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周柏伊报道摄影龚星
傍晚,松江区新桥镇的一处民宅。
简陋饭桌上的菜虽不丰盛却也足够,但吴新平(化名)提起筷子,停顿几秒后又放下,伴随这一动作的是几声干咳。因为职业病,吴新平已经丧失了部分劳动能力,他找不到工作,没有经济来源,病情还不断加重,需要吃药却又没钱,他陷入了恶性循环。
“爸爸,你要多吃点饭。 ”11岁的儿子说。闻此言,吴嫂眼泪瞬间掉落,她别过脸,不让房间里的一大一小两个男人看见自己的脆弱。如今,她是家里的顶梁柱。只是,她不知道,他们一家今后的生活,是个问号,还是句号。
2009年7月底,河南农民工张海超“开胸验肺”震惊全国。受此启发,几经辗转,吴新平最终将他工作过6年的龙工(上海)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工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对方承担导致自己职业病的损害赔偿责任,其中包括残疾赔偿金20余万元以及后续治疗费。此案将于3月25日于松江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相关规定,除工伤保险外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据我所知尚属首例。 ”律师李萍说。
为了赚钱,每天工作不少于10小时
35岁的吴新平是福建省武平县人,家境贫寒,父母都是农民。初中还未毕业就离开老家,外出打工。他到过东北,去过天津,最终来到上海。
2002年底,吴新平偶然看到一则招聘启事,龙工(上海)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招聘包括电焊工在内的多项工种,公司的品牌和电焊工相对较高的工资收入深深地吸引了他。此时的他,已经有了小家庭,为了提高妻子和儿子的生活质量,为了赡养年迈的父母,吴新平迫不及待地到龙工公司应聘。
身体健康,性格内向,有过一定工作经验的吴新平顺利通过公司的考核。经过短期培训,2003年1月,吴新平正式进入龙工公司从事电焊工作。
“现在想想,当时的工作环境真的很恐怖。 ”吴新平说。一间厂房里摆放着密密麻麻的电焊机,每台机器前站一名电焊工,每人间隔不到一米。工作起来,整个车间浓烟滚滚,在生产中不能开窗户不能通风,通风怕影响焊接质量出气孔。工作多年,吴新平甚至从来没看清过左右两名工友的面容。
电焊工人没有基本工资,所有收入都是按件计算,为了多赚点钱,吴新平每天工作时间基本不少于10个小时,“那个时候,每天从厂里回家,就像刚从煤堆里出来一样,全身都是灰。 ”吴新平说,一洗脸,脸盆里的水都呈咖啡色。
公司之前并没有给吴新平配备防护工具,但从2006年8月起,公司给电焊工人发放口罩。 “最早是一个月5个,后来大家反映不够,就增加到一个月10个。 ”虽然已经离开电焊岗位一段时间,但吴新平仍保留着当初公司发的一个口罩。这个一次性的医用口罩,薄薄的,有些黄,吴新平戏称,要不是节约着用,像这样的口罩,一天10个都可以变黑。
工作环境虽然不理想,但吴新平并没有太多在意,他看中的是每个月领到的3000余元工资。他知道,在他的身后,有很多双期待的眼睛。
猛烈咳嗽,医院一查竟已是尘肺
要不是突如其来的一场猛烈咳嗽,吴新平或许还没有意识到自己病得很严重。
2006年年初,吴新平隐隐觉得胸闷、胸痛,但他并没在意。慢慢地,他开始干咳,刚开始时喝点水还能压下去,后来咳得人要跳起来,晚上基本无法入睡。吴新平觉得有些不对劲,当年公司组织职工体检,他把自己的症状跟医生描述,也拍了胸片,但他始终没有得到确定的答复。
这次体检后,公司提出给他换一个岗位。吴新平突然觉得有些奇怪,过了一段时间,他私下跑到上海肺科医院进行检查。医生看着他的胸片,摇摇头,叹口气,只说了一句:“你的肺有问题的,可能是职业病,尘肺,需要专家会诊,你快叫单位开证明,住院检查。 ”
从肺科医院到他在松江的家,要转五趟车,吴新平已经忘了那天是怎么回家的,只记得脑子里一直存着一丝幻想,“只是疑似,还没有确诊”。
