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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眉县官员称经适房公示名单并未作废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6日01:58  法治周末

  “特权房”之眉县现象

  眉县经适房公示名单并未作废

  法治周末见习记者 温泉 法治周末记者 廉颖婷 发自陕西眉县

  因一则《陕西眉县经适房副科以上领导占一半》的报道,把陕西省眉县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上。

  5月23日,当《法治周末》记者来到眉县实地调查时发现,处于舆论漩涡中的“城市美景”小区已经停工,工地上只有零星的几个工人在看守。

  眉县建设局表示,他们要重新调整设计方案,但他们反复向记者强调:“之前媒体的报道不对,我们的名单并没有作废。只是暂时撤下来了,因为公示的时间到了。”

  关于此前报道中涉及的名单、户型等问题,官方给出了正面回应。

  副科以上领导103个占不到一半

  5月23日上午,《法治周末》记者在眉县建设局见到了该局政秘股负责人陈主任。他对记者说:“之前的报道与事实不符。”

  陈主任告诉记者,之前报道与事实不符之处主要有两点,一个是副科以上领导占的比例,一个是名单是否作废。

  他向记者出示了眉县住房保障中心5月19日拟的一份《关于眉县拟建经济适用住房有关新闻报道的回复》,其中写明:今年4月,按照相关程序,眉县住房保障中心开展了首批610套经济适用房的申报工作。先行申报的434户申购对象中,机关事业单位233户,乡镇、社区等一线工作的城镇职工201户。其余176户正在申报、初审阶段。

  “说副科以上领导占一半,只是机关事业单位的233户当中,有103个副科级以上的。”

  陈主任解释,此前媒体对数字的统计“掐头去尾”,没有将201户乡镇、社区等一线工作的城镇职工和176户尚未报上来的名单计算在内。

  这201户的构成,在5月18日眉县建设局向媒体提供的《眉县建设局关于经济适用住房“城市美景”小区建设有关情况的说明》中有说明,包括:县城两个社区18套,处在一线工作的10个乡镇87套、因公益医疗建设整体拆迁而失房的县医院干部职工96套。

  眉县建设局副局长赵宏透露,在经济适用房建设之前,建设局进行过大量的摸底调查,调查结果显示需方总人数大约7000人以上,两个社区大约需房114套。根据7000/610这个大致的比例,首次分给社区的房子有22套,“结果第一次报上来没报够,社区又公示了一次,让大家谁有需要的再报,又增加了一个,最后还剩4套没人要”。

  眉县县城只有两个社区,以县城中心南北走向的荣华路为界,路西属于景贤社区,路东属于迎宾社区。赵宏告诉记者,两个社区的“纯居民”在社区居委会登记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所谓“纯居民”是指自由职业者,没有固定的单位。

  记者5月24日下午走访了两个社区居委会,社区经济适用房指标未用完的说法没有得到证实,但有工作人员反问记者:“买房子要钱呢!拿不起那么多钱咋买?”

  对于名单是否作废,陈主任和赵宏都反复向记者强调:“名单并未作废。”

  赵宏解释:“当时的名单正处于公示阶段,公示就是为了接受监督。发现问题,我们会在这个基础上进行调整,但并不是说名单全部作废。”

  有问题的户型面积“也符合规定”

  赵宏告诉记者:“目前来看,我们惟一有问题的就是户型面积,户型大的房子稍多。”

  根据此前报道,眉县建设局公布的经济适用住房“城市美景”小区的户型面积是:从48平方米到135.4平方米不等。

  国家对经适房建筑面积要求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而眉县政府2008年第1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眉县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办法》第七条也规定:经济适用住房应坚持套型适度原则。住房面积一般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

  但赵宏解释,眉县户型面积是根据实际调查的需求确定的,也符合陕西省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于1999年2月3日颁布的《陕西省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关于干部、职工执行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控制标准规定的说明》。

  其中规定,住房面积控制标准为“地厅级干部住房面积控制标准为120至140平方米建筑面积”、“县处级干部住房面积控制标准为100至120平方米建筑面积”、“科级干部住房面积控制标准为80至1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一般职工住房面积控制标准为60至80平方米建筑面积”。

  赵宏解释,眉县虽然没有地厅级的官员,但有教授和主任医师等相当职级人员,还有副教授、高级工程师、高级会计师、高级农艺师等相当于县处级职级的人员,他反问:“你让他们住60多平方米的房子,能行吗?”

  在赵宏看来,此次名单公布之后,被认为公务员所占比例太高,是因为大家对眉县的实际情况不了解。

  他告诉《法治周末》记者,在眉县的4万城镇居民中,在机关单位、学校等部门、机构的工作人员占了绝大多数,从事非公经济的人员还比较少,是4万人中的很少数。

  采访中,《法治周末》记者多次听到眉县“县穷民富”的说法,民间亦认同此说法。

  眉县隶属于宝鸡市,位于关中平原西部。这里盛产猕猴桃和樱桃,当地有个说法,全中国的猕猴桃一半在陕西,陕西的一半在宝鸡,宝鸡的一半在眉县。同时,眉县的非公经济活跃,工程基建发展较好。

  《法治周末》记者了解到,眉县当地公务员的工资每月在1000到2000元左右。

  赵宏在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说过:“眉县上年平均家庭可支配收入是16.346万元,按照这个标准,公务员都算低收入家庭。眉县能达到这个标准的人很少,是少数有钱人拉高了这个标准。”

  但一位居民向记者表示:“公务员工资不高,这个我相信。但是,工资之外的事,我就不知道了。”

  两份答复透出“不能说”的秘密

  眉县建设局先后向媒体出示的两份情况说明,说法并不一致。

  这两份说明为:

  5月18日的《眉县建设局关于经济适用住房“城市美景”小区建设有关情况的说明》。

  5月19日的《关于眉县拟建经济适用住房有关新闻报道的回复》。

  在18日版的《说明》上,关于建设“城市美景”小区的目的,解释为:

  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是党和国家解决干部职工和城镇居民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的一项重大举措,也是一项惠民工程。2009年,为了应对金融危机,进一步拉动内需,省里领导来眉县调研时,明确提出了要鼓励干部职工多买房,可以购第二套房,并且,《陕西日报》、《宝鸡日报》也在重要版面提出了这样的号召。为此,我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积极开展调研。安排我局对全县住房相关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情况表明,全县干部职工约1.2万人中,需房人数约7000人以上,市场潜力较大。县内几家房地产开发商品住宅价格在每平方米2000元至2300元左右徘徊,需房干部职工在售价较高的商品房前望而止步,干部职工企求建设经济适用住房的呼声较高。为了解决干部职工和城镇居民中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有效平抑和遏制住房价格上涨过快的趋势,县委、县政府经广泛调研,顺应广大干部职工的要求,决定启动新一轮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建设,责成我局尽快启动经济适用住房建设。

  在19日版的《回复》中,眉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原因及目的一项,解释变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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