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只是一种职业——扔掉官帽仍从容
■文/竹立家
进入新世纪,中高级官员主动辞去公职到事业单位和企业工作属凤毛麟角,正因为如此,当王振耀辞去现有职务到壹基金研究院时,这件事就变成了轰动一时的新闻,引起媒体和社会的高度关注。
确实,就目前的中国社会的实际情况来看,公众的社会文化心理一般倾向于认为“当官好”。好在什么地方,大凡中国人,无论是平民百姓,还是官场中人,都有切身体会。否则,就不会出现南方某市40多个教授争抢一个事业单位处长位子的现象,也不会出现近些年来每年有“百万大军”竞争官场“入门劵”的现象。在这种社会氛围下,有人辞官不做,我们除了表示敬意之外,还要肯定其辞官行为的积极意义,因为这对中国社会几千年流行的、牢不可破的“官本位”意识,形成了强有力的冲击。
职业化是公务员制度改革的趋势
说到“官本位”,在中国是有传统的。尽管辛亥革命近100年了,新中国建立也60多年了,但封建社会所形成的“官本位”意识在一些人心目中并没有消失,而且随着时代的变化大有死灰复燃之势,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警觉。否则,我们社会主义民主、民生、公正、和谐的核心价值就会在实践中得不到落实,我们党“人民当家做主”的执政基础就会受到动摇。
在现代政治文明和民主政治的社会条件下,官员只是为公众服务的一种职业,是现代社会众多职业中的一种,没有像在封建社会中那种“权力附加值”,更不可能通过当官发财。所以,在西方,那些选举官员或随选举而任命的官员叫“职业政治家”,其薪资较之私营企业的相似职位的人要低;考任官员或公务员叫“职业官僚”,其薪资基本与私营企业相同职位者一般持平,二者统称“政府雇员”。其性质与私营组织的雇员一样,通过自己的辛勤工作获得一定的劳动报酬。所以,职业化是20世纪以后公务员制度改革的一个主要趋势。
当然,政府雇员与私营组织的雇员也有区别,这种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服务对象不同,前者主要为社会公众服务,是公共服务的提供者,薪资由纳税人提供;后者主要是为特定的老板服务,薪资由老板提供。另一方面,追求的目的不同,前者是从公共精神出发,为了公众的利益而工作,目的不是为了钱。所以,在西方流行“精英治国”理论,其实质就是从为国家和民族服务的角度,从成就感和自我实现的角度,鼓励具有公共精神和能力强的人参与国家事务管理。为了防止这些人有可能利用公共权力谋取私利,同时还发展出一整套适合现代复杂社会要求的监督制度,使这些人不想贪、不敢贪、不能贪,逐步养成一种良好的职业习惯。在私营组织谋职的人追求虽然是多方面的,但主要动力还是要有一份满意的薪资。
因此,官员这一职业在民主政治的条件下,是一份奉献多于索取、辛辛苦苦的岗位,也可以说是一个高度奉献性岗位。
官员追求职业流动是正常现象
选任官员由于是“常任制”,是一种相对稳定的职业,流动性也很小,除非被辞退或另谋高就。我国的情况与国外相似,无论是具有领导职务的政策层面官员,还是执行层面的事务性官员,主动辞官的都是少数,这符合行政体制运行的规律,也符合一般人的心理预期,不足为怪。
换句话说,官员中的个别人追求职业流动,在国外正常,在我国也应该正常。之所以在我们这儿引起关注,关键原因还是我国官场不正之风这一顽症所引起的,似乎与社会上流行的“官本位”现象不相符合。当官好处多,为什么还有人要主动辞官呢?这可能是社会心理的最大疑惑。
