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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贪腐案:台湾不能放弃追查真相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1月06日14:52  新民周刊

  陈水扁贪腐案:台湾不能放弃追查真相

  张友骅是台湾政坛的永远反对派,“天生反骨”,曾因批判国民党被判刑。近3年多来,张友骅历经14场官司,原告皆为“总统”、“行政院长”及民进党主席那些台面上的风光政客,罪名多为诬告诽谤之类。在接受《新民周刊》记者采访时坚称,掌权者要以人民为念,“台湾不能放弃追查陈水扁贪腐案真相”。

  记者/贺莉丹

  这个冬天,扁家弊案审理依然在紧锣密鼓的司法进程中。

  2009年12月,台湾特侦组侦结第三波扁案,认为陈水扁夫妇在“二次金改”等案涉及收贿、洗钱,起诉23名被告,扁家四口俱在列。此前9月,以蔡守训为主审的台北地方法院一审,对阿扁夫妇双双判处无期徒刑,全案判决书多达1523页,重逾3公斤,这份对台湾前“总统”的判决书,措辞严谨,文采斐然。

  一审法官判决理由铿锵有力,直指陈水扁曾任“律师”、“立法委员”与台湾两届领导人,曾“受外界誉为正义象征”,“然而却为一己之私,纵容家人与身旁亲信,以权生钱,致未能秉持廉洁自守”,“将‘总统’有权动支”,“任意挪取、占用,甚至以不法方式诈领,致立意良善之国务机要费,至此竟沦为‘总统’之家族零用金”。法官认为陈水扁知法犯法,以“空前繁复手段”洗钱,指责陈水扁当知“一家仁,一国兴仁;一家让,一国兴让;一人贪戾,一国作乱”、“风行草偃,上行下效”不变之理,却公开高举改革大旗,私下行贪腐之实,“亲信权贵有样学样,官箴日渐败坏,主管机关配合浪费公款仅为解决私人财务,财政部长必须戒慎恐惧安排私人职位,内政部长配合提供标案数据,可见一斑”。

  台湾知名政治评论家张友骅曾为陈水扁竞选幕僚,20年前,张曾以一个外省人、国军少将之子身份,帮遭遇车祸的吴淑珍站台助选,为民进党高喊助威。在陈水扁不济之时,他曾帮陈水扁募过款,也给陈水扁之女陈幸妤补过数学课。

  20年后,张友骅帮助施明德的“红衫军”,呼吁“倒扁”。面对时任“总统”高位的陈水扁,张友骅屡次与邱毅等人合作揭弊,他先后揭发了“高捷弊案”、“SOGO礼券案”、“台开案”等重大弊案,重创台湾“第一家庭”,与邱毅、胡忠信、李涛并称岛内“揭弊四君子”。

  这位台湾政坛的永远反对派,“天生反骨”,曾因批判国民党被判刑,但近3年多来,张友骅历经14场官司,原告皆为“总统”、“行政院长”及民进党主席那些台面上的风光政客,罪名多为诬告诽谤之类。近日张友骅在接受《新民周刊》记者采访时坚称,掌权者要以人民为念,“台湾不能放弃追查陈水扁贪腐案真相”。

  扁案一审法官是依照证据说话

  《新民周刊》:在扁家弊案爆发过程中,陈水扁与其夫人吴淑珍,谁发挥的作用比较大?

  张友骅:洗钱的时候,都是陈水扁通知他的夫人的。他俩的关系,法律名词叫相牵连,如果没有陈水扁的“总统”位子,就没有今天吴淑珍这个罪责。过去“SOGO礼券案”,台北地院检察官的论点是,“因为吴淑珍不是公务员,所以不涉及贪污”,可现在统统翻转过来了,这次对吴淑珍的判决结果告诉我们:既然吴淑珍不是公务员,她就不能用“国务机要费”。

  《新民周刊》:回顾台北地院对扁案的一审判决结果,跟你的预期有出入吗?

