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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强案主审法官日记真伪引发业界质疑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0日01:02  南方周末
文强案主审法官日记真伪引发业界质疑
  这是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4月14日审理文强案的地方。审判长的日记或让人觉得此处余音未绝 (CFP/图)

  ■文强案二审日前开庭。此前两天,该案一审审判长王立新的日记赫然出现在中国法院网上。这组日记会否对二审审判结果产生影响,耐人寻味。

  5月11日,重庆市原司法局长文强案一审审判长王立新的日记,赫然出现在中国法院网上。两天后,此案二审开庭。

  这组题为“在审理文强案的日子里”的日记共六篇,洋洋洒洒近7000字。以“刚上班,茶叶还在沸腾的开水冲泡下浮涨起落”为开头,王立新叙述了审理前的准备工作、合议庭的讨论细节解释了一审判文强死刑的理由,还抒发了他个人对文强命运起落的感悟。

  法官日记是真的吗?

  “(日记)是真的吗?”重庆一位基层法院法官反问南方周末记者。他说,法官写日记不稀奇,但在二审前,一审法官发表详细的审理日记,司法史上极其罕见。更让他感到不可思议的是,擅自披露合议庭讨论、评议案件的具体内容,依照最高法院年初颁布的《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轻则记过,情节严重的将被开除,“行内人都知道,他就不知道?”“开玩笑,这里是重庆,大家神经都紧绷着。”律师斯伟江说。他和周围的法律界朋友也对日记的发表感到诧异,“因为从发布的时间和内容来看,都很反常。”

  文强妻子周晓亚的律师倪泽仁说,如果他是王立新的上级,倒想过问一下,“二审是要审理他的案子,是对他一审程序和实体正确与否的认定,他十分坚决地认为一审判得正确,到底是什么意思?”

  文强二审的律师宣东对这组日记想要透露的信息更加关切。他将一份转载日记全文的报纸从北京带到了重庆。因为身份的关系,他对日记的解读一针见血:第一,通篇虽然谈到有争议,还是认为判死刑是正确的;第二,既然一审是正确的,二审就有可能维持;第三,因为这是个死刑案件,核准权在最高法院,日记的首发网站是带有最高法院色彩的中国法院网,表明最高法院可能核准。

  日记的原始出处——中国法院网是在最高人民法院党组领导下,最高人民法院机关报主办的新闻网站。曾是最高法院法官的宣东认为中国法院网的选稿相当慎重,加之文强案是敏感的案件,临近二审发表这组日记难免让人产生联想。

  截至发稿时,记者在中国法院网上已经找不到这组日记。

  公检法联合办案?

  律师斯伟江对日记印象最深的是“烟”:法官们烟一根接一根地抽,害得不吸烟的书记员要打开一扇窗。

  这类对烟、茶的描写,让北大教授贺卫方感到反常:“日记的文字通常很朴实,不可能是这样的文风。”

  有网友说,王法官写日记时,肯定知道日后要公开发表,要不就是日后追记。

  在这6篇来历扑朔迷离的日记中,王立新详细记述了带合议庭全体人员到看守所给文强送达起诉书的情况、合议庭如何无休止地研究庭审预案、庭审前夜如何研究律师、合议庭讨论要不要鉴定“张大千画作”真伪的全过程,还解释了为什么合议庭有争议最后还是要判处文强死刑。

  在第一篇日记的开头,王立新就称检察官为“检察院的同行们”,称合议庭成员“在公安专案组同志的引领下来到了文强的羁押房间”。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刑诉法专家说,按照实践中的惯常做法,刑事案件到了法院审理阶段,被告人一般要换押,法官可以直接见被告人,不需要公安侦查人员的引领,也不应该由他们引领。这种做法,让人难免怀疑公检法联合办案。

  律师陈有西注意到,王立新初次见被告人文强时的描述,就已经表明他站在检方一边。日记里说:“整个过程中,他(指文强)始终没有直接与我有较长的眼神交流,偶尔盯我一眼又赶紧移开,多少显得有点心绪不宁。也许是因为从执法者到犯法者之间的人生角色转换太快,他(指文强)还难以接受如此巨大的反差。”

  “还没有审判,就已经把文强当作犯法者了。”陈有西说,日记中流露出来的这种“先入为主”比比皆是,法官早早就把自己的立场和检察院捆绑在一起。

  一位刑事诉讼法专业的学生打趣道,“检察官的工作,法官都抢着做”:“我突然意识到之前我们都是在准备法律层面的东西,忽略了对辩护人个体作更深层次的了解,包括曾经的辩护经历、执业风格。我连忙打开电脑,在百度中仔细搜查关于这两人的一切信息,包括倪律师的博客文章。其实我也不能确定查看这些信息到底能起到什么样的具体作用,只是心里一直有一个信念:准备得充分点、再充分点!”

