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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疫苗不良反应需及时公开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3月25日16:48  南方周末

  “疫苗不良反应需及时公开”

  专访美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CDC)全球健康传播项目负责人丹·鲁兹

  我们有非常好的疫苗监测体系,一旦疫苗被举报有问题,CDC就要做出极其迅速的反应。如果整批疫苗有问题就会整批被清退,或者有时部分问题需要解决。

  国外在发生疫苗风波时是如何处理的?

  3月22日,中国传媒大学、美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CDC)等机构在广州主办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媒体应对论坛”,卫生部有关官员也参加了该次会议。CDC全球健康传播项目负责人丹·鲁兹(Dan Rutz)以英国麻腮风疫苗事间为例,谈及政府、媒体及时、客观地与公众沟通的重要性。

  1998年有研究者指出,英国的麻腮风疫苗可导致儿童自闭症,2001年该研究者质疑该疫苗的安全性。

  这一疫苗风波引起了英国公众的恐慌,许多家长拒绝给孩子种疫苗。结果,光2008年1至10月,英国发生了1049例麻疹,其中一些孩子因此病亡。

  疫苗安全是重大的公共课题,南方周末记者就此专访了丹·鲁兹。

  南方周末:CDC如何监测儿童疫苗的问题?

  丹·鲁兹:我们有非常好的疫苗监测体系。如何对儿童使用疫苗,这是整个联邦政府的事情,不只是某一个州的问题。在大多数地方,我们都有专门的系统将注射儿童疫苗与学校对接。如果注射出现问题,监测系统可以马上发现。我们有相关的咨询顾问专门服务于父母们,在为孩子打疫苗的问题上帮助他们做出更正确的决策。

  在我们国家,个人是否愿意打疫苗是自由的。但我们的职责就是为公众提供疫苗的相关信息,所以他们可以做出正确的决策。目前CDC良好的监测系统和公开的发布体系,很有效地发挥着作用。

  政府所负责的是给予公众良好建议和有效的信息公开,最终做决定的是人们自己。我们最大的职责之一,就是满足公众知情权,告诉他们什么是好的,什么出了问题,人们才会真正信任政府。

  南方周末:2007年,美国默沙东公司召回了对于儿童脑膜炎、肺炎的疫苗,因为生产中可能受到污染。CDC是如何发现他们生产过程中可能有污染,并且怎样告知公众的?

  丹·鲁兹:美国有一个疫苗不良反应的监测系统,会把他们发现的不良反应及时总结上报,美国CDC就把这些数据、信息公布在网上。一些重大的突发事情,我们还会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通告。另外,美国食品的药品管理局(FDA)等政府部门,也会协同管理。

  疫苗安全是重要的公共话题,(及时发布)确实能够帮助防控。

  南方周末:一旦疫苗被举报有问题,比如以你今天所举的英国麻腮风疫苗的例子,CDC接下来会怎么做?

  丹·鲁兹:CDC就要做出极其迅速的反应。如果整批疫苗有问题就会整批被清退,或者有时部分问题需要解决。

  但也有一些事情不是那么确定,比如它的有效性是不是足够强,如果我们发现它的有效性不是那么强,我们会及时向公众发布。有些不良反应不是直接由疫苗导致的,但引起了公众的怀疑,我们也会及时让公众知道。

  所以,整个问题的关键点,就是公众需要依据CDC发布的信息,来做出决定和判断。

  南方周末:1986年,美国就有《儿童接种疫苗后受损害条例》。假如问题不是疫苗本身带来的,而是由于人为的疏忽,比如运输、保存疫苗的过程中失当,是不是也参照这个条例处理?有没有类似24小时限时处理的要求?

  丹·鲁兹:我想强调的原则是,如果发生了这种事情,出了问题,首先要做的就是把这些疫苗问题产品立即召回。另外我要强调的是,政府的沟通始终要公开透明。所以我们的工作就是要让公众公开讨论这个问题,避免我们再犯同样的错误。

  在相关情况的发布上,我们没有时间限制,不会专门有像24小时之内发布那样的。只要有问题,立刻发布。

  南方周末:如果有患者宣称,因为注射了疫苗而有问题,那么CDC怎样去确定损害与疫苗之间的因果联系?