  张友骅:完全没有。对陈水扁4案(公务机要费、龙潭购地、南港展览馆、洗钱4案),法官用贪污、利用职务诈取财富、侵占公款等6个罪,量刑很重,但对他的一审判决在台湾没什么争议,对阿扁的量刑是64年有期徒刑加上一个无期徒刑。判决书上披露的事实部分肯定了我们的说法,陈水扁把“国务机要费”当作他家族的零用金,这还只是小钱,后面还有很多像“二次金改”等不为人知的事,阿扁在一个“龙潭购地案”中就可以搞到4亿元(新台币)。

  对扁案的判决:第一,关于侵占公款部分,台湾修法前,这个部分是判无期徒刑,修法后判12年,台湾民众看到判决书蔚为大观,原来每年新台币4800万元的“国务机要费”等于只是扁家的零用金;第二,伪造文书部分判了10年,阿扁根本没有把“国务机要费”发给他的部属,反而伪造了一份名单,他诈领、串证,让部属上法庭说领到了这些钱;第三,他诈领发票申请“国务机要费”,他向别人骗来、要来这些发票,还让“贵妇团”去收集发票,这种诈领发票的行为按台湾法律要判14年;此外,关于辜振甫的儿子辜成允的“龙潭购地案”,判20年,台湾101董事长陈敏熏的“买官案”,判8年……一共就是64年加一个无期徒刑。而吴淑珍多了一个“南港展览馆弊案”,她涉嫌行为收受贿赂,要判有期徒刑18年,所以吴淑珍是82年有期徒刑加一个无期徒刑。

  如果陈水扁的部属在“国务机要费案”中作伪证,仅按伪证罪部分判7年以下的重罪,所以(陈水扁办公室前出纳)陈镇慧拖累了(“总统府”前秘书长)马永成、(陈水扁办公室前主任)林德训(马永成被判20年,褫夺公权10年;林德训被判16年,褫夺公权8年)。

  这次蔡守训他们都算中规中矩,一审法官的量刑是依据司法条文,依照证据说话。我们说过去的“美丽岛事件”是政治干预、司法迫害,但今天蔡守训写的判决书,即便民进党,也没有人说是对阿扁政治干预、司法整肃。  

  《新民周刊》:一审判决对扁家的罚金都是以亿元为单位,你如何理解?

  张友骅:台湾的法律规定,首先必须要追缴阿扁的贪污所得;其次,要有罚金。二者相加差不多是新台币十几亿元。我觉得还是太少,阿扁在海外的存款绝对不止此数,扁家贪污金额超乎我们的想象。

  一审判陈水扁无期徒刑时,台湾老百姓跟司法单位都希望对他的不法所得,对这些他贪污的、他运用权势勒索别人的、买官卖官的钱,要有一个准确数字。现在台湾民意要求陈水扁把这些不法所得统统交到特侦组指定账户,中间没有灰色地带。台湾检调单位一审判决扁家的8个亿是罚金,剩下来的钱,也要追缴回来,包括瑞士的5.7亿元、“海角7亿”。

  “2012年以前马英九不会特赦陈水扁”

  《新民周刊》:陈水扁自称要“决战二审”,你认为呢?

  张友骅:阿扁即使在64年有期徒刑上下功夫,或许会减点刑,但他主要的“国务机要费案”是判无期徒刑,他还有几个案子要追加,这些案子如果合并执行,还是判无期徒刑。我觉得,阿扁要无罪的几率显然非常小。因他确有贪渎。今天阿扁3个律师石宜琳、洪贵参跟郑文龙讲的是法律见解问题,而非证据问题,阿扁想要逃过这一关很难。

  《新民周刊》:在你看来,以吴淑珍的身体条件,如何去服刑?

  张友骅:吴淑珍要不要坐牢,由法院决定。我觉得,对于吴淑珍,我们不必苛责,毕竟她没有行为自主能力,我们的法律也规定,没有行为自主能力的人,可用其他方式替代(入监服刑)。但我们还是要追究事实的真相,要用各种方式把她的贪污所得追缴回来。我相信,纵然吴淑珍不能进监牢,但当她的先生、女婿、儿子全部进入大牢时,难道她的良心不会受到任何谴责吗?

  《新民周刊》:以韩国的经验看,马英九是否可能“特赦”陈水扁?

  张友骅:现阶段应该不会。我知道的是,马英九希望扁案走完三审、等全案定谳以后再说。但因现在案子不断追加,还要从地院开始审理,到2012年即马英九第一个任期内不可能全案定谳,现阶段马英九也不会“特赦”陈水扁,除非到他第二个任期。韩国至少是经过了金泳三的任期,到金大中任期内才特赦全斗焕与卢泰愚。我想一定会等三审定谳以后、等把阿扁的不法所得都追缴回来以后,他才有可能寻求“特赦”,否则无法对台湾民意交待。

