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消费者
在同一个商场里,我至少累计步行了100多公里,连续3个星期天,平均每次5小时,在总面积超过了3万平方米的商场里转悠。
悲剧之初是我爸妈想给别人选一件结婚礼物。一家三口兴致勃勃来到了开业不到两个月的商场。入口处贴满花里胡哨的开业酬宾项目,从“进店好礼”到“购物赠现金”。一进去,远远望见商场尽头一条弯曲的人龙。辗转打探才知道凭身份证能办一张积分卡,白拿300元赠券。扼腕,我爸妈没带身份证,只能下次再说。我排了20多分钟,办了一张。办卡的小姐非常客气:“请您到4楼领取赠券。”我身后,办卡的队伍排起了300多米。我带着我爸妈,沿着扶梯爬到4楼领券,柜台前,是我刚才排过队伍的复刻版。拿到赠券汗流浃背,才发现这券只能在短时间内“有条件”地使用。
发现“进店好礼”早已赠光后,我们猛然想起此行的目的。转了两圈,回到4楼买下一套瓷器。店员热情地说:“你们太划算了,满200送200现金卡,直接当钱花。不过,卡要到2楼领。”我飞身下了2楼,又排队,又领券,再回4楼跟瘫坐在椅子上被店员团团围住推销商品的父母会合。
现在我们全无需求,可手里有了200元的卡,不买点儿什么太亏了。于是我们又缓慢地转了一圈。我爸看中了一套陶器,300多不到400元的价格。店员为我们精打细算:“您‘稍微’加件东西不就满400了?把您手里200的卡用了之后,还能再去领200卡,多合适啊?”得,又拿了个18元的胡椒罐。
第二个星期,我们重入商场。先排队用我父母的身份证办卡,去领赠券。为了把前一周领的、即将作废的200元电子卡花掉,我们又消了荒唐费。
第三个星期,折磨我们的是900元巨额赠券的使用规则:化妆品,满500元才能用100元券;服装、日用品,满200元才能用100元券;一个柜台最多收300元券。这900元巨款明天就要变成废纸。内心承受着巨大的压力,我们打着算盘,在商场里转悠了一圈又一圈,结果又买下了以瑞士军刀为代表的无用之物若干。可惜也只花掉400元的券。不再负隅顽抗,我们宣告此次战斗以非理性高消费告负,卸下千斤重担般走出商场。回望办积分卡的长队,以同情的目光看着人群:这最后的几小时里,你们该如何花掉手中的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