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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地铁禁报令:罢黜百家独尊信报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1月20日22:28  南方周末

  为了公共安全,还是为了市场垄断?

  近日,北京市有关部门,已经以“地铁公共安全”之名,禁止了其它各报在地铁内销售。该权力部门认为地铁内售报会造成不安全,所以只准许北京地铁内销售一家报纸——免费的地铁报《北京娱乐信报》。

  自1月4日至1月8日,北京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安全保卫总队进行执法及发函,8日,地铁内原有的七十多个摊位的六十多份报纸一夜之间已全部撤出。

  非该报的发行员一旦在地铁内被发现有售报行为,都会被警察查处、罚款。人民日报下属子报《京华时报》的送摊员队长丁林强称。

  1月18日,《人民日报》发表了《事关群众利益“禁令”要谨慎》的评论,指出下禁令容易,“却有‘懒政思维’之嫌”,认为群众地铁买报的习惯非但不能禁,“还应该好好呵护和培育”。

  1月19日,《光明日报》发表了《禁报令不利于城市文化多样化发展》的报道,认为消费者有权选择自己喜欢的报纸,政府部门“不应该盲目地一刀切管理”。

  

北京地铁禁报令:罢黜百家独尊信报

  1月20日,已经在北京地铁“一家独大”的北京娱乐信报在向乘客免费派发报纸,其它报纸都已被禁售。图/王兵

   以公共安全之名

  纪要要求,除信报外,任何单位和个人停止一切轨道交通内报刊销售行为,公安机关严格依法取缔在轨道交通内的报刊发售行为。“只此一家(北京娱乐信报),别无他店”式的地铁“禁报”,发端于2009年末。

  2009年12月1日,北京市某权力部门下发了《轨道交通站内报刊发售问题会商会议纪要》。纪要要求,除信报外,任何单位和个人停止一切轨道交通内报刊销售行为,公安机关严格依法取缔在轨道交通内的报刊发售行为。

  此前,北京多家媒体与北京地铁运营公司已有了6年至10年不等的合作局面。

  北京地铁是北京各都市报发行方面的庞大“蛋糕”,北京市每天利用地铁人数达510万人,许多人都习惯于在乘地铁时读报。多家报社和北京地铁公司下属的“三产”企业金蚂蚁公司签有供货协议。京城大报如《北京晚报》、《法制晚报》、《精品购物指南》、《新京报》、《京华时报》则各自组织一支送摊员队伍,协助金蚂蚁的“地铁卖报大姐”们卖报。

  纪要下发之后,媒体与地铁“合作双赢”的局面开始改变。“从12月初警察就开始管。”京华时报地铁发行站站长金小明告诉南方周末记者。在高峰时期,警察要求他们收摊,高峰过了,警察走了,他们继续卖。“警察说不要为难我们了,是上面要求做的。”金小明回忆。

  这样的查处断断续续持续到今年1月份,坊间传出可能“禁报”,“但北京地铁公司一直说在协调此事。”金小明说。

  1月4日,事情起了决定性变化。北京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安全保卫总队向地铁公司发函称,他们“在对轨道交通的安全检查中发现,在多处车站站台两侧仍有发售报刊的问题”。该函要求地铁公司须按纪要要求,只能允许出售《北京娱乐信报》,因为该报是“作为北京市批准的唯一的地铁报”,“可以在保证不影响地铁安全秩序的情况下免费发放”。该函严禁其它报纸进入地铁内,并要求地铁公司配合。

  函件发出后局面僵持了4天。1月8日,地铁公司突然通知各报全面撤摊。“我的员工带着哭腔冲到我的办公室,说‘我们的老巢被端了’,我一下子懵了。”某报的发行公司经理告诉南方周末记者,他知道北京有关部门动真格了。

  从此,除北京娱乐信报的各报送摊员们再也没能进入到站台内卖报。“我们都在等通知,希望能继续进去卖报。”丁林强说。像他这样等通知的各报的送摊员大约七八十人,以及金蚂蚁公司的两百多名地铁卖报大姐。他们都将面临失业。

  如今,北京的地铁只准早上7点半到9点信报在各出站口发放免费报纸外,其它时间已见不到一个报贩的身影。在地铁内,四处都有人看报的局面也成为历史。“地铁不让卖报,要到出口去买,不方便。”一位看报的乘客说,他也是绕道到报刊亭买的。

  停售其它报纸不能叫“禁报”?

