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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庄高价竞卖宅基地致村民负债 总理曾批示处理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1月29日16:17  南风窗

  陈家井村再现“黄宗羲定律”

  文_特约记者 简东方 本刊记者 陈统奎 发自浙江兰溪

  2009年3月,温家宝总理闻知浙江省兰溪市一个名叫陈家井村的村庄存在“黄宗羲定律”现象,批示国土资源部了解处理。然而,记者得知,总理的批示虽然引起过重视,但至今未真正落实,陈家井村的“黄宗羲定律”依旧如故。

  何为“黄宗羲定律”,为什么温总理如此关心?简言之,历史上每次税费改革,农民负担在下降一段时间后都会涨到一个比改革前更高的水平,使得减负改革的成果前功尽弃,形成“积累莫返之害”,这种现象由明代大思想家黄宗羲根据历代赋税改革总结得出,被称为“黄宗羲定律”。

  2001年,时任副总理的温家宝在清华大学教授秦晖的文章《并税式改革与“黄宗羲定律”》上做了很长一段批示,警惕农村税费改革时再出现“黄宗羲定律”。2003年全国“两会”期间,温总理公开谈“黄宗羲定律”,相信中国共产党一定能够走出“黄宗羲定律”怪圈。随后,全额免除农业税等一系列惠农政策从中南海颁布全国,其政策用意就是要让“黄宗羲定律”彻底失去存在的土壤。

  岂料,陈家井村却传来以宅基地竞价拍卖等方式让“黄宗羲定律”再现的消息。

  剥夺农民福利

  陈家井村地处浙江干线公路47省道兰溪段的北侧,距离兰溪市区6公里。这是一个拥有1370人的行政村,478户,年人均收入约7000元。原有1000来亩耕地,现在只剩下近850亩,人均耕地仅0.62亩,土地资源非常紧张,连续9年未新批宅基地,无地建房成为农民最头疼的一件大事。

  2007年村委会从兰溪市国土局获批宅基地用地指标之后,花费9.9万元,从农民手中以1.65万元一亩的价格征收了6亩土地,设置17户宅基地,然后以竞价投标方式出让给本村农民建房。一共有150多户有建房需求,然而农户大多“望地兴叹”,仅34户农户参加投标,最终17户农民中标竞买得宅基地,6亩土地拍卖金额高达197.93万元,村委会从中轻松获得大约187万元的“级差地租”,平均每亩地竞标价高达30余万元。

  翁志勤,当年中标的17位村民之一。这位55岁的农民以10.12万元拍下一块约100平方米的宅基地,并开始建新房,两年多过去了,因负债沉重至今还没竣工。站在“半拉子楼”前,翁志勤向记者亮出自己的账本:竞标买宅基地时,就向亲友借了5万元,而要把这栋3层半的楼房建好造价至少15万元(毛坯房),他至今已欠下12万元债。翁志勤家现在承包的土地只有一亩多,只能养家糊口,就指望着在外打工的儿子,每年赚足3万元回来还债。

  为造新房,翁志勤陷入了贫困之中。记者在陈家井村调查发现,17户竞标农民的口袋多被购买宅基地掏空,不得不借债建房,为此背上沉重债务。而那些拍不到宅基地的农民同样面临困苦,因为孩子大了结婚要房子,却无地造房。迫切需要改善住房条件的陈家井村农民正在经受着一场投标竞买宅基地的新的沉重负担的压迫。

  宅基地拍卖时,陈家井村共有150多户农民等待建房,17户中标后,仍有约130户村民等待建房,还有8个197万元即1576万元村委会可以用“将农民自己的土地再倒腾给农民”的办法收入“集体经济”的口袋。地还是农民的地,地还是那块地,由种粮食变成自己住,由“吃”的迫切需要改为“住”的迫切需要,农民就必须付出一笔不堪承受的负担。即便除去利用闲置的旧屋基,余下的宅基地如果都按照竞价投标的方式进行,村委会至少还可以从农民头上收入1000万以上的宅基地款。

  在国家免除农业税前,陈家井村每年上缴国家农业税为3.4万元左右。现在,国家农业税全部免除了,村委会仅卖6亩地就一下子从农民头上拿走了187万元,这相当于中央给陈家井村55年的农业税减免额。如果仅以这6亩农田来计算的话,每年农业税共约300元,现在村委会一次性收走187万元,相当于这6亩地6500年的农业税减免额。竞价投标购买宅基地这个“土政策”,一下子将中央的惠农减负政策踢开,将“加负”以另外的形式、另外的收益主体加倍还到陈家井村农民头上。