因为身体欠佳,吴新平的工作也断断续续,没有单位的介绍信,就没法到肺科医院住院检查,吴新平只得缠着公司领导开介绍信。他屡次去找领导,却始终被以“领导不在”、“印章不在”等理由推诿,这一拖就是一年多。
2008年4月22日,公司终于同意让吴新平到上海市肺科职业病总医院住院检查治疗。对于吴新平来说,那是一段不堪回首的日子,身处一群职业病病人当中,看着他们用各种仪器维持生命,看到他们的家人眼神落寞面容疲惫,吴新平真怕他们的今日就是自己的明日。可那又是一段充满希望的日子,虽然需要配合医生做各种痛苦的检查,吴新平却始终抱有一丝侥幸,但愿不是职业病。
当年5月13日肺科职业病总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书中证实,吴新平患上电焊工尘肺壹期,属于慢性进行性加重的致残性职业病,不存在医疗终结问题。在这份诊断证明书中,医生提出了处理意见:要求吴新平调离粉尘作业岗位;继续治疗或进行康复性治疗;每年到医院复查,并进行致残程度检查一次等。
吴新平懵了。
为了养家,只得要求换岗上班
2008年6月13日,上海市松江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工伤认定书,认定吴新平的电焊工尘肺壹期为工伤。被确诊为职业病之后,吴新平好长一段时间都不知道自己该干什么。
家里仅靠老婆一个人在民工小学代课的工资实在难以维持生活,一个多月后,吴新平主动要求上班。
“人事部门当时的一个领导称,给我一次性几万块补偿,让我自动辞职。 ”吴新平没有同意。不久,人事部门找他重签了一份劳动合同,合同中限定的用工时间从2008年5月 1日持续到 2010年 6月 30日。吴新平有些不解,在此之前,他已经跟公司签过一份合同,时间是从2008年1月到2011年12月。
心存怀疑,吴新平在签第二份合同的同时,也保留了第一份合同原件,时至今日,他才想通:“公司算出来,我两年要进行一次体检,到2010年6月正好该复查。 ”他猜测,公司当时是为了不再承担医药费。
2008年7月,在吴新平的强烈要求下,公司重新为他安排了工作——刨床。由于之前从来没有从事过这一工种,吴新平从学徒工开始做起,工资只有960元每月,但因为勤奋,吴新平很快出师,工资也涨到每月2000多元,他很开心。到了2008年年底,因为身体状况实在不行,吴新平经单位同意在家休息,每月领取上一年度的平均月工资。
进厂受阻,却被指自动离职
2009年3月1日,吴新平的假期到了,他回到单位要求继续上岗,但相关领导通知他,刨床岗位已满,若要上班,就去数控中心。吴新平无法胜任这样的工作,只得继续休假。在此期间,单位领导提出对他进行一定经济补偿,请他主动辞职,但因为赔偿金额未达成一致,谈判不了了之。
2009年9月6日,上海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伤残认定书,鉴定吴新平为七级伤残。
2009年10月22日吴新平再次申请要求上岗,11月17日,公司相关领导通知他可以上岗,到仓库打包,吴新平兴奋地办理了新工作证。当他第二天去上班时,却被公司保安拒之门外,11月19日,当他再去上班时,同样的情况继续发生。
11月25日,吴新平又接到公司通知,要求他去上班,但当他带好所有工作证件,依旧无法踏进厂门。2009年12月10日,他接到公司第三份通知。“你因工伤于2008年5月出院后,停工留薪期已经超过法定的12个月……公司曾多次通过面谈、电话等方式与你沟通复岗另行安排工作事宜……但你始终拒绝前来公司上班……对你按自动离职处理。 ”
吴新平终于知道为何进不了厂门,“他们想通过这种方法开除我。 ”
维权艰难,几经辗转才找到律师
在休息的这段时间内,吴新平每个星期都要到公司签到,去的时候总是被碰到一些重复的面孔,时间长了,大家也熟悉了,交谈后才发现,大家都得了同样的毛病。
30岁的石磊 (化名)看上去很嫩,却比吴新平先进公司,他跟吴新平的发病时间基本一致,而他早在2007年8月便被确诊为电焊工尘肺。确诊后被调离了原来的岗位,时而休息时而工作。 40岁的邱仕 (化名)比吴新平晚一个月拿到确诊报告,他老家还有两个小孩,至今不知该怎么跟家人提起。
