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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蒲县原煤炭局长被处3.2亿多元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6月23日05:35  新京报

  同年8月30日,中纪委、监察部、国资委、安监总局联合发出《关于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逾期不如实登记、撤资或隐瞒真相等,一经查出一律就地免职并严肃处理。

  2005年9月20日,郝鹏俊向蒲县纪委出示他与堂弟郝神锁、妻弟于小红当天签订的退股协议,协议称他将35.7万元的出资从成南岭煤矿撤出。

  在当年向纪委递交的情况说明里,郝鹏俊说:“国家工作人员不准经商办企业……但自己对此认识不深、重视不够,以为靠自己的能力挣点钱没什么。”

  退股后仍掌控煤矿?

  涉嫌“顶风作案”,成南岭煤矿被调查,郝鹏俊夫妇被查出仍是实际控制人

  退股前,郝鹏俊已先失去了煤炭局长的位置。

  2005年5 月20日,蒲县克城镇发生一起20人死亡的煤矿事故,郝鹏俊被免职。2006年他被安排做党总支书记。煤炭局内部人士称,党总支书记是虚名。

  郝鹏俊事发,是在临汾市襄汾溃坝事故后。溃坝发生于2008年9月8日,之后临汾全市煤矿被要求停工整顿。

  当年9月17日,蒲县纪委书记樊奋强带队突击检查成南岭煤矿,现场发现大量存煤。

  据了解,成南岭煤矿矿长冯记明是樊奋强连襟。6月12日,蒲县现任煤炭局长窦建林说,当天樊奋强是带纪委和公安去检查,并未通知煤炭局。

  6月12日,蒲县纪委常委郭某说,成南岭煤矿被查到涉嫌违规生产后,郝鹏俊的妻弟于小红,供出郝鹏俊夫妇是煤矿实际控制人,由此引出“山西煤焦反腐第一案”。

  2008年10月17日,郝鹏俊被双规,次日于香婷、于小红、郝鹏俊的儿子郝丽阳(蒲县公安局经侦支队民警)被从北京押回。

  2009年1月郝鹏俊被刑拘,2月被煤管局取保候审。随后,临汾市纪委介入,将郝继续双规,并成立了联合调查组。6月中旬,郝鹏俊被批捕。郝丽阳在被双规8个月后释放。

  一审法院后来认定,郝鹏俊与妻子于香婷依然是成南岭煤矿实际控制人。

  去年9月,蒲县纪委曾出具一份“情况说明”,称由于2005年申报退股的官员集中,时间紧,纪委没对任何人的实际情况调查核实,便向临汾市纪委上报。现调查得知,郝鹏俊提供的退股材料是虚假材料。

  一审时,蒲县检察院出示于小红口供称,煤矿实际上是郝鹏俊夫妇说了算,自己每月领5000元工资。不过法庭上于小红翻供,称此前被诱供。

  在法庭上,成南岭煤矿曾经的矿长闫鸿博、西开府村支书乔银喜、副村长闻小平等多人证明称郝鹏俊是煤矿实际控制人。

  一百多个账户40套房产

  在北京三环内,郝鹏俊家有33套房产,其中一套是住宅其余为写字楼

  6月12日,蒲县纪委一负责人说,开始时只是查郝鹏俊违规生产。

  这名负责人认为,如果郝鹏俊以及煤矿其他人员不到北京太原四处活动,可能会被罚款拘留了事。

  5月22日,蒲县县委书记乔建军说,有人将郝鹏俊违规生产举报到国务院山西溃坝调查组,引起重视,调查组撤走后,交给山西省纪委督办此案。此后纪委一级级压下来,最终将郝鹏俊案查清。

  乔建军说,省纪委、省高院、省高检对案情的认定讨论多次,一审时,这些部门都到法院观摩。

  据蒲县纪委常委郭某说,蒲县纪委耗时七八个月,共查到郝鹏俊100多个账户,其中冻结暂扣70多个户头1.27亿元;查到郝鹏俊家有房产40套,北京33套,海南三亚1套,临汾2套,蒲县4套。除蒲县两套老房外,查封38处房产,合同价款1.69亿元。

