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教育厅选用教材频发腐败案
□本报记者 温 鈊
目前,四川省的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工作已经进入收尾和总结阶段。与此同时,高中课改已经进入关键时期。在此“节骨眼”上,众多教科书出版单位的命运,再度处于非常敏感的关键期。
“出版社期望自己的教材被四川省教育厅选中,进入四川省中小学课堂,但事实告诉我们,这又是一个幻想,仅此而已。”一位出版社负责人苦笑着说。
自2008年初以来,四川省教育厅因选用教材发生的“丑闻”就不断爆发,“省教育厅的前任主管领导刚在这块石头上摔倒,2009年《四川省教学用书目录》被删改现象,再度出现。”
指定教材使用版本牵出腐败窝案
“课改的教材已经定了。”一位出版社负责人介绍,这次选定教材依然不公平,“像上一任副厅长汪风雄一样,教材再次被现任主管指定了,教材选用委员会根本不管用。”
关于上一任副厅长汪风雄落马及原因,有媒体如此描述:“汪风雄担任四川省教育厅(教委)副厅长(副主任)11年,事发四川省教科所‘窝案’,并与指定教材使用版本有关。
而汪风雄的落马,已是2009年9月以来,四川省第三位被曝光“落马”的厅级官员。
汪风雄,1954年6月出生。1997年初就任四川省教委副主任。2000年四川省教委改称四川省教育厅后,汪风雄任副厅长至案发。
被“双规”前,汪风雄是四川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和排名第一位的副厅长,负责教育人事、师范教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关于汪风雄“出事”的传闻,早在2008年年初就开始在坊间流传,但最后正式被纪检部门“双规”,则是在2008年8月。起因是四川省教科所“窝案”事发。
知情人士透露,2008年年初,四川省教科所原所长吴德辉被“双规”。随即在六七月间,四川省教科所副所长苏洪曲(女)也被“双规”,交待出汪风雄的问题。在苏洪曲被“双规”前,汪风雄还曾试图与其进行串供。
据了解,调查汪风雄的问题,与其指定四川省中小学使用教材的版本并涉嫌从中渔利有关。
2001年以来,中国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体系发生“革命性”巨变,中小学所使用的教材版本开始多样化。起先最主要是人教版(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和北师大版(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两种。因教材编写成本低廉、发行量极大,所以利润奇高,成为暴利行业之一,各省也开始纷纷自行编写中小学教材。
近年来,包括四川在内的多个省、直辖市陆续取得高考自主命题资格,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该省中小学教材选择上,也相应取得了决定性的话语权。
而汪风雄案的关键人物之一苏洪曲,在2008年1月23日以200万元注册资本成立了四川书缘教育图书发行有限公司,并担任法定代表人。7月25日,这家教育图书发行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进行了变更。
除涉嫌在教材指定版本使用上的牟利外,汪风雄还曾主编过多本书刊,也从中获得巨额利润。
2009年11月4日,汪风雄案开庭,当庭未宣判。
《教育部书目》在四川被严重删减
汪风雄等人落马后,2009年4月份,四川省中小学教材市场再度出现“被指定”现象。
“这些教材在我们地区已经使用七八年了,一线授课教师普遍反映非常好。”2009年“五一”前夕,四川省绵阳市教育局副局长李太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根据刚下发的《四川省2009年秋季幼儿园、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义务教材)》(以下简称《四川教学书目》)所做的变动,绵阳市被替换的教材除了需要重新培训老师外,还要投入很多的人力和物力。作为“5·12”汶川地震重灾区之一,绵阳市百废待兴,实施起来难度不小。
而李太政副局长可能有所不知的是,教育部向各省教育厅颁发的《2009年基础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学用书目录》(以下简称《教育部书目》),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转发过程中却惹了麻烦。2009年4月15日,四川省教育厅印发的《四川教学书目》并没有完全转发《教育部书目》,而是删减了许多《教育部书目》中列出的外省市出版社教材书目。此举引发相关出版社的强烈不满。
对于教材选用,2005年教育部曾专门连续下发了教基厅[2005]2号和教基厅[2005]15号两份文件并规定:“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材的选用工作是课程改革实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完整转发《书目》,不得删减或增加。各地应严格在《书目》范围内选用教材,不得选用《书目》以外的教材。并从2005年秋季开始,教材的选用工作要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导下以地(市)为单位进行。地(市)教育行政部门应成立教材选用委员会,负责教材选用工作。教材选用委员会应由骨干教师、校长、学生家长代表及教育行政、科研人员组成。教材选用委员会要通过民主程序产生,进行公示,并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教材选用委员会选用的结果应予以公示,并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两份文件还强调:“教材选用是一项业务性很强的工作,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干预教材选用工作。”
而对于四川省教材的选用方式,2009年4月20日,江苏教育出版社、上海教育出版社、上海科技出版社、华东师大出版社、西南师大出版社、中国地图出版社、北师大出版社等7家外省出版社的代表赴四川讨说法,要求四川省教育厅解释为何要删除其教材。
“2009年4月19日,我们联系四川省教育厅主管副厅长何绍勇,他说可以接待几个出版社,同意大家去。20日上午,我们再联系他时,他就不接电话了,而是委托四川省教科所出面接待。”据一家不愿透露姓名的出版社负责人介绍,4月20日下午,四川省教科所所长吉文昌与代表们见了面,吉文昌称:“调整书目是教育主管部门的职责,今后还要调整,明年四川省就要进行高中课改,高中教材又要重新选用,你们最好就不要追究此事了。”
几家出版社负责人将吉文昌的这番话理解为“威胁暗语”,“这意思不就是,你们7家出版社不要深究此次四川义务教育阶段《四川教学书目》的删减事件,否则,明年你们7家出版社在四川省的高中教材选用将有可能受到影响。”该出版社负责人称,直到最后,四川省教育厅主管副厅长何绍勇一直没有跟他们见面,也没有给予正面回应。
自由选择变成指定替代
而《四川教学书目》到底删除替换了哪些《教育部书目》呢?