有着同样困惑的工友还有好几个,吴新平看着他们愁苦的脸,不知道自己在别人眼里是不是也这副模样。
2009年7月底,张海超“开胸验肺”的事件闹得沸沸扬扬,原本对法律和职业病并不熟悉的吴新平也因为相似的遭遇,关注起这一事件进展。看到张海超在各方做工作的情况下,获得了一次性伤残补助61.5万元后,吴新平也思考起自己和工友们的状况。
为了找寻一个愿意代理的律师,吴新平和他的工友骑着借来的电瓶车跑遍松江区的每一寸土地,屡屡碰壁后,他们又将搜索范围扩展到上海市区。终于,在别人介绍下找到上海君莅律师事务所的李萍律师。
吴新平、石磊、邱仕三人在李萍律师的帮助下,向松江区法院递交民事诉状,要求龙工公司承担导致三人职业病的损害赔偿责任,其中包括:医疗费和残疾赔偿金在内的20余万元,以及经法院鉴定后确定的后续治疗费用。
本月25日,这三起案件将在松江区法院同时开庭审理。因为涉及鉴定,这条路势必很漫长,但吴新平等人充满期待。
同病相怜,维权队伍日渐壮大
走访法律维权途径之后,吴新平的名声渐渐传开来,很多从来不认识的工友慕名也找上门来。37岁的戴胜能(化名)来自江苏盐城,与吴新平差不多同时进了公司,跟吴新平一样,他看重的是每个月能够拿到的这笔 3000余元“高薪”,这笔钱,供养着老家两名正上学的小孩,及已经不能务农的父母。
2008年,戴胜能被确诊患有职业病尘肺,公司随后将他调到了后勤部门。干了一年多后,由于设备出现故障,戴胜能服务的食堂受到影响。 “公司叫我写一份情况说明,我写了,后来就拿着这份情况说明说我怠工,将我辞退了。 ”去年年底,戴胜能跟吴新平等人一样,被解除了劳动合同。
跟吴新平不同的是,戴胜能的职业病确诊书至今还被扣留在公司,因此,他也没能拿到“工伤认定书”和“伤残鉴定书”,因此拿不到吴新平等人已领取的7万元伤残保险金。
生活来源一下子切断,这个孤身一人生活在上海的男子有苦难言。他不敢跟家里老人说自己的情况,只得一个一个电话打回家,催老婆也来上海打工。 “只有这样,才能勉强把生活维持下去。 ”戴胜能说。他很关注吴新平的维权之路,因为这也和他自己休戚相关。
在经常聚集在一起的一群人中,邹翔(化名)笑称自己是个“意外”:“我还没有被开除,不过也快了。 ”来自四川的邹翔同样有着6年左右的工龄,进厂后就从事电焊工作,去年,他开始感觉胸闷、胸痛、咳嗽不断,后来进肺科医院住院检查。
跟吴新平之前始终抱有幻想不同,邹翔在感觉身体不适的最初,就几乎自行断定,自己患了职业病。“看得多了,公司里从2004年起就陆续有人生病。 ”虽然邹翔的确诊书还没有出来,但他已经做了最坏的打算。
“检查的时候,住我旁边的一个老人八十多岁了,职业病几十年,每年的医药费要上百万。 ”邹翔难以想象自己今后的生活,他只能想着,把现在的每一天都尽量过得开开心心。
在咨询的过程中,吴新平认识了苏北人梁溪(化名)。梁溪在松江的另一家公司做油漆工,不久前被诊断为职业病矽肺。听说吴新平等人在寻求职业病确诊后的赔偿问题,梁溪也加入进来。
公司回应
积极应诉并执行法院判决
今天上午,龙工公司人力资源部相关负责人何先生针对吴新平等人的诉请接受记者采访。何先生表示,龙工公司的车间环境每年都有权威部门的检测报告,经检测是达标的。而公司对于从事电焊工作的员工都配备防尘口罩,车间内装有送风、排尘系统,每年都安排员工进行健康体检。
至于吴新平等人所说被公司找借口开除,何先生认为不属实。他表示,他们中间有的是劳动合同到期终止,有的是因为连续几个月未请假不到公司上班,且公司再三要求其上班均无回应的情况下,公司才按照自动离职处理的。
而在吴新平等人感觉身体不适,直至被确诊为职业病,并进行休养的全过程中,公司安排他们进行住院治疗,并发放了相应的医疗待遇,安排专人负责他们的治疗、费用结算等事宜。
“这个案子将于本月底开庭,我们会按照法院的判决书执行。 ”何先生说。他同时特别说明,吴新平等人已经享受了相关的工伤保险待遇,按照上海市相关规定,工伤待遇中已经包含了后续的治疗、复查等费用。而在处理与这几例病人的关系时,公司愿意在相关法律的框架下谈判,但双方始终未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