  我认为,如果“特赦”阿扁,要有一个先决条件:大家要澄清事实的真相,要知道阿扁到底贪了多少钱。韩国的前总统全斗焕是散尽家财、自我软禁,卢泰愚是不合作,所以韩国至今还在追查卢泰愚的海外资产。我希望台湾政府也能够做到这一步,我们不能放弃追缴贪官污吏的不法所得,除非他们选择用谦卑面对司法,愿意交待真相,愿意把贪污所得全部归还。如果他们选择陈水扁、陈致中那种方式,台湾的司法应该追究,不只判罚金,而是要追回我们知道的他们每一笔的不法所得,这是给未来执政当局的一个最大教训——让贪污者为了他的贪污所得,终身跟司法周旋。

  对于阿扁的子女,我认为现在刚开始。陈致中在“二次金改”中扮演的角色、他的海外密账金额,他的洗钱、伪证等案会合并执行。陈致中一审被判了两年半,加上“伪证罪”被判半年,现在等于已被判3年有期徒刑,如果未来他还被查到有海外账户、又涉及洗钱,刑期会不断追加。台湾检调单位还要办“二次金改”,我认为,对陈致中应该会是5年以上的重罪。

  “扁家海外密账超过300亿元新台币”

  《新民周刊》:外界很关心,扁家的海外密账究竟有多少?

  张友骅:我认为在新台币300亿元以上。陈致中有账户的那几家银行,像瑞士威格林银行(Wegelin & Co,瑞士历史最悠久的私人银行),至少要60万美元才有资格做它的存款户,这60万美元只是“敲门砖”。一般投资理财产的银行门槛都很高,像陈致中在日本的开户银行至少要1500万美元才能开户,而陈致中在日本3家这样的银行有账户,就是4500万美元。这些都只是开户门槛而已。

  现在,陈水扁在美国、日本、瑞士、英国等地的存款、海外秘账陆续要被查出来了,所以特侦组讲扁家有31亿元新台币(约1亿美元)资产在海外,这是台湾老百姓很难接受的,我认为过于保守,阿扁从台湾洗出去的钱高达15亿元,还有经美国跟日本那些未经由台湾洗出去的钱,就有一个想象数字了。

  《新民周刊》:追查扁家海外资产,你认为目前最困难在哪?

  张友骅:从日本跟美国方面来的消息是:扁家海外密账至少在10亿美元(约合300亿元新台币)以上。只不过现在找不到而已。从台湾汇往香港、新加坡等其他地方的钱,只要是从台湾出去的,每一笔台湾方面都应该查得出来,但唯独经日本跟美国的这些钱统统查不出,唯一的原因就是这些钱都是从海外流出去的,很多钱应该在海外买单而根本不经由台湾,这让台湾检调单位没法查核阿扁真正的财产。

  现在困难之处就是日本的代理人问题。台湾官方查过,去美国跟日本的钱不从台湾汇出,而是直接由海外汇出,中间有代理人,只不过我们现在没法掌握这个代理人的身份。台湾检调单位的确查到瑞士的5.7亿元(新台币)都不是陈致中跟扁家人汇的,而是通过别人的关系转到陈致中手上的。

  陈致中谎话连篇。台湾特侦组发了一份新闻稿显示,陈致中自称在瑞士聘请律师要跟瑞士当局谈司法互助、把钱汇回台湾;瑞士司法部却发了一则消息说,陈致中的律师从未跟司法部联络过。

  但扁家可以不交罚金,只是要易服劳役,在苦牢多蹲半年而已。吴淑珍绝对不会愿意掏这笔钱,她即使让她的儿媳去蹲苦牢,也绝对不会交罚金。陈水扁的罚金3亿元,也可以是半年易服劳役。很多犯罪的人,一旦刑责越重就越无所谓,宁可坐牢也不缴罚金。

  我觉得扁家现在是保钱,他们认为干脆坐牢算了,出来以后这笔钱还是他们的。所以从陈水扁到陈致中、黄睿靓,他们知道牢狱之灾躲不过,唯有不招了,让台湾检调单位查到这些从台湾出去的钱就算了。陈致中一而再、再而三地说谎,今天特侦组查到两笔海外账户,陈致中说他在海外再也没有其他账户,如果今后还有第三笔查出来,哪怕只有一块钱,就证明陈致中说了谎,我想他逃不掉重罪,他没有诚信了。

  现在查扁家的海外密账很难。现在也还会有人向我们爆料,所以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在电视上面公开讲陈致中说谎,他还有其他账户等等。

  至于要判几年,是司法的问题,我们不宜干涉。但我们不必急,未来陈致中还有一些案子要追加,况且法官都已经主动告发他两个案子了。陈致中未来的生活必然跟我张某人一样,他未来的五六年要天天跑法院了。以我过去打官司的经验,跑法院很痛苦,根本是浪费生命,我劝陈致中:打官司不是一个正常人的生活成长经验,而是一个生活上的干扰,一个人的生活,不必如此。但如果陈致中要选择未来的人生面对一连串司法,他甘之如饴,我也尊重他的决定。

  审判陈水扁是给台湾后来的领导人树立典范

  《新民周刊》:在你眼中,现在台湾民众看待扁家弊案的心态有调整吗?