不可否认,近些年来,由于官场特权、腐败和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蔓延,当官的好处被演绎得淋漓尽致,以至于成为我们进一步深化改革、巩固执政地位、维护社会稳定的最大障碍。个别官员主动辞官,在理论上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话题,因为每个人都有自己深层次的理由,只可意会,不可言传。但大约归纳起来,不外乎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首先,官场生态复杂化,选人用人不正之风蔓延,使一些人仕途升迁无望,失去信心,只有痛下决心,另谋它途。在日常生活中,一个追求进步和优秀的干部,如果不是本单位领导“小圈子”中人,在现有的选人用人体制下,在“官选官、大官选小官”的机制下,即使你的工作绩效非常突出,也很难得到承认,获得提拔重用,这在现实中几乎是“潜规则”。在官场摸爬滚打多年的人,几乎一清二楚,深有体会。
其次,现有的制度安排有一定的缺陷,使一些人的仕途或职业追求到此为止。比如,一些单位或地方曲解“干部年轻化”,在职务年龄上搞“层层递减”和“一刀切”现象,致使一些人在职务年龄段上晋升路子被堵死,失去了基本的职业预期和工作激励,只好寻找出路,另谋发展。
最后,也不能否认有个别官员利用自己在官场积累的人脉资源或社会资源下海经商,尽快使过时的“权力变现”,或把贪污受贿所得“漂白”。因此,对一些权力较大,在关键部门或要害部门工作官员下海经商,应该有相应的限制措施。
当然,一个人有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爱好选择自己职业的自由,官员作为一种职业,一个人可以选择,也可以不选择,这都属正常。但一个人一但选择了官员这一职业,就必须按照宪法原则和人民的意愿办事,牢固确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崇高理念,把国家民族的利益放到第一位,这是一个人政治道德的底线。一个社会、一个国家,只有人民或人民的代表能够决定谁能当官的时候,能够对官员进行制度性监督的时候,官员才不会贪腐,权力才不会异化,“官本位”才不会流行,官员也才会变成一种真正的职业,是众多职业中的一种。而这也正是我国政治行政体制改革的基本目标之一。
对官员辞官下海必须预设几道防线
辞官下海,除龙永图、王振耀等个别官员下的是“学海”之外,绝大部分辞职官员下的都是商海。而且官员在职时主管哪方面工作,辞职后大多就到哪个领域的龙头企业担任要职,几乎成了规律。
以目前中国政、商之间的密切关系,辞职官员完全有可能挟手中掌握的政治资源,以作投身商海的资本,形成一种新的权钱交易关系。如果再有经济上并不干净的官员,将在任时进行权钱交易的贿金“暂存”在企业,然后辞官赴企业任职,以年薪的名义“变现”,则下海就成了洗钱。同样,官员在任时的贪污、受贿所得,还可以通过官员辞职“创业”,将黑钱以企业经营收入的名目“洗白”。
以这么多年来的反腐经验,无论是政府还是百姓,都必须提高警惕,为官员下海可能带来的潜在危险预设几道防线,以防问题严重之后,再做事倍功半的“补牢”之功。
首先,必须对辞职官员进行严格的“离任审计”,确认没有违法违纪行为后,方允许其“净身出门”,并且必须就审计结果对公众有所交代。其次,对辞职官员下海后的行为进行监督,以更严格的标准和手段,尽量杜绝其与原任职政府部门之间的非正常往来,以防止其利用原有的政治资源,为所供职的企业谋取特别的利益。从长远计,政府必须尽快制定规范官员辞职程序及辞职后去向的相关制度,以防患于未然。
随着中国社会的多元化发展,必然为包括官员在内的各种人才提供多种选择的机会,官员辞官下海未必再成风潮,却一定逐步演变为常态。而在常态下,官员有权对其人生进行重新规划,百姓也有权对准备离任官员在任时的情况进行质询和监督。所谓政治文明,就包括这样的权力和利益的博弈关系在内。而无论官员的选择还是百姓的监督,都必须在有效的制度规范下进行,否则,人们对官员辞官下海行为的所有正面期待都将落空,反而不得不面对以辞职官员为纽带,政商串通,沆瀣一气,共谋腐败阴谋的复杂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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