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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停车费涨价座谈会取代听证会引争议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2月10日09:48  民主与法制时报

  北京停车费涨价座谈取代听证

  □本报记者 袁 婷

  2月1日,一则《关于调整本市重点区域非居住区停车场收费标准的通知》,悄悄地爬到北京市发改委官方网站的显著位置上。这则通知意味着,北京市400余万辆机动车车主从4月1日起,在13个地区的地面机动车停车费将增长一倍。

  每月多交1840元

  停车费

  王文军是从手机报上得知这条消息的,之前他听人议论过停车费将涨的事情,虽然有心理准备,但当他按照新价格标准计算之后,还是被结果吓了一跳。王文军就职的公司位于燕莎商厦附近,属于这次停车费上涨的13个区域之一。这个区域是商业及办公综合区,无处停车是历年来的顽疾。

  平日王文军和他的同事都把车停在公司附近的路边停车道上,停车费每小时5元,因为时间固定,他们就和收费管理公司租下了全年的停车位,每个月800元。但是按照新的收费规则,以每日上班停车8小时计算,王文军一天的停车费是115元。但上班要稍微提前到,下班也可能要拖延甚至加班,所以王文军计算的工作日实际停车时间是8.5个小时。这样一来,他每月22个工作日的停车费是2640元,比之前每月800元整整高出1840元,他的停车费支出增长了一倍还多。

  “如果我说薪水的一半都用来交上班的停车费,别人会认为我在开玩笑。但是如果4月1日之后真的按照这个价格标准收费,我每月薪水的一半就真的用在停车费上了。算上油钱和保险,汽车开支已经占去我收入的三分之二。我相信换任何人在我这种处境下,也只能做出一个决定——不开车上班。但是,我买车就是因为从我家到公司,坐公车和地铁都不方便,如果不开车上班,那我买车的意义又在哪呢?”王文军对停车费涨价叫苦不迭。

  王文军不愿再开车正契合政策制定者所愿,“调整停车费收费标准就是用市场的价格杠杆来调节交通流量。增加汽车使用成本,以调节车主少开私家车,鼓励他们多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北京市交通委主任刘小明说。显然,在汽油价格、购置税、车船使用税等税费之外,停车费价格是另一项可以调控私家车车主使用汽车频率的手段,因此停车费上涨的声音由来已久。

  在去年和今年召开的北京市“两会”上,停车费调整都是热点话题。据调查,去年“两会”上讨论关于停车费调整的提案和议案中,参与讨论的各位代表和委员都对“涨价”持赞成态度。北京市政协委员、北京交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郭继孚说:“大家赞同停车费上涨是因为北京市汽车持有量增速太快。北京市机动车保有量从2300辆增至100万辆用了48年时间,从100万辆增至200万辆用了78个月,从200万辆增至300万辆用了45个月,而从300万辆增至400万辆仅仅用了31个月。增速快,而且增加最多的是私家车。据北京市交管局统计,本市机动车构成里,80%是私家车。”

  支持涨价的理由

  私家车增加,使道路不堪重负。“现在本市早晚高峰车辆的平均时速普遍在20至30公里,如果不加控制地继续发展,迟早有一天,车辆平均时速低到15公里甚至更低。”郭继孚说,以前有人开玩笑说开车的快不过走路的,如果车速到15公里以下,这话就不是玩笑而是事实了。

  北京汽车保有量激增,不仅行驶在路面的车跑不起来,就是想停下来的车也找不到地方。郭继孚说,北京市汽车总量已经超过400万辆,但城八区路侧停车位总共只有4万余个,所以繁华地区的停车位资源十分紧张。这一点也是停车费上涨的直接原因。

  北京市政协委员、身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某企业高级经济师的刘东风也支持停车费上调,但他强调的是调整“重点地区的停车场收费”,涨价范围不能泛化。在北京市发改委公布的新停车费收费标准中,调高收费的区域仅限一类区域,这类区域是包括王府井、前门、西单在内的繁华地区。

  调整之后,一类区域由8个增加为13个,增加了北京站、北京西站、东直门东中街、燕莎、翠微商业区等5个区域,并扩大了原有重点区域的范围。调整后,小型车在早7点至晚9点间在此类区域停车第一个小时收费为10元,此后每小时停车费15元。除了一类区域,属于四环路内外的二、三类区域的停车费标准不变,居民区内的停车费标准也没有调高。

  “涨价不是目的,涨价只是一种市场手段。”郭继孚认为,新的停车费收费标准将出现地下停车场收费低于地面停车场的现象。这是一个好的转变,过去北京地面停车场因为收费低,使用率远远高于地下停车场。但是,大量开发使用地下停车空间,其实是国际大都市解决停车问题的通行途径之一。

  涨价幅度和听证

  虽然政策制定者对调价政策的预期颇高,但王文军等私家车车主仍心存疑虑。他们在几家汽车论坛上组织讨论,其中争议最集中的是:停车费上调的幅度是否合理以及政策出台未经听证程序。

