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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拒绝拆迁被打死 高中生执着上诉拒绝封口费

  特约记者/欧钦平

  这个痛失父亲的孩子说,父亲一生穷苦、“被人欺负”,没有文化是一个重要原因。“知识改变命运”这句话对他自己意味深重。

  一年半过去了,王彪一闭眼就能想起的,还是父亲躺在殡仪馆的样子。

  他满脸沙子,义眼都被打掉了,全身多处骨折,胳膊、腿被拧成了麻花……

  2009年12月17日,3名打人者分别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15年及12年有期徒刑。

  可那份长达20页的判决书还是没能解开王彪心中的诸多疑惑:这几个和父亲素不相识的农民工,为什么要致父亲于死地?他们是否受人指使?如果是,幕后黑手又是谁?

  他试图从那些不太好懂的司法文书之外寻找线索,以建立自己对事情真相的理解。然而对于一个不满20岁的高中学生,这样的努力是困难的。

  世事、人情的复杂程度远在他的理解力之外,而且,这一年多以来,一直有人在做另一种努力:给他钱,堵他嘴。

  被“强拆”的家

  从北京市密云县城区往西北约2公里,是有着600多户人家的密云镇李各庄村。在村子的东北角,有两片长满杂草的废墟,依稀还能看出一点农家院落的影子。

  这,就是王彪曾经生活了18年的家。

  这个家,毁于2008年4月30日深夜。

  在此之前,王彪之父王再英曾因拆迁问题和村领导及拆迁公司有过长达1年多的谈判、抗争。

  李各庄的旧村改造拆迁工程始于2005年,按照村支书张玉良的设想,全村原有房屋将全部拆迁,村民拿到补偿款后可购买村里新建的楼房。腾退出来的宅基地,则将用于搞开发。

  其实早在2003年,张玉良就请来建筑公司在村里搞起开发,在村子南部,100多栋别墅“像小蘑菇一样从村口的农田里冒了出来”。这些未批先建的小产权房,2003年仅售30万元一套,2006年涨至100多万元仍十分抢手。

  进入2007年,村里的拆迁工程开始受阻,眼看房价水涨船高,部分村民不愿再按原来的补偿标准进行拆迁,独眼鳏居的王再英便是其中之一。

  据王彪介绍,他家两个院子共9间平房,建筑面积约400平方米。因为其中一个院子的宅基地未获批准,补偿款一分钱没有。在和张玉良及治保主任王守才谈过多次之后,另一个院子的补偿款才涨到十二三万元,他父亲一直不同意拆迁:“那点钱只够在村里买一套两居室,连装修的钱都没有,以后的日子怎么过?”

  2008年年初,村领导经研究决定,请拆迁公司进村协助拆迁。当年3月,密云镇属企业檀州房地产开发公司拆迁科长郭生全进驻李各庄,负责对王再英等7名“钉子户”做工作。

  在和这些拒绝拆迁的村民交流多次之后,郭生全发现协调工作并不好做。

  “不行就找人来村里转悠转悠,吓唬吓唬老百姓,他们一害怕,也许就签了。”郭生全和张玉良一合计,决定依此行事。

  随后,郭生全找到黑龙江籍无业人员李艳静,李艳静又找来当地人项卫华,“我给李艳静打完电话第二天,他就找了几个人来村里转悠。”郭生全在法庭受审时说。

  2008年7月,多名村民曾向记者描述他们所见的这些年轻男子:统一剃光头、着黑衣、持镐把,整天在村里“转悠”。

  后经郭生全授意,李艳静、项卫华等人多次对7名拆迁户采取砸玻璃、掀房顶、扒门楼、断水电等手段。在此情况下,有4户村民同意拆迁,但王再英等3户仍不答应。

  2008年4月下旬,王家及附近数户村民再次遭遇断水断电,王再英被迫带着儿子和半身不遂的七旬老母,搬到他在村里租的一个蔬菜大棚栖身。

  4月30日深夜,郭生全再次授意李艳静找人,开着铲车将王再英家两处房屋推倒。

  在郭生全之外,该村治保主任王守才也指使村民董金武等人,以类似手段对村民马某和田某施压。

  法院裁定郭生全、王守才等5人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鉴于他们“认罪态度较好,具有悔罪表现”,全部宣告缓刑。

  王彪说,从他家房屋多次遭到损毁及至被推倒,父亲每次都有报警,还曾多次向市长热线等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但直到自己被殴打致死,他也没能等到只言片语的答复。

  父亲惨死

  44岁的王再英是在自家房屋被毁两个月后遭遇人亡惨剧的。

  两院房屋被强行推倒后,王再英仍不妥协,他白天在蔬菜大棚干活、睡觉,晚上则在废墟附近露天守候。多名村民称,不管刮风下雨,王再英每晚都寸步不离地守在废墟附近,困了就在人家墙根底下迷糊一会儿。

