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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称电摩国标事件背后系利益与路权之争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2月18日11:34   央视《今日观察》

  CCTV2《今日观察》播出:《电摩国标暂缓 :刹车还是转向?》,以下为节目实录:

  电动自行车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时速20公里,重量40公斤的标准是高还是低?最近一段时间,国家标准委推出的电动轻便摩托车的新“国标”引发了广泛地争议。随着国家标准委的一纸暂缓通知,这场沸沸扬扬的电摩之争也告一段落,但是号称一亿多的电动车未来到底是姓“自”呢,还是姓“摩”呢?它依然是个问号。回顾这次电动自行车的标准之争,简单的20公里和40公斤这两个数字为什么会引发如此的轩然大波?标准之争的背后究竟是什么?暂缓实施又留下了怎样的悬念和思考?央视财经频道主持人陈伟鸿和著名财经评论员马光远、刘戈共同评论。

  电摩国标之争出现新变化,国标委暂缓实施,并加快修订电点自行车国标,是刹车还是转向?新变化留下怎样的新悬念?

  郭建荣:将重量作为衡量标志并不科学

  (上海市自行车行业协会秘书长)

  在没有电辅助的情况下,骑行者可以用脚灯来进行骑行,使得它驱动,这种叫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和电动摩托车肯定是没有脚踏装置的,这一点区别很明显。所以如果把重量作为一个衡量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标志,我想很不科学。

  刘戈:国标委的意见是用时速来进行区分

  (《今日观察》评论员)

  现在焦点的关键在于这两种车到底属不属于一种车,按照现在国标委的意见,就是这两种车应该用时速把它区分开,如果时速低于20公里,重量低于40公斤,就叫做电动自行车,依然能在在电动自行车的管辖范围之内。如果按照这个标准进行制造大于这样一个范围的车,这种车就属于轻便型的电动摩托车。

  马光远:电摩国标事件成为最具争议公共事件

  (《今日观察》评论员)

  我觉得应该感谢国标委让这个行业标准事件演化成一个公共事件,引起了很多人的参与。1989年,第一辆电动自行车问世。1999年,出台了关于电动自行车的标准。现在是2009年,电动自行车面临一个政策的生死劫。这个政策出台以后,基本上遭到了绝大多数的质疑反对的声浪。从12月11日到12月16日,这个政策本身维持的生命只有5天,我不知道这是不是一个最短的政策,但它最起码是一个最具争议的公共事件。

  胡刚:大量中小企业无法达到工信部的硬性规定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目前,全国的销量都是在下滑的,这主要是因为老百姓出现了观望的心态,消费信心不足。根据工信部的规定,获得摩托车拍照的企业必须满足项目总投不低2两亿元;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8000万元;生产研发设备投资不低于2000万元的标准。那么,大量的中小企业哪来这么多钱去符合这个要求?

  刘戈:焦点的背后是利益之争

  (《今日观察》 评论员)

  最主要的还是利益之争。现在,在整个事件当中,声音最强烈的是中国电动自行车协会。中国电动自行车协会代表了整个行业,当然就要代表整个行业来说话。现在,在他们看来,蛋糕不但做小了,而且蛋糕的分配方式也将发生变化,也就是原来的摩托车生产企业有必要成熟的技术,他们如果按照摩托车的标准来生产电动自行车,很快就会占上风。所以,中国电动自行车协会就提出来一种理论,就是摩托车生产企业作为一个强势利益集团,在抢食电动自行车行业的蛋糕。

  马光远:不仅仅是利益之争  还是路权之争

  (《今日观察》 评论员)

  在这个事件中,我们能看到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就是大家都在争当弱势者。电动车认为自己跟摩托车比,电动车是弱势者;摩托车认为自己跟机动车比,摩托车是弱势者;自行车认为现在电动自行车也在抢我的道,影响我的安全。现在已经成为所有弱势者之间的诉苦大会,所以现在不仅仅是利益之争,甚至成为了路权之争。

  举个例子,原先的电动自行车,不管是它超过20,还是没有超过20,不管它体重是不是40公斤,电动自行车走的都是非机动车道,按照非机动道来管理。现在把电动自行车升级到机动车以后,它要走机动车道,机动本身的管理不仅仅取决于体重和速度,还有一些安全标准,机动车本来就路很挤。北京现在就有机动车400万辆,全国现在就有机动车1.8亿辆,而现在又让快达到一亿辆的电动自行车加入至机动车的行列,那么简直不可想象。

  商家、消费者到底该照顾谁?电摩国标之争,利益纠葛何在,新课题如何智慧破解?

