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恶性伤害案件,受害人封国斌报警后,公安局迟迟不做笔录;受害人的轻伤鉴定出来15日后,受害人和证人都指控的凶手依然逍遥法外;案发后20日,第一目击证人却被刑事拘留。
这起普通刑事案件为什么如此蹊跷,一切都是因为案发在烟草公司。
内乡县烟草局“家法”大于国法
□特约撰稿 坤 醒
“我们内乡县烟草公司现在就是个独立王国,公司领导把公检法部门的关系都打点得很好,他们不会替我们受害人做主,现在我们在哪里才能讨回公道?”
2010年3月8日,春节的年味还没有完全散去,封国斌一边流着眼泪,一边用手按着左侧背腰部,向记者诉说着他的不幸。
“太恐怖了,像一场噩梦无法摆脱。”他说话很艰难,耳朵也不太好使。在今年1月19日他左耳耳道出血被诊断为轻微伤后听力都很模糊,肋骨骨折(诊断为轻伤)后还没有康复。因为疼痛,豆大的汗珠从脸上流下来。
在副局长办公室被打
封国斌是河南省内乡县烟草公司的一名职工,负责师岗(内乡县的一个乡镇)线的卷烟销售。封国斌告诉记者,因为他的工资被经常莫名克扣,1月11日下午,他给公司主管卷烟销售的副局长张广德打电话,想向其当面反映问题。在去公司的路上,遇到了公司同事冯英照,冯说也有事找张广德局长,于是他俩一同前往张广德办公室。
在反映问题的过程中,封国斌因情绪激动和张广德发生了争吵,随后张广德的司机王洪涛、销售科科长陈宇两人走进办公室。封国斌回忆说:“他们进来后,张广德给两人使了个眼色,两人停留片刻后离开。约3分钟后,王洪涛破门而入,不由分说一边厉声谩骂,一边扬起右手打到我左侧面部,我当时坐在靠门的一个沙发上,本能地站了起来,又被王洪涛拳打脚踢,一脚踹在我左侧腰上部。我感觉头晕脑涨,胸部疼痛难忍,倒在张局长办公室地上。”
“见到局面如此可怕,我真害怕出人命。”冯英照证实,他赶快站起来,拦住王洪涛,并和陈宇一起将王洪涛拉到电梯口,从五楼一直送到一楼。
冯英照又上去跑到封国斌跟前,询问情况,并催促封国斌快速离开。看到封国斌已经站不起来,瘦弱的冯英照拉住他的双脚,将封国斌拉出办公室平放在走廊上。这时冯英照看到司机王洪涛和陈宇又朝封国斌走来,冯英照怕挨打赶紧下楼。王洪涛将封国斌拖到电梯口。
封国斌疼痛难忍,但是神志清醒,躺在地上通过手机向家人求助。冯英照下楼打电话通知其他同事过来帮忙。封国斌的家人不一会儿赶到现场,看到情况不妙,随即拨打110、120求助,110两名警察来到公司后被王洪涛叫进了办公室,之后出来什么也没问就走了。
当晚,封国斌被送到内乡县第二人民医院医治。同时家人又拨打110,询问公安机关调查情况以及表示要求做笔录。但是,巡警队迟迟不见动静。封国斌家属向上级公安机关逐级反映,一直投诉到河南省公安厅。在公安厅的追查下,过了几个小时,内乡县公安局巡警队出警的两名警察才赶到医院。
“这是和谐社会,你们领导说这是你们公司内部的事,这事我们也管不了。”两名警察如此答复。他们没做任何笔录就又走了。
第一证人被刑拘
封国斌住进了医院,第二天家属到烟草局找领导讨说法,局领导竟然一致答复这事没有人上报。封国斌住院期间,局里的领导没有人关心和慰问,还不时打电话通知封以及他的家人,催促封履行请假手续,早点出院上班,如若不然按旷工处理。
1月19日,经过南阳市、内乡县两级医院的诊断和司法机关的鉴定,封国斌左耳出血损伤和左侧第5根肋骨骨折移位,分别属轻微伤和轻伤。20日上午,鉴定结果送到了公安局主办民警刘玉良手中。
在法医鉴定结果出来的第二天,办案民警刘玉良才第一次找到封国斌调查取证和做笔录。
1月27日,内乡县公安局巡警第三中队民警刘玉良和樊振华对内乡县烟草局副局长张广德的司机王洪涛处以行政拘留五天,并在期满后直接释放。
2月1日,冯英照被刘玉良以拘传的名义叫走,并于当日办理了刑拘手续,罪名是涉嫌故意伤害。
冯英照没有丝毫心理准备,被拘时感觉“五雷轰顶”。烟草公司刘姓职工说:“冯英照个儿小,很怕事,踩死一个蝗虫都会吓着他,平时都没有吵过架。”邻居和很多熟人都为冯英照鸣不平。
“在封国斌的轻伤鉴定书出来的前一天,即1月15日,科长陈宇找我谈话说,封国斌的伤是他自己喝醉了,摔倒在地上磕的,作证你就这样说。”冯英照并没有答应领导的要求。
巡警队办案民警刘玉良找冯英照做笔录时,预先说了一遍,让冯英照这样说。当冯英照作证说王洪涛踢封国斌一脚时,樊振华破口大骂,刘玉良用大文件夹使劲在冯英照头上敲打,并威胁说:“我们的电警棒和枪就是专门对付你这种人的。”冯英照觉得身体不舒服想改天再做笔录时,樊振华说:“死不了。”刘玉良说:“死了还得给你买棺材,赶紧说,啥时说完啥时回。”
冯英照咽不下这口气,就将办案人员对他逼供诱供的情况反映到内乡县公安局纪委。该局纪委副书记张鹏琪在接受采访时证实曾对此事做过调查,并责令办案民警对当事人进行赔礼道歉。
因为对调查结论和处理不够满意,冯英照拒绝在公安局纪委的处理意见上签字。然而事情却迅速向另外一个方向发展,办案人员再一次给冯英照做笔录时,架起了录像机。
“有多名证人证言能够证明冯英照在烟草局办公楼走廊里将封国斌踢伤。”办案民警刘玉良进而依靠大量“证人证言”,将冯英照“依法刑拘”。
谁是真凶
到底谁是真正的凶手?