  “即便不被打死,他也会被拖死。”附近一村民说。

  这样的坚持,成了李各庄拆迁进程中的一个大麻烦。一个多月后,村支书张玉良决定采取行动。

  检察官在法庭上宣读了张玉良的如下证词:“王再英死前6天,规划局来放线,王守才说王再英家的废料还是碍事,我就让他找人来清理。7月2日凌晨4点多,有人给我打电话,说王再英死了。”

  据王守才向法庭供述,张玉良跟他交代此事一两天后,他找到董金武,让他找人去办,说好事成给3000元。

  王守才称之后的事情他就没怎么过问了,但该村联防员王某的证词显示,7月1日晚及次日凌晨1时许,王守才曾两次派他专程前去打探王再英的行踪。

  接到王守才的“指示”后,董金武找到长年在密云干拆迁的河南籍农民工高进忠,让他找人去清理王再英家的房屋废墟。

  从董金武那里接下这单活计后,40岁的高进忠通过同村的高世锋,辗转找到同乡翟少伟、李变京、王二涛等6人深夜聚集,乘坐一辆面包车进村干活。

  法院审理认定,2008年7月2日凌晨1时许,高进忠等人前去清理王再英家房屋废墟时,遭到王再英阻拦,后翟少伟、李变京按照高进忠事先的指使,伙同王二涛(在逃)等人分别持撬棍、砖头等物,对王再英的头面部、四肢部、躯干部等处进行殴打,致王再英颅脑损伤合并创伤失血性休克死亡。

  高进忠的辩护人韩永廷表示,在清理王再英家房屋废墟这一事实过程中,张玉良为决策者,王守才为具体实施者,董金武则在王守才和高进忠之间起承上启下的作用,高进忠只是一个传达者。

  “高进忠的上面有董金武,董金武的上边有王守才,王守才的上边有张玉良,高进忠的下边还有高世锋,为什么单单认定高进忠有罪?”韩永廷问道。

  检察官对此表示,目前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张玉良、王守才、董金武有指使他人打人的情节,因此未对他们提出指控。

  法院一审判处高进忠、翟少伟、李变京均构成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3人无期徒刑、有期徒刑15年和12年。法院同时判处3人连带赔偿王彪各项经济损失共计26万余元。

  王彪至今清楚地记得7月1日晚上最后一次和父亲聊天时的情景:事发前几个小时,大约晚上9点多,他从学校下晚自习回家,特意去看了看父亲,当时父亲就在附近一幢楼房的墙角蹲着,他想多陪父亲聊一会儿,父亲却催他早点回蔬菜大棚睡觉。走远了他还特意回头看了一眼,只见父亲还在那个墙角蹲着。

  他很后悔那天晚上没有一直陪着父亲,如果那样父亲也许就不会死。

  “当然,也有可能是我和他一起被打死。”王彪说。

  80万元的“救助款”

  从父亲去世到法院一审宣判,王彪等了一年半。他说这段日子很难熬,他很期盼那些杀人者尽早接受审判、得到惩罚,可他不知道会是一个什么样的判决结果。

  同学们都可以安安心心地坐在教室里为即将到来的高考做着准备,他却不得不经常请假去跑公、检、法,从密云到城里来回得四五个小时,他不知跑了多少趟。

  2009年12月18日上午,看完判决书的那一刻,平日总是强颜欢笑说“我没事”的王彪泪流满面。

  这个判决结果,与他对事情的理解相去甚远。

  当天下午,王彪向法院提起上诉,他的上诉意见共计三点——

  他家两院房屋被强拆,父亲被人殴打致死,村支书张玉良、治保主任王守才均难逃干系,现在却未被追究责任;父亲离世后他形同孤儿,法院判决高进忠等3人赔偿他各项损失26万余元,这不足以弥补他的损失;他家两院房屋被强拆,警方只认定了其中一院房屋且低估其损失,另一院房屋被遗漏,这不仅会对郭生全等人的定罪量刑造成影响,同时也造成他家房屋的损失无法获得合理赔偿。

  王彪还以同样理由向检察院申请抗诉。另据了解,被一审判处无期徒刑的高进忠也已经提起上诉,目前该案已移送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官司还要打下去,王彪就注定必须继续忍受煎熬。

  一度没有律师愿意接手此案,他就赶鸭子上架自己学着写诉状。他有时连吃饭的钱都没有,更别说花钱请律师。直到2010年1月19日,一位知名刑辩律师被王彪的事迹触动,答应免费为他代理此案,这才救了他的急。

  王彪不知道官司继续打下去会是一个什么结果,可是法庭之外发生的一些事情让他相信,事情的真相可能比判决书上认定的内容来得复杂。

  2008年8月,事发一个多月后,和王家沾亲带故的村民罗某找到王彪,说村里看他可怜,可以替他“向民政部门申请一笔救助款”,大概80万元,条件是要求他“不再追究村领导责任”。罗某表示此处所称“村领导”,即指村支书张玉良。王彪没有答应。