  刘戈:长时间对陈旧标准的姑息  造成了不好处理的现状

  (《今日观察》评论员)

  从这十年来看,电动自行车原来是一个小孩子,但是他现在长大了,应该从幼儿园进入到小学,但他不愿意去,导致现在出现了这样的问题。实际上就是我们的标准出了问题,在10年前制定的标准一直没有得到强制的执行,而且中间也没有经过标准。虽然国家是有标准化法的,按照法律的规定,这样的标准5年应该经过一个修订,而且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是不能够进行生产销售和进口的。这也就是说,90%的超标电动车是非法的产品。但这十年来一直都没人管,导致现在就造成了这样一个不好处理的状况。

  马光远:暂缓实施不能解决问题  公共政策的制定应监听各方意见率

  (《今日观察》评论员)

  这个事本身引起最大争议的,大家最质疑的不仅仅是标准的本身,更不是20公里和40公斤的科学性,而是在制定的程序上,制定这个标准之前有没有征求过很多人的意见。这个标准在10年的时间里一点都没有动,现在突然来了一个杀手锏。自行车的标准之争变成了政策海啸,对所有的人都造成了很大的焦虑和杀伤力。

  现在这个标准之争的杀伤力已经体现出来了,很多销售厂反映现在的销售量已经下降30%。因为现在有很多人认为,一旦现在选择去买电动自行车,可能就变摩托车了。这个政策出台以后,很多人都认为,这是一个公众被安全了、电动自行车被摩托化了、所有的人都被标准了的标准,这就造成了一个大家都不满意的结果。

  我认为,暂缓实施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对于这样一个涉及面广、杀伤力大的政策,那么这个公共政策在制定的时候,一般都要尊重民众的参与、行业的知情、专家的论证。如果没有这些,那么我们看到的就是非议和质疑。

  竹立家:广泛了解各方意见  才能制定合理的公共政策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  《今日观察》特约评论员)

  现在,电动自行车的使用量比较大,因为它确实方便了群众出行。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肯定要出台相关的法律和法规,但是必须要广泛地了解消费者的意见。现在,对于任何的公共政策,我们都有一个大的目标,就是要切实安民、利民、惠民,尽量给老百姓提供方便。关于电动自行车标准制定的公共政策,不但要听厂家的意见,还要听普通老百姓的意见,这样我们才能制定一个合理的公共政策。

  周孝正:标准的制定应程序公正过程合理  让各种人都有表达的权利

  (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社会学研究所所长 社会学家  《今日观察》特约评论员)

  它定这个标准实际上是晚了,我们应该早早就听证,兼听则明,偏听则暗,这也就是说程序的公正。电动自行车最开始生产的时候,也没有听证,现在它又要管理,同样听证也是不够的。污染和交通事故的问题,都应该考虑进去。所以这样一来,各种利益集团的博弈就变成无序的了,实际上应该是有序的。法制的前提是善治,这是程序的公正,过程的合理,在这里面就不要站在利益集团的位置上,必须要让各种人都有表达的权利。

  刘戈:在制定公共政策时 相关部门要考虑公众情绪、有前瞻性

  (《今日观察》评论员)

  在今年夏天的时候,我看到东北的很多县城以及一些大城市的城乡结合部,都有很多类似于奥拓或QQ的汽车,往上一看完全是汽车,往下一看原来都只有三个轮子,都是三轮车。那么,这样的车到底应该算汽车,还是应该算三轮摩托车,现在也应该给它一个身份。

  原来,我们可能有管驴、管马的标准,但是现在骡子多了以后,它的标准应该怎样制定,应该怎样管理。现在很多新鲜事物都在产生,那么很多原来制定标准的相关部门,他们原来更多地是把标准的制定当成一个技术活,但是现在它是和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所以在制定这样的政策的时候,相关部门既要考虑公众的情绪,也要有一定的前瞻性。

  马光远:任何政策的出台和制定都必须广泛听取意见  权衡各方利益

  (《今日观察》评论员)

  达摩克利斯之剑如果悬下来,加之公共政策本身不确定性,那么就意味着最大的不安全。虽然我们看到这个政策本身的出台的初衷是为了公共安全,但是这个事件给我们一个最深刻的教训就是,任何政策的出台和制定,都必须广泛听取意见,权衡各方的利益。这个利益本身,我们看到的绝对没有20公里和40公斤这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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