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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报社以曝光要挟进行创收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4月13日09:32  南都周刊

  吕建平坚信的是,自己的丈夫被报社“出卖”了,“他一直是报社的发行创收能人,所以才会把他派到河北记者站”。她拿出报社颁发给李俊奇的一堆奖状,其中包括个人于1998-2001年度荣获农民日报社“发行先进奖”,其所在河北记者站于2003、2005、2006年度荣获农民日报社“先进记者站”。吕建平称,个人和记者站所有的评优评先均与发行挂钩。“出事之后,报社把关系撇得一干二净,原因是他们鼓励记者站搞发行。”

  农业部、新闻出版署、国务院纠风办曾于1999年联合发布《关于坚决制止向农村和农民摊派报刊征订任务的通知》,要求各地一律不得下发向农村和农民摊派报刊征订任务的文件;不准以“奖励”、“提成”、“回扣”等不正当方式扩大发行;不准报刊征订与干部考核评先内容挂钩,搞变相的报刊订达标评比活动。

  但《南都周刊》记者查阅《农民日报》从02年到07年每年的发行工作文件发现,不但记者站站长聘用与发行业绩挂钩,而且记者的年度目标考核中,发行业绩占60%以上,而新闻报道仅占30% ,“对于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同志,在年度评先评优中实行‘一票否决’。”

  具体的奖惩办法每年都有规定。比如2004年度内部发行奖惩办法规定:编辑记者联系的重点县(市)稳住上年发行数字,200份以上每份奖励2元,300份以上奖励3元,1000份以上则为6元。

  梁勤侠曾经是农民日报社四川省记者站的站聘记者,2008年因揭露记者站问题而被开除。她向记者出示了多份“收条”,内容是记者站奖励给站聘人员的“发行费”。其中梁勤侠于2008年4月24日收到因发行224份报纸获得的2688元提成,另外两名同事分别收到9750元和4170元。

  混乱的记者站

  萧信仁是一位已经离职的农民日报社中层干部,他既对李俊奇收取封口费的做法极不认同,又对李俊奇承担所有责任感到不平。

  “地方记者站都有很重的发行任务,为了完成任务有些人就以负面新闻曝光来威胁地方政府和企业。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报社起码没有制止这样的做法。”萧信仁说。

  《南都周刊》记者查实的一个细节是,报社部分领导曾对记者站的发行、创收进行过鼓励。

  农民日报内部员工向记者提供的一份会议纪录,内容是报社一位副社长在一次全国记者站工作会议上的工作总结。该领导提出按照有关规定,记者站的记者是不允许抓发行、搞经营的,“但是,农民日报发行经营完全靠自己,记者站如果发行经营都不管,只能是死路一条。”

  该领导谈话中举了个例子,某省记者站抓住了一个开发区占地的线索,要求对方必须扶贫送报5000份,没有商量,对方找到有关部门告状,最终一份报纸都没有订成。该领导提示记者们:“既要执行有关规定,又要干成事。这就到了考验我们的智慧的时候了。”

  一位驻省记者介绍,一些地方为促进发行进行假舆论监督时有发生。《南都周刊》记者注意到09年4月底的两则报道,河南记者站一位卢姓记者对河南省渑池县发生的同一事件先是发表了监督批评稿,时隔三天又翻然进行高度赞扬。该记者认为:“其中的原因不言自明”。

  据了解,过去数年间农民日报驻陕西、云南、青岛记者站站长陆续因涉嫌受贿、行贿和诈骗被捕。

  在记者的采访了解中,以曝光要挟进行创收的例子并不仅仅在《农民日报》一家存在。

  一位来自《法制日报》中部某省记者站长介绍,很多所谓全国性的“主流”媒体在地方都有大批的“通讯员”,一旦地方上出了什么突发事件,他们都会迅速赶到现场讨要封口费,封口费可以讨价还价,视地方对事件的重视程度而定,少则数千,多则上万。

  4月2日下午,《南都周刊》记者电话联系上农民日报社社长沈镇昭。沈镇昭解释:“我们的发行与个人没有关系,都是由重点县市的宣传部、农业部门引导重视发行的。李俊奇的事情只能说是一个个案。对于以曝光负面新闻推动发行,我们是绝对不允许的,报社文件有明确规定。”

