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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自然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1月25日13:04  新华社-瞭望东方周刊

  发现自然

  人们在这里赋予自然以特殊的价值;亲近自然的生活,代表了对俗世荣辱与利益的超越,代表了从容的、自如的和更富于诗意的生命姿态

  《世说新语》中多有东晋士大夫赏识自然风物的妙言趣事。譬如号称“画圣”的顾恺之对人言会稽山川之美,有云:“千岩竞秀,万壑争流,草木蒙笼其上,若云兴霞蔚。”而以书法名世的王献之说山阴道上风光,则谓:“从山阴道上行,山川自相映发,使人应接不暇。若秋冬之际,尤难为怀!”真是说得漂亮。

  而中国古代山水、田园诗,也是兴起于晋、宋之际,代表性的作家就是大名鼎鼎的陶渊明与谢灵运。所以有一种说法,就是中国人此时开始真正意识到自然的美,就像宗白华先生在《论 世说新语 和晋人的美》中说过的一句很动人的话:“晋人向外发现了自然,向内发现了自己的深情。”

  对这一历史文化现象,通常的解释是:西晋中原战乱,士大夫逃避到南方,被江南秀丽的山水风光所吸引,导致了对自然的发现。这一理解包含着一种潜在的前提,即所谓“自然之美”是一种单纯的客观存在,人所要做的是把它找出来和描述出来。其实事情绝不是如此简单。自然之美固然有赖于一定的客观条件,但这些条件只有与人的精神因素结合起来,才能显示为对于人有意义的“美”。换言之,所谓自然之美的“发现”,其实是一种精神创造活动。

  对于晋人来说,自然到底意味着什么呢?

  人类的基本问题之一,是在许多情形下,生命显得短暂、渺小、无意义,这给人心带来极大的压迫。而克服这种困苦的一个途径,是把生命和某些永恒、伟大的事物相联系,使前者拥有后者的品性乃至生命力。这种精神需要带有很深的宗教意味。在古代中国,儒学回答了许多问题,其中特别重要的一点,是认为由崇高的“天”决定了人间的秩序和道德,由此它也给出了生命的意义。但儒学作为一种官方意识形态,它与社会统治阶层的现实利益结合太多,不能够保持超脱的立场;而被人们利用太多的东西,自身容易变得庸俗,因而容易遭到破坏。现世性和实用性是儒学的优点,也是它的致命伤。

  相比于儒家的以政治伦理为核心的“道”,老庄之“道”因其玄虚的特征,更宜于作出超越性的解释,从而满足人们对于生命的具有宗教意味的渴望:它永远具有无限的可能,化生万物却始终保持自身的虚静,不因世间的变化而发生任何改变。在万物源于道的根本原理之下,个体生命与道本是统一的;当生命摆脱了俗世的成败毁誉的羁绊而与道化合为一时,从精神意义上说,它自然也就获得了道所具有的品性。正是由于上述区别,造成魏晋时代儒学的衰落与老庄学说的兴起。

  但道体既然是虚无的,人又怎样才能亲切地体味和感受它的存在,使之成为生命的寄托或至少是慰藉呢?

  我们举一个看似不相干的例子,也许有助于问题的理解:欧洲近代思想家卢梭在表示要抛弃由教会组织所宣扬的宗教教义时,说过这样一句话:“只有一本书是打开在大家眼前的,那就是自然的书;正是在这本著作中我学会了怎样崇奉它的作者。”(《爱弥儿》)他的意思是人应该并且也只能通过自然去接近上帝,其他途径都是可疑的。而晋人王羲之的《兰亭诗》,早有意义相似的表述: “仰望碧天际,俯瞰绿水滨。寥朗无  观,寓目理自陈。大矣造化功,万殊莫不均。” 这是说:当我们凝视着辽阔而明朗的世界时,真理就自然地呈现在面前,我们能够感受到一切存在之物都蒙受着造化的恩惠。

  魏晋士人正是试图通过自然去体悟作为宇宙本体的“道”,试图通过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达成人与道的一致。人们在这里赋予自然以特殊的价值;亲近自然的生活,代表了对俗世荣辱与利益的超越,代表了从容的、自如的和更富于诗意的生命姿态。从这一意义上看,自然美并不是一种单纯的客观存在;由于人心的需要在自然中得到满足,它才是美的。而自然的价值之所以在中国文化中具有特别重要的地位,首先也应该从这一视角来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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