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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职业病诊断者因手续繁琐欲放弃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6月19日23:51  CCTV《新闻调查》

  解说:我们深深体会到了唐建友家人的无助,他们没有想到要做职业病诊断,申请就这么难。面对职业病诊断须知上,长长一串需要提交的材料,很多都需要厂方的配合才可以拿到,唐建友的家人甚至有些绝望。

  龙定华:他的爱人看到我跑了几天,就说是不是算了,到时候她说,反正我爱人已经是这个样子了,很难治好了,现在你们跑也需要资金,也需要钱,她说万一搞不下来,到时候不是劳民伤财吗?

  记者:你听到这些话是怎么想?

  龙定华:当时我就想起了鲁迅的一句话:“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我们中国的农民在自己受到伤害的时候,他们的态度就是这个样子。

  记者:我听你表哥说,你也曾经想放弃过是吗?

  龙新娥:这个事情好难办,我就有一点后悔,我就怕搞不清这个事情。

  解说:在我们采访期间,唐建友还在等待着劳动仲裁的开庭,他会得到支持吗?他的职业病诊断申请能够被受理吗?唐建友能等到诊断的那一天吗?他在未来还会遇到怎样的障碍,就在我们在广东采访期间,我们又接到了一个叫胡旭容的女工的投诉,唐建友遭遇的她都曾经遭遇,但最终也没有被认定为职业病,至今在深圳生活无着,还在做着维权的努力。

  解说: 我们见到胡旭容是在深圳宝安区的一个居民小区,在一套简陋的单元房里胡旭容租住了用木板隔出的一个房间三四平方米的地方,一个月的租金是100元。

  记者:是你自己在这儿吗?

  胡旭容:我丈夫一个星期回来一次。

  记者:每天在这儿能做些什么呢?

  胡旭容:每天在这儿我偶尔会去上一下网,然后看一下关于职业病诊断这方面的法律法规,去取证。

  解说:胡旭容,来自四川,2005年来到深圳打工,2007年患上再生障碍性贫血,曾经多次病危。

  胡旭容:今年已经很不错,到目前为止我还没有住过院。

  记者:你现在每天还要吃药吗?

  胡旭容:要,我就是现在因为药很贵,我就是差不多一个月吃半个月的药。

  记者:减半?

  胡旭容:对,减半。因为我的经济条件不允许我长期吃。

  解说:胡旭容告诉我们,她的丈夫吃住在单位,每月1400块钱的收入,全部用于小胡的支出,除了每月固定的900块钱的药费,其余500块钱用于租房和日常生活。

  胡旭容:这就是我小孩。

  记者:他现在在哪儿呢?

  胡旭容:他在老家,跟着我爸爸妈妈。

  记者:多久没见他了?

  胡旭容:差不多两年。

  记者:他不会说想你吗?

  胡旭容:会,其它方面我都挺满足的,就是最想我的孩子。

  记者:是怕花路费吗?

  胡旭容:对。

  解说:5年前,胡旭容夫妇带着孩子、父母,来到深圳时,是满怀着对这座城市的憧憬和希望的。

  胡旭容:刚来到深圳,觉得这个地方很繁华,应该是可以创造一片天地的,我想这个地方应该是我下半生能度过的地方。

  解说:那时候,胡旭容的丈夫开了一家小餐馆,而胡旭容进了一家生产手机充电器的工厂。虽然每天要工作11个小时,但当时的日子平稳喜乐,胡旭容丝毫没有想到,她每天接触的一些化学品可能会对身体有什么危害,她所在的半成品车间共有三个岗位,洗板、目检和执锡。胡旭容在这三个岗位都做过。

  记者:这个过程当中会接触什么东西呢?

  胡旭容:我们会接触很多,比如说白胶、锡线,洗板清洁水里面有苯、二甲苯、三氯烯、正已烷这些东西。

  记者:这个洗板水是每天都要接触吗?

