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大门应更敞开还是继续半掩
立案的大门应该更大幅度地敞开,以便利诉讼,解决纠纷;还是继续半掩,以防止滥诉,减轻法院审判压力
《瞭望东方周刊》记者杨明 | 北京报道
对老百姓而言,这实在是一个令人又爱又恨的地方:要终结纠纷,几乎必经此处;而要完全跨进门,有时又比登天还难。
这是法院立案部门,也被称为百姓走向法院的大门。部分敏感案件,法院甚至可以毫无理由地拖延,不受理、不立案、不裁定。
立案的大门应该更大幅度地敞开,以便利诉讼,解决纠纷;还是继续半掩,以防止滥诉,减轻法院审判压力?这是此轮司法改革,包括最高院新近出台的一些规定中要重点解决的难题。
“首先牺牲的是法院”
不少律师总结出的立案经验令人啼笑皆非,也足见敏感案件立案的艰难---材料要全、话要甜,多拿号、巧说服,据理力争,实在不行就翻脸。
即便如此,大量案件依旧没能进入审理程序。
审力跟不上是一大难题。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08年以来,全国各级法院审结案件数是1978年的19.5倍,但审判人员数量仅增加了1.68倍。
而仅与之前一年相比,最高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数即上升了近30%。案多人少的矛盾日趋突出,一些中西部基层法院甚至面临办案经费短缺、人才流失、法官断层。
立案艰难屡遭诟病,法院审力又如此不足,以至于法官白天判案,晚上撰写案卷,周六、周日合议,几乎是疲于奔命,仍旧难解“立案难”怪圈。立案程序改革至此何去何从?
12月11日,在中国人民大学举办的“人民法院立案程序的新发展”会议上,人大法学院教授肖建国说,各种案件中,最高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就有20余种。他认为,老百姓走向法院的大门应该是敞开的。并且,法院也不应当自己给自己规定“关门”的权利。
这是一场关于立案程序修改的小型研讨会。参与者包括此前参与民事诉讼法修改的不少学者,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姜启波。
“敞开大门”的观点为姜启波直接反对。他说:“要敞开登记(立案)的话,中国首先要牺牲的就是法院。”
支持他做此表述的是法院系统每年受理的案件量:北京朝阳区法院每年5万件以上,海淀区法院也在三四万件左右;在东部沿海省份,包括一些发达中心城市或者大城市的中心区的法院,每年也都超过一万件。
北京市海淀区法院一名年轻法官告诉记者,基层法院每年三五万件的案件受理数已经令人喘不过气来。因为12月20日法院系统结案日的临近,她最近每天加班到晚上八点半,周六也没有休息。
彻底放开登记立案无疑会给审力不足雪上加霜。三鹿问题奶粉事件受害者几十万,松花江水污染受害者成千上万⋯⋯法院系统依旧能正常工作,一定程度上在于此类案件最终并未倚赖司法途径解决,而是多由政府出面协调。
法律的标准和老百姓的标准
姜启波不认为“立案难”是法院系统最突出的问题。依据他所掌握的统计数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来访量中,法院不立案、不受理的,只占来访的千分之二到千分之三。
据此,他分析法院系统的突出问题更可能是效率不高,或者裁判不公。
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为解决“立案难”做了不少努力,也增强了他作此判断的信心。
在会议上,姜启波介绍说,自2000年开始,为保障当事人诉权,全国法院系统都开始建立案大厅,“现在去立案,基本上一次半个小时就能立上。”
本刊记者了解到,一个月前,最高人民法院也正式启用了新的人民来访接待室和申诉立案大厅。
这个占地超过1.5万平方米的三层楼房,相比之前的平房接待室,已经完全有能力解决不区分案件类型接待访民的问题。
在新接访室启用前不久,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在全国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经验交流会上表示,《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的若干意见》准备出台,意见规范内容将涉及基础设施、基本功能、行为规范和队伍建设。
不过,从本刊记者采访的情况来看,最高院的一系列新举措似乎未解立案积年的难题。
最高院新接访室不少申诉立案访民对本刊记者表示,来访的结局一般会是两种:一是直接被拒,无法进入接访室大门;一是接待后发落回家,当地法院依旧不理不睬。
姜启波认为,信访立案有两个标准,一是法律的标准,一是老百姓的标准。
“用法律的标准衡量,这些案件大部分都没有道理,不符合再审的条件。但是用老百姓的标准去看,80%都是有理的,没理他来干吗?地也不种了,家也不管了,房子也塌了,连续上访了几十年,在北京到处搭棚子住,你说他没道理?”他说。
有时候,接受这个“老百姓标准”又确实令法院感觉无可奈何。
姜启波介绍了一个离婚案例:一份判决书将一个1950年出生的人写成19500年出生。这个人后来谈了对象,准备结婚。到民政部门去登记,民政部门说判决书和身份证年龄不符,让法院改过来再结。结果一折腾,女方烦了,不跟他了,他就长期上访,说:“你看我老婆没了,不就是你法院的事吗?”
“当事人要求法院解决的问题,其外延往往远大于法院能解决的范围,问题永远大于案件。”他说。
“交由政府处理”
姜启波给出的解决方案是超出范围交由政府处理。三鹿奶粉案即是交由政府处理的案例。
该案的最终处理结果是:绝大部分结石宝宝在政府主导下得到了补偿,补偿金来源于三鹿及其他奶制品责任企业。而对于结石宝宝的检查治疗费用,全部由地方财政承担。这里边,显然存在政府协调的痕迹。
不过,如此补偿并未令所有受害者满意。姜启波参加过几次三鹿奶粉赔偿案协调会。他发现,受害者不满足于几千元的赔偿款。“给他们这几千元就完了吗?即便拿到了钱他还是要再起诉。”
永无休止起诉、申诉,对法院而言几乎是不能承受之重。
“这样的事情法院做不了,法院有那么大本事吗?能协调全国的奶业集团筹集上百万资金发放到全国各地的孩子们手中吗?不可能。如果单个审理这样的案件,法院要审理多少案件啊?”姜启波说。
与审力不足相比,接下案子却依旧无法审理,或许是一个更大的困境。“松花江水污染,多少人受到影响?这么多的案件到了法院,能审得过来吗?即便是审了,赔偿的标准法院定得出来吗?”姜启波说。
对于广受诟病的行政诉讼“立案难”,他也是非常无奈。
一个月前,最高人民法院甚至出台《关于保护行政诉讼当事人诉权的意见》,试图做一些改进。该《意见》规定,各级法院“不得以非法定理由拒绝受理行政诉讼的案件”。
“行政诉讼立案,要传唤当事人到庭,取证要发受理通知书,现在我们不具备这个威力,你给哪个省长发个传票试试看!”姜启波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