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爱兵案”背后的精神病悬疑
本刊记者 陈磊 发自湖南安化、长沙
芙蓉司法鉴定中心的单飞豹说,由于精神疾患的判别,并无一个量化标准,所以他们对这类影响重大的案件鉴定,“会考虑中国特殊的国情”
“偏执性人格障碍是不是一种精神疾病?”
“是。”
“衡量精神病患者是否具有刑事责任能力,有没有一个量化标准?”
“没有。”
……
6月4日,湖南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刘爱兵12·12特大故意杀人、放火案”一审开庭。
制造了13条命案的刘爱兵,以及近期频发的具有精神病倾向的犯罪嫌疑人群体,进入人们视线。
“被追杀”的想象
在6月4日上午的庭审现场,刘爱兵看起来神态自若,但是回答提问以及自我辩护时,逻辑裂痕开始显现。
比如,公诉人在宣读完对其“故意杀人、放火”的指控后,审判长询问刘爱兵:“对起诉书是否有异议?”刘当即表示:“有”,然后,开始滔滔不绝讲述自己被人跟踪的事:
“2009年四五月份,我在广东虎门打工,发现有人经常跟踪我,后来我换了几个地方,都是如此。因此,我决定到深圳找我儿子,他们又追到深圳。后来我决定回老家,在我回家的渡轮上,他们几个人围着我,我跑了。”
这群人是谁,为何一路跟踪、威胁自己,刘爱兵没有提及,而是继续自言自语叙述“被迫害”:
“我被逼着坐飞机回长沙,先到朝阳派出所报了案,跟踪我的人就在马路边等,我在派出所呆了一晚上,第二天坐车回到大福(地名)。在大福,他们把我堵在大福的山上一个晚上,我抄近路回梅城,他们又有人在车站追打我。”
“第二天,我准备取钱回家,他们又有几个人在取款机旁等我、追我,把我逼到附近的一个山上,在山上被他们追了两天两夜,还使用了‘导航鸟’(音)追踪我。后来我在投案自首的路上,这些人又一次追踪我……”
刘的这番话,引起旁听席上的人窃窃私语,对于刘爱兵这样一个普通外出打工的农民,最多只做过几天保安和摩的司机,怎么可能有几十上百的人,专门从广东一路追杀他至湖南安化县呢?
事实上,刘爱兵在长沙朝阳派出所报案说有人追杀后,相关工作人员曾调查核实,并没有发现如此情况。
刘的母亲阙清兰也证实儿子有“被追杀”的妄想——2009年国庆后的一天,她接到儿子的电话,说到了自家楼下,“有几百号人拿刀想杀他”,结果,“推开窗户,发现除了刘爱兵外,什么人都没有”。
“吃牛粪”与“保卫家产”
庭审披露出的另一个事实也让人惊讶:案发前,刘爱兵曾被多人看到“吃牛粪”、“喝路边田里的水”。
安化县梅城镇联丰村的村民喻富强、建新村一组的村民胡水平,均证实,在2009年10月9日前后,他们看到,“刘爱兵一身很不干净,尽是泥巴”,“路上的牛屎抓起来就吃”,“还说是吃粑粑”,并且,“在田里喝水”。
“我看见刘爱兵的裤子磨坏了,他问我:‘到廖家坪往哪里走,到清塘铺往哪里走’,我看刘爱兵是肖军安(刘爱兵前岳父)的女婿,忙回答他:到廖家坪去你不知道?你癫了,走到这里干什么。”
“我告诉他,你要转去走大路,这里是往建新(地名)去。然后,他就走了。我看到这种情况,觉得刘爱兵真的是有了精神病。”在一份书面证言上,喻富强这样写道,“以上情况属实”。
联丰村的另一村民喻竹平也证实,刘爱兵曾在他家水管上喝过水。由于刘爱兵形容落魄,喻的老婆很害怕,上去问刘爱兵干什么,刘“神志不清地哆嗦”。
这样一个人,从广东一路“逃亡”到偏僻山村的老家,思维开始落地,从几十上百人的“追杀”转到“保卫自家财产”上。
刘爱兵在法庭上供述,回到家,他看到别人正在砍他家的山林,问父亲怎么回事,父亲向他抱怨,说那些人让他去赌,没钱就拿山林来抵押,后来这么大的山林就输掉了,才卖两千块钱。
