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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道称我国约有5800万留守儿童 成长现状引关注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6月02日00:49  央视《新闻1+1》

  2010年6月1日央视《新闻1+1》播出《谁来“管”这些孩子?》,以下是节目实录:

  主持人(董倩):

  欢迎收看《新闻1+1》。

  今天是六一儿童节,对于大多数孩子来说,他们都会沉浸在这个节日里面,尽情享受着和自己父母在一起的快乐时光。但是也有另外一群孩子,他们却无法得到这一切,今天我们就把关注的目光投向这个特殊的群体,困境儿童。

  字幕提示:

  2010年5月30日,广东佛冈县石角镇黄花村。

  记者:

  你叫什么名字?你今年多大了?你是觉得跟我们不熟悉,所以不愿意跟我说话吗?是不是啊?

  周彩荣:

  不是。

  记者:

  你明天上学吗?

  周桂腾:

  是。

  记者:

  明天几点上?

  周桂腾:

  八点。

  记者:

  那你得几点起?

  解说:

  两兄妹哥哥周桂腾14岁,妹妹周彩荣12岁,面对记者的提问,兄妹俩大部分时候都是沉默,只用简单的摇头和点头来表达。两张光秃秃的床,一个水泥灶台,两副碗筷,一个破旧的橱柜,一辆破旧自行车,几乎就是两兄妹全部家当。

  周炳辉(广东省佛冈县石角镇黄花村村委副主任):

  2005年他爸爸妈妈都死掉了,都是他们两个人自己生活,读书在学校里住宿,星期六日回家自己做饭吃,一般都是我们村委会每个月给他们大米,他没有大米,没有油,什么都是给他的。

  解说:

  父母亲相继去世,兄妹俩成为孤儿,堂姐是他们的临时监护人,但是由于堂姐嫁到了外村,事实上已无法照料两兄妹,目前兄妹俩的学费被全部免除,当地政府每个月会给他们补助每人160元,由村委会交给堂姐保管。

  张丽玲(广东省妇女联合会副巡视员):

  县里面虽然没有孤儿院,但是本来民政部门征求了他的意见,希望他到敬老院,敬老院里面给他腾一个空间,两个孩子不愿意的情况下,当地政府就觉得很难再来安置他,特别是异地安置,就可能更困难。

  刘亚军(北京长歌律师事务所律师):

  在监护人不能够履行监护职责的时候,法律规定由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妹和其他关系密切的亲友、朋友以及经父母所在单位,或者街道居委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有监护能力的这些监护人中间来指定一个监护人。

  解说:

  像周桂腾兄妹俩的这种状况是个极端,在广东他们被称作困境儿童。

  张丽玲:

  只要是家庭处于,那种由于父母离异,或者是由于家庭经济困难,或者是由于父母对孩子施行一种暴力的教育方法等等,由于父母的流动,或者家庭的流动等等,所带来的对孩子,在心理、生理、精神上产生的困境,这就叫困境儿童。

  解说:

  根据广东省妇联的一份调查,在广东全省有孤儿4.9万人,单亲家庭儿童达到了26.7万人,贫困儿童有126万,父母在押服刑的儿童有1.4万,留守儿童95万,流动儿童216万,他们都被广东妇联称作困境儿童。

  从2007年开始,广东省妇联就发起了爱心父母牵手困境儿童志愿行动,征集符合条件的爱心父母,通过妇联的困境儿童数据库选择需要帮助的孩子,爱心父母们可以助学、助养、助教,而所有的形式都必须要做到经常跟孩子们见面,面对面地沟通。

  莫一云(广东省妇联儿童部原部长):

  孩子的成长除了养大,关键还是心智要健康,思想上要健康,心态要快乐,他才能够感觉到生活是幸福的,希望是很大的,他就不会悲观,不会自卑。

  解说:

  截止目前,广东已经有15万名爱心父母与困境儿童结对,共帮扶困境儿童25万,帮扶款也超过了一亿元,周桂腾兄妹俩也得到了资助,有了自己的爱心父母。然而兄妹俩的成长或许还要面对更多的困难。

  主持人:

  王教授,刚才那对小兄妹,现在是由他们村委会定期给他们衣和食,从长远来看,这是不是一个应对之策?

  王锡锌(特约评论员):

  我们讲儿童的监护问题,当然首先要区别于儿童的,仅仅是维持他们生存的这样一些基本生活质量的问题,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村委会来提供这样一些基本的生存资料,尽管是必要的,但从长远来看,对这些儿童的身心健康和他们的心理上人格发育来说,肯定不是一个长远之策。

  主持人:

  但是你看这个实际情况到底怎么处理,因为刚才短片里面提及了,村子里面没有抚养像这种父母双亡孩子的机构,如果给他送到养老院,孩子本身也不愿意,到底应该怎么办?

  王锡锌:

  对把孩子送到养老院,敬老院里面,本来都是老人,因为孩子在那里,不仅仅是要一个安身之所,他要有这种情感上的交流。所以我觉得在这里,其实我们发现一个,的确我们片子里讲的困境,这个困境不仅仅是从结果意义上来说,你看是儿童面临的困境,但实际上可能是我们监护制度所面临的某种困境。为什么呢?我们今天讲,从儿童的监护来说,监护本身是为了保障未成年这些儿童身心健康发育、生长而设计的一种保护制度,监护的根本性意义实际上是照看、保护,是以儿童为中心来设立的。这种照看、保护不仅仅是养活他们,更重要的是让他们能够身心健康的长大,所以必须要落实到情感的投入,村委会在这个意义上,其实他可能是按照民法通则16条里面所讲的,最后如果你实在找不到人,来看护保护他们,村委会来承担这样的责任,但村委会的责任,在这里可能仅仅是一种来养他们,而不是真正的能保障他们健康长大。

  主持人:

  你看我们国家相对对于这个特殊的领域,比如说抚养儿童监护权有很多法律,法律规定是不是能够真的在现实中有特别落实,能够执行下去,因为就像一对小兄妹一样,他们怎么长大,刚才您说了有人管他们长大,但是谁来管他们健康地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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