  同年10月,王彪向罗某约谈此事,罗某与村民黄某来到学校附近与王彪面谈。黄某称自己受村领导委托“协调”此事。但是这一次,“救助款”降为50万元。

  “给你钱必然得有说头,让你写‘我不追究大队领导责任’。至于打你爸爸那几个人,法院该怎么判怎么判。”黄某向王彪直言,给钱就是要“堵你嘴”。

  王彪还是没有答应,并保留了一段约30分钟的三人谈话录音,他将这份谈话录音提供给了公、检、法三方。

  2009年6月,罗某再次给王彪打电话,说想见面聊聊,被王彪拒绝了。

  80万也好,50万也好,对于现在的王彪而言都是一笔“巨款”,要不要这个钱,他其实有过犹豫。不少人跟他说,这样的钱不要白不要,钱到手之后该干嘛还干嘛。

  但他最后还是拒绝了,父亲的遗体至今保存在殡仪馆里未能入土为安,他说自己不能要这个钱,他不能这么“稀里糊涂”让事情过去,他要为父亲的死讨个说法。

  现在除了村委会每月给的500元生活费,王彪再无经济来源。他在蔬菜大棚住了将近两年了,那间不足10平方米的平房冬冷夏热,周边脏乱湿臭,他只好尽量住在学校,或者去同学、朋友家蹭一两个晚上。

  他说自从父亲出事后自己的神经变得十分敏感脆弱,一个人睡觉很不安稳,外边稍有一点动静就会被惊醒。

  为父亲而活

  父亲去世后王彪曾说,自己现在就为父亲而活:“吃饭为了我爸,睡觉为了我爸,好好学习也是为了我爸。”

  其实严格说来,王再英并非一个好父亲。

  五六岁的时候,王再英的一只眼睛因病失明。没读多少书,根本找不到像样的工作,好不容易和别人合伙开了一个养鸡场,却因技术不行赔个精光,最后还欠下两万多元外债。之后只好在村里租用一个蔬菜大棚,一边种地一边拉板车勉强糊口。

  身体的残疾和生活的艰辛让这个身无长技的男人郁郁寡欢、脾气暴躁,对妻子和儿女拳脚相加的情形并不鲜见,最终妻子不堪忍受离他而去,一年后,女儿亦追随母亲而去,只有少不更事的王彪留了下来。

  即便留在父亲身边,王彪说他其实是奶奶拉扯大的,在很长时间里,他和父亲几乎没什么交流。

  这种情形的改变,发生在保卫房子的过程中。

  2008年4月初的一天,王彪和父亲回家,发现房屋后墙被人砸了一个洞,那天下着雨,家具、电器都被淋坏了。

  父子俩连夜冒雨补墙,忙乱栖惶中,他第一次有了和父亲相依为命的感觉,他告诉父亲:“无论怎样,我都和你在一起。”

  然而这种感觉没能维持多久,房屋被拆后,家没了。王再英白天干活,晚上去看守废墟,王彪每天难得见父亲一面。

  又过了两个月,父亲惨死村头。

  父亲的死对于当时刚刚年满18岁的王彪来说,无疑是一场巨大的考验。今年6月,他将面临另一场大考。现就读于北师大密云实验中学的他,即将中学毕业参加高考。

  据他高二时的班主任刘老师介绍,王彪原本成绩不错,高一时经常在班里考第一,父亲出事后受到很大影响,经常请假落下不少课程,成绩因此有所波动,进入高三后势头有所回升,目前在全年级处于中上水平,“这孩子很聪明,潜质好,也很用功,按现在的成绩考个本科没问题。”

  从高一到高二,王彪一直担任班长,高三后改任体育委员,“前两年我都是县级‘优干’,再拿一年‘优干’高考能加6分。”对于半年后的考试,王彪信心十足。

  不过他还是不敢有丝毫放松。高三课程排得很满,每周只有一天休息,王彪却宁愿一天都不休。其他同学晚自习上到9点、10点就走了,他每天都要学到11点以后,经常最后一个离开教室。

  在此次放寒假前,王彪联系了几位老师,准备利用假期补补课,可是补课的费用成了一个难题,村委会不愿为他掏这笔钱,找到密云镇政府,还是没有结果,“我只好跟老师说课先上着,等我今后有钱了再交补课费。”

  他说父亲一生穷苦、“被人欺负”,没有文化是一个重要原因,“知识改变命运”这句话对他自己意味深重。

  另一个让他不敢懈怠的原因是,今年高考“放榜”的日子,应该与父亲的两周年忌日相去不远。

  (摘自《法律与生活》半月刊2010年2月下半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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