  “黄宗羲定律”就这样堂而皇之在陈家井村重现了。和以往“黄宗羲定律”现象不同的是,这次不是由于中央和各级政府的赋税加重,而是来自一个让农民竞价投标购买宅基地的土办法。如果农民宅基地都以投标、拍卖等方式进行,农民将被“掏自己的钱高价竞买自己的土地”的“土地新政”彻底压垮。

  在中国,农村宅基地具有福利性质,相当于划拨土地使用权,农民建住房申请使用农村集体土地是无偿的。为了保证农民的正常生活权利,对于符合宅基地供应条件的申请实行免费提供宅基地的政策,不允许管理部门借机以任何形式与理由增加农民使用宅基地的负担。早在1993年,中央就下文取消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收费,后来又多次强调这是一项“乱收费”。

  被迫当“地奴”

  陈家井村村委会把6亩宅基地以竞价投标方式出让给村民,属于典型的宅基地“有偿使用”性质。而且宅基地竞价投标产生的地价之高昂,已经远远超过了一般的宅基地变相收费情形,“这是强取豪夺”。国土资源部法规司有关专家早已明确指出,“村委会拍卖宅基地的做法是违反《土地管理法》的行为,必须制止。”

  村民陈撮林是反对宅基地竞价买卖的上访人之一。他手持国土资源部等中央部委的信访回复函对记者说,农民无偿使用宅基地,自古都是天经地义。陈撮江的儿子大了等着婚房,宅基地这样贵,贫穷的他不敢奢望竞拍宅基地造房子。因此,陈撮林等村民就陈家井村村委会公然拍卖宅基地及该村其它相关土地的涉嫌违法案件,不断向各级信访部门、国土部门投诉、上书,但至今陈家井村村委会的行为都没有受到任何查处。

  何裕生,兰溪市政府派驻云山街道的办事处副主任,陈家井村管理片区的书记。对于村民的意见,他回应称,陈家井村“80%的村民支持竞标”,“程序公开,是公平公正的”。记者还从当地政府了解到,陈家井村宅基地竞价拍卖模式属于当地采取的“宅基地有偿使用”的具体做法。

  “宅基地有偿使用是合法的”,“陈家井村大多数村民是同意的”,兰溪市国土局副局长赵鸿庆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了和何裕生相近的看法,他还提出一个提高土地利用率的概念——级差排基竞价择位——针对地段好坏、按照村民自愿,以出资额的多少来具体落实建房位置,价高者得。而拍卖宅基地所筹集的资金,用于农村公共建设,如道路硬化、绿化、亮化等。赵鸿庆说,竞标的土地收入市里一分钱也不拿,街道也不拿,全部留在村民集体经济用于基础建设和公共设施建设。

  赵鸿庆是从国土局办公室主任位子提升为副局长的,具体分管国土执法、信访工作,熟悉陈家井村的宅基地竞标和村民多次上访反映不满宅基地竞标等土地问题的相关情况。按他的话说,实行有偿“级差排基”是为了“新农村建设”。近年来兰溪市土地市场都很紧张,2009年全市的农村宅基地用地指标是150亩,根本满足不了实际需求。赵鸿庆认为竞标是合法有效的,能够公平公正“保证村民利益”和“新农村建设”。

  赵鸿庆透露,国土部门2010年的土管工作,仍然限制新批宅基地,对于村民宅基地需求只能采取拆旧宅原地建造的“旧村改造模式”。换言之,社会主义新农村在兰溪,只能拆旧村建新村,以陈家井村为例,随着人口变迁,这已经不能满足村民建房的宅基地需求。陈家井村原为兰溪市香溪镇的一个行政村,2004年被划为云山街道管辖。近年来,陈家井村已经被征收的210亩土地中,只有6亩土地用于宅基地,在宅基地供给稀缺的情况下,村民无地建房,为村委会使出宅基地竞价拍卖之策提供了可能性。

  云山街道纪检书记徐标标向记者介绍,陈家井村若想获得市政府的宅基地使用指标,必须同时先符合三个条件:一是农村建设发展整体规划;二是土地利用规划;三是报市政府批准。达不到这三个条件,谁也不能动用土地建房。徐标标认为,陈家井村委会拍卖宅基地的做法,上级已经做了调查结论,符合这三个条件。换言之,陈家井村委会的做法并无不妥。