内乡检察院批捕科时科长介绍说,该案件由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批捕科做出不予批捕的决定。批捕科发现嫌疑人的供述和受害人的陈述与其他证据很矛盾。此后,公安机关又提请过一次逮捕,但是基本矛盾没有排除。
记者接通了公安局纪检副书记张鹏琪的电话。他说案卷在办案单位手里,可以调卷让记者看。
张鹏琪证实,本案件曾经被南阳市公安局调卷,认为不存在错案。作为纪检书记却意外为案件辩解,“旁证人说是冯英照打的”。
记者见到了办案民警之一樊振华。樊解释卷在检察院,后来又推说可能在刘玉良手里,自己对随后的情况不了解。
刘玉良表示,证明冯英照打人的关键证据表明是冯英照在走廊里将封国斌踢伤。
“案发的现场在张局长的办公室,前后一共有5个人,分别是张局长、封国斌、我本人,还有陈宇科长和王洪涛进来两次,第二次王洪涛动手用巴掌打、用脚踢,他是转业武警。”冯英照说,“其实我就是害怕他们继续打人,才将封国斌拖到走廊里,因为走廊里有摄像头,24小时监控,五楼的监控录像能够证明我的清白。”
蹊跷的是,“调取证据时,烟草局说录像坏了,没有记录。”刘玉良说。
据知情人士透露,烟草公司组织了很多证人,作证说冯英照是凶手。作证之人其中一名叫朱峰,恰恰就是主管录像的一个副科长。
“其实我被冯英照拉到走廊时,我记得清清楚楚,冯英照放下我就走了,根本没有打我。”封国斌说,“任何人作证都是伪证。”
“受害人封国斌不指控,犯罪嫌疑人冯英照不承认,能否单凭其他证人的证言刑拘冯英照?既然冯英照和封国斌关系不错,他为什么要打自己的同事?他打人的动机是什么?”
刘玉良说:“如果两个人喝醉了酒,可能会打。”
记者要求调阅冯英照的案卷或者王洪涛行政拘留5天的案卷,刘玉良明确拒绝。
烟草公司“办案”?
“案件发生了,我们是根据烟草局提供的证人进行调查取证,作伪证的人是要负法律责任的。”刘玉良显然对烟草公司的做法颇有微词,“封国斌受了伤,赶快协调处理算了,烟草局又停了他的岗,司机王洪涛又被评为优秀员工肯定又激化了矛盾。”
在烟草局,负责纪检的彭书记解释,在公安来做询问笔录之前,烟草局对这个事情进行过调查,并且要相关人员做了证言,而这些证言和后来公安所做的调查,基本吻合。
刘玉良对当事人的上访不胜其烦,要应付受害人封国斌和犯罪嫌疑人冯英照经常到巡警队讨要“说法”。
“不要跟单位闹,单位想给你穿小鞋很容易,要不怎么和王洪涛发生冲突。领导想给你穿小鞋是很正常的。你说是打击报复,也是很正常的。”办案民警推心置腹地劝告上访人。
封国斌还是以自己的方式去烟草局和公安局“反映情况,喊冤”。有一次刘玉良见封国斌的爱人时,直接告诉她说:“你还冤,那冯英照岂不是更冤枉?即使有人做伪证,现在也改不了了。你拿不出人家作伪证的证据。”
冯英照说:“的确,最冤枉的是我自己。我只不过是在一个人危难之时伸了一把手,却成了犯罪嫌疑人,而且被关押了8天。”
冯英照2月1日被内乡县公安局刑拘,2月9日内乡县检察院决定不予批捕,冯英照不是被无条件释放,而是在公安办了“取保候审”——由其妻子作担保换得暂时的自由。又被烟草局以不配合公司纪检调查为名停职,要求说清了再回到原岗位上班。冯英照像被软禁了一样在公司纪检上了两个月班。
出了内乡县西岗监狱的大门,冯英照每天要在公安局和烟草局领导的压力下,去找封国斌和解。“我没有打人,我为什么要找他和解?”冯英照努力捍卫自己的清白。
“英照,你的观念得转变。即使不是自己,为了自己的利益,也可以承认是自己打的。你先要心服,然后才是口服。从你自己切身利益想想,最后会害了谁?”刘玉良和樊振华可谓苦口婆心,“时间不等人,你要是说解决不了,三两天我们卷都要往上递,你别看你现在取保候审,将来案卷还是可以往下走。说老实话说不定还得给你弄进去。” “烟草局就能把案件办了,公安局是烟草局的保卫科,国法就是烟草局的家法。”一个内乡烟草局的退休领导感叹,“多少惊天大案都在烟草局内部‘消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