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保障权利提升幸福感
本刊编辑部
幸福,终归是一种情感体验,权利得不到保障便无幸福可言。“被”时代让不少的普通人产生了被剥夺感,进而其公平感和幸福感又大大下降。因而,2010年,最值得期待的,还是全方位保障公民的权利,这才是幸福感最可依凭的靠山
新年的钟声敲响,我们挥别共同走过的一个年份,走进又一轮365个日日夜夜的时光。年年岁岁,总是在相同的祝福中开始,岁岁年年,又体味着不同的幸福与烦忧。新的一年如过去的一年一样,也会成为记忆,但我们还是会去创造生活,祈祷平安。
以历史的长线来度量,尽管世事无常,但我们依然满怀期待,互道珍重,互相鼓励,迎接新一年的阳光,追求应该追求的幸福,担当应该担当的责任。无论对一个已逝年份的评判,还是对新的一年的期盼,以人的幸福感作为标尺,明显优于其他的指标。幸福感,既可以量之以一套复杂的指标体系,更应该还原为民众日常生活的细微感受;既可以表征对当下的评价,更应该表达对未来的期许。
幸福感,确认的是已经拥有,追寻的是渴望拥有,依托的是对未来的信心和希望。信心和希望,说到底只能源自我们的内心,源自寻常的生活与工作,源自孩子灿烂的笑脸,源自父老长辈安详的面容。
这一切,需要我们每个人努力去打拼,因为没有付出的坐享其成,是伪幸福而不是真正的幸福。既如此,最大的不幸福,恰恰就是无论你怎样辛勤坚韧怎样奋力打拼,都得不到应有的回报,换不来安居乐业,换不来衣食无忧,换不来体面与尊严。
一个国家,之所以要致力于建立公平正义的制度环境,就是为了保障每一个公民追求幸福的权利,让每一个公民的辛劳都有收获,付出都有回报。因而,社会政策安排,公权力的价值追求和行使方式,与一个人的幸福感大有干系。
以此衡量,2009年尽管遭遇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但政府践行了保增长、保民生的诺言,危中寻机,在社保、医改、促进就业、鼓励创业、中职教育免费等方面积极行动,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有效地增进了国民福利。我们追求幸福,离不开国家政策层面共享、公平的价值取向,不可能超然于以人为本、民生为先的执政理念。这也是虽然经济大环境遇到困难,诸多城市市民幸福感调查仍收获亮眼数据的最根本原因。
同样以此衡量,我们的目光还必须投向那些尚待“被温暖”的国民,他们也是一个为数庞大的群体:勤劳却致富艰难的农民,他们从总体上仍然是最脆弱最贫穷的群体;被《时代》周刊赞誉为中国“保8”功臣,为世界经济走出阴霾贡献卓著的农民工们,他们仍然干着脏活累活,生活在没有归属感的异乡城市;一些寒窗苦读却就业无路的大学毕业生们,他们有不少是蛰伏城郊在现实和理想间挣扎的“蚁族”;为维护权利而不惜代价的公民,开胸验肺、挥刀断指、自焚抗拆成为2009年的最痛。还有,高房价下“蜗居”的人们,上升渠道被堵塞的“贫二代”,各种环境污染事件的受害者,矿难与其他安全事故的遇难者,有病难医、老无所养的人们。
新的一年,提升这些困难群体的幸福感,是一个国家最大的期待。
决策者没有忘记他们。2009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进一步加大民生投入,加大收入分配调整力度、加快建设保障房、遏制房价过快上涨、扶持三农、放宽中小城市户籍限制,都指向公平正义。期待2010年,这些决策部署能逐项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
与此同时,我们也期待2010年不要看到暴力拆迁,不要看到司法不公,不要听到官员“雷语”,不要再传“躲猫猫”“楼歪歪”之类的丑闻,不要再度发生由于地方政府行为失当酿成的群体性事件。
“国家只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在国家这一概念的名义下,是一群活生生的人在操纵着国家机器,处理政府事务。一切国家行为都是人的行为,人为的弊端给人造成了痛苦。维护社会的这一目标使国家机关的行为具有合法性,但由此带来的弊端并不因其合法性而不能称其为弊端,深受其害的人最能感受到弊端的存在。”重温奥地利思想家路德维希。冯.米瑟斯的精辟论述,对照中国当下的某些社会现实,提醒我们必须规制公权、严格吏治。
幸福,终归是一种情感体验,权利得不到保障便无幸福可言。“被”时代让不少的普通人产生了被剥夺感,进而其公平感和幸福感又大大下降。因而,2010年,最值得期待的,还是全方位保障公民的权利,这才是幸福感最可依凭的靠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