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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灵寿县公安局被曝用假拘留证抓人牟利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05日01:44  新京报
河北灵寿县公安局被曝用假拘留证抓人牟利
被关押约5个月后,宋书春被判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两年执行,去年10月29日被释放。

河北灵寿县公安局被曝用假拘留证抓人牟利
灵寿县公安局原法制科科长张文慧一直实名举报公安局拘留证造假。

  因一起村里的土地纠纷,河北灵寿县6农民被抓,虽身体不符合羁押条件,依然被收押。最终,5人交了保证金后取保候审,涉及的事情无下文。未取保候审的一名村民后被判刑。

  随后,灵寿县公安局原法制科长曝出,此6人的拘留证为假,无原始存根。她称,局里曾要她制作两本拘留证台账,一本用来应对检查,一本则不入存根。公安系统人士进一步指出,拘留证造假背后,是一条黑色利益链:收取保候审保证金,继而罚没,而这是“大家心知肚明的潜规则”。

  房间内油漆未干,味道刺鼻,眼睛也火辣辣疼。楼道里堆满杂物,外墙在施工,机器轰鸣。

  宋书春等人住进来几天后,其他人走了,只剩了他一个人。

  时间一天天过去,宋书春开始焦躁不安,“一宿一宿地睡不着”。头一阵一阵疼的时候,他会拿脑袋撞墙,“当时连死的心都有,觉得这样下去,不死也得疯掉”。

  这是河北石家庄灵寿县看守所,时间为2009年5月。

  宋书春说,办案民警曾告诉他,交两万元取保候审,案子就可以“活办”。

  认为自己没有罪,宋书春拒绝交保释金,他说也没有钱。

  宋书春从看守所民警处得知,看守所将于7月10日正式启用,启用前,省、市两级司法机关领导都会进行检查。

  他心生一计,等着这些领导来视察的时候,“我就大声喊冤”。

  村民纠纷6人被拘

  因为土地纠纷,村民发生争执。一个半月后,6村民被抓,公安局长指示“严办”

  宋书春的故事,始于一场分地的纠纷。

  他是灵寿县南寨乡秋山村人。村里曾承包给村民张增福一百亩地,合同到期后,2009年,新一届村委会班子召开全体村民代表大会,决定将地收回,分配到户。

  张增福拒绝交回土地,并在该地块栽上了杨树苗。

  去年4月1日,村干部张云良等人挨家挨户通知,要每户出代表,到张增福承包的地块去分地。

  宋书春等一百多名村民到达后,发现张增福和儿子张新开等带着亲戚朋友,持铁锹、刀斧和棍棒严阵以待。协商未果后,村干部令村民量土地、拔杨树苗。

  双方迅速起了冲突,推搡中,张新开的脑袋被人砸了一棍子,伤处流血,张家随即报警。灵寿县公安局民警至现场后,带走张增福、张新开做讯问笔录,当天,灵寿县公安局成立“故意伤害与毁财案”专案组进行调查。

  一个半月后,5月18日夜,熟睡中的宋书春、张云良、张相国等6人,被民警带至灵寿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

  次日,6人收到了县公安局签发的刑事拘留证,宋书春涉嫌故意伤害罪,张云良等5名村民代表则涉嫌毁财罪。

  宋书春至今坚称自己未打人,“我太冤枉了。分地时,我正在丈量土地,离张云良和张增福都有很远的距离,他们怎么争起来的,谁打谁,我都没看清。”宋书春说,当时大家都拔树苗,他也拔了。

  专案组办案民警受访时说,其实并无足够证据证明是宋书春打的人,只有张家人的指认。而拔树的村民太多,100多户参与其中,局里抓了组织者张云良等村干部,以及村民宋书春等。

  这名民警回忆,在案件讨论会上,局长张庆华表态:“必须严办”,并提出不管够不够条件,几个组织者必须刑拘。

  被抓后的次日,村干部张合社与张云良各缴了5000元保证金,办理了取保候审。宋书春、宋新华、曹双平、张相国等4人拒绝认罪,也不愿交保证金,随后被送往石家庄市第一看守所。

  据介绍,当时灵寿县新看守所正在修建中,按规定,尚未启用的看守所不能羁押疑犯,因此灵寿县所有刑拘人员都送到石家庄市第一看守所羁押。

  不符条件坚持收押

  4人所患疾病不符合羁押条件,在两次被市看守所拒收后,灵寿县公安局决定将他们关押在尚在装修中的县看守所里

  被送到石家庄后,宋书春等人以为,很快可以回家。因为,看守所不收他们。

  石家庄市第一看守所对宋书春等人例行身体检查时,发现四人有心脏病或肝炎等,均不符合看守所羁押条件。

  按法律规定,此种情况下,应改为监视居住或取保候审。

  不过,宋书春等人回忆,当时县公安局人员坚持希望将四人“收监”。2009年5月20日,民警又将他们送到石家庄市第一看守所,看守所再次拒绝。

  负责押送宋书春等四人的,是灵寿县北洼派出所所长王国志和县巡警大队长李国江。宋书春等人回忆,石家庄市第一看守所拒收后,他们被拉回灵寿县,路上他听到李国江给局长张庆华打电话汇报了情况。

  当晚,宋书春等四人被送到了正在修建中的灵寿县看守所。宋新华、宋书春等人称,当晚张庆华赶到了看守所,跟他们说,你们很幸运啊,看守所还没启用,你们是第一批住进来的,正好给我们暖暖房。

  一名办案民警透露,当时县看守所所长康新不同意收押,说市看守所都拒收了,再收押不合适,而且看守所还没启用怎么能关人。这名民警回忆,“当时张局长一听就火了,说,你看守所所长当不了的话,我给你当这个所长,康新就不作声了。”该民警称,局长命令必须收押,买药给他们吃也要关。

  今年3月15日,灵寿县看守所所长康新证实,该看守所启用于去年7月10日,宋书春等人是5月20日被送进来的,当时看守所还在装修。

  被关进了看守所,不过宋书春依然乐观。他后来说,当时想着,事情不大,应该很快可以查清楚,可以很快出去。

  看守所内被藏来藏去

  宋书春称,上级领导每次来视察,他都被藏到储藏室去。而办案民警多次提醒他,交两万元保证金,案子就可“活办”

  装修中的看守所,没有食堂,被关的4人说,他们只能委托值班民警给捎饭吃,“一天能吃两顿饭就不错了”。

  几天后,去年5月25日,宋新华、曹双平、张相国三人分别缴纳了5000元的保证金,办理了取保候审。

  这期间,宋书春之妻彭喜华和大姐宋书峰等人,几次到公安局,提出宋书春患高血压,需要取保候审。均被拒绝。

  宋书春说,办案民警称,拿两万元,就可以办取保候审了。宋书春说,民警说他涉嫌的是故意伤害罪,其他人只是毁财,两者不一样,所以保证金也不同。

  宋书春称,当时办案民警与看守所的看守都曾多次提醒他,交两万元案子就可以“活办”,否则肯定要判刑。

  宋书春拒绝交保证金,“我没打人,我干吗要出这笔钱,我也没有钱”。

  此后,整个看守所只剩下了宋书春一个犯罪嫌疑人。

  “天黑后,整个看守所除了一个看门的,就只有我。”宋书春回忆称,他一个人不断回忆自己的事,觉得很冤,开始一夜一夜失眠,“当时连死的心都有,觉得这样下去,不死也得疯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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