  张友骅:台湾人民心里都希望,阿扁干脆给我们一个数字,他到底贪了多少?所以特侦组说阿扁在瑞士只有31亿元,这是台湾老百姓绝对没有办法接受的!

  《新民周刊》:你怎么评价台湾特侦组?

  张友骅:他们的能力是这样子,这个案子最多只能办到这种地步了。如果不是台湾的舆论界跟台湾的媒体今天还在追扁家弊案,我想特侦组不会办得这么漂亮,所以对特侦组不必苛责了,也让我们真正见识到,原来检察官也好、法官也好,他们既非神探,也非包青天,是平常人,只要他们能巩固证据,让证据说话,就给他们打60分到70分,也算不错。

  《新民周刊》:审判台湾前“总统”弊案,你怎么理解对台湾司法进程的影响?

  张友骅:台湾从前想办一个部长都很难,但这一次能够办到前“总统”陈水扁,我相信会给一些贪官污吏,给后来的领导人树立一个典范。法律之前虽然做不到人人平等,但当陈水扁被判了后,我们知道,面对法律要学习谦卑,而不是像陈水扁这样一味地胡说八道,像陈致中这样一味地知法玩法。

  这证明了台湾司法界有迈向独立的决心,而不会沦为政治的打手。今天,无论民进党,还是陈水扁的律师,对扁案只是谈“司法人权”、司法程序、法律见解问题,但没人去挑战证据,没人说阿扁对“国务机要费”一毛都没贪,这些证据是他们推翻不了的,在这一点上我对台湾蛮有信心,不管过去台湾的司法走得多么曲折,但至少暗示了今天司法的康庄大道上露出了一线曙光。

  现在台湾也有人说要给陈水扁“特赦”,但我的观念是,三审定谳以后我们再来讨论这个问题,至少对事实的真相跟他的贪污金额,他要给大家一个交待,不能这样模糊。

  另外,这对东亚世界甚至于东南亚世界都是一个范例。韩国能做到办了全斗焕、卢泰愚两位前领导人,台湾也能做到。这就证明,未来的东亚、东南亚会有一股潮流:只要哪一位“总统”在任内运用权势贪污,那么你在面对法律时要学习谦卑。我想这对东南亚跟东北亚今后的民主政治发展而言有一种激励作用。

  像菲律宾、印尼、泰国、缅甸、柬埔寨、韩国、日本等,经过民主化的洗礼后,未来的领袖必须将“清廉肃贪”列为他执政的第一个项目,不止单纯追求经济发展,要符合社会公平、正义、是非原则。台湾今天做到了审判陈水扁,这对东南亚跟东北亚的政治家而言是一个很好的警惕案例,未来如果这些领导者还想挑战司法,想挑战公平、正义、是非的社会价值观,他们都不会成功,因为贪腐是人民没有办法接受的事实!

  《新民周刊》:从目前陈水扁的表现,你能看到“谦卑”吗?

  张友骅:我所谓的“谦卑”是:首先,你不能够因为担任过领导人而视法律为无物,对于法律的规范、判例,你都必须学习尊重。阿扁辩解说,“国务机要费”就是给“总统”用的钱,管他怎么用。但就是不行!他的“国务机要费”怎么可以用在他的孙子、女儿、儿子身上?怎么是他们家的私房钱?这是我们不能接受的!

  其次,任何一个当政者都必须尊重司法程序,不是说你选上了领导人就可以无法无天。“总统”有“豁免权”,但不能只让司法追溯到让他不要呆在台湾、到其他国家享受下半生就可以了,而是如果他在“总统”任内有贪腐,等到他“总统”任满也照样追溯。我想今天台湾做到了。

  台湾法律规定,容许被告有说谎的权利,阿扁父子既然要选择不谦卑地面对法律、谎话连篇,是他们的权利,未来历史自有定论,我们不必着急。我相信舆论跟法律对陈水扁、陈致中会越缠越紧。事实上,陈水扁、陈致中的谎言在法庭上都被戳破了。我只能说,如果你现在还选择相信陈致中的谎言,是对台湾司法最大的羞辱。如果陈水扁不愿在司法面前学习谦卑的态度,法院重判也是理所当然。

  “民进党欠台湾人民一个道歉”

  《新民周刊》:目前民进党内如何看陈水扁?