  对于涨幅,北京市交通委主任刘小明曾在停车费标准上调之前向媒体表示,北京停车费价格调整标准将参照上海。调价政策公布之后,刘小明再次解释,上海停车费收费标准是北京的重要参考之一,而北京的这个价格标准实际上低于上海的标准,因为上海中心城区第一个小时的停车费为15元,之后半个小时的停车费为10元。

  “涨幅虽然不小,但应该是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欧国立向记者解释,这次调整主要针对大型繁华商业区和交通枢纽,市民可以选择尽量乘坐公共交通抵达这些区域。其他居民主要活动的区域,价格没有调整,所以影响应该不是很大。

  王文军显然不认同这种说法,他每月上班开车这项必要的支出凭空多增加了1800多元,这对他的生活不能说影响不大,而像他一样在一类区域的上班族并不在少数。“对于在涨价区域内上班的私家车主来说,用车成本当然会大大增加,但是任何政策都不可能十全十美。”欧国立说。

  停车费涨价政策未经听证,不仅王文军等私家车车主存疑,多年来从事公益事务法律服务的律师邢连超也对此有质疑。

  在涨价政策公布的第二天,本报记者致电北京市发改委,北京市发改委有关人士表示,没有召开听证会是因为根据“北京市价格听证目录”,停车费不在听证会范围之内。

  北京市发改委此前曾公布“价格听证目录”,其中规定七大类商品和服务在制定和调整价格时,需由物价部门主持听证。这七大类包括:义务教育学杂费;基本医疗诊疗费、挂号费、床位费和手术费;居民生活用水、用气价格和供暖价格;城市主要交通的轨道客运、公共汽车客运(小公共除外)和出租小汽车票价;公有住房租金;主要园林景点故宫、十三陵、八达岭、颐和园、天坛门票价格;国家计委委托的和市政府要求听证的项目。

  “听证会”被

  “座谈会”取代

  停车费的确没有被“价格听证目录”以列举方式单列出,但公益律师邢连超认为停车费不属听证范围的说法不成立:“因为价格听证制度的法律依据是《物价法》而不是价格听证目录,《物价法》规定只要涉及老百姓切实利益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就应当举行听证会。停车费上涨显然是涉及百姓切实利益的。涉及老百姓切实利益的价格包括很多,法律不可能一一罗列,因此听证会范围应遵循立法原意,而不能依据市级的听证目录做狭义解释。”

  王文军等网友也认为停车费不在听证目录的理由有些牵强。“电费、水费、公园门票价格上涨都要听证,这些价格上涨我们可能每个月多支出几十到上百元,但是这次停车费上涨后我每月多支出将近两千元,这么大幅的增长反而不开听证会,实在让人想不通。”

  不仅不开听证会的理由令法律界人士质疑,北京市发改委对于听证会的态度也前后不一。在调价政策出台前,北京市发改委委员张万恒曾经在政务咨询会上就停车费上涨问题表示,近期将适时提高停车费收费标准,提高的具体方案要经过专家论证,市政府相关部门还会就停车收费标准向社会征求意见,并且要经过听证会讨论,才能最终出台。

  而调价方案出台后,北京市发改委称这套调整方案出台前已多次召开座谈会,征求了社会各方面意见,也充分借鉴了国际大城市通行的差别化收费经验。从这前后的变化中可以看出,政策制定过程中,“听证会”被“座谈会”取代。

  狭义解释《物价法》是听证制度近年来出现的新问题,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周伟认为,价格听证在我国目前实践中的运作效果往往违背其制度设计初衷。律师邢连超则担心,政府对“听证会范围”做狭义解释,这可能给其他地区造成一种示范效应。

  广州市在几年前就提高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召开了听证会,会上消费者代表和停放保管服务企业代表争得面红耳赤,会上没有达成一致结论。后来,成都市在上调占道停车费时没有召开听证会,当时邢连超就提出质疑,成都市物价局的答复是试行的收费标准不在听证范围内。

  除此之外,另一些经济领域的专家则顾虑这项政策的实际效果。国家发改委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曹建军认为,停车收费标准目的应该是引导大家把车停到路外,停到地下。欧国立教授也赞同这样的观点,他说:“不是为了涨价而涨价,实现差异化收费目的是缓解拥堵,所以调整的实际效果还有待观察,需要实施一段时间后才能看出。”

  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周伟联想到涨价之后的另一个问题,停车费大幅增长,停车管理公司的利润空间加大,而这部分利益实际上应该属于公共利益。北京市发改委也考虑到这一点,表示今后将对停车费增加的收入加强管理,考虑对占道停车实施特许经营。周伟提出,特许经营的管理牵涉出另一个行政透明的问题。

  王文军和其他的网友则担心,继每周一日限行政策后,停车费大幅上调是否是政府限制使用私家车的一个信号。王文军从网友处得知,在上调停车费的座谈会上,有一位专家代表曾说,政府汽车政策的导向应是:政府鼓励买车不鼓励用车。王文军对此十分疑惑,“买而不用”对购车的消费者来说,显然是算了一笔糊涂账。“如果真的召开听证会,消费者代表、私家车主代表肯定不会说出这样的话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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