫妻长得相当像,再看看他们的婚龄已经快十年了,也许同样的饮食结构和生活习惯确实能让人的相貌接近,不管怎么说有夫妻相的人还是很有缘份的,为什么就要这样散了呢?

  最初的询问当然是从恋爱经历问起,这样才能使法官了解他们感情基础如何。可李然作为原告却没有及时开口,好像久远的记忆已经模糊。还是吕洋接过了问题,向我讲述了他们的最初。他们因为父母都是同一个部队的关系,从小就在同一个部队大院长大,也就是说从幼儿园就在一起了。那时候当然不会想到以后会成为夫妻,但双方的父母是好朋友,平时经常开玩笑说要结亲家,吕洋比李然只大不到一岁,但相当有哥哥样,幼儿园里谁欺负李然,吕洋的小拳头就过去了。

  上小学时,两个人还是一个班级的,学校离部队大院也是有两公里的路程,每天两个人都是和大家排着队走完一天的四趟路,当然也就有说不完的话。吕洋跟着李然学跳皮筋,李然跟着吕洋学上房。两个人好得已经不分你我和男女了,家长看着自然高兴。

  上中学时,两个人虽然在一个学校,但是已经不在一个班级了。不知道为什么,渐渐都疏远了对方,或许是怕同学取笑,或许是青春期的懵懂,好像越喜欢对方就越要保持距离,只做到远远的观望和注视。只有在寒暑假时,他俩才互相到对方家里写作业、聊天,当然也是悄悄地进行,生怕被同学发现,但是彼此的好感更增加了,也认定了对方就是自己的那一半。有了父母的支持,他们没有被批评为早恋,好像就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上大学时是最折磨人的时期,两个人不但没有考进一所学校,甚至不在同一城市。但是他们经受住了来自各方面的考验。大二时,吕洋就把李然带到学校,向别人表明自己是有女朋友的人。吕洋也去李然的学校走了一遭,特意拉起了李然的手,同样是向学校里的男同学示威——她已经是我的人了!分隔两地,但情书不断,假期里父母也同意他们结伴去旅行,旅行当中两个人就商定一毕业就结婚,先成家后立业,扫除后顾之忧。

  吕洋的回忆是详细而生动的,这样完美的爱情真是让人向往,我想吕洋之所以这样回忆就是不想离婚吧,否则一个要离婚的人回忆肯定是痛苦的,像这样甜美的回忆是不可能一下子就能想起来的。李然在一旁也是频频点头,但看她表情好像对方所说的与她无关一样,也和我一样在听故事,我有些迷惑了。

  默契组合

  当我问到婚后感情如何时,李然打开了话匣子。李然说婚后他们是人人羡慕的和谐伴侣。两个人都没有进机关,而是开始了自己的创业。两个人开了个公司,主营办公用品。吕洋负责在外联络业务,李然组织货源,没到两年就凭着两人的吃苦耐劳,把生意做得红红火火。

  有了钱,两个人就开始规划家庭生活了。李然搬出了吕洋的父母家,两个人在城里买了套大三居,从装修到搬家,两个人就没有像别的夫妻那样吵过嘴,而是意见空前的统一,都想尊重对方的想法,生怕对方有什么不满意。建造了甜蜜的小巢,吕洋提出要孩子吧,李然想反正事业也开始走上正轨了,趁着年轻把孩子生了也不错。

  李然怀孕期间,吕洋一边照顾生意一边照顾孕妇,虽忙也是其乐融融。李然说她在怀孕时妊娠反应很大,但是有了吕洋的照顾,自己心情并没有受到什么影响,因为想吃就吃,想玩就玩,逛商场也有人陪,吕洋还变着法的给她做好吃的,公司员工都惊奇这个堂堂老总回家要为媳妇煲汤。

  女儿出生后,李然也没有受什么罪,吕洋早早就给她找了两个保姆,一个负责照顾孩子,一个负责做饭做家务,李然的月子坐得让人羡慕。孩子大些,李然说要回公司工作被吕洋拒绝,吕洋的解释是在家带好孩子才是母亲的职责,公司里有他一个人打理已经足够了。李然就这样做起了全职太太,除了带孩子就是逛街消费,这一晃就是三年。

  孩子上了幼儿园,李然过起了悠闲的日子,偶尔去公司露个面,也就是个视察工作性质,因为几年过去,她的业务也生疏了,客户更是没有几个认识的,连员工都没有几个能叫上名字的,大家叫她老板娘,她也乐得答应,因为最后吕洋都是把钱如数上交,她才是真正的老板。

  在外人看来,他俩一切都是那么协调,老公生意越做越大,李然自己打扮得光鲜亮丽,因为她有的是时间在美容中心泡着,孩子也是乖巧可爱,两个人都开着好车,还住上了别墅。家里事情也不用吕洋操心,每天回家肯定是热菜热饭的上了桌,老婆孩子把自己围得团团转。这样的婚姻生活不就是大家追求的吗?

  李然虽然说得滔滔不绝,但是没有什么感情色彩,反倒让我听得入迷,都能这样生活了,还折腾什么呢?一定是身在福中不知福,未有忧愁强说愁吧。比她生活艰难的人多得是,怎么还会有离婚的想法呢?