  胡旭容:对,每天都会。

  解说:2006年国庆,剧烈的头痛、心慌让胡旭容难以支撑,随后被送往医院。经过诊断,她患上了再生障碍性贫血。从那之后,胡旭容无法上班,回到了四川老家,经过四川省华西人民医院诊断,怀疑胡旭容的病是由苯中毒引起的。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劳动者要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本人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2008年8月,胡旭容回到深圳申请职业病诊断,按照我国职业病诊断鉴定程序,有资质的诊断机构下诊断结论,劳动者如果对诊断结论不服,可申请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劳动者共有两次申请鉴定的机会,省级鉴定部门的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目前胡旭容的一次诊断,两次鉴定都已经完成,均认为她的病不是苯中毒引起的职业病。但是,胡旭容对这个结果不服。

  记者:为什么这样一些有资质的单位,做出来的鉴定不被你所信服呢?

  胡旭容:因为有这么多的疑问在里面,我就是不明白,他们采信的到底是什么?他们只是把这些东西写在那张纸上面,我要一个很明确的,到底我哪个地方不构成职业病?没有回答,回答不了。

  解说:我们仔细查看了胡旭容的诊断和鉴定结论,三份结论内容大致相同,分别罗列了职业接触史、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结果等内容,但确实看不出最终结论是依据哪一项得出的。我们找到了深圳市职业病防治院,希望能够了解对胡旭容诊断和鉴定的情况,院方表示,要对当时的诊断鉴定结论作解释,要征求诊断专家的意见,因为专家多是外请的,院方表示联系后再通知我们,胡旭容说她这两年来一直也希望就自己的疑问,向诊断专家咨询,但没有结果。

  胡旭容:我一直申请,就是说因为我的文字资料写得不好,我说我当这个专家的面陈述,如果说专家不方便让我去陈述,可以给我一个回信吗?没有,什么都没有,也不给我陈述,也不给我回信。

  解说:去年,一直没有获得答复的胡旭容,以政府信息公开的名义要求深圳市卫生局公开用于给她做职业病诊断的全部资料。

  胡旭容:然后我就觉得很荒唐,我发现了工厂提交给我做职业病鉴定的全套资料应该说是空白的,他们提交的一些检测报告是其它车间的,然后化学物品的毒性说明书,来料、辅料这些东西,只有一点点,很少。

  解说:胡旭容说,看到公开的资料,她才发现工厂提供给诊断机构的资料不完整,甚至跟她无关。比如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有职业危害的企业要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定期对工厂的空气及有毒有害物质做监测,在劳动者要求做职业病诊断申请时,这些要向职业病诊断机构上交,而胡旭容发现,工厂向诊断委员会递交的,她在厂期间的2005年至2007年的空气检测报告分别是焗油车间和SMC车间的,并不是胡旭容所在的PCBA车间的,但这三份报告的结论均称该车间的苯系物低于国家标准。

  胡旭容:这些检测报告不是我们车间的,这些检测报告它对我根本都没有关系。

  解说:这样的检测报告是否可以作为胡旭容职业病诊断的空气监测报告提交呢?我们向长期从事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的律师做了咨询。

  记者:工厂向职业病诊断机构提供的她在厂期间的2005到2007年的空气检测报告,并不是胡旭容所在车间的,像这样的检测报告是否有效力?

  时福茂(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 执行主任):应该是没有效力,因为职业病史,因为之所以让它提交以前的报告,就是看一看胡旭容本人在这单位工作的时候,接触的哪些东西,你不是这个车间里的报告,那对医生诊断她是不是有接触史,那是没有意义的。

  记者:也许有人会说,您从法律的角度来判定它的效力来评价一个医学问题,是否妥当呢?

  时福茂:作为法律工作者肯定跟医学专家是不一样的,法律是法律,医学是医学,可能对认定不认定,这应该是由专家说了算。

  记者:对。

  时福茂:但是我觉得,如果作为一个证据评断的话,我觉得都应该是相通的。

  解说:在胡旭容的诊断证明上,还有一份检测报告被列举。就是2008年10月宝安区沙井保健所出具的对胡旭容车间的检测报告,报告认为该车间的苯、甲苯、二甲苯,短时间接触浓度低于国家标准。

  记者:还有一个证据,就是2008年的10月份,到胡旭容工作的车间进行的空气检测,这个报告也显示,苯的浓度是低于国家标准的,但是这里面有一个问题,就是胡旭容在2007年9月份,就已经离开企业了,那这样一个检测是否有效力呢?