  有关负责人向南方周末记者表示:“这完全是个安全问题,不叫‘禁报’。”

  在多位报纸发行人的记忆里,北京地铁“不让卖报”不是一次两次。早在2003年,就有人提出报刊亭建在地铁内会影响公共安全,这是第一次“禁报”。之后地铁公司组建了流动报摊,金蚂蚁公司招了两百多位下岗女工卖报。

  此后,断断续续停售过报纸,“都是节假日或者有大的政治活动。”新京报发行公司经理孙先生告诉南方周末记者,如春节、五一期间会停售一两天,“然后可继续卖”。

  这次禁售报纸,北京官方的理由依然是“公共安全”。北京地铁运营公司新闻发言人贾鹏曾向媒体表示,冬运以来北京市地铁客运流量骤增,日均达到500万以上,“为保证乘客安全,地铁方面依据相关法令,暂时停止在站台层销售的全部六十余种报刊,并非仅仅针对某份报纸。”

  贾鹏认为,北京娱乐信报的免费发放在站台之上,不像流动报摊卖报是在站台内,并不会影响地铁交通安全,“两年来,信报发行从未进入过站台,也始终遵守定时、定点的要求,未出现任何安全事故。”

  北京市委宣传部的有关负责人也向南方周末记者表示:“这完全是个安全问题,不叫‘禁报’。”

  但是,各报送摊员和地铁卖报大姐对此有不同看法。“我卖报7年了,从没看见因为卖报发生安全事故。”42岁的郝大姐告诉南方周末记者,她和送摊员还“肩负半个安全员的重任”,“高峰时人多,地铁工作人员少,我们还帮助疏导人流,维持交通秩序。”

  据媒体报道,地铁报纸撤摊,是根据2009年6月16日修订实施的《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管理办法》26条:城市轨道交通车站站厅、站台、车厢、疏散通道内禁止堆放物品、卖艺、擅自摆摊设点以及其他影响通行和救援疏散的行为。

  根据该办法,地铁长达10年以上的卖报行为是否违法?如果是,为何警方要在该办法实施半年之后才开始查处?对此,北京警方未予以回应。

  也有知情人士指出,《北京娱乐信报》在地铁“一枝独秀”和安全关系不大,和利益关系重大。《北京娱乐信报》隶属于北京日报集团,试图买断地铁经营权的思路由来已久。“信报向地铁公司支付了特许经营费,所以能够成为市委宣传部唯一指定的合法的地铁报纸。”多位知情人称。

  对此,北京地铁运营公司未作回应,北京市委宣传部有关负责人告诉南方周末记者:“跟特许经营没什么关系,跟我们宣传部也没关系,是他们媒体和地铁公司的事。”

  反“禁报”舆论硝烟

  《环球时报》调动了驻日、英、法、加、德、韩、联合国等记者调查国外地铁,标题一如既往的“锋利”——《北京地铁禁报令经不起推敲,引中外人士一致反感》。“地铁禁报令”直接影响的是京城主要媒体的发行量。人民日报下属媒体京华时报发行公司经理金锋称,该报在市区的发行量减少了十分之一,“尤其是1月8日、9日两天,退回的报纸在地铁发行站的仓库里堆满了”。

  人民日报下属媒体《环球时报》也受到了很大影响。“我们失去了一部分读者。”该报华北站站长张伟表示。

  从上周一开始,京城多家报纸发起了对“禁报令”的舆论战。

  光明日报下属的《新京报》报道称,网络调查显示,近80%的受访者不赞同禁报,只有8%左右的网民同意在地铁里“取缔售报”。新京报发行公司孙先生接受南方周末采访时表示,“现有的摊点模式存在了很多年,如果这是违法的话,那么北京市政府也太没有执政能力了。”他认为,这种做法伤害了报纸的合法经营权,侵害了读者的阅读权利,损害了北京形象。

  京华时报社长吴海民告诉南方周末记者,他认为北京市委指定信报独家在地铁内发放的做法,违反了《反垄断法》。吴海民说,“为什么凭一个会议纪要就可以指定?似乎纪要的效力比法律还大”,“既然说是北京唯一指定的地铁报,那就说明地铁需要报纸,为什么只能是这一家?是通过什么程序指定的?”

  环球时报在1月18日调动了驻日、英、法、加、德、韩、联合国等记者对国外地铁的调查,标题一如既往的“锋利”——《北京地铁禁报令经不起推敲,引中外人士一致反感》。文章指出,地铁免费报纸肇始于1995年在瑞典创刊的《国际地铁报》。此后欧洲国家陆续推出免费报纸,可无论有多火,都一直和收费报纸“和睦相处”。北美的一些城市禁止地铁内卖报纸,但那种禁令是完全一刀切,免费报纸也不许赠阅。

  《北京晚报》、《北京晨报》,以及隶属于北京青年报集团的《法制晚报》的发行也受到了冲击,但“京报集团顾全大局,服从市有关部门做好在地铁内报刊销售整顿工作”,北京地铁运营公司新闻发言人贾鹏称。这些媒体按上级要求,并未报道“禁报事件”。

  对此,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副院长喻国明教授认为,禁止在北京地铁内卖报的这样一个决策,显然存在着很大的疏忽。政府做出一个公共管理的决策,必须评估其程序的合理性、可能产生的后果和相关的社会反应,照顾到社会各个方面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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