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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联动或委托执法制度有助农民工讨薪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1月14日23:47   央视《新闻1+1》

  我觉得像高志强这样冒着严寒、流着热汗,而且付出了血的代价,如果说仅仅是为了讨回这140块钱的话,这个代价的确应该说是不成比例的。我相信如果140块钱这样一个最低限度的他应得的权利如果得不到保障的话,当然,于情、于法、于理都不容。我相信从这一个案来说,因为这个事件已经到了这个地步,讨回这140块钱应该是没有问题的。因为我们从短片中看到,从警察当时110来的时候也说了,包工头说了,我答应付钱,所以这个构成了一个比较极端的证据。但是在这里我们看到一个很极端的问题,就是当一个农民工用一种被动的身体维权的方式才能够讨回这140块钱的话,那我们看这里问题就大了,如果严格说,没有发生这样一个流血事件,去通过法律上,比如通过劳动合同法一系列的诉讼政策来维权,可能就比较困难了,因为没有合同,没有合同就无法证明劳动关系,没有劳动关系,这样一个报酬又如何获得呢?

  主持人:

  您再看,短片里面还有一个细节,在最后六里桥有一个非法的劳务市场,政府相关部门已经做出了非常大的通告,上面写着要到正规的免费劳务市场上去,为什么那还是聚集了很多农民工?

  王锡锌:

  我觉得可能是存在一种需求和供给的关系,当然我们首先看到,我们劳动保障部门、执法部门做出那些善意的提醒,去正规的劳务市场,这应该说是非常好的。但是,假如说存在着这样一种需求供给的话,仅仅是提醒,可能还不够。比如我们对外面来的农民工来说,他一来的目的,就是要尽可能降低成本,到最便利的劳务市场来,比如我们看到六里桥这样的地方,它一方面是火车站,另一方面是长途客战,所以一来以后,这是最便利的,交通成本最低的。

  第二,如果说有正规的劳务市场,到底在哪里,一个外来的民工可能搞不清楚。

  第三,可能民工也会担心,正规的劳务市场会不会会有门坎?比如说我就是来打一些短工、零工的,正规的劳务市场里面有没有这样的需求?

  应该说正规劳务市场可能强调正规性,因此他整个的准入门槛相对来说要高一些,无论是对供方还是需方,所以像打短工甚至是一天一结的短工或者零工,正规劳务市场可能很难,也很难提供所谓正规的、规范的服务。比如,按照我们通常说的,用工关系一定要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根据我们劳动合同法来看,是一个月以上的,这个时候是硬性的规定。

  主持人:

  但是需求是有的,的确是有几天打工的。

  王锡锌:

  所以我们看到,假如存在强劲的需求,对于零工、短工的需求,而农民工也愿意提供这种服务,特别是在过冬的时候。这个时候我觉得要正视,必须面对这样一种现实的需求。

  主持人:

  谁能保护这些农民工?

  王锡锌:

  我想我们的劳动保障部门、劳动监察部门其实在这方面可以做很多的工作,比如针对这种短工、零工的需求的情形,可以提供一种非常简单的格式合同,要求用雇人的单位或者人员,一定要订立这种简单的合同,这样一方面可以降低订立合同所带来的不便或者成本,另一方面,我觉得也是保障打短工的农民工必须的权利。

  主持人:

  合同谁都愿意订,从农民工的角度来说,因为它可以保障自己,现在的问题是,很多雇主不愿意订,这个雇主怎么去管它?

  王锡锌:

  我觉得这正是我们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的实施细则,以及劳动行政监察这一块很重要的规定,劳动行政监察部门应当对这些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者侵害劳动者权益的做法要进行监督,当然我们可能看到,用人的单位那么多,人员那么多,可能监察或者执法部门在资源上会有一些缺陷,但这个时候,我觉得应该充分地对各种举报、各种信息要引起高度重视,不能电话来了,或者仅仅是一种场面上的处理。如果能够真正加大执法力度,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弥补执法资源相对短缺的困境。

  主持人:

  今天我们在演播室里面关注的是28岁的农民工高志强,因为讨要两天的薪水140块钱而丢掉一个肾的事情,我们的节目稍候继续。

  (播放短片)

  解说:

  三次报警,钱没要来,却等来一个带刀的歹徒,28岁的高志强手术后第一句话,就是问妻子治疗又花了多少钱。在2010年的这个冬天,一个农民工的讨薪遭遇仍然在提醒着整个社会。

  民警:

  你们来南京干什么的?

  农民工:

  打工的。

  民警:

  你们打工找到工作没有?

  农民工:

  没有。

  民警:

  找到工作没有。

  农民工:

  没有。

  民警:

  你这样的,现在天气很冷,零下五度,这样政府,我们警察帮你送到温暖的地方去住好不好?