  时福茂:应该是没有效力的。

  记者:以这样一个证据来证明,胡旭容所在的车间和岗位,在2005年到2007年也是合乎国家标准的,是否适当?

  时福茂:我觉得就更不应该这种断定了。2008年已经达到了国家标准,你没法证实2007年就一定达到国家标准。

  解说:在深圳,我们找到了一个2009年才离开飞煌电器厂的女工,她也向我们证明2008年的时候,工厂的生产条件较以前是有改进的。

  记者:你工作的那个车间环境怎么样?

  胡旭荣工友:2006年的时候环境好热,冷气经常坏,它的空气不流畅。

  记者:那后来有改观吗?

  胡旭荣工友:后来改了,把空调换了,2008年就把抽风机过滤罩换了,相对好一点。

  解说:在鉴定书中还列举了沙井保健所在2009年4月,对胡旭容同工种工人进行的血常规检查,未见异常。

  记者:但是这个检测时间也是在2009年的4月份,距离胡旭容离厂大概是一年半的时间,您是否觉得这个证据有说服力?

  时福茂:职业病防治法的诊断以及职业病诊断和鉴定办法里边,并没有说一定要比照她的同事,人的体质因人而异,另外这些人的工作时间,是不是也工作到了一定的期限,另一个现在的工作环境是不是有所改善?所以说拿着别人没有得,别人很健康,胡旭容就一定不是职业病,这种推断肯定是不能成立的。

  解说:而工人也向我们证明,到2009年和胡旭容同时期的工人基本都已离职,参与体检的都是后来到厂的员工。

  胡旭荣工友:条件不好、又热,进进出出的人都很多,到2008年几乎我们车间都没有老员工了,都走完了。

  解说:此外,胡旭容认为工厂提交的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也是不全面的,她曾经接触过锡线、洗板水、白胶、松香水,而工厂只提交了洗板水和锡线的原料说明,而通常情况下,苯含量较高的白胶成分说明并没有被提交。此外,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有职业病危害的企业要在职工入厂前、入职中、离职时,都要有由职业体检资质的机构,做的职工健康体检这也是最直接体现员工身体状况的证据。但工厂并没有向诊断机构提供胡旭容的健康档案,而在胡旭容的印象里,她在厂时,厂里就没有做过职业健康体检。

  胡旭容:劳动者进行职业病健康检查结果,这个应该是在工厂要做的,但是工厂没给我们做,就没有。

  时福茂:实际上法律上已经明确规定,应该由用人单位来提交哪些报告,所有的劳动者的健康体检报告以及监测环境的报告,那肯定是单位来留存,如果说在职业病诊断或鉴定的时候,通知你提交,你不能提交,那你只能承担提交不能、举证不能的责任了。

  解说:胡旭容说在2005年进入工厂之前,她是做过健康检查的,血液检查没有问题,而这几年来,她在医院做了很多检查,排除了家族遗传、自身问题等导致患病的可能。在她的诊断结论上,专家所罗列的临床检查结果,也都是2007年之后她离职后的检查结果。没有证据表明胡旭容在2005年进厂前身体有异常,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没有证据否定职业病危害因素与病人临床表现之间的必然联系的,在排除其它致病因素后应当诊断为职业病,那么关于胡旭容不是苯引起的职业病的结论,究竟是怎么得出的呢?也许只有参加诊断的专家能解释清楚。可是,我们接到了,职业病防治院拒绝采访的电话。

  深圳职业病防治院电话:他们现在也没有义务接受媒体采访。

  解说:6月2号,是唐建友劳动仲裁开庭的日子。可是,当天他的弟弟还是给我们打来电话称,厂方还在拖延。唐建友的遭遇在申请职业病诊断过程中并非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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