经过对比2008年秋季和2009年秋季《四川教学书目》,记者了解到,此次被四川省教育厅删减出《教育部书目》的10科教材中,除了西南师大出版社的小学语文教材及北师大的小学英语教材外,其他8科教材均是目前国内第一权威的各学科课程标准研制组(即课改以前所说的“大纲编写组”)编写的教材(研制标准的团队编写的教材),而且这10科教材在四川省已经使用七八年了,一线授课教师均已适应了这10科教材的教学特点和目标要求。而这10科教材在四川省的替代教材以前不但在四川省没有使用过,而且在全国的使用省份和使用数量也极少,如济南出版社的初中生物教材替代了江苏教育出版社的课标组生物教材,地质出版社(广东人民出版社)的初中地理教材替代了最权威的中国地图出版社的课标组地理教材。而济南社的生物教材和鲁教社的化学教材多年来只在山东本省有少量的使用数量,外省市几乎没有使用。
相对于全国内地其他30个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来说,此次四川省教育厅副厅长何绍勇支持下的删减《教育部书目》唯一与众不同的表现事例是:没有将被删减《教育部书目》后空出的各地市教材市场让四川省相应地市教育部门自由选择使用教材版本,而是在其《四川教学书目》的文件中全部指定使用其他出版社教材(如以上所说济南出版社替代了苏教社的生物,地质社替代了中地社的地理等),“这严重剥夺了国家教育部赋予四川省各地市教育部门自由民主选择教材的权利。严重违反了教育部制定的各地市成立教材选用委员会后自主选择教材的相关规定,同时也违反了《行政许可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几家出版社负责人愤愤不平。
对于教育部明文规定“不得删减或增加”的《教育部书目》,为什么四川省教育厅在转发的时候“走了样”?删减该《教育部书目》的真正原因又是什么呢?
出版单位呼吁
公平透明
2009年4月29日,四川省教育厅副厅长何绍勇曾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四川省教育厅之所以没有全文转发《教育部书目》,是因为“教材要相对集中”,也是“为形成我省主流教材摸索经验”。
事实真如此吗?
四川省坊间的说法是:一科教材要想列入《四川省教学书目》并占领四川省市场,无须经过教材选用委员会,无须各地市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只要打通四川省教育厅主管领导人即可。
四川省某地级市教育机构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似乎也验证了这一说法。“教材选用委员会,我只是听说过,但实际上并没有成立,我们地市教育部门是没有决定权的,只有听从四川省教育厅指挥的份。”他讲过一件事情,某次开教材选用会,局长安排某个手下,按照省教育厅已经确定好的书目内容,“你去帮我打个钩就好”。
也许,这就是四川省所谓的“按照教育部制定的各地市成立教材选用委员会后自主选择教材的相关规定。”
颇耐人寻味的是,2009年四川省教育厅在转发《教育部书目》时,不仅将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小学《英语》、《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3科教材全部删除,还将其原有3科教材在四川省使用地区的市场全部指定给其他出版社。
这引起多数教材出版单位的强烈不满,好几位厅级领导因为删减《教育部书目》及指定教材使用市场落马了,为何还不能让这个市场变得清澈些。
“这对我们太不公平了。”被挤出市场的几家出版社称他们需要政府给一个公平的环境。而目前四川省教育厅删减《教育部书目》并指定教材使用市场的这种现象该如何避免呢?
“这种删减《教育部书目》的现象,给新课程教材的建设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造成了极大的障碍和负面影响。”2009年5月11日,中国法学会法学专家、西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周安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由于擅自删减《教育部书目》这一非法行为的存在,使目前我国中小学教材行政性垄断和区域性分割的情况更加严重。“首先,这导致的恶果之一就是扰乱教材市场正常竞争秩序,加剧教材市场垄断,从而引发官员腐败和滥用职权。” 在众多法学专家的眼里,擅自删减《教育部书目》及强制“租型”教材现象,既不合理,也不合法。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民商法专家王利明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知识产权法专家吴汉东,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行政法专家马怀德,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崔建远,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教授李顺德,全国人大法工委经济法室副主任袁杰等法学专家还联名建议,教材出版单位可以通过行政救济程序维护自身利益,比如向教育部、财政部或者国务院投诉,或者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撤销相关文件,通过国家赔偿对相关损失予以弥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