  据孔宪民说,他们对成南岭煤矿开采量作出评估,以此估算郝鹏俊家产,除暂扣的账户和房产外,还有一亿元未对上账,“但也不排除投资煤矿和其他方面的投入了。”

  孔宪民介绍,郝鹏俊在京的33套房产,他自己名下13套,妻与子女名下20套,都在三环内。其中,宣武门外大街海格国际大厦16套,朝外SOHO和南三里屯的通盈首都花园(巴黎城)共17套。

  6月12日,郝丽阳说,这些房产是2002年到2006年期间购买,其中一套是住房,其余均是写字楼,如今房产价格已翻4倍多。

  约3.2亿元罚金

  临汾市相关部门提出,郝鹏俊开矿所得属违纪违法收入,应全部没收上缴国库

  今年4月15日,蒲县法院对郝鹏俊案作出一审判决。

  郝鹏俊被认定逃税、非法买卖爆炸物、贪污、挪用公款罪等,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8500万元。于香婷被判刑13年,处罚金8500万元;于小红被判刑12年,处罚金5600万元。成南岭煤业有限公司,被追缴逃税额1871.85374万元,处罚金9360万元,非法买卖爆炸物罚款500万元。以上累计,罚金一项3.2亿多元。

  郝鹏俊对于涉嫌罪名均不认同。郝鹏俊的律师夏霖提出,逃税罪属于单位犯罪,同一罪名重复处罚三名被告人,没有法律依据,并认为案件存在一些程序问题等。一审判决后,郝鹏俊向临汾中院上诉,目前二审尚未开庭。

  据了解,一审判决前,2009年6月23日,临汾市纪委、监察局联合决定,郝鹏俊经商办企业所得属违纪违法收入,应全部没收上缴国库。

  蒲县法院2009年6月29日作出的民事裁定书显示,已将查扣的郝鹏俊家1.2亿资金划拨到蒲县财政局专用账户。另一行政裁定书显示,法院已准许有关部门没收郝家在京的33处房产。

  2009年12月9日,蒲县政府签发文件,关闭成南岭煤业有限公司。

  公开资料显示,从2005年9月到2007年7月,山西省清纠工作总共没收追缴违纪违规资金1700多万元,郝鹏俊一案超过3亿元。2009年蒲县财政收入9.7亿元。

  退股官员涉及各部门

  郝鹏俊称,他跟蒲县其他官员一样退的股。从当年名单看,涉及蒲县各部门20人

  今年4月15日,郝鹏俊在法庭上对于被认定“假退股”,曾辩护说:“20多人和我一样退股,为啥说我假退股?”

  一份来自临汾市纪委的名单显示,2005年与郝鹏俊同批退股的蒲县官员共有20人。

  其他人分别是:原政法委书记现任政协主席殷仲玺,原副县长现任政协副主席李建华,现任煤炭局长窦建林,原教育局长现任人大副主任梁保桐,党校校长陈金庄,原劳动局长卫红胜,原劳动局副局长杨金海,工会主席刘春奎,公安副局长郭学全,县长助理刘宝泉,反贪局局长王小平,检察院纪检组长张保喜,法院副院长张克俭,安监局长张虎平,人事局长陈金明,工商局副局长陈洁,外贸局长乔怀亮,地矿局局长刘玉安,原煤炭局长张成锁,原煤炭局办公室主任李马文。

  6月12日,蒲县现任煤炭局长窦建林否认曾入股煤矿。他说,当时组织上派他做矿长,改制后他回到机关。

  山西省工商局的档案资料显示:2003年,原国有蒲县红发煤业公司改制后,时任蒲县县长助理兼预算外资金管理局局长的窦建林出资82.5万元,成为该公司的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为75%。2005年9月15日,窦建林申报称将股份全部转让,退出该公司。

  蒲县一纪委官员说,煤炭经济是一本万利的生意,“有些人是否真的退了股还是像郝鹏俊那样装了个样子,没有调查过,不敢下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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