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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剧组所践踏湿地保护区已被政府亿元出租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1月21日11:43   青年周末

  《水浒》“虐待”黄河湿地背后

  ■同一保护区连遭新《三国》、新《水浒》剧组践踏

  ■黄河湿地保护区设立6年尚未收回权限

  ■亿万元投资项目“瓜分”湿地

  ◎文/《青年周末》记者  马军

  新《水浒》剧组被曝破坏黄河湿地,是继《无极》之后又一起影视界“环保门”事件。是监管乏力?还是权限不明?媒体舆论对《水浒》剧组进行了一边倒的批判,但记者调查发现,此事远没有表面呈现得那么简单。其中,埋伏着政府部门追逐经济效益、滥用黄河湿地资源、管理失责等一系列问题。

  而被一些网民寄予厚望的NGO环保组织,在接受《青年周末》记者采访时表示,眼下中国的NGO,还远远无法对影视剧组做到“严防死守”。

  争议:湿地究竟归谁管?

  正在加紧拍摄中的新版《水浒》剧组,近日身陷“环保门”。当地媒体一篇名为《新水浒摄制组破坏黄河湿地 叫板管理者》的报道称,该剧组破坏了位于郑州市区以北的黄河湿地,并与当地的郑州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以下简称“黄河湿地管理中心”)发生激烈的碰撞和交涉。

  在新《水浒》中扮演宋江的张涵予,前不久曾在这里参加过拍摄。据媒体报道,张涵予在接受采访时说,印象中拍摄地只是一个公园。至于湿地,张涵予回以一句“湿地远了去了”。

  剧组总监邹先生也对媒体称,“我们一直都是跟当地一个生态园联系的。当时我们去看景时,没有人说这里是湿地,我眼前是一片已经干涸了的芦苇荡,一片开阔地……”

  1月14日下午,《青年周末》记者致电黄河湿地管理中心,该中心一个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几天他们的工作人员正在事发地点调查和取证,处罚结果可能还需要再等几天才能公布。不过,她强调,《水浒》剧组破坏的地方“就是黄河原生态湿地”。

  1月18日,《青年周末》记者联系到湿地管理中心副主任王威,他也表示,所谓“湿地远了去了”的说法不对,《水浒》的拍摄地点就在湿地保护区内。

  是剧组违法擅闯自然保护区吗?剧组投资方人士却表示:“我们有审批文件。”

  他们的“批文”是一份合同:拍摄场地由郑州的富景生态园无偿提供,拍摄完成后富景生态园是该剧的“鸣谢单位”。

  《水浒》剧组对媒体说,这块地由当地区政府交给富景生态园“代管”,他们是被管理方邀请来,为新版《水浒》进行外景地拍摄的。

  令记者意外的是,“代管”的说法被黄河湿地管理中心确认。“这块湿地的确是被惠济区政府租赁给了富景生态园,双方签有长期合作协议。”

  不过湿地管理中心方面坚决表示,这块地方虽然租了出去,但自己也有权管。“它位于保护区内,只要有人破坏,我们就必须管。”

  剧组破坏湿地,的确该罚。不过,目前媒体舆论一致将批判矛头指向剧组,却很少有人质问:为什么一个自然保护区会被“租赁”出去呢?一个公司有权“代管”黄河湿地的核心区域吗?当地政府负有什么责任?

  亿万元投资“瓜分”湿地

  ■一个公司凭什么“代管”自然保护区?