这让刘爱兵心生愤怒——“前几年,他们喊我父亲去赌,4000多块钱,他们拿了我家4间房屋,搞得我家连住的地方都没有,后来老婆和我吵架离婚,使我妻离子散……我要是去镇上,他们就派人跟踪我,并多次打听我有多少钱、存在哪个银行,叫我把钱拿出来放在家里安全,后来他们又让我父亲指责我,一定置我于死地,以便能得到我家的所有家产。”
于是,在和父亲起了争执后,父亲拿起锄头棒打刘爱兵,刘就觉得父亲要致自己于死地,立即还手,夺过棒子在父亲头上连击3下,致其当场死亡。奇怪的是,后面的事情,刘爱兵当庭宣称:“不记得了,只记得是在打架。”
“不记得”的血案,让人心悸——因为刘爱兵,那一晚,小小的安化县高明乡阴山排村,死亡13人,包括他的父亲刘必方、堂叔刘树深、堂侄、叔伯奶奶等人,几乎都是未出五代的近亲。
有争议的“偏执性人格障碍”鉴定
2010年1月20日,安化县公安局委托湖南省芙蓉司法鉴定中心,对尚在看守所中的刘爱兵“是否具有精神病,作案时有无刑事责任能力”进行鉴定。该中心鉴定人员单飞豹表示,接到安化县公安局的委托后,他们派出6名专家,分两路,一路到案发现场勘察,另一路到看守所和刘爱兵接触,后又坐在一起开会讨论。
“与刘爱兵实际接触,和看材料给人的感觉完全不同。”参与鉴定的专家谌益华说,除去实验室问卷调查,他们和刘爱兵交谈了两三个小时,感觉刘思维清晰,很正常,虽然有妄想的症状,但不够连续。
“而且,就其山林、房屋和邻居买卖之间存在纠纷这件事来说,是确实存在的,够不上妄想这个程度。”谌益华说,经过讨论,他们更倾向于刘爱兵属于“偏执性人格障碍”,而不是精神分裂。
2月9日,芙蓉司法鉴定中心出具鉴定意见:“根据材料和检查,被鉴定人刘爱兵目前诊断为偏执性人格障碍,其作案时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在分析说明中,鉴定书这样写到:“被鉴定人(刘爱兵)的症状缺乏起病、发展及转归的疾病发展过程,主要表现为人格发展上极端偏离正常。有下列特征:第一、自幼性格暴躁,易激动;成年后对挫折和遭遇过度敏感,遇事过急过火,好攻击、好斗。……自我中心、自负、心胸狭隘,好胜、报复心强,凡事认为他正确,把错误归于别人,拒绝接受批评……”
“被鉴定人作案时意识清楚,未发现幻觉、妄想,思维有条理,无智能障碍,虽然存在牵连观念,但作案受偶然动机、情感冲动、本能愿望的驱使,存在现实动机,辨认和控制能力存在。”
在法庭上,针对辩护律师的提问,芙蓉司法鉴定中心的单飞豹也承认,由于精神疾患的判别,并无一个量化标准,所以他们对这类影响重大的案件鉴定,“会考虑中国特殊的国情”,“也会考虑案件本身的特殊情况”。如果将刘爱兵这类犯下累累血案的嫌疑人鉴定为精神病人,会不会造成当地政府的负担,“会不会有很多受害群众上访?” 单飞豹反问。
不过,针对“吃牛粪”这一法庭上才出现的新证据,单飞豹和谌益华均表示,“鉴定时,未见到这一材料。”
芙蓉司法鉴定中心的鉴定意见,没有得到刘爱兵家人的认可——刘的姐姐和母亲当庭叫骂,称刘爱兵是一个疯子,而法院把疯子拿来审批,是在胡闹,后二人被法警驱逐出庭。
这份鉴定也没有得到全国精神障碍者刑事能力评定大纲课题组成员、精神病学家刘锡伟的认可——在案发4天后,刘认定刘爱兵案发时正处于“精神分裂症发病期,他在杀人和纵火时无实质性的辨认和控制能力”。
刘爱兵本人也不认为自己有精神病——这和当年的邱兴华如出一辙。邱兴华觉得被认定为精神病,自己撰写的《金笔定江山》等书将无人购买,而刘爱兵担心的是,被认定为精神病后,希望讲清楚的事情(被追杀、迫害),“没人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