  解说:

  和高志强相比,南京的小玉要幸运,一个月前他从老家浙江来到南京找工作,没有住宿的他一直这么露宿在外,几天前,南京市的民警在大街上找到了他,随即把他送到了救助站。

  民警:

  放在那个边上。

  农民工:

  (找工作)人家不要,没钱了就到大街上睡。

  解说:

  在救助站暂住的日子里,小玉还见到了来看望他们的南京市委书记。

  朱善璐 南京市委书记:

  只要是打工,到南京来找工作,全力地帮助你们。

  解说:

  朱书记的这句话,不仅是说给小玉的,更是说给所有来这个城市寻找工作的人听的,这既是有温度的关心,更是一个书记代表这个城市做出的承诺。本月6号,南京市政府就专门召开了一个会议,不仅拿出了几百万的专项资金,更是要求对全市建筑工地等农民工集中场所进行集中检查,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到位,不允许再出现欠薪情况。

  而在更早的时候,一场覆盖整个长三角地区的帮助农民工讨薪的行动已经展开。日前,江苏、浙江、安徽、上海四地的劳动监察执法部门联合出台了《泛长三角地区劳动保障监察委托协查办法》,《办法》明确规定,凡户籍所在地是泛长三角区域内的劳动者,在本区域内任何一个城市,如果遭遇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等劳动保障权益受侵害情况,来不及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的,回户籍所在地后,在法定有效期内,仍然可以通过户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申请权益异地救济保护。

  沈长仁 浙江劳动保障监察总队队长:

  比方说,安徽的农民工到我们浙江温州打工,老板没有了,比如说拖欠了两个月的工资没发,我两个月工白干了,他回到家里以后,到了当地劳动部门去反映了,安徽当地查不出来,他只好委托我们浙江去,我们浙江收到这个委托以后,我们就去处理这个事,工资追回来以后我们再给他寄回去。

  解说:

  解决不了先回家,再找有关部门解决,这应该是一个更大的制度的进步,由于农民工的流动性很强,此前劳动投诉和执法一直遵循属地管理原则,可谓各人自扫门前雪。如今,这一惯例开始在泛长三角地区被打破,与此同时,有关部门也希望出门在外的农民工能更懂得保护自己的权益。

  汪杰 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局局长:

  第一个就要知道建筑公司是什么建筑公司,最好知道法人,能知道电话更好。

  第二个,注意收集工资表,如果他欠你钱,也叫他打个欠条,尽量叫他公司打或者法人打,不要叫包工头打。

  第三个就是要签定劳动合同。

  解说:

  今天,四省市间的合作让我们看到了一点一点解决农民工权益问题的希望,这也是年关将至,政府部门送给广大农民工的又一份礼物,更是帮助农民工讨薪的一次有意尝试。据了解,四省市的合作只是迈开了第一步,他们打算利用三至五年时间,逐步建立区域内异地权益救济制度,同意用人单位异地用工情况通报制度、劳动保障监察业务交流等五项制度,届时帮助农民工的社会网络或许会越织越密。

  主持人:

  王教授,您看,在年初的时候,温家宝总理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的时候,他说了一句话,他说几年前我帮熊德明讨工钱,这是一件很普通的事情,但现在我们要做的是更注重研究制度问题,刚才短片里面也涉及到一个制度的建设,就是江、浙、皖、沪,他们建立了一个叫做《泛长三角地区劳动保障监察委托协查办法》,这个东西的出台对于从制度上建设能够起到什么作用?

  王锡锌:

  的确我们觉得对农民工权益的保障,不仅仅需要人们有温度的关心,更需要有力度的制度。比如说有力度的制度,其实党中央国务院一直在重视这方面,2006年的时候他们就已经发了一个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其实很多的制度都已经谈到了,关键在于这一制度怎么落地,能够真正的生长起来。所以我们刚才看到短片里面讲到,江、浙、皖、沪搞这种联动制度,这种联动制度我觉得最主要的一点,其实就是可以在降低农民工讨薪维权这方面、降低成本这一点上做得比较好。

  主持人:

  换句话说,我是安徽的农民工在上海打工,在上海遇到的一个欠薪事件,我就可以回到原籍或者其他地方打工去,当地所在部门可以帮我处理这些问题。

  王锡锌:

  对,如果没有异地联动或者委托执法的制度,你为了讨薪,可能就得在那个地方耗着,这个时候如果没有工作的话,住宿等等其他的日常开支都成为一个问题,仅仅是为了讨薪,由于许多数据都表明,这种讨薪的成本有的时候甚至是他们所讨到的薪水三倍以上,所以维权的成本很高,如果用工方,企业知道农民工维权成本很高的话,他可能有时候会更加有恃无恐,所以我想这种联动的机制开了一个好头,可以降低成本。可能使异地讨薪更加有效率一些,因为毕竟有了一种协议,或者有这种默契。但实际上如果我们从劳动监察执法这个角度来说,即使没有这种联动机制,异地的机关也可以进行委托的执法,比如维权这一块,我回到了本地,或者我到了另外一个地方,如果我通过这种地方至少有一个信息的传递,第二,如果回到本地,可以启动委托执法的机制,我们需要把这样一种联动的机制进一步落实,并且不仅仅要在这种空间范围上落实,而且要在运行的细节上、效率上要落实,因为它仅仅建立一个委托,如果委托以后,还存在一些相互扯皮怎么办,如果拉的时间很长,可能还会使农民工对这样的制度失去必要的信心。

  主持人:

  我还得关注一个数字,2009年南京市总工会接到了农民工讨薪事件,是6000件,但最后解决的是1000件,我们怎么看这个落差?

  王锡锌:

  的确是,如果我们从这个数据来看,好像是通过工会这个途径来进行一种维权,它的成功率并不是很高,但是我觉得,如果要进一步地分析成功率不高,到底是因为什么造成的,还需要更多的信息,比如到底是不是欠缺一些合同。我想从这种方面来看,除了工会要发挥作用之外,而且要有针对性的看到,工会在哪些方面,比如六分之五没有发挥作用,原因是什么,找出来,有针对性的去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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