  丹·鲁兹:你说的这个问题可能涉及司法程序。我想,如果只有一个个案发生异常,和很多人发生异常是不能同日而语的。

  但是,不管是怎样的情况,都会有不同医生、专家参与到调查过程中。但是,我想强调的是,我们一定要进行一个快速的调查,尽快地让大家知道这个事情。

  南方周末:网上有人说,美国对非强制性疫苗有一个特别条例,如果因为注射了疫苗而发生任何损害,政府是不负责赔偿的,是否如此?

  丹·鲁兹:美国政府对于疫苗会产生的不良反应是会赔偿的。如果真的发生了什么情况,那是一定马上去调查的,还要公开透明地进行这样的新闻发布。

  南方周末:疫苗是公众更加关注的话题。跟其他的药物比起来,是不是监管更严格?

  丹·鲁兹:在美国不管是疫苗还是人体需要摄入的药物,只要是摄入到人体里面的,监管程序都是同样严格的。疫苗的生产和投入使用有很严格的监控和测试程序,会经过很严格的安全性测试,其次还有有效性测试。所有的疫苗在美国都要走同样的程序,甲流的疫苗也不例外。

  公众的安全对于我们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任务。在我身后有很多研究人员,有很多科学家。尽管他们好像是提供服务的,但是他们身为父母,也是有自己儿女的,他们的孩子也需要接种疫苗或者需要服药。我想,他们需要和公众做一样的决策。如果我决定我的孩子不接种这个疫苗,我也不会推荐给公众。 作者: 南方周末记者 苏岭 特约撰稿 何谦 发自广州

  “禁铅”是世界大势

  作者: 南方周末记者 苏岭 实习生 何谦 发自广州

  严密的“去铅”法网

  上世纪60年代,美国儿童铅中毒率高达85%,美国毒物登记署向国会报告:“铅无论在哪处发现都是有毒的,然而铅又无处不在。”儿童铅中毒被称为“寂静的流行”,被媒体广泛报道,从而成为重要的公共议题。美国政府和民众掀起了“零铅运动”。

  美国环保署自1975年开始管制含铅汽油,一直到1996年完全禁用。

  其间,立法越来越完善。在供水、食品、含铅焊料、食品罐、汽车车身、电灯、焊管件、油漆等方面都做了防铅的立法。

  除此之外,美国更搭建起预防铅中毒的体系。

  1991年美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CDC)要求对6个月至6岁儿童进行血铅普遍筛查,并建立了全国范围的血铅监测数据库。

  从1990年起,CDC每年还向州和地方健康机构发放数千万美元的资金。每年国家和各类基金组织的总投入为数十亿美元。

  1991年CDC制订儿童铅中毒诊断标准为血铅水平超过或等于10μg/dl,这一标准现已陆续为各国采纳。

  儿童可能触及的食品、玩具,都被政府放入防铅体系中。2007年,美国禁止铅饰品。

  经过近半个世纪的防治工作后,美国儿童铅中毒流行率已从85%降到5%以下。据统计,由于防治有效,美国节省了儿童铅中毒智能损害医疗费用和特殊教育费用达1000多亿美元。

  世界大势

  其他国家同样与铅毒斗争不止。

  早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期,英国便开展了长达四十年的专门对抗铅中毒工业病的改革运动。英国法律规定,油漆和汽油中禁止含铅。2003年12月,英国更禁止铅盐热稳定剂用于饮水管道。

  日本、瑞典、荷兰,也在这方面做了类似立法。

  1994年,丹麦、瑞典、芬兰和冰岛共同签署提议,长期禁用铅。许多亚洲国家提出了铅回收法。

  欧盟、加拿大、新西兰、澳大利亚等也立法禁止铅等有毒物质在电子电器产品中的使用。

  这些国家的措施,也使儿童铅中毒大面积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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