  百度律师的信息后,王立新事实上还面见了他们,这一点日记没有提及。文强妻子周晓亚的律师倪泽仁说,他在庭审前夜八点多飞抵重庆,到了王立新的办公室已经九点多。王立新态度平和,希望听听他对庭审程序、步骤的建议,还特别交代,如果在法庭上有特殊要求,一定要举手示意。

  倪泽仁能感觉到王立新法官的态度诚恳负责,但谨慎得过了头。“法官居中裁判就行,控辩双方掐得越凶,法官看得越明白。”

  斯伟江猜测这种谨慎很可能来源于李庄案的前车之鉴。“当时外地来的律师很坚守法律人的职责,法官审得比较累,这次必须准备充分。”他说,正常的庭审法官不需要做这么多准备工作。法官是法庭之王,律师要是瞎说瞎搞,可以不让他说话甚至将他驱逐出法庭,不需要事先对律师有所戒备。

  日记中提到,王立新对文强也有类似的叮嘱。他让文强在庭审时避免情绪激动,要冷静地陈述自己的意见,听从法庭安排,不要与公诉人发生过于直接、激烈的对抗。

  几位法律人士都表示,日记的某些细节透露出检法两家的微妙关系。比如,法官决定鉴定画作真伪的时候,要“请求公诉机关建议延期审理”,而实际上决定是否延期审理完全是法官的职权,无须理会公诉人。

  在考虑评估画作价值时,法官认为做出的决定必须说服公诉人。“恰恰说反了,应该是控辩双方说服法官,法官不需要说服谁。”斯伟江说。

  名画鉴定无关紧要?

  王立新在日记中写道,上午检察院刚把文强案起诉到法院,下午他就带着合议庭成员去会见文强。

  宣东此前当过二十多年的法官,送达起诉书一般都是书记员去,当事人签收完就走,很少见过像王立新在日记中写的那样,“整个合议庭都去,还待了半个小时,一边听文强说,一边记录他的意见。”

  为了表现合议庭的民主和法官们的公正,王立新甚至冒着违反办案纪律的风险,详细记述了合议庭对重新鉴定名画的讨论过程。

  日记中写道,在合议庭评议案件时,有法官认为,赵利明送给文强的那幅号称张大千真迹的“青绿山水图”,重庆市有关机构只做了价值鉴定,没有做真伪的鉴定,在画作真伪不明的情况下,认证的价值缺乏让人信服的依据。王立新表示赞同,还提出重新鉴定。另一位法官随即质疑,这个案件从最好的社会效果看,应当快审快结,迅速给群众一个交代,如果重新鉴定就要延长审理期限,恐怕不妥。

  据王立新记述,合议庭的讨论一度陷入僵局,最后是他主动打破:“我是审判长,有什么后果我来承担。就这样决定吧,明天一早报请本院审判委员会同意后,以五中院的名义向国家文物局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

  对于这一展现法官实体公正的细节,宣东认为,虽然重新鉴定满足了辩方的要求,但是这幅画对量刑的影响微乎其微。文强案的焦点在于他的受贿是否构成情节特别严重,即能否够得上判死刑。

  “如果这幅画导致他判死缓,那么可以说是对关键情节起了重要作用,但最后证明这是个无关大碍的东西,做这个文章就毫无必要。”斯伟江说。

  作为二审律师,宣东最关注的就是日记中对死刑判决的说理。日记中提到,文强受贿的金额在全国同期判处的其他职务犯罪案件中并非最大,但最终合议庭还是坚持作出了死刑判决,理由就在于文强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

  “我承认文强是个贪官。”宣东说,他对一审法官不以受贿数额大小作为是否判处死刑标准表示赞同,同时认为法官没有考虑到文强受贿的手段,“没有一起是主动要的,也不存在不给钱不办事的情况,这都说明手段没有恶劣到该判死刑的地步。”

  日记中披露的判死刑的另外两个原因是,身居公安要职为他人调动谋利益、长期包庇纵容黑社会,宣东也认为并不成立。

  倪泽仁透露,法院内部对程序和实体的认定存在不少争议,日记中公开的不多。

  “法官抽那么多烟,说明他们压力很大。”斯伟江说,圈内人都清楚,这种案件肯定不是合议庭三个人做得了主。日记中提到的“不能出任何差错”、“只许成功不许失败”、“全国人民翘首以盼”、“迅速给群众一个交代”等等,都表明了法官面临的重压,不需要深入解读就能看出。

  宣判当天的日记第一次出现轻松的笔调。王立新写道,当他将法槌和法袍放进抽屉后,“信步走出法院办公楼,才发现万家灯火已如繁星般点缀夜空”。

  日记该不该公开?

  尽管业界人士对日记中透露出来的司法现状都持批评态度,但是对法官该不该发表这样的日记意见不一。陈有西表示欢迎。他认为:“这种披露对中国的司法改革是有好处的,能够得到一种轻易无法得到的素材。如果一味指责,将来法院就会更封闭。”他称,披露判决的思辩过程,各国的法官都有一些成功的范例。

  有网友也对王立新法官大胆公开的做法表示赞赏,还呼吁李庄案的审判长也出来公开审理过程。

  北京大学教授贺卫方则认为这无关司法公开。他说,法官惟一让社会公众了解他们的就是判决书,因为社会公众会从他们私密性的文字中产生一种怀疑,所以无论是大陆法系还是英美法系,都倾向于法官是离群索居的类型,基本上不提倡法官做这样的事情,更别提正在审理中的案件。法官不可以在案件还没有终审的情况下,将他们内部的看法公开发表。

  他说:“一个好法官的标准是,在庭审中不偏不倚,与任何干预司法独立的行为进行抗争,经过认真严谨的司法推理,作出一个公正的判决。”

  作为参与过重庆涉黑案辩护的律师,宣东特别看重一审承载的意义。“这些打黑案件中,我还没见过二审推翻一审判决的。”

  这组日记会否对文强案二审判决结果产生影响、产生何种影响,耐人寻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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