律师说法
企业应为自己的过错买单
“前不久张海超开胸验肺事件,引起了各界对农民工职业病问题的高度关注。 ”上海君莅律师事务所李萍律师说,“但张海超事件只是提出了职业病鉴定中的法律漏洞,而已经鉴定为职业病后,如何依法得到足够的赔偿,以保证他们今后的医疗和生活,却没有引起必要的重视。 ”
农民工一旦患上职业病,则面临重重困难,包括经济上的拮据、身体上的病痛、精神上的压力,法律知识的匮乏,取证难、举证难,再加上维权时往往遭遇地方保护主义,使农民工维权更加艰难。
据李萍律师介绍,目前,我国有关职业病赔付的主要法律法规包括: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职业病防治法》、国务院的《工伤保险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卫生部若干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二条之规定: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据李萍律师分析,据《工伤保险条例》吴新平等人的七级伤残能得到7万元的赔偿款,而按照最高法《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相关规定,七级伤残按上海市标准可得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年收入23万余元。“也就是说,吴新平等人最起码可获得20余万元赔偿以及后续治疗费用。 ”李萍说。
“我手中的证据显示,龙工公司存在着以下违反 《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事实。 ”李萍律师说,“其中包括没有在项目施工过程中考虑到职业病防治问题,给员工提供符合标准的用工环境;没有指定完备的职业病管理体系;没有履行告知义务;没有形成体系的健康检查、建立完备的健康检查监护档案等。 ”
李萍律师认为,吴新平等人的职业病鉴定作出及综合保险理赔后,龙工公司多次找到吴新平等人要求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在吴新平等人不允的情况下,龙工公司单方面解除他们的劳动合同,致使他们已经发生的及后续医疗费用无法得到保障。
“吴新平等人的职业病是在龙工公司作为用人单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直接造成,对吴新平等人的损害后果有着法定的过错,应作出全面的赔偿。企业犯下的错误,不应该完全由社会来承担,它应该为自己的过错买单。 ”李萍律师说。
◎相关资料
我国是职业病高发国
职业病,是指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职业病有尘肺、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肿瘤和其他职业病共10类115种疾病。
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黄镇东在十一届第十一次会议上通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执法检查情况,在报告中透露,我国已是世界上职业病危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
据卫生部的统计,2008年全国新发各类职业病13744例,其中尘肺病10829例,占78.79%,发病工龄比2007年缩短了2.35年,实际接尘工龄不足10年的有3420例,占31.58%;群发尘肺病时有发生,仅一次发病超过100人的就有13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