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副教授换妻一案引出诸多争论,该案件的庭审,让各界人士展开了关于是否取消聚众淫乱罪的激烈讨论,网络调查显示出戏剧性的变化,从一开始一边倒支持判罪,到第二天一边倒式的同情教授。那么社会学界专家对此事有何评论呢?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所伦理学室教授甘绍平与新浪网、大众网进行联合连线时表示,在性伦理方面不伤害是最高的原则。
甘绍平介绍说,“性”行为关系到个人的选择,在这个问题上最高的伦理学原则是不伤害。就未婚者而言,如果说是双方愿意,没有出现身心上的伤害,则性活动就仅与当事人的自主选择相关,跟别人没有什么关系。如果换偶活动涉及的是已婚者,则要看双方的态度。如果都同意,则就难以界定伤害会出现在什么地方。现在整个社会的发展趋势,是公民个人的隐私意识、自主选择意识日趋觉醒,公民个人的隐私权、自主选择权得到更多的维护。有些事情跟局外人没有什么关系,也没有伤害到什么人,则就不应成为管控的对象。性伦理的基本原则是尊重人的自主性,尊重公民追求幸福、快乐的权利,但不能对任何当事人构成伤害。社会观感、传统礼俗,也应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文明的趋势而有所改变。
同时,甘绍平表示从法律的角度讲,舆论变化和影响对审判结果影响可能不会太大。但是舆论的变化反映了整个社会的认知水平的提高,或者说一种公民意识的觉醒和成熟。对待任何事情,大家都愿意运用自己的判断力,积极参与讨论,做出理性的结论,而不仅仅是“被决断”。前提是针对案件仔细地进行分析,看看这里到底谁受到了伤害?危害了公众什么利益?舆论的这种变化反映了公民社会的成长,是一个好现象。(昙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