  蒋伟,陈家井村村民委员会主任、村党支部书记,兰溪市人大代表。他是宅基地拍卖模式的决策者,他在电话里告诉记者,农民竞拍到宅基地很高兴,这位开“凌志”越野车的村干部称“很多村民喜欢竞标”,至于有的村民因竞标价格太高买不起宅基地则“是另外一回事”。对于记者进一步采访的要求,蒋伟谢绝了。

  村民翁跃明无法认同蒋伟的观点。他说,竞标是没有办法,被逼迫的,而且只有经济条件好的村民才能够竞买得到,一些没有钱的农民要么就是全家举债买地,无处举债的没钱人只能叹息。翁跃明自己打工的月收入1500元左右,他没有参与竞标。他反对竞标的理由是,村里在没有优先保障需就地安置户、急需建房户和本村危房户、贫困户使用的情况下,单单将宅基地竞标拍卖对村民缺乏公平、公正。

  在给温总理的信中,有一条这样的建议,“当需要建房的农户多于新增宅基地数时,不能以拍卖方式进行,而应采用类似于城市经济适用房的登记摇号方式购买宅基地”。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在答复温总理的调查报告里说,这个建议“具有可行性和合理性”,要求兰溪市深入研究探讨,“限制竞价”,“解决经济比较困难的村民的建房问题,减少农民建房成本”。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承认,竞拍宅基地“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村民建房的负担”。

  翁跃明说,城市有“房奴”,陈家井村却诞生了“地奴”。

  总理批示之要义

  在陈家井村,我们看到了“黄宗羲定律”以更加光怪陆离的违法形式圈走农民的土地、又圈走农民口袋钱的怪象,成为“黄宗羲定律”的新版本。陈家井村的事实显示,在农村,通过土地资源买卖很容易就将农民的财富掠夺光。

  如果农村新批宅基地造房都采用竞价投标、拍卖等方式进行,越是后面的农民感觉造房的负担就越重(就像今天的城市房价上涨一样)。而农民造房子大多需要相互借钱,造房前要节约许多年,造房子后还债还要许多年。在宅基地基本无偿取得的情况下都是这样,如果再加上宅基地“天价”竞购这样一笔大开支,农民何以承受?

  翁跃明向记者介绍,村民委员会财务公示栏里,村里一年收入仅10万元,2007年竞标的收入上百万,没有体现在账目上。据云山街道纪检书记徐标标介绍,现在云山街道办事处专门为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登记账目,“阳光操作”,“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然而,2007年宅基地竞标的收入到底支出多少,支向哪里,187万土地出让金,有多少用在“公共建设”上,还有多少剩余,至今都没有向村民公示。翁跃明等多位村民向云山街道反映陈家井村村委会的20多项财务问题,也没有得到任何答复。

  事实上,陈家井村农民高价竞标购买宅基地,只是该村土地问题之冰山一角。高价竞买宅基地的背后,掩盖着该村土地违法舞弊与农民利益被严重剥夺等一系列问题。近几年,该村村民多次信访反映该村违法土地填满不复耕,非法“以租代征”土地40余亩主要给村主任亲戚,矿山采矿权以离奇低价出让(6年采矿权仅以15.48万元成交,和有村民提出的30万元一年总共相差139万元)等问题。

  矿山等公共资产的转让与承包,本来都是公共建设很好的资金来源,但是陈家村却“贱卖”这些集体资产,然后又通过向村民“高卖”宅基地来筹集公共建设资金,这是“巧取豪夺”的逻辑。陈家井村一系列的土地怪象使得国家的惠农减负政策根本无法产生实际惠农效果。一个村竟然有如此多且离谱的土地违法事件,并把农民逼迫到成为“地奴”的程度。

  陈家井村的新版“黄宗羲定律”现象的启示是:农民积攒的一点辛苦钱,被迫用来高价购买本来就属于自己世代耕种的土地做宅基地,这种做法对减轻农民负担,促进农民消费,实现社会公平很不利,容易增加农民对国家的抱怨,不利于化解农村矛盾。如此则,农民危矣,农村危矣,国家危矣。温总理为什么对这么一个不知名的兰溪农村批示,要义即在这里。现在,陈家井村村民翘首以盼的是,温总理的批示何时落到实处?该村一系列土地违法现象何时得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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