  张友骅:目前民进党内挺扁的人只有5%。当阿扁身在台北看守所时,从前单单一个(民进党前党主席)许信良,可以聚集3000多人,七天七夜不散,而今天没有超过100个挺扁人士在台北看守所外面。

  但我觉得民进党真的是可惜掉了!民进党说要支持“司法人权”,但注意,“司法人权”不是陈水扁,台湾每一个人民都会面对这个问题,民进党首先应该做的是,好好地以其在野党的身份督促执政党,让执政党注意未来的“司法人权”问题,而后我们人民面对司法时比照陈水扁模式处理,而不是单谈陈水扁个案。其次,民进党要跟阿扁切割关系了,不能够再任由阿扁这样折磨自身。再次,民进党欠台湾人民一个道歉,如果不是民进党纵容,2006年的红衫军运动,如果通过罢免陈水扁案,今天台湾不会付出那么大的社会成本。

  这次台湾算做得不错,台湾人民面对阿扁的贪腐案件,可以谈论“司法人权”、审判羁押的问题,但对于法院判定的事实证据,没有人挑战,因为铁证如山!今天除了扁家人,无论民进党,还是台湾人民,没有人讲阿扁没贪腐,没人说陈致中在海外一毛钱都没有,没人说对阿扁是“司法迫害”。程序问题要遵守,法律见解可以讨论,但没人挑战法律实体,我觉得台湾人民在这次表现得非常成熟。

  2005年“高捷弊案”刚出来时,我们揭扁家弊案,大家都不相信我们,有人要我们拿出证据,说“不要污蔑阿扁”,那时民进党党主席、“行政院长”、御用律师告我们,我有14个案子。几年下来,通过审判程序,他们看到了在“高捷弊案”后直至阿扁进看守所之前,我们揭发的所有内容都是真的。现在台湾人民不骂我们,没人讲我们栽赃嫁祸阿扁;而现在我们骂民进党、骂御用律师、骂当年帮阿扁讲话的人,他们屁都不敢吭!

  当时的经历也让我们见识到台湾法律也有软弱一面,阿扁当权时,他们把我们移送法办,让我们天天上法院。现在我们再讲,没人告,没人会怀疑我们在胡说八道,连法院都对我们有点尊重。我的14个案子现在都打完了,只有陈水扁告我诽谤的案子我输了,因为我就不上诉,我叫他们关我,而他们到现在都不敢执行。今天回想,我们过去付出的代价,虽然痛苦不堪,但值得回味,我们没有做错,这证明,未来台湾舆论监督政府的力量也会慢慢成熟,这一点对台湾社会是意外收获,至少使执政当局不敢偷偷摸摸地干很多事。

  《新民周刊》:你怎么看待几年来台湾社会被陈水扁消耗的状态?

  张友骅:这是一个成长式的社会必须要面对的问题。今天我们不面对陈水扁,明天还是要面对其他人。我希望台湾社会经过陈水扁案,能让我们学习变得更加成熟。

  《新民周刊》:你关注扁案,最终目的是什么?

  张友骅:讲了快3年的扁案,天天讲,这种生活铁定不愉快。3年来,大家都在原地踏步,只不过证实我们讲的话是对的,这种日子我过够了。对我来讲,阿扁是过去式,现在讲阿扁,我根本看不到自己的未来,他已经被扫进历史的垃圾堆了。我不是为了非要让阿扁坐牢,才关注他的弊案,我跟他之间的个人恩怨,老早就过去了。很多人问我,阿扁判刑那么重,你内心感觉怎样?我没有高兴,也没有悲哀,我只是希望未来台湾监督政府的力量能更加成熟,不要再靠几个人苦苦支撑,而是让媒体充分发挥“第四权力”来负这个责任。

  我们现在的任务就是要查清楚阿扁海外巨款到底有多少。我针对的不是阿扁,而是执政当局,掌权者要以人民为念,不要认为担任了领导人或部会首长,就可以胡作非为、为所欲为,这是我们不能够接受的!我们必须要发挥舆论监督政府的力量。无论国民党还是民进党,只要违反清廉的原则,违反台湾公平、正义、是非的价值观,我们一样要监督下去;从现在开始,台湾任何执政当局,只要贪污,我们一定会倾全力把他送到法院去,由法院来证明他的清白。?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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