  形同陌路人

  李然也看出了我的一丝不解,她说:“法官,这只是前几年的事情了,我离婚的原因是因为最近两年发生的事情让我彻底对他死心了,我没有想到他会变成一个我几乎都不认识的人了。”原来,人家离婚原因还没有说呢,这样一路走来的夫妻会走上法庭离婚,的确,搁谁谁也不理解。

  最近两年多,李然发现吕洋一些不正常的变化,先是与她闹分居,理由是自己得了男科病,没有能力过夫妻生活了。李然开始也相信了,但还是催促吕洋赶快去医院医治,也许都是工作压力大造成的,自己也不能太强迫他,据说越是给他压力,他的这种病就越不好医。两个人从最初的同床不同居,到最后分房而睡,渐渐地,分居也就成为了习惯,李然也不好意思开口问他好没好,她考虑对方不好回答她,反而给对方难堪。

  李然在等待的同时,吕洋也不像以前那样和她有说不完的话了,这让李然不太明白,什么病在折磨他?吕洋回家的时间也不准时,不但越来越晚还整天醉醺醺,李然只当他是心情不好。李然知道吕洋有记日记的习惯,既然他不好说,不如看看他的日记,而且老婆看老公的日记也不算什么。平时吕洋就把日记放在明面上,记的也都是一些流水账,最多的还是记录孩子的成长。可李然却没有在明面上找到日记本,李然感到一丝不祥之兆。谁知好不容易把吕洋藏日记的地方找到,结果却让李然大吃一惊。

  其实,吕洋和自己分居就是在找借口,他已经和一个叫李茜的女孩好上了,看样子,好像这是他的一个客户。吕洋在日记里写下了对她的爱慕和思念,有的词语还很肉麻,吕洋从没有对自己说过这样的话。李然看后沉默了许久,她知道男人怕老,有中年危机,希望找一个年轻人证明自己还没老。李然没有像一般人那样追过去质问,而是选择了观望和等待,因为李然想就凭他们夫妻这么牢不可破的婚姻,谁又能拆散呢?也就是吕洋一时糊涂而已,过了这个新鲜劲也就完了。

  李然虽然没有吵闹,但加紧了对吕洋的观察。不但常偷看日记,吕洋的电脑也是她侦查的对象。她知道吕洋的QQ号,很快就找到了聊天记录。她才发现事情并没有她想象的这样简单,吕洋和李茜已经到了“热恋”状态了,聊天中也都以老婆、老公相称,吕洋甚至向她承诺,尽快离婚再娶她了。

  看到事态发展严重,李然向吕洋摊牌了,她问吕洋到底选择谁,她知道吕洋不敢说出真相。可她猜错了,吕洋说他有了相好的了,离婚是他们唯一的出路。李然受到了重创,难道以往的恩爱就要这么快化为乌有了吗?眼前的丈夫让她越来越陌生了,这根本就不是从前那个顾家、爱她的男人了。

  既然吕洋有了离婚之意,李然也不强求,毕竟两个人已经分居这么长时间了,毕竟吕洋已经把离婚说出了口,自己也不得不为离婚做打算了。她咨询了律师,律师讲只要找出足够证据证明对方有第三者,自己就能获得精神损害赔偿,还能多分财产。自打吕洋把话挑明了,也不再避讳李然了,有时候在家里就给对方打电话了。由于电话是各个房间通着的,李然偷偷在这边听,还悄悄地录了音。吕洋的手机电话清单也被她到电信局查到了,有了这么多的证据,她认为吕洋应该给自己赔偿了。

  在法庭上,吕洋对摆在面前的日记复印件、QQ聊天记录打印件、通话记录、电话清单一一予以否认,这也不出我的预料,人在撕破脸皮时根本就没有羞耻感。他不认可自己有外遇,只承认自己和网友聊天过了点火,谈不上什么过错可言。李然木然地看着对方,我想她一定又一次看不懂对方了。

  我遗憾地和李然解释,这些证据真的还不足以证明吕洋与她人同居的事实,也就意味着她得不到精神损害赔偿。李然点点头:“事到如今,我越来越不认识他了,他简直就是变了个人,只能说他为另外的她鬼迷心窍,简直疯了。我也不在乎那点赔偿金了,算了,为这样一个人不值得,我相信总有他后悔那一天!”

  吕洋同意离婚,但在财产上与李然争执不休,虽然不能认定他有第三者,但完全可以认定他是造成感情破裂的罪魁祸首。在离婚判决上,我也依法照顾了李然,可以看出李然不是很在乎,但既然吕洋在乎,就让他吃点苦头吧,谁让他出轨呢?

  婚姻真的不是一个保险箱,无论你有多深的感情基础,无论你们当初有多少海誓山盟,当环境改变时,人心的改变是不可预测的,小心维护可能都躲不过面临分手的时刻。我想,及时沟通是解决问题之道,最主要的还是要看准人吧,可谁也不是神仙,能掐会算。

  (摘自《法律与生活》半月刊2009年12月下半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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