  富景生态园是怎样一个公司?它凭什么能“代管”自然保护区?《青年周末》记者做了一番调查。

  相关资料显示,富景生态园是台湾富景集团于2003年8月起,投入1.8亿元人民币兴建的一座现代化生态园区,名为“河南富景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由该公司发布的相关网页上这样介绍:生态园区位于郑州市惠济区,横跨黄河两岸,沿黄河蜿蜒8公里,占地面积1.5万亩。

  而在《水浒》剧组被指破坏湿地一事曝光后,该公司对媒体发出的声明中称:“我公司承租郑州市惠济区政府所属黄河滩地、湿地8000余亩,在滩地投资建设郑州黄河富景生态园,发展观光农业和休闲旅游,并受政府委托,代为管理部分黄河湿地。”

  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当地人士也对记者说,“惠济区政府当年把这块地‘卖’给了一个台商,年限是50年!双方签有协议。”

  50年的说法,被富景生态园方面证实。1月14日,生态园销售部一名工作人员告诉《青年周末》记者,他所在的公司早在2003年就从惠济区政府手里租了这块地,承租时间50年。

  “这块地一向是我们在管理,这些年从来没见湿地管理中心的人来过这里。”这名员工对记者称:“这次,《水浒》剧组在这里拍了10天左右,差不多也快拍完了,到最后一天时,管理中心才过来查。”

  富景生态园所在位置,东邻京珠高速,西接107国道黄河公路大桥。这一区域的黄河段,的确属于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范围内。

  郑州黄河湿地现有陆生野生脊椎动物217种,其中鸟类169种,是我国三大候鸟迁徙通道中线的中心区域。它位于黄河中下游过渡地段,西起巩义市康店镇井沟村,东到中牟县狼城岗镇东狼城岗村,全长158.5公里,总面积57万亩。

  ■保护区设立6年 尚未收回权限

  “竟不知道在由我们代管的生态园湿地里面搞活动需要向政府部门申请报批。”富景生态园方面在一份发给媒体的“情况说明”里这样写道。

  “黄河湿地管理中心的成立时间,要比我们公司晚得多。”富景生态园工作人员也对《青年周末》记者这样说。

  记者了解到,郑州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的设立时间,的确比富景生态园晚。2004年11月19日,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郑州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正式成立。至于湿地管理中心,成立的时间就更晚。

  记者查阅了1994年由国务院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其中第十八条和第二十八条规定: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域禁止任何人进入,而在缓冲区,虽可以从事观测、调查等科研活动,但禁止开展旅游和生产经营活动。

  黄河湿地保护区是2004年才设立的,对在此之前签订的承租协议,这部《条例》没有约束力吗?

  《青年周末》记者为此采访了国内知名环保专家马军。马军说,对于在保护区成立前就已经存在的承租和商业行为,《条例》照样有约束力,应该在给予适当补偿后进行收回和清退。否则,就要追究有关保护部门的管理责任。

  记者进一步了解到,在郑州市政府第175号令《郑州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做了相同的规定。其第17条还规定:“在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内现有利用湿地从事种植业、林业、渔业、畜牧业等生产经营活动的,由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限期收回。”

  不过,《办法》同时也规定,除核心区和缓冲区外,在保护区的最外围区域即“实验区”,可开展参观、旅游等开发利用活动,但应依法报经黄河河道主管部门和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条例》和《办法》都规定,保护区管理机构应在“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这三个区域边界的显著位置设置标志,以便进行明确划分。

  富景生态园工作人员在接受《青年周末》记者采访时说,生态园所“管辖”的黄河湿地,从水岸一直延伸到外围,其中并没有划分这三个区域的标志。不过他对记者称,公司在管理临岸区域时以绿化为主,经营活动则离水岸有一段距离。

  富景生态园在这三级区域各占多少范围,对记者这一问题,湿地管理中心副主任王威没有回答。

  黄河湿地被称作“郑州之肾”,在抵御洪水、控制污染、调节气候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是郑州北部的天然屏障。河南省政府办公厅早在2004年就下发了《关于加强湿地保护管理的通知》,要求对湿地进行抢救性保护。

  然而,存在于黄河湿地保护区内的富景生态园,直到今天,在保护区正式设立6年之后仍在运营。除了在黄河滩地上发展观光农业和休闲旅游之外,其所“代管”的湿地,尤其是湿地的核心区域和缓冲区域,一直没有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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