  机关报的困境

  在农民日报社内部一份对李俊奇事件的反思报告中提到: “此举从一个侧面看促进了报社事业发展,如发行工作,记者站的贡献占本报发行总量的70%以上;从另一个侧面看,也使一些素质不高的记者逐渐失去了职业的荣耀和尊严。”

  对李俊奇事件的发生,萧信仁认为实际上是《农民日报》一类机关报影响力急剧萎缩的必然。“事实上大部分记者并不愿意用极端的手法搞发行,毕竟要么是求别人,要么是威胁,都是很难堪的事情。”

  1985年《中国农民报》正式改名为《农民日报》,其时正值改革开放从农业起步阶段,很多改革文件通过《人民日报》与《农民日报》同步发布,报社在当时享有极高的政治地位。

  萧信仁回忆起报社曾经的辉煌依然十分自豪,“当时的主管单位是中共中央农村政策研究室,农民日报以‘为民立言,为民请命’的宗旨著称,在中央与地方农村之间起了重要的上通下达的渠道作用。”

  80年代,《农民日报》日发行量曾达到40万份的顶峰。1989年以后,中共中央农村政策研究室被撤销,农民日报由农业部代管至今。在这一期间,大多数省农业厅、市县农业局曾要求当地订阅农民日报,个别地方有具体指标。

  1990年代之后,报业改革渐次启动,新闻媒体开始从政府包办的直属单位转型为企业化运作的事业单位。在市场化媒体冲击之下,同时由于农业产业弱势化,农民日报发行部急剧萎缩。

  发行量的意义被农民日报社提升到政治高度,《2005年度发行工作决定》(农报社[2004]46号)开篇提出要“维护农民日报中央主流媒体的尊严,理直气壮占领农村舆论阵地。”而这背后是报社生存的深刻窘境。

  据萧信仁介绍:2000年以后报社的大部分经费来源于农业部拨款,每年拨款在千万以上,这部分资金约占全社年收入3/4。其次是专刊、专版,大部分出于地方政府宣传形象之用。广告收入很少,全年累计纯商业广告少于20万。

  北京外国语大学教授展江对媒体改革长期关注,在他的观察中,许多报纸在市场化潮流中,不能以内容来吸引读者和广告客户,面临着广告枯竭。

  “在此状况下,报社往往层层分解创收指标,广泛依赖记者站完成,不少记者站主要任务已经不是采访报道,而是打着采访报道甚至舆论监督的旗号去收钱。新闻寻租就成了必然。”展江说。

  一人之罚?

  2009年的最后一天,吕建平接到了河北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一审的判决书:李俊奇被判处受贿罪、贪污罪成立,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6年。

  时隔两个月之后的2010年2月4日,由农业部主办的“送《农民日报》下乡项目”正式启动。启动仪式上,农业部副部长危朝安宣布:由财政部安排4000万财政资金购买《农民日报》20万份,赠送给西部地区12个省区、东中部地区11个粮食主产省的20万个行政村。

  社长沈镇昭在打给《南都周刊》记者的电话中解释:《农民日报》今后走的是公益报纸的道路,这4000万拨款属于国家买单,赠送给农民。他否认这样的转变与该报频发的媒体违规事件有关。

  记者咨询多位农民日报驻省负责人,大部分对报社的这一举动表示欢迎。一位站长表示,发行任务的取消令他们如释重负,“想方设法搞发行的事情就不存在了,李俊奇的事情以后就会少发生。”

  但萧信仁对此不以为然:“这4000万可以保证农民日报三年的开销,但是这以后呢?媒体改革的初衷是抛开财政上的包袱,这笔拨款是一种倒退。”

  展江认为,“媒体应有退出机制,不适应社会需求的媒体应该倒闭。”

  2008年11月13日夜里,记者李俊奇在邢台被带走,和他差不多同一时期被带走的各个媒体记者人数甚众。

  让吕建平不解的,作为蔚县矿难的主要负责人、蔚县县委书记李宏兴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而作为记者李俊奇被判了16年之久。

  2010年4月6日,吕建平的律师向记者发来刚起草的一份刑事申诉书,吕建平打算开始替她丈夫的申诉之路。

  面对记者,吕建平并不讳言丈夫那些曝光负面新闻要求地方订报的做法。但这究竟是全行业之罪,或者仅仅是李俊奇一人之罚?

  这个答案并不只是她一个人在找寻。

  (应受访者要